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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经济管理毕业论文

时间:2021-06-21 14:10:21 毕业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最新经济管理毕业论文范文

  经济学中包含着宏观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而宏观经济中更多注重的是理论上的阐述,而在微观经济的运用中更多注重的是管理方法的运用。

最新经济管理毕业论文范文

  最新经济管理毕业论文范文一:

  【摘要】本文探讨了将实验经济方法引入到运输经济学的总体思路与教学体系,分析了实验设计、实验环境、实验制度、实验结果等四个基本环节需要注意的问题,阐明了实验教学法在“运输经济学”教学中的优越性。

  关键词:运输经济学,运输市场,实验经济

  本文将以在实验室中检验运输市场的经营环境变化对运输企业的影响为例,介绍在运输经济学教学中应用实验经济学方法的实施步骤与效果。

  一、运输经济学实验构造

  1.1 实验设计

  实验有管理者和线路运营者两种角色。由教师担任实验管理者,学生分成十个小组,每个小组代表一个运输线路运营者参与实验。每一个运营者代表一家运输公司,每家公司开始时拥有3条运输线路,管理者拿出若干条运输路线进行拍卖,计算每个运输经营者的成本和收入,经营过程中随机抽取一些影响因素。实验进行15轮拍卖后分析比较各企业的经营状况。实验过程如下图1所示:

  1.2 实验环境

  实验中有5个运输节点,30条海陆空铁运输线路,其中公路8条,铁路10条,空运9条,海运3条,为了使实验环境更具备拟真的气氛,5个节点分别被赋予北京、上海、武汉、成都、广州的名字,简称京、沪、汉、蓉、广,而城市之间运输线路的数据也将参照现实中2015年前后的数据设定。另外,实验中为了简便实验计算,简化实验复杂程度,回避了载货密度、货物密度等问题。货物运转量只按货物重量计算。

  本次实验中根据2015年前后时事记录,提出了对于当时交通运输市场可能造成显著影响的14个因素,并抽象其作用效果,作为实验的变量。影响因素及所造成的后果如下所列:

  (1)金融危机:该轮内所有公司资产持续缩水10%,运单减少10%;

  (2)铁路提速:铁路运输量增加20%,公路运输量减少10%;

  (3)西部大开发:至成都所有的运单将获得国家5%的补贴;

  (4)一带一路建设:至成都所有的线路运量增加10%;

  (5)内河停运:沪汉线公路铁路运输运量各增加10%;

  (6)四川地区大降雨,公路阻断:成都地区公路铁路运输停止一轮,每条线路获得补贴50000,空运运单增加100%;

  (7)大型台风:广州至上海的空运海运公路停运一轮;

  (8)疾风暴雨:该地区某天高速封闭、空运停止,当天的公路运输和空运盈利额为0;

  (9)交通整顿:禁止货车白天进城,该轮公路周转量少20%;

  (10)漫天大雾:该地区某天高速封闭、空运受阻。公路、航空运输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公路、航空运输的当天利润额减少50%;

  (11)优化管理:某公司本轮固定成本下调30%;

  (12)油价调整:本轮油价上调或下降20%;

  (13)获得融资:某公司总资产增加10%;

  (14)交通事故:随机某运单发生事故,赔偿全部货款。

  1.3 实验制度

  (1)实验模拟的周期为1周,15轮。模拟时间的每周末有官方暂停,进行线路拍卖、运单接收、账目登记等行为,其余时间模拟运输载具的运行。

  (2)棋盘上共有30条海陆空运输线路,将有1名管理者和10名线路运营者参与实验。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每一个运营者代表一家运输公司,每家公司拥有3条运输线路。实验的目的是在若干周的时间内,与其余公司相互打压或合作,在各种因素影响下,尽可能多的盈利。

