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工资发放管理制度8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资发放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1
一、总则
1、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本制度所指的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3、本规程规范工资发放程序,确保员工能及时、如数、安全地领取工资。
二、工资结构
1、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龄津贴、学历津贴、服务津贴、每年上调6%的津贴。
2、固定工资与绩效工资的分配具体参照《星光农机职工基本工资评定办法》。
3、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费、工会费、扣款(罚款、补卡费、工作服领取等)、借款等。
4、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生产、销售、技术、品管及管理层薪酬管理办法。各部门的工资按《XXXX年薪酬管理办法》及《基本工资评定办法》执行。
三、工资计算方法(不适用于计件制员工)
1、应发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基本工资=(60+工龄津贴)某实际出勤天数
绩效工资=考核工资某考核得分(出勤满26天则考核工资按30天算给予全额,出勤不满26天则按考核日工资某实际出勤天数)
2、员工实际出勤天数则以打卡机为准,按一天工作8小时基数折算天数,如遇加班,则按照下班时间过半小时后方可开始算加班时间,半小时作为下班休息吃饭时间。
3、关于加班工资:由于公司实行《综合计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平时晚上工作不算加班,但工资按照标准工资计发;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员工,经常务副总审批后,工资按三倍工资计发。
4、带薪休假工资:法定节假日员工可享受带薪休假待遇,其工资按照60+工龄津贴计算,其它福利待遇不变。
5、员工请假、休假、病假(工伤除外)均不享受工资待遇。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是转正之日起计算。
四、离职员工工资的结算与发放
1、离职人员需提前1个月上交书面辞职申请书,并交由常务副总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员工将扣发其未领工资直至其来办理手续。
3、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离职,当月出勤不满7个工作日,公司不为其支付工资。
4、离职人员一律不予提前结算工资,均按流程在工资表中造发。
五、工资发放流程
1、各部门负责人在每月15日前将员工考核表、工资结算单交到办公室。
2、办公室每月25日前编制《员工工资发放表》并交由财务部审核。
3、财务部负责每月30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则在节假日前办公室将审核后的工资表交常务副总审批后返财务部发放工一天提前发放。
六、工资资料的查阅及保管
1、工资发放后,办公室于每月1号制作工资条,公司员工可在财务部门领取本月员工工资明细(工资条)。
2、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五日内持工资t条到自己部门领导处查询。若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阅的.,或经查阅与工资条有出入的,可到办公室查阅。
3、员工只可以查阅自己的工资,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阅。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办公室负责最终解释。
1、发放时间:每月10日发放上月薪资;如遇节假日顺延或提前最近工作日发放,春节工资核算和发放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发放形式:工资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卡;
3、发放流程:薪资表由人事行政部核算、财务部审核后再提交至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4、发放说明:
(1)因其中其中一部门延时提交相关数据导致工资延时发放时给予责任人200元/次处罚;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除外;
(2)公司使用统一《薪资表》模版,任何人不允许调整、修改《薪资表》模版,如有发现给予警告一次,导致薪资发放有严重问题的给予严肃处理;
(3)当月薪资核算出现问题时,当事人及时向人事行政部反馈;
经人事行政部审查核实后统一补发。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人事行政部协同财务部查明处理;
(4)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实际出勤日计发工资;
各类假期、迟到、早退和旷工等事宜依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决定扣除数额;
(5)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员工的贡献度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员工的基本薪资进行调整;
调整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进行明确沟通,具体情况由公司统一规定。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2
