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国税局:明确个人兼职按劳酬所得缴税
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明确———据悉,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明确了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该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其中,个人兼职所取得的收入应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来缴纳个税。
根据税总给厦门市地税局的回复,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税。也就是说,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累进税率。
对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来缴纳个税,也就是适用5%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不超过2万元的部分 20%
2万元至5万元部分 30%
超过5万元部分 40%
来源;法制晚报http://www.cnrencai.com/
【国税局:明确个人兼职按劳酬所得缴税】相关文章:
求职要明确方向03-30
个人所得自查报告11-23
兼职个人简历模板09-25
劳技教学个人工作总结05-12
劳卫部个人工作总结05-16
个人所得税现行条例全文09-25
大学生兼职个人总结03-22
你的企业是否明确销售目的08-06
扣缴税款协议书02-17
【精选】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