  (3)实验中每轮模拟系统都会随机给出实验变动因素,即公布一些政策、灾变等突发因素。

  (4)每周模拟系统会视情况提出线路拍卖,10家公司以二价竞拍的方式进行拍卖,重新获得30条运输线路的运营权。若没有进行线路重拍,则延续上一轮的拍卖价格作为本轮线路的固定成本支出。

  (5)盈利的表现方式为:

  净利润=营业额(见运单)—营业税(3%)—成本(私密得知)—所得税(25%);

  成本=固定成本(即拍卖价格)+变动成本(按照周转量累加);

  实验中模拟系统将自动记录每人的行为、资金、运单的变动等等。

  (6)模拟系统每周发布一周运单,公司接受运单并采用载具运输,运单完成后运单的价格计入公司营业额,载具运行变动成本计入成本表。

  (7)实验中,虚拟公司之间可以在任何时候达成或取消任意交易,模拟系统将会详细记录交易内容和时间。

  1.4 实验结果

  从图2可以看出,5号公司最终取得了竞赛的胜利,在这个过程中4号公司曾一度领先对手,但5号公司奋起直追,并在第11轮完成超越。并且在最后几轮,第3到6名的竞争也十分的激烈,名次不停地发生着变化,直到最后一轮才确定胜负。

  二、影响因素分析

  2.1 金融危机

  金融危机造成了本轮内所有公司资产缩水10%,运单减少10%。本次试验中在第11轮发生了金融危机,这对整个的市场影响还是很大的,首先第11轮的运单减少了10%,线路的利润相应的也减少,该轮所有公司的收益也将减少,并且公司的总资产将缩水10%,对于总资产拍名靠前的公司来说,这笔损失是巨大的,而对于资产较少的公司损失没有那么大,对于排名靠后的公司来说,金融危机可能是他们缩小与前面公司差距的一个绝好机会。所以金融危机既是一个灾难,同时也是一个机会。

  2.2 政策因素

  政策因素主要是“西部大开发”,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不断推进,为刺激西部经济开发,国家大力支持西部的运输行业,向西部运输行业发放5%的补贴,至成都所有的运单将获得国家5%的补贴。其次是“一带一路建设”,国家提出了振兴丝绸之路的战略,成都作为“一带一路”上的重要城市,将从中获得重大利益,给经济带来巨大的活力,对运输业的直接影响就是运量的增加,至成都所有的线路运量增加10%。这两个因素出现在了2、4、6、9、11轮,因为这两个政策性因素的频繁出现,使得到成都的路线成为了竞争热门的路线,大家都希望自己有机会获得额外的利润,政策性因素对参与者选择线路有着重大的影响,因而市场具有政策导向性。

  2.3 铁路提速

  铁路提速,铁路运输量增加20%,公路运输量减少10%。在第13轮发生铁路提速,由于是在实验末端发生了这个因素,所以它对整个实验的影响没有想象中的大,但它依然会影响到参与者们对线路的选择情况。在实验中我们看到人们热衷于竞拍铁路线路,而公路线路除了几条热门线路外,都没有那么的抢手,通常不会在第一轮就拍卖完成。

  2.4 自然环境影响

  自然影响因素有四川地区大降雨;大型台风;疾风暴雨;漫天大雾等多个。在这些自然因素基本上影响到了公路、铁路、航空和海运所有的运输方式,但比较而言,公路运输受到自然条件的影响最大,其次是空运,再然后是海运,受到影响最小的运输方式是铁路运输,这也说明了为什么铁路线路是大家竞争的焦点,而公路运输的竞拍者最少。但是仔细分析后发现,自然因素对线路利润影响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大,首先自然因素发生是有概率性,并且他们的损失是某一天的营业额的全部或部分,虽然环境因素对最后的利润有影响,但不会起到决定性的影响,在实验中自然环境影响只需做部分的考虑。