1、基本工资
每月发放工资时以合同签订的基本工资标准计算,由于岗位变动基本工资发生调整的,体现在工资条上,合同上不做更改。
2、奖金
各岗位表现优秀或有特殊贡献者,可获得不同数额的奖金,随工资发放。
3年终奖
至每年12月31日根据合同时间统计,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当年迟到、早退不超过15次,除公休外累计请假不超过15天,次年3月1日一次性发放年终奖600元。
4、工龄工资
凡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从整月的月份开始计算工龄工资,若工作的第一个月不是整月的,无论几号上班均无工龄工资,满一年的每月加工龄50元,满两年的加工龄100元,工龄工资100元封顶。离职的当月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不计算工龄工资。
5、饭补
每人每个月有饭补200元,装卸工、后勤维修人员没有饭补。工作不满一个月的按天发放。
6、公休
每月出勤满25天有公休一天,由店长/主管合理安排休息时间,若当月未休,按已休息计算,公休天数多于一天的人员发放工资时计算原则同上。
7、过年上班
除夕上半天班,按一天计算,初一至初五上班的员工按基本工资的双倍发放。
8、员工工资每月15日发放
自动离职或被辞退的员工当月工资同样于下月15日发放。
9、新员工第一个月不参与店内分红
满一个月后正常参与分红,已符合分红条件的员工,15日之前提出离职的取消上个月分红,15日之后提出离职的有上个月分红,取消当月分红,学生工无分红。
10、加班
原则上不计加班,若因工作需要有额外工作的员工,店长/主管予以补休,有特殊情况需要计加班的由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11、学生
学生工为固定工资,不参与优秀员工的评选,不参与店内分红。12若以上规定发生变动的,则按新规定执行。 工地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了解决员工因特殊情况出现经济周转困难,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职责
3.1、部门、行政人事部负责、财务部对员工申请条件审查。
3.2、财务部负责对相关款项的发放和清算。
4、执行程序
4.1、文件的控制范围
4.1.1、员工填写《预支工资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4.1.2、根据员工提交的《预支工资申请书》,对员工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
4.1.3、员工《预支工资申请书》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5、预支工资
5.1、预支工资条件
5.1.1、遇到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导致生活暂时困难的员工。
5.1.2、患有重病、大病而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员工。
5.1.3、因子女教育需要而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员工。
5.1.4、因员工个人学习再深造而导致经济暂时困难的员工。
5.1.5、经公司认定在情理当中的其它情况。
5.2、预支工资额度
5.2.1、试用期员工入职十五天后方可预支工资,预支的额度不得超过试用期工资的`二分之一。
5.2.2、正式员工预支工资的额度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二倍。
5.2.3、因条款5.1.1、5.1.2所述需要预支工资,预支的额度不得超过本人月资的五倍。
5.3、预支工资担保
5.3.1、员工预支工资需要公司内部员工做为担保人。
5.3.2、担保人的月工资需达到或超过预支人所预支工资额度,担保人人数不限。
5.3.3、担保人必需无任何借支或为同事担保行为的记录。
6、预支工资清算
6.1、从员工预支工资的当月份开始清算工资,按员工预支工资的额度分三个月清算完毕。
6.2、因条款5.1.1、5.1.2所述而预支工资,按员工预支工资额度分12个月清算完毕。
6.3、因预支工资的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无法清算预支工资而造成损失相关损失由担保人承担。
7、引用文
8、记录
8.1、预支工资申请书
8.2、预支款担保书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3
1、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约定,按时支付农民工资。
2、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付。
3、用工单位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代发。用工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
4、用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编制工资发放表,载明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支付的明细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收手续,并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以上。
5、用工单位农民工工资由项目经理部专人发放或监督发放,工资发放表须由项目经理签认。
6、工资发放登记表是银行代发的凭据应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以上。
7、用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示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电话。
