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如何识别陷阱
去年大学毕业获得会计学硕士学位的赵波,经过几轮应聘,很快获得一家中介服务公司的面试通知,职位是财务顾问。随后,赵波参加了面试并被通知需接受两个月的培训,但该培训需要交纳2000元培训费,赵波需负担一半费用。初入社会的赵波并未多想,便交了1000元并接受了培训。可令赵波没想到的是,两个月后,该公司竟然以其不胜任工作为由并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赵波感觉自己受骗,拨打了顺义区148法律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律师指出,《劳动合同法》第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本案中,该用人公司在招录员工的过程中,以进行入职前培训为由,向赵波收取培训费用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赵波有权拒绝。同时,对于培训事宜还要分情况来看。如果培训带有试用性质,也就是赵波实际参与具体业务,付出劳动成本,那么有理由认为所谓培训存在事实上的用工关系,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工资待遇,否则可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对此,律师建议赵波收集工作记录、值班记录或者劳动报酬签收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如果培训属于封闭式的培训学习,不具有用工性质,那么要看其有无培训方面的资质,有无签订培训服务合同、提供发票等票据,如果存在不规范、不合法行为,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如果培训行为有合同依据,同时不存在违法事由,那么建议赵波根据培训合同相关规定,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如何识别陷阱
1、拒交各种名义的费用!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要求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服装费,产品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收费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2、不要轻信许诺到外地上岗、到外地企业、到国外打工或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高薪招聘!无论其待遇多好,求职者千万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轻信他们的口头许诺,一是不去,二是到劳动保障部咨询,否则会吃大亏,被骗工、骗钱,甚至被人贩子骗卖,悔之晚矣。
3、不要将重要的证件作抵押。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等相关重要证件作抵押。有的用人单位以保证学生实习时间等为由扣住学生的证件,根据相关的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扣押证件。
4、掌握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主动学习一些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5、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背景。在求职者正式进入公司之前,想法设法加强对企业的了解以免误入骗子设下的陷阱。
比如:上网查找该招聘单位的相关资料,注意招聘单位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正规单位的招聘单位一般会将设在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一些以租用房间作为应聘地点的单位,要警惕。工商部门咨询电话:123156、谨慎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企业签订合同是要注意“三看”:
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的合同无效;
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使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
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的内容。劳动合同的一般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违反劳动合同者应承担的责任;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其中前8项为法定条款,必须具备;第9项为协商条款。
6、发觉被骗应及时报案,通知辅导员,应拨打110与公安局取得联系,以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求职过程中的常见陷阱
陷阱1、不通过正规的渠道招聘人员招聘是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企业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单位对该项工作是非常重视的,会派专人通过正规的局道招聘。不要毫不防备的就把自己的简历等材料交给单位。
陷阱2、要求应聘者交纳“保证金”等费用刚参加工作,薪酬不高是正常的。相反,如果出现一个不熟悉的单位提供高薪酬时,毕业生就应该引起注意,因为不少不法人员企图利用高新待遇的幌子,骗取毕业生所谓的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等。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毕业生千万不要相信在工作的.初期就很容易的获得高收入,对有些单位提出的所谓押金,培训费,服装费要敢于说不。
陷阱3、要求应聘者介绍他人加盟有些大学生因被骗而涉足非法传销,到头来后悔不已。因此,毕业生在求职的过程中如遇到类似单位对你非常主动,把加盟后的前景说的异常振奋人心,并要你介绍朋友和同学一起加入时,就要想想这句老话: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
陷阱4、不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是传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如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籍等人事关系就无法转入工作单位及所在的城市。而这些关系的办理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如办理社会保险,购买经济使用房,评审职称等。因此,单位不予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职业发展是不利的。毕业生应主动要求用人单位解决这些问题,并通过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的接收。
陷阱5、不将承诺写入合同用人单位对招聘中的内容并非必须承担履行义务。作为毕业生,如想要招聘的那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最好将这些承诺写入双方的劳动合同条款中,由劳动法的约束力来督促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履行承诺。
陷阱6、窃取应聘者的私人资料或作品企业以选人为名,在笔试、业务考察等环节中让求职者撰写策划案、翻译文章,而这些都应是公司员工的本职工作。除了把求职学生当免费劳力外,学生在简历中把自己的毕业设计和研究理念写得一清二楚,也让不少企业坐享其成。
陷阱7、招聘单位“无限期试用”依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人员底薪通常是正式员工的1/4,劳保用品、物质奖励、各种保险和其他福利等又不与正式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因此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人力资本,大量招募短期员工,且不签订劳动合同,待三个月试用期满,就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予以解雇。这样一来,求职者总是辛辛苦苦给单位低薪干了几个月,然后被扫地出门。就这样,一群又一群学生被单位榨取劳动果实。实习期过长,以有问题为名予以辞退,这是大学生以往找工作的普遍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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