  2.5 交通事故影响分析

  交通事故,随机某运单发生事故,赔偿全部货款。一般来说交通运输过程中都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后经营者要对货物进行赔偿,经营者可以采取购买意外保险的方法来降低自己的损失,为了方便计算保险费用,设为每轮每条线路2000。购买保险后,运输货物的赔款由保险公司承担,物流公司不损失营业额;但如果没有购买保险,物流公司将损失该营业额值5倍的赔款。保险费用记入可变成本内。

  实验中大多数公司都为自己的线路购买了保险,以此来降低自己遇到事故时的损失。

  本次实验的事故率偏高,共发生了6次意外事故,发生的线路也没有规律性,但7号公司共遭遇了3次事故,让人颇感意外。所以这提醒了我们在不断变化的市场中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在投资过程中最好不要有侥幸心理。实验过程中共有4家公司发生了意外,并且发生意外时他们都购买了保险,将自己的损失降到了最低。通过数据查看,笔者发现在这15轮实验中,有9家公司全程购买了保险,说明投资者对风险的认识比较清晰,且都有良好的防范意识,这与现实市场中的情况也基本符合。

  2.6 其他因素

  油价调整、优化管理、交通整顿、优化管理和获得融资在实验中能够造成公司收益的变化,但幅度不大,且无法在决策分析中体现出来。

  三、结论

  本文通过对实验中的各种因素造成影响的分析,证实了本实验在现有的实验条件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模仿真实的运输市场运行过程,并且能够得出:大规模、地域性自然环境因素与局部地区性自然环境因素;大规模、国家性政策调控因素与局部地区性政策调控因素对运输市场造成影响的大小差异等问题的结论。机械制造论文发表

  【参考文献】

  [1]张为群.论影响运输成本的主要因素[J].商场现代化,2008(5):77-78.

  [2]李泽莹,何斌,邱燕,麦煜俊.古诺寡头博弈管理实验系统的设计和实现[J]. 工业工程,2008(5):86-90.

  最新经济管理毕业论文范文二:

  摘要:“共有”属于传统民法的内容。共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在城镇国土管理部门日常登记发证工作中占有一定比例,本文围绕城镇共有土地使用权分摊,对实际登记发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若干建议。

  关键词:共有土地使用权,问题与建议,分摊

  一、问题与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一宗地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使用的,可确定为共有土地使用权。共有土地土地使用权面积可以在共有使用人之间分摊”。除此之外,国土资源部2007年底出台的《土地登记办法》第八条:“两个以上土地使用权人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可以分别申请土地登记”。这就为共有土地使用权确权和登记发证提供了依据。共有土地使用权,需通过整宗用地面积的分摊来确保每个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共有土地使用权分摊方式主要有协议分摊、按建筑面积分摊及不分摊条件下的共同共有。

  二、当前城镇共有土地使用权分摊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共有土地使用权分摊在城镇日常土地调查及登记中十分普遍。但细化执行条款的缺失,导致政府职能部门在此环节遇到了许多棘手的难题。归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2.1协议分摊有待进一步规范

  协议分摊,即通过土地使用权人签订书面协议的方式来分摊共有宗地,是共有土地分摊过程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日常登记发证过程中,同一宗地用地单位间的土地使用权分配常常使用协议分摊的方式。而伴随着《物权法》出台,许多普通民众也产生了较强的维权意识,使协议分摊得以在私房土地确权中大量应用。协议分摊实质上已成为共有土地分摊方式的主流,但许多细节还需进一步完善,体现在:

  2.1.1目前,国家对土地协议分摊尚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对此项工作开展的依据、方法及流程缺少统一的规定,致使经办人员只能根据自身所的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水平组织开展协议分摊。这种做法,不利于规范土地调查登记,极易产生工作隐患。

  2.1.2从职责主体角度分析,土地登记属于行政服务类事项,国土管理部门只负责对土地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如出现土地协议分摊,土地调查登记人员原则上只需审核其文本内容是否规范。但实际工作中,仅仅对分摊协议进行形式审查是远远不够的,任何一个经办人在不了解协议签订细节的情况下都不会轻易为土地权利人办理登记。因此,很多土地分摊协议只有在国土管理部门监督指导下才能顺利签订。这就变相加大了政府部门工作负担,使其不得不大量插手土地权利人之间的民事行为,造成职能滥用或越权。