8、用工单位与民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周内一次性付清民工工资和相关费用,工资计发至解除劳动关系之日。
9、用工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农民工工会组织或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并按协商一致的时间支付民工工资。如不按照协商意见如实支付的`,视为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10、非农民工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窝工期间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处理。
11、用人单位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成立相应的农民工工会组织。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4
为准确发放员工工资、规范公司考勤管理,结合《员工手册》及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1、员工工资结构及标准统一依据公司工资结构及发放标准执行,行政部于员工入职时需告知其本人工资结构及发放标准、试用期等事项。各部门经理可征询人事部相关规定予以解释,原则上进入公司员工需经过三个月试用期,特殊岗位以及人才引进,部门于该员工入职时予以定岗、定试用期及相关工资标准申请说明,报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予以执行工资发放。员工在试用期结束时,由行政部下发该员工职务变动考评表,部门上报转正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调发正式员工工资。
2、关于绩效工资发放:根据员工工资结构,绩效工资分为与绩效挂钩和与工效挂钩两部分,两者各占50%,其中与工效挂钩部分根据公司整体和各部门工效挂钩细化方案予以核发;与绩效挂钩部分根据绩效考核得分予以核发,绩效得分在40分至50分按100%全额发放;得分在30至39。8分按80%发放;得分在20至29。8分按60%发放;得分在20分以下则扣除与绩效挂钩部分工资,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凡绩效得分在45分以上者将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评选优秀员工的依据。
3、关于全勤及全勤奖的发放:员工当月全勤的核定标准为:无特殊情况,当月无迟到、旷工、早退、请假等缺勤,以部门二级考勤和考勤卡刷卡记录相结合做为依据;员工全勤当月发放相应标准的'全勤奖,如有缺勤将全额扣发全勤奖。
4、若新进员工工作未满一月,则按全勤标准及全勤天数比例发放全勤奖,误餐补贴和绩效工资按出勤天数予以核发。
5、各部门员工需严格按考勤管理规定按时上下班、打卡,并严格执行部门二级考勤规定,各部门由部门经理指派专人监督考勤,并负责每月21日将部门上月度考勤汇总表和下月度排班表上交,考勤表需予以公示无误,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行政部审核予以核发工资,部门考勤员如有虚报考勤将从重处罚。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编制内员工。
第二条薪酬支付要素
公司薪酬支付的要素是:职位价值、员工绩效、员工能力素质、同地区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
第三条管理层级及职系
公司的各级员工分为四个管理层级:
1、高层员工:公司副总经理职位起。
2、中层员工:职能部室、业务部门正副部长职位。
3、基层员工:公司各部门一般管理职位和业务部门业务员。
4、初级员工:操作工、见习工等。
公司的各级员工分为二个职系:
1、职能部室:包括行政人事部、财务部、物流中心、采购部的员工。
2、业务部门:包括市场营销部的员工。
第二章薪酬元素
第一条公司薪酬结构从整体上包含下列薪酬元素:
(一)基本薪酬:包括固定岗位薪酬和定档工资。
(二)绩效薪酬:包括月度奖金、年终奖金、效益奖金。
(三)福利及补助。
(四)其他薪酬:包括特殊奖励等。
第二条固定薪酬及岗位补贴
固定岗位薪酬和级别工资通过采取职位分级、级内分档、一岗多薪的方式体现职位和个人技能的差异:根据公司人力资源成本的承受能力、外部市场薪资水平和岗位评价结果测算得出。
第三条月度奖金
月度奖金是根据对非经营部门员工月度绩效的评定,以月度绩效工资的方式发放。
第四条年终奖金
年终奖是员工通过努力而取得的薪资单元,由个人的绩效、单位绩效共同决定。
第五条效益奖金
指经营部门完成计划任务后对其部门的奖金,可以月为周期,也可以项目为周期。
第六条福利
主要指补充商业保险等。
第七条补助
一般补助:包括餐补、通讯补助等。
培训补助:公司激励绩效优异、能力素质突出的员工,对于参加外委、外派等方面培训学习的员工,根据管理层级和绩效对其培训进行补助;
第八条特殊奖金
特殊奖金的目的在于对员工个人的优秀表现予以正强化,以激励员工自觉地关心公司的发展。包括评优奖金、特殊贡献奖励等。
第三章薪酬体系设计
第一条薪酬体系的职级划分
根据职位价值的大小,把岗位评价中结果相近的职位划分在同一个范围中,这样的范围就是职级。
公司的职级划分为六个:a、b、c、d职级,每个职位都被归到相应的职级中,并根据不同职级,确定其薪酬区间。
备注:以上薪酬区间计量单位为元/月,不含年终奖金和效益奖金。
各系列相应的职级数及标准如下:高层员工薪金标准分为5档(元/月),档差1000元;中层员工的'标准工资分为8档(元/月),档差500元;基层员工的标准工资分为12档(元/月),档差200元,初级员工参照基层员工确定。以上各职级工资标准中均包含上下限。同时,公司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员工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各层级员工可在相应的调整范围内升档或降档,具体以公司文件形式下发。
第四章主要的薪酬形式
公司的薪酬体系分为以下五种薪酬形式:
(一)年薪制。适用高层管理人员和关键人才,其特征是对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薪资。
实行年薪制的薪酬=固定工资+岗位补贴+年终奖金
(二)月薪制。适用于中基层非经营部门中基层管理及技术员工。
实行月薪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资+月度绩效工资+岗位补贴+年终奖金
其中:
中层员工薪酬结构为月度固定工资:月度绩效工资=7:3基层员工薪酬结构为月度固定工资:月度绩效工资=8:(三)提成工资制。固定工资与效益奖金相结合,效益奖金按销售额或利润的一定比例来确定。
实行提成工资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资+岗位补贴+效益奖金
(四)特殊工资制。特殊人才是指公司急需或必需而且人才市场竞争又激烈的稀缺人才、现有的薪酬体系不能够包容的职位,按劳动协议确定薪酬的结构与发放形式(一般按年薪发放的形式)。
(五)固定工资制。保洁、保安、司机、厨师等职位实行固定工资制。
(六)计件或定额工资制。指作业层。
第五章薪酬调整机制
第一条影响薪酬调整的因素
薪酬调整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内部的变化与个人的变化。
外部环境的变化主要包括:行业薪酬水平的变化与社会整体收入水平的提高;
公司内部的变化主要包括:组织结构调整带来的变化;
个人的变化主要包括:能力素质、绩效的提高与职位的变化。
第二条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薪酬调整
行业薪酬水平的变化与社会整体收入水平的提高带来的薪酬调整,调整周期一般为两年或三年。
第三条组织结构调整带来职位变化方面的薪酬调整
组织结构调整带来的职位变化方面薪酬调整的流程:战略规划组织结构调整;人力资源部组织新职位岗位评价、职级和薪档区间的确定;人力资源部提出详细的报告与方案;公司高管层讨论通过后执行。
组织结构调整带来的个别职位调整可以直接参照相关职位的职级和薪档区间进行确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拟订、修改和解释。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人员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公司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2.设置原则
该方案基于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和合法的原则。
2.1公平:不同员工在同一位置享受相同的报酬水平;同时,根据员工的表现性能,服务多年,工作态度,等等,动态调整的工资水平,可以向上或向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2.2竞争:公司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地区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3激励:制定动态的升降管理,对同级工资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2.4经济性:在考虑公司承受能力、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设定工资,使员工和公司的利益能够共享。
2.5法律性:本方案以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为基础。
3、管理机构
3.1薪酬管理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成员:综合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办公室主任
3.2薪酬委员会职责:
3.2.1审查薪酬调整策略及其他各种货币形式的激励手段。
3.2.2审查个别薪酬调整及整体整体薪酬调整方案和建议,并行使审定权。
本规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机构为薪酬管理委员会,日常薪酬管理由办公室负责。
4、制定依据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
5、岗位职级划分
5.1公司所有岗位分为六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总经理级;二层级(B):副总级;
三层级(C):各部门部长级;四层级(D):主管级、专员级;五层级(E):基层管理级;六层级(F):普工级。
具体岗位与职级对应见下表:
5.2具体薪级见:附件《八方职级薪级表》。
6、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加班工资+各类补贴+个人相关扣款+业务提成+奖金
6.1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6.2岗位津贴:是指对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职能的岗位或基层岗位专业技能突出的员工予以的津贴。
6.3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指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公司对该岗位所达成的业绩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绩效奖金的结算及支付方式详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6.4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是指员工在规定休息日、假期、及8小时以外为了完成额外的工作任务而支付的工资部分。公司D职级(包含D级)以上岗位及实行提成制的相关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职责与任务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资。
