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防骗的五大良计
每年的毕业季的到来,都会有一大批新的缺乏求职的基本知识和经验的求职者,因急于找到工作的焦躁情绪所冲动,容易接受种种许诺的迷惑,上当受骗。有的在街头、桥下或中介公司门外,陷入私招的陷阱,工作数月,加班加点却领不到工资。
有的以试用期为幌子、欺骗暑期打工的学生和外地工白干数月,有的外地工不但没找到工作反而被非法中介及其用工单位以中介费、保证金、风险金、培训费等名义,骗去仅有的路费、生活费。
更有甚者,有的求职者被骗子们以北京某总公司,某外地分公司、分厂的名义,以高薪为幌子,骗往外地,从事高强度劳动,失去人身自由,无法和外界联系,有的女工甚至被侮辱或被人贩子拐卖……如此种种,给求职者本人及家庭带来莫大的痛苦和不幸……。
那么怎样才能在求职过程中避免上当受骗呢?
1、看“两证”,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
为了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规定,职介机构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必须持有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北京市职业介绍许可证》,同时;北京市人事局对从事人才交流的中介机构核发《北京市人才交流许可证》,凡有“两证”中其中一证的中介机构方为正规合法否则就是非法职介。为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求职者千万不要和非法职介打交道,否则,上当受骗,在所难免。
2、莫贪小便宜,被私招滥雇
那些无营业执照,无职业介绍许可证或人才交流许可证,无固定办公地点的非法中介常常以找不到工作不收费为幌子,专在一些正规中介中心旁边,伺机寻找“猎物”诱惑求职者入套,乘机向求职者敲诈勒索。因此,奉告求职的朋友,千万莫贪小便宜而误入歧途铸成大错。
3、拒交各种名义的费用
求职的朋友要记住: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行为,都属非法行为。招聘单位培训本单位的职工,也不准收取培训费。求职者遇到此类情况,要坚持拒交,并向招聘单位所在区、县举报,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索要正式发票
求职者一定要向收费的职介机构索要税务局或财政局核发的正式发票。有了正式发票等于多了一道护身符,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可以凭发票编号,找到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领票人,发票是维权的依据,而普通收据是难以成为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