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论文一般需要引用参考文献,其目的是给读者提供检索信息,尊重他人或自己以往的科研成果,方便同行们进行深入研究。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诸多稿件的参考文献著录不规范,差错较多,现就医学论文参考文献著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
1、不循规矩,引用不当
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及标注均有较严格的规定,医学期刊一般采用改良的温哥华格式著录参考文献.近年来发现,一些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因参考文献著录格式的不规范或引用不当而延期发表或遭到退稿。
分析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
1)著录中的作者名缺少,稿约中明确规定,参考文献中的前3位作者应全部列出,3位以上者只列前3位,后加“等”字或相应的外文。在不少来稿中发现只写1位作者后加“等”的情况,因其他作者无从查证而耽搁了及时发表。
2)著录项目残缺不全,有些论文缺少题名(书名),亦有缺少刊名、年或卷、期及页码等。
3)在正文中未标注参考文献序号,无法证实参考文献的实际用途。
4)引用不当.未公开发表的观察资料、内部交流资料及涉及保密的资料等均不宜作参考文献。由于内部资料尚未得到公认且不够成熟,其原理、论点、论据及论证尚需修改、变更或充实,又因其发行量很少,读者面窄,无从查考,起不到参考作用。
2、不求甚解,重复堆砌
主要表现为参考文献著录与使用不对应,标引参考文献过多,规模庞大,而在文内不完全使用;或是文内使用很多,文后又不标明;或是不按出现顺序排列而颠倒使用等。这都是论文完稿后未对参考文献进行认真整理所致。一般而言,论著类论文的参考文献数目要控制在15条以内,综述类文章可略多,但不宜超过25条,且要有明确的引证目的。此外,同篇文章在参考文献著录时反复使用现象亦应引起重视,尤其在综述类文章中屡见不鲜。同篇文献固然可以在文内引用多次,但无必要每引一次均重新著录,即不管文内引用多少次,该篇引文在参考文献栏内只能占一个位置。
3、年代久远,可信度低
根据普赖斯指数的原理,相对而言,引用5年内的文献越多,则普赖斯指数越高,过时的文献越少,说明论文所涉及的问题越接近当前的前沿课题。实验性文章的年代距离越远,参考价值可能越低,因此一般要求所引用文献的50%~70%应为近5年内发表的文献。若老化的文献所占比例较大,则说明论文内容也较陈旧,如果论文所涉及的问题是目前国内外正在研究的热门课题,则近5年内的文献引用比例应较高,这可反映作者对同行的研究成果了解和掌握的程度.如果发现所引文献确实过于老化,编辑有责任建议作者查阅较新近的文献,因为作者在接受新文献后可能会改变原来的认识或结论。如果所研究的问题的确很有价值,且很难查找到近5年内的相关文献,当然有必要引用5年前,甚至是几十年前的文献。如果在整个研究期间不追踪查阅有关文献,就可能忽视近几年来已被同行证实或解决的某些重大问题,而自己仍停留在课题研究时的认识水平,可见查阅近期文献和尽可能著录近期文献的重要性。有些作者甚至以为引用的文献越老,越能说明自己的研究结果可靠,这是一种误解。
4、著录错误及原因分析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中作者姓名书写错误,多见于外国作者姓名,外国作者姓名时应以姓在前,写全,名在后,用缩写。英国、美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意大利等欧美国家姓名排列顺序均为名在前姓在后。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错误,除上述作者姓名著录错误外,还可举出一些,例如在正文中未按引用文献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正文引用文献序码与文后著录编码不符;标题或摘要中出现文献序码;标点符号的错误使用等。造成上述诸多著录错误的原因,认为主要有如下几点:1)作者未认真领会稿约中所规定的参考文献著录格式或规范要求,或是在稿约中未能详细提供著录格式。2)所引用文献不是作者亲自阅读过的一次性文献,而是转引抄袭文献。3)作者对著录参考文献的重视程度不够,以为论文的正文写完就可以脱稿,往往把参考文献栏目一带而过,导致诸多著录错误。
总之,作为医学论文编辑人员,不仅应向作者强调医学论文参考文献著录格式,规范使用的重要性,而且应对文后参考文献进行认真细致的审读及校正,如有条件应对每条参考文献与原著进行核对,以保证其准确无误,充分发挥著录参考文献的实用价值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