6.5各类补贴:
6.5.1特殊津贴:是指公司对高级管理岗位人员基于他的特长或特殊贡献而协议确定的薪酬部分。
6.5.2其他补贴:其他补贴包括手机补贴、出差补贴等。
6.6个人相关扣款:
扣款包括各种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及因员工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被处的罚款。
6.7业务提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享受业务提成,按公司业务提成管理规定执行。
6.8奖金:奖金是公司为了完成专项工作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等员工的一种奖励,包括专项奖、突出贡献奖等。
7、试用期薪酬
7.1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的80%。
8、见习期薪酬
见习员工的薪酬详见公司关于见习期的相关规定。
9、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9.1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9.2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进行的调整。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9.3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办公室执行。
10、薪酬的支付
10.1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A、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
B、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下月20日。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或推后休息日的一个工作日发放。
10.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10.3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或离职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工资=月工资标准×实际工作日数/月应出勤天数
工资计算期间未全勤的在职人员工资计算如下:
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缺勤天数/月应出勤天数
10.4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
A、产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C、护理假:(配偶分娩)不享受岗位技能津贴。
D、丧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E、公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F、病假、事假:员工病假、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H、其他假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11、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
11.1依照公司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12、薪酬保密
办公室、公司财务及财务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出纳进行核查。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开除。
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6
1、发放时间:每月10日发放上月薪资;如遇节假日顺延或提前最近工作日发放,春节工资核算和发放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发放形式:工资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卡;
3、发放流程:薪资表由人事行政部核算、财务部审核后再提交至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4、发放说明:
(1)因其中某一部门延时提交相关数据导致工资延时发放时给予责任人200元/次处罚;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除外;
(2)公司使用统一《薪资表》模版,任何人不允许调整、修改《薪资表》模版,如有发现给予警告一次,导致薪资发放有严重问题的给予严肃处理;
(3)当月薪资核算出现问题时,当事人及时向人事行政部反馈;经人事行政部审查核实后统一补发。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人事行政部协同财务部查明处理;
(4)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实际出勤日计发工资;各类假期、迟到、早退和旷工等事宜依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决定扣除数额;
