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税目税率表(2014最新版)

时间:2017-10-28 编辑:1037 手机版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我国各行业的税负率是不同的,一般税负率过低往往会引起税务局的关注,税负率一般可以掌握在不低于1%(商业企业1.5%左右)范围内,图片中的内容包含具体的2014年最新的各行业税负率表,请大家参考。

(2014)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税目税率表
小规模纳税人  包括原增值税纳税人和营改增纳税人 征收率3%
 从事货物销售,提供增值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营改增各项应税服务
一般纳税人 原增值税纳税人 税率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7%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13%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整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农产品(指各种动、植物初级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
 出口货物 0%
营改增试点增值税纳税人 税率
交通运输业 陆路(含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服务 11%
邮政业 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 11%
现代服务业 研发和技术服务 6%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7%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 0%
纳税人  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往返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 0%
 境内单位和个人在香港、澳门、台湾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
 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 0%
 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规定的涉外应税服务 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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