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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资指导线

时间:2021-01-05 14:09:27 薪资行情 我要投稿

企业工资指导线2015

  近日,辽宁等多地公布了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16日,全国已有14个省(区、市)发布了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与去年相比,这些地区的工资指导线均无上调,涨幅持平或下降。

  14省份公布2015年工资指导线

  近日,辽宁省人社厅发布了2015年工资指导线,明确了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2%,基准线为8%,下线为3%。

  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它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虽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可作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参考依据。

  随着辽宁省工资指导线的出炉,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16日,全国共有北京、天津、山东、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四川、福建、青海、上海、河南、河北、辽宁等14个省份公布了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在这14个地区中,新疆、河南的基准线最高,为12%;在工资增长上线方面,天津、山西、山东、河北、河南均为18%,并列第一;而工资增长的下线,陕西最高,为5%。

  企业工资指导上线与去年持平

  据介绍,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下线构成,三条线分别对应企业工资增长的一般、最高、最低幅度指导意见。

  今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般水平(即基准线)为10.5%,比去年下降1.5%;最高水平(即上线或预警线)为16%,与去年持平;最低水平(即下线)为3.5%,比去年下降1%。

  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0.5%: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基准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

  上线(预警线)为16%:前两年效益增长较快,2015年预计效益增长依然较快的企业,原则上应低于上线安排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

  下线为3.5%:效益情况与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下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

  对于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每月1720元的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应提高一线职工工资

  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指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社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其主要作用是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也是对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企业应当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普通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水平。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上述岗位人员工资增幅应高于经营者和管理层工资增幅,普通职工工资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和管理层工资不得增长。

  各类企业应当参照发布的工资指导线等政策,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着重体现劳动生产要素在分配中的价值,努力实现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同时,各类企业也应合理确定内部薪酬体系,综合运用2015年劳动力市场职业(工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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