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海南小学老师工资计算方法及标准
小编整理了2016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之海南小学老师工资标准及计算方法,供大家参考。暂沿用2015-2016年这份说明仅供大家参 考,如有变动,请根据当地官方发布为主。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修订草案)》(简称《修订草案》),3月27日提交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建议,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拟逐步提高班主任的待遇,班主任津贴应纳入财政预算。
省人大常委会将《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列入2015年立法计划。修订草案强化了教师合法权益及其保障,明确了教师工资、津补贴、住房、保险、医疗、奖励、退休等权益方面的内容。建议应依法保障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修订草案还明确了政府职责,提出省机构编制部门应当会同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定期核定教师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足额配备教师,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教师编制,还应将由本级财政负担的教师工资、各种津贴及政策性补助列入预算,建立保障教师工资及时足额支付机制。
据了解,海南高中学校(包括研训和电教机构)的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前者占绩效工资总量70%,按月发放,各岗位具体标准按当地义务教育学校对应的岗位津贴标准执行。后者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30%,按学期发放。市县学校财政预算拨款人员所需资金按照“省里补助、市县补齐”的原则共同负担。省本级学校财政预算拨款人员所需要资金由省财政负担。
海南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绩效工资同样分为两个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6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40%,由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通知》强调,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教育部门要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学校内部考核的指导。学校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教师、管理、技能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筹措资金解决。以上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将按照当地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后的津贴和补贴水平确定。
据海南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处长方鸣介绍,多年来,海南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优先发展教育摆在重要的战略位置,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从2007年起,海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开始实施教师岗位绩效工资。2008年8月,海南省政府印发了《海南省2008 年—2012年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规定从2008年至2012年教师人均绩效工资每年递增1800元。2009年1月,海南省委、省政府又确立了进一步拉平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与公务员收入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