(5)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员工的贡献度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员工的基本薪资进行调整;调整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进行明确沟通,具体情况由公司统一规定。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7
一、 制定薪酬制度的总体原则:
1, 薪资总量的控制:必须控制员工薪资总量占企业销售收入的合理比例;一般建议企业员工劳动薪酬及社会统筹的总额应控制在企业销售收入的12%-15%之间。
2, 员工收入和员工的工作绩效成正比:每个员工的薪资收入应该唯一由以下几个考核量来决定:
1) 该员工的知识技能水平;
2) 该员工的劳动难度和强度;
3) 该员工工作的成绩,包括数量和质量;
4) 该员工的工作态度,包括主动性和协作性。
如果某员工的薪资不是由上述因素决定的,或者说该员工的薪资对其工作表现没有发挥激励作用,则该薪资需要调整。
二、 销售员薪资考核建议:
1、 销售人员的薪资可以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 底薪: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费,是对员工的劳动付出的基本报酬;
2) 岗位津贴:是对部分从事额外工作或者难度较大的工作的员工所给予的津贴,例如负责售后服务回访的人员、管理助理等等。但是,这部分津贴必须在该员工认真履行该职责并产生积极效果时才可以发放。
3) 绩效工资:这一部分工资是为了考核销售员除完成销售业绩之外其他工作表现的工资。一般考核办法是确定绩效工资的基数,并根据该员工当月工作表现考核系数,最后确定其绩效工资的实发数。应该告知员工,完成这些工作,例如店堂清洁、商品维护、销售报表、顾客回访等等是他们的基本职责。
4) 销售提成:这是考核员工销售业绩的主要方法。
2 、比例:
1) 对于较为稳定的企业,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变动工资)的比例应该为7:3,激励员工的主要是稳定的工作机会和良好的工作福利。但对于成长期高速发展的企业,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的比例应该为6:4或者5:5,激励员工的主要是考出色的工作表现获得的奖金。
2) 对于要求稳定和要求冲劲的不同岗位,固定薪资和浮动薪资的比例可以不同。例如,公司部分开在老城区或者社区的眼镜店,业绩倍增的可能性并不大,相反,比较重视顾客关系维护和企业形象维护,并且强调员工的稳定性,公司安排“帮助型”的员工为主,此时,他们的薪资可以采用7:3的比例。而对于开在商业中心或者业绩成长空间较大的分店,公司主要安排“促进型”员工为主,此时强调的是顾客获得和业绩提升,他们的薪资可以采用5:5的比例。
3 、差距:
1) 员工之间的差距是不可避免的,除非他们的工作强度和工作成绩完全一样。
2) 对于同一个分店,销售员之间的收入差异可以达到50%至100%,对于长期获得较低收入的员工,他们最应该做的不是抱怨自己拿得太少,而是要考虑让自己贡献更多。
3) 对于不同分店的员工,他们之间的差距则需要在设计薪资考核标准时予以充分考虑,不适宜相距过大,最多在50%以内。对于生意较好的店铺,员工收入较高,但是他们的工作量也远远高于生意清淡的分店,此时,公平分配才是最不公平的。
4) 如何合理的调整不同分店员工奖金的过大差距:
a) 各店奖金提成的系数可以不同;
b) 各分店的人员配备要和业绩挂钩,业绩较低的分店可以采取部分员工上白班部分员工上倒班的方式来减少人员。或者双休日,让业绩稍低的分店员工至业务繁忙的分店帮忙。
c) 对于业绩较好的分店,持续处在业绩末尾的员工可以末位淘汰到生意稍差的分店;业绩较低的分店,持续销售冠军可以提拔到业绩更好的分店。
4、薪资制定范例:
假设某公司A分店是总店,年销售额在300万左右,共配备12名销售人员,分两班,每班6人;双休日一班员工要求上连班。B分店是一个分店,年销售额在100万左右,分店面积较大,共配备10名销售员,分两班,每班5人;双休日一班员工要求上连班。
首先设定员工的合理收入总额:
400万,22名销售人员,考虑到后勤人员要占到一部分的薪资比例,并扣除社会统筹的部分,销售人员的薪资约为销售额的8%,即32万元,平均每月27000元。分配到22人,平均每人1200元。其中60%为固定工资,即700元,其余为浮动工资。浮动工资中100元作为绩效工资,单独列出,其余400则为销售奖金,必须根据销售额来决定。相当于销售额的2.6%。(22人×400元×12个月÷400万销售额=2.6%)
所以,我们就有了一个基本的薪资考核办法:
员工工资=底薪700元+绩效工资100元+销售×2.6%。但是,此时发生一些问题:
问题1:A店的员工平均销售业绩为25万÷12人=21000元,他们的平均奖金为546;B店的员工平均销售业绩为83000元,他们的平均奖金仅为216元。差距比较大。
解决方法是:一方面调整A,B店的提成比例,A店降低为2%,B店提高至3%;另一方面,可以减少B店的人员数量,让一部分员工上常日班,其余员工上对倒班连减少人员至8人。结果,他们的奖金就相对接近:
A店员工:25万÷12人×2%=417元;
B店员工:83000÷8人×3%=311元。
薪资总额:A店(700+100+417)×12=14600; B店(700+100+311)×8=8888。总额23500,全年28万,占销售总额的7%,比较合理。
5、如何考核业绩:
1) 团队业绩决定奖金总量,个人业绩决定奖金分量:由某分店的业绩总额和提成比例,确定该分店当月奖金总量,根据每位员工的业绩高低决定最终分配。
2) 为了鼓励员工重视整体业绩,可以根据分店总体业绩的高低制定不同的提成比例,来鼓励员工考虑整体。
三、 技术人员的薪资:
1、加工人员:
1) 连锁店应尽可能集中加工,加工点越少越好,有利于资源的集中利用和质量管理。
2) 加工人员的薪资应该由以下部分组成:
a) 基本工资
b) 技术等级工资:设定若干技术等级,由企业考核确定每位加工师的技术等级,给予不同的工资。技术等级越高的员工,有义务加工一些疑难的`眼镜。
c) 绩效工资:类似销售员。
d) 奖励提成:
3) 加工人员的奖励提成应该体现工作的数量和质量。
a) 工作数量可以用计件工资的方式来考核,即加工数量×单副金额=奖励总数;
b) 工作质量可以通过加工报损率来控制,报损率高于公司规定,进行扣罚,报损率低于公司规定,给予奖励。
4) 范例:
