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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的服饰文化
壮族是我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广西、云南、广东和贵州等地,国外主要分布在越南北部。旧时,壮族被称为“僮”,后来该为“壮”。下面小编为你介绍壮族的服饰文化。
在古黔中地区的道县玉蟾岩(古代壮族苍梧部活动区域),发现了人类在15000年前用来作陶器“垫布”的植物纤维编织纹,它是到目前为止人类自己用劳动创造出来的第一件手工纺织品。壮族服饰主要有蓝、黑、棕三种颜色。壮族妇女有植棉纺纱的习惯,纺纱、织布、染布是一项家庭手工业。用自种自纺的棉纱织出来的布称为“家机”,精厚、质实、耐磨,然后染成蓝、黑或棕色。用大青(一种草本植物),可染成蓝或青色布,用鱼塘深可染成黑布,用薯莨可染成棕色布。壮族服饰各有不同,男子、女子的服饰,男子、妇女、未婚女子的头饰,各具特色。
男装女装
壮族服饰男装有右襟与对襟两种,右襟衫反膊无领,衣纽从右腋下开至腰部又转向正中,再开出三四寸而止,衣襟镶嵌一寸多宽的色布边,用铜扣纽,再束上长腰带;对襟开胸,长仅及脐的紧身衫,这是在劳作时穿着的。而女装为无领右襟,只是衣袖比男装大些,宽大近尺,长至膝盖,镶嵌绲边,边条有宽细,一般在二三道以上。肩内贴布反衬在外,起缝三线,名叫“反膊衫”。男女衫的'扣钮均铜纽或布纽。男女裤子式样基本相同,裤脚有绲边,俗称“牛头裤”。已婚妇女有绲花边的肚兜,腰裤左边悬挂一个穗形筒,与锁匙连在一起,走动时发出“沙啦沙啦”的响声。男子礼服惯穿长袍,外面套上一件短褂,通称“长衫配马褂”,起先是头戴顶圆帽,后来改戴礼帽。男女都穿布鞋。
银饰与头饰
壮族的银饰过去曾经普遍盛行。据民国廿二年(1934)编的《广西各县概况》载,百色“女子饰品,有发箍、簪及指约、手镯等。”恩降“妇女装饰,城厢多尚金玉,乡村则重玉质银器。”西林“惟女子最爱佩戴簪钗、耳环、手镯及盾牌等。富者用金质,贫者用银质。”未婚女子喜爱长发,留刘海(以此区分婚否),通常把左边头发梳绕到右边(约三七分)用发卡固定,或扎长辫一条,辫尾扎一条彩巾,劳作时把发辫盘上头顶固定。已婚妇女则梳龙凤髻,将头发由后向前拢成鸡(凤)臀般的式样,插上银制或骨质横簪。裹青纱白帕的已少见,多用黑帕或花帕头巾,梳髻多是中年以上妇女,且喜欢戴绣花勒额,冬季妇女多戴黑色绒线帽,帽边花式因年龄而异。
布鞋
男女都穿布鞋,中年妇女上山劳动爱穿自己制的猫耳布鞋,俗称鞋猫,形似草鞋、有耳、有跟,用一条扁纱带将鞋耳和鞋跟串起来,任意绑扎调节松紧。儿童头饰:童帽是用二三寸宽的绣花布条缝制成的无顶遮额帽。古籍中记载壮俗“露顶跣足”、“布帛勒额(束额)”,在童帽上获得再现,这种遮额帽既能保护头部也是一种装饰品。婴儿的背带比常见的汉族的大得多,呈蝴蝶状,“蝶身”长三尺,宽二尺四寸,中绣花样图案或八卦乾坤图,但很少见绣有文字,两边“蝶翼”长九尺,宽一尺二寸,这种背带壮话称“腊lap”。建国后,这种背带逐渐改小尺寸,有些背带身刺绣上如“出入平安”“美满幸福”的文字,代替原有的图案。
壮族服饰简介
以蓝黑色衣裙、衣裤式短装为主。《天下郡国利病书》记载:“壮人花衣短裙,男子着短衫,名曰黎桶,腰前后两幅掩不及膝,妇女也着黎桶,下围花幔。”
