河南郑州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南
办理条件
对象
河南省内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郑州地区户籍职工,在郑州地区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未贷款证明,向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条件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1、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该证明格式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最近一年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3、职工工作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未贷款证明。
4、其他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相同。
办理贷款
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柜员内部操作时应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职业录入系统中的借款人资料表中的申请人职业栏)
贷款额度
1、购买首套住房为期房:贷款金额≤所购房产总价的80%。
2、购买首套住房为二手房:贷款金额≤所购房产总价的60%。
3、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金额≤所购房产总价的70%。
4、在市区内贷款的,借款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5、在上街分中心、各县(市)管理部贷款的,最高贷款限额统一为40万元。
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5年期以下(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2.75%
5年期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3.25%
贷款期限
1、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2、购买建成时间未超过20年的二手房时,贷款年限最长为20年,购买建成时间超过20年的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为15年;
3、贷款年限可覆盖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有高级职称的可在最长贷款期限内再延长5年)。
办理地点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高新区分局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金梭路13号(与合欢街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电话:0371-67759615
郑州市社保局地址及联系电话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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