以上案例中,A、B店仅设一个加工中心,并聘请4位加工人员。门市销售人员的薪资已经占据销售总额的7%,加工验光人员应控制在2%以内,先假设加工人员薪资为1%,则为400万×1%÷12=3300,3300÷4=833元。明显偏低,所以决定减少加工人员至3人。1人上常日班,2人上对倒班。3300÷3=1100。
然后,确定他们的基本工资。加工人员的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比例应该在7:3为宜,所以固定工资应该在1100×70%=770元。其余为浮动工资。
400万销售额,其中框架眼镜占70%,280万,平均客单价为400元,全年配镜7000副,每月平均583副。浮动工资330元×3人÷583副=1.7元。我们暂时设定为1.2元/副。(因为还有安全奖励)
由于一共只有两个分店,所以加工设在其中一个分店,可以让常日班的加工人员兼负配送工作,但是不需要他加工(仅作副手),给予跑片员津贴100元。最后的薪资调整为:
甲:700底薪+100技术津贴+100绩效工资+100安全奖+290副×1.2=1348;
乙:700底薪+50技术津贴+100绩效工资+100安全奖+290副×1.2=1298;
丙:700底薪+100绩效工资+100安全奖+100元跑片员津贴=1000;
总额为:3600。
2、 验光人员薪资:
一般而言,每个门店都应设有专职验光人员,然而实际上,可以在业绩较好的店铺设立专职验光师,而业绩较低的店铺可以安排班长、店长负责验光。
验光师的底薪工资应高于一般销售人员,奖励提成可以根据门店销售员的平均奖金和验光投诉率来综合考核。
同时,可以为验光师设定特定产品销售奖励,例如多焦点镜片、棱镜复合透镜、RGP等等。
范例:
上述案例,A店销售额较高,设定两位专职验光师,B店业绩较低,不设专职验光师,要求店长验光,同时也培养两位销售员协助验光。
验光师工资组成:
底薪700+绩效工资100+技能工资100或50(同加工师)+平均业绩提成+特殊产品奖励。
对于B店,未设验光师,则可以给协助验光的销售员给予一定的岗位津贴(参考本文件2-1-1的说明),比如100元或者200元。
本例中,A店两位验光师平均工资为1316(特殊产品提成未计算)
四、 管理岗位工资和其他岗位工资
1、 店长或者班长:
1) 店长或者班长的设定:对于大店,员工总数超过20人以上的,可以设定1店2助(助理即为班长)的编制,一名店长,两名班长。店长常日班,负责门店日常管理工作,班长跟班走。对于员工人数较少的门店,可以仅设一名店长,不必再设班长,可以指定两位表现较好的员工协助店长管理,定义为A级销售员,在大店中,也可以除班长之外再设定A级销售员,作为储备干部。
2) 班长是店长的预备队,A级销售员是班长的预备队。
3) 但是,管理岗位的设定要根据门店的实际工作情况,尤其考虑管理成本的合理性来设定。以上案例中,A店可以设定1店2助,也可以仅设定一名店长,另外任命2名A级销售员。因为A店的人员仅有12人,业绩也只有300万一年,属于中型规模眼镜店,还不足以称为大店。而B店,仅需要设定两名A级销售员,连店长也可以不设定,由A店店长统一管理,即A店店长成为名义上的营运部经理,负责连锁店的总体营运,可以跨门店调动商品和人员。
4) 班长和A级销售员同时还需要作销售,他们的薪资和销售员基本相同,仅仅是绩效工资更高,并享受岗位津贴。
5) 店长的薪资制定:
a) 店长的薪资应该和其工作的主要方向挂钩,而店长的主要工作任务就是确保门店完成公司所制定的业绩指标,他需要发挥每一位员工的积极性,服务每一位顾客以实现此任务。
b) 店长的薪资应该和以上任务吻合,同时,销售员可以靠“旺季抓一把,淡季放弃”来获得高薪水,店长则必须充分考虑淡旺季,为总体任务负责,所以,店长的奖金应该是全年考核的。平时,仅保证店长的日常基本工资,年底体现店长的总体任务完成情况。
c) 范例:
本案例中的店长其实就是公司营运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很高的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其底薪工资可以明显高于一般员工,同时,其绩效公司较高,但是考核其绩效工资的标准就是考核其管理的店铺整体营运水平的标准,其奖金为年终奖,必须工作满一年才可以获得。如果该店长工作仅满半年不满一年,到年底可以按比例发放部分奖励,如果工作不满一年离职,则不予奖励,视为自动放弃。如果工作不满一年被公司解聘或者免除店长职务,公司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
五、 关于社会统筹:
社会统筹其实也是员工收入的另一种表现形式,相当于由企业支付的员工的未来薪资,有两种处理方式:
1、 从员工每月工资中扣除,统一交社报部门。
2、 企业另外支出,但是相应的需要降低员工的薪酬水平,其实是朝三暮四,最终结果是一样的。
如果内含在员工薪资中,则企业的薪酬总比例仍为12.7%,如果企业额外支付,并且不同步减少员工薪酬,则企业的劳动力支出可能会提高2.3个百分点。
六、 关于绩效工资:
1、 绩效工资的考核非常重要,甚至可以降低部分岗位的底薪,提高绩效工资,促使员工重视日常工作表现绩效。
2、 每个岗位的绩效工资考核标准要参照公司对该岗位的主要要求来分别制定;企业需要一个怎样的验光师、一个怎样的仓管员、一个怎样的收银员,就在他们的绩效考核中体现。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明确工资计发操作流程,保证工资发放的准确、及时、无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财务部会计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出纳负责工资发放。
2、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员工。
四、内容
1、每月20号前为工资发放时间,如遇节假日则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迟发放。
2、项目部部于每月3号前将本公司上月的考勤资料,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3、财务部会计负责所有人人员工资的造册,于每月5号前交予董事长审批。
4、董事长签批后,财务部会计在每月8号将工资表送交出纳,出纳确保在每月15号将上月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