壮族男装多为破胸对襟的唐装,以当地土布制作,不穿长裤,上衣短领对襟,缝一排(六至八对)布结纽扣,胸前缝小兜一对,腹部有两个大兜,下摆往里折成宽边,并于下沿左右两侧开对称裂口。穿宽大裤,短及膝下。有的缠绑腿,扎头巾。冬天穿鞋戴帽(或包黑头巾),夏天免冠跣足。节日或走亲戚穿云头布底鞋或双钩头鸭嘴鞋。劳动时穿草鞋。
壮族妇女的服饰端庄得体,朴素大方。她们一般的服饰是一身蓝黑,裤脚稍宽,头上包着彩色印花或提花毛巾,腰间系着精致的围裙。上衣着藏青或深蓝色短领右衽偏襟上衣(有的在颈口、袖口、襟底均绣有彩色花边),分为对襟和偏襟两种,有无领和有领之别。有一暗兜藏于腹前襟内,随襟边缝置数对布结纽扣。在边远山区,壮族妇女还穿着破胸对襟衣,无领,绣五色花纹,镶上阑干。下穿宽肥黑裤(也有的于裤脚沿口镶二道异色彩条),腰扎围裙,裤脚膝盖处镶上蓝、红、绿色的丝织和棉织阑干。劳动时穿草鞋,并戴垫肩。在赶圩、歌场或节日穿绣花鞋。壮族妇女普遍喜好戴耳环、手镯和项圈。服装花色和佩戴的小饰物,各地略有不同。上衣的长短有两个流派,大多数地区是短及腰的,少数地区上衣长及膝。
凿齿
壮族儿童服饰凿齿和文身是壮族先民在发展服饰与银饰之前就在自身躯体上表现美的方法。至今此俗在一些地区的壮人中仍然存在。产生于血缘婚末期和族外婚初期的神话《布伯》曾讲到凿牙(齿)的事,通过这则神话可给人们两个信息,一是凿齿的风俗很古老。二是此俗和生男育女有关。在古代壮族的祖先曾把凿齿当成成丁礼。认为凡凿齿的男女就表示自己已成熟,并且享有性生活的资格。久而久之,凿齿成了一种习俗,并以此为美。后来生产条件改善了,凿齿又和镶牙结合起来。至今广西龙州等地壮族男女青年,仍以镶牙为美。逢人一笑,露出一两颗金牙来,金黄黄的甚为得意。红水流域一些地区的男子也有镶牙之俗。
文身
壮族服饰宋代《太平寰宇记》载,邕州左右江各州“其百姓恶是雕题、凿齿、画面、文身”。可见文身之俗,壮民不仅由来之久,而且相当普通。壮族先民文身的原因,在《说苑·秦使篇》中说是为避蛇龙(即鳄鱼)之害。原来有一部分从事渔业的壮族先民常受到江海中鳄鱼的袭击,引起人们恐惧。人们敬畏它,便把自己打扮成 “龙”(鳄)子,祈求它不要伤害。另外,人们在额上、身上文身还是不同氏族、部落的区别,具有民族图腾的标示作用。后来图腾观念淡化,文身慢慢成为一种装饰,变成了服饰的补充和延伸。1949年前后,一些壮族地区仍然有文身的习惯。壮人文身的部位,以面额最为重要,因为这是先入人眼的部位。其次是前胸再次为两臂及背部,最后是双膝以上至小腹。文身的内容和壮人不同部落的习俗有关,也就是和不同氏族的标志——图腾有关,再后来则与人们的某种观念有关,例如不同的审美观念等。壮族文身有鳄鱼、鳄鳞、虎纹、蛇、云雷纹、蛾、蝴蝶、花草、鸟、蜻蜒等形状。所用颜色全为青黑色,与服装一致,表现了壮族祖先以黑为美的审美观。有些地方的男子浑身虎纹,表现了一种威武的男子气概。
花鞋
壮族花鞋是壮族的刺绣工艺之一,又称“绣鞋”,为妇女所用,流行于广西龙州等地。鞋头有钩,象龙船。分有后跟和无后跟两种。鞋底较厚,多用砂纸做成。针法有齐针、拖针、混针、盘针、堆绣、压绣等。在色彩上,年轻人喜用亮底起白花,常用石榴红、深红、青黄、绿等艳丽色,纹样有龙凤、双狮滚球、蝶花、雀等;老年人多用黑色、浅红、深红等厚色,纹样有云、龙、天地、狮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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