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珠海环卫工人最低工资标准
2016年8月22日,记者从珠海市市政和林业局获悉,珠海日前正式发布了《进一步提高环卫工人工资待遇的实施办法》,根据相关办法,环卫工人基础工资不低于当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并将按本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实施办法做好环卫工人积分入户工作。
根据办法,珠海将建立环卫工人工资动态增长机制,使环卫工人工资收入增长与本市经济发展相匹配,如环卫工人基础工资(不含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低于当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逢政策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应当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施日当月相应调整其基础工资。
环卫企事业单位必须按规定与环卫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并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及珠海相关标准为环卫工人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手续,做到应保尽保,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照不低于环卫工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7%的比例标准,为在职环卫工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对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环卫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配租配售。
失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专项基金。
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分析我国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的变化情况,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从国营企业的四种人到国有企业的七类九种人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再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
二是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是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
相匹配
据悉,该办法包括与市、区环卫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和与在市、区、街道财政预算核定经费范围内从事环卫作业项目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环卫工人(按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管理的环卫工人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不在此列)。办法适用范围以外的环卫从业人员所属单位(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实施办法。
根据办法,环卫工人基础工资(不含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低于当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逢政策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应当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施日当月相应调整其基础工资。建立环卫工人工资动态增长机制,使环卫工人工资收入增长与本市经济发展相匹配。
实施环卫岗位
津贴制度
办法指出对于珠海市、区环卫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和与从事珠海市、区、街财政预算核定经费范围环卫作业项目的企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环卫工人实施环卫岗位津贴制度。环卫岗位津贴按照岗位工种、工作环境和劳动强度差异,分为三个等级,发放标准为12元/天·人、14元/天·人、16元/天·人。而关于高温津贴,办法明确,每年6月至10月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我市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不低于7%
办法规定,环卫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按照不低于环卫工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7%的比例标准,为在职环卫工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国家、省、市对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环卫工人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环卫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配租配售。办法出台后如何监管?市市政和林业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相关部门预计10月份会对各区进行回访,检查办法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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