5、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后,财务部出纳须在每月发工资的前一天或后一天将员工上个月个人工资条发放到员工手中。
6、离职员工在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后,可在下月发放工资时领取当月工资。
五、扣除项目
1、扣除个人所得税。
2、扣除法定必须代为扣除的有关个人的其它保险类费用。
3、扣除公司内部考勤制度中违规项。
六、工资误算、误法管理
1、工资误算、误发时,行政部和财务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
2、因误算、误发而超付的工资,行政部和财务部可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3、因误算、误发而少付的工资,员工本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和财务部负责查实。如属实,因误算而少付的由行政部出具证明;因误发而少付的由财务部出具证明。证明经董事长签批后,给予员工补发。
七、工资资料的查阅及保管
1、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五日内持工资存折或工资条到出纳员处查询。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阅的,可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申请查阅。
2、员工只可以查阅自己的工资,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阅。
3、每月的工资发放资料由财务部会计编制凭证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4、财务部月末进行系统的'审核后,将工资发放资料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如若需要查看需向董事长提出申请签字同意后方可查询) 工地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一、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
第二章工资结构
一、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养老金补贴、医保补贴、外地津贴五部分组成。
二、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三、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四、养老金补贴、医保补贴、外地津贴在工资总额中占20%。五、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金额。
第三章工资发放
一、根据项目经理考核后的绩效工资,财务室进行制表,由项目经理签字后发放。
二、工资由财务室发放,可采用现金发放或银行转帐两种方式,具体方法根据各项目情况确定。
三、工资发放时间:每月的5-10号发放上月工资。
工地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5
首先,计件工资制的含义,是指用人单位确定合适的劳动定额,按照劳动者完成定额的情况,支付相应报酬。计件工资制,是标准工时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即按照工人生产的合格产品数量和企业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
其次,有关法律对这一部分由以下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也有如下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以上就是现有的关于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应当如何支付职工计件工资加班费的规定。
第三,问题就出来了。上述中的“定额”该如何确定呢?不论多少,企业都可以其自主经营权为由而进行抗辩。所以说,如果是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又加班的,即如果劳动者没有完成定额,即使加班了,也无法获得加班费。这就是目前的症结所在。
但是,目前对于如何确定劳动定额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原则。一般来讲,实行计件制工资标准,计件单价标准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关于计件工作时间,因为有可能存在熟练工与非熟练工的问题,则可以以同等劳动条件下平均单件生产时间为标准进行衡量。现实中,一些地区企业确定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7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综上,以下原则我认为可以作为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加班费的计发原则:
第一:劳动者在8小时内没有完成定额任务,而在8小时外又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可以不发放加班费。
第二:劳动者在8小时以内超额完成了任务,其超额完成部分也不属于加班完成的产品,不应计发加班费,可按照正常计价单价标准支付工资,也可以按照超额奖金或者说是补助之类的名义进行发放,因为毕竟这一阶段劳动者具有很大的自主性。
第三:劳动者在8小时以内完成了生产定额任务,而在8小时以外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属于加班,其加班期间完成的产品数量,应按照加班费计发。应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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