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休产假请假条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产假请假条,欢迎阅读。
【职工休产假请假条一】
尊敬的领导:
本人由于有孕在身,预产期 月 日,现已近临产,属计划内合法生育, 并属晚婚、晚育。现现需回家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为个月,本人遵循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晚婚晚育的政策,我现特向单位申请 月 日正式休产假,预计从 月 日-- 月 日,盼予以批准。 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请假人:
年 月 日
【职工休产假请假条二】
尊敬的领导:
本人已怀孕____个月,预产期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因妊娠后期反应较大,经医生建议,需提前休产假,回家调养身体并定期到医院做产检。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特向领导申请休产假,请假时间从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天。恳请领导给予批准。
申请人:
申请日期:
【附】2016年产假新规定:
2016年产假比2015年增加了,但各个省份的标准都不同,大多在国家规定的98天之外,延长产假60天。2016年产假规定明确了配偶的护理假,其中江西是15天,四川是20天,宁夏是25天。其中,四川省规定,合法生育孩子的夫妇,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有20天护理假。女方能享受158天产假,若男女方合计,不管一孩二孩,夫妻一共至少休假178天。
江西规定,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5日。
宁夏则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在原来98天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其配偶25天护理假。如果按照夫妻合计,可共休假183天。
北京、广州等地规定,符合规定生育的女性产假可从国家规定的98天增加30天,共128天;并增加配偶产假15天。
据悉,目前我国规定产假为98天,是世界劳工组织《生育保障公约》规定的最低标准。其实,世界上产假最长的是俄罗斯,产假为三年,日本产假也是两至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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