  2.1.3在土地确权登记过程中,用地单位或个人往往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仅凭一纸协议随意分摊宗地面积,从而造成土地利用管理的混乱,为其漏逃地价款创造机会。并且,在划拨、出让两种性质使用权同时存在的宗地面积分摊问题上,大量采用协议分摊也会加大土地利用管理难度,很难避免工作失误。

  2.2按建筑面积分摊要在实行过程中所有突破

  按建筑面积分摊共有土地使用权,是另一种重要的土地分摊方式,一般是按各土地权利人所享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共有宗地面积。这种方式在权利分配方面较为合理,故广泛应用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调查和登记。但受限于自身特点,这种方式或多或少还是暴露了一些不足。各地现行的土地政策中,一般都规定:土地权利人之间签订协议的,按协议约定分摊共有土地面积。但除此以外,并未对其它土地分摊方式进行位次安排。一旦土地权利人之间未签订土地分摊协议,是否可以直接按建筑面积分摊宗地,现行政策中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这就使这种应用广泛的土地分摊方式缺少过硬的法理支持,加大了土地权利分摊难度。

  2.3其它土地分摊方式的应用有待普及

  除以上已提及的两种土地分摊方式外,其它应用实际的土地分摊办式还有很多。但由于缺少相应的配套政策,使其普及程度大大受限。在本质上看,各类土地分摊方式须构成有机的整体,视不同的调查登记内容酌情采用。实际上,各级国土管理部门还是主要采用协议分摊与按建筑面积分摊。其它分摊办法长期处于劣势地位,无法对主要土地分摊方法起到补充完善作用。

  2.4宗地划分原则需进一步明确

  土地分摊必须建立在设定宗地的基础上。《土地登记办法》第五条规定:“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者空间”。《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也将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称为一宗地。但除以上的条款外,关于宗地划定的其它内容寥寥无几,缺少相对细致的规定和内容。从积极意义上看,未对此进行细化有助于调动国土部门的工作热情,因地制宜开展地籍管理工作;但这同时也造成宗地划分原则的不稳定,对共有土地分摊产生消极影响。一般来说,反映宗地划分原则问题的事例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类:

  2.4.1城镇共有宗地本身为独立院落,地址及公共通道相对唯一,但受主客观条件影响,宗地内各土地权利人相对独立使用一定数量的土地面积。如分割此类宗地,势必影响权利份额较小的土地使用权人,还会激化相邻权、通行权等一系列问题;如仍将其视为共有宗地,将不利于份额较大权利人的土地分摊,给宗地土地登记带来更大的不便。

  2.4.2住宅小区,大致可分为开放式住宅区与封闭式住宅区两类。尽管各类规范性文件已对住宅小区的宗地划分原则做出规定,但仍显笼统,缺少细化措施,并且,由哪个职能部门具体负责住宅小区类型认定尚不明确,使一部分介于开放封闭之间的住宅小区难已划宗,进而影响土地分摊面积份额。

  三、解决城镇共有土地使用权分摊问题的建议

  3.1规范土地协议分摊,提高共有土地分摊整体工作水平

  3.1.1统一共有土地协议分摊开展模式,健全政策法规体系,指导承担土地分摊职责的专业机构开展工作。

  3.1.2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由国土管理部门牵头、其它相关组织机构协助参与制订土地分摊协议的规范文本,保证文本内容规范合理,并注意土地利用和地籍管理职能的相互联系,提高城镇国有土地管理质量。

  3.1.3进一步明确国土管理部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建议今后土地分摊协议签订的全过程由相关土地权利人会同公证机构自行组织,国土管理部门只负责对签订后的协议文本进行审核。

  3.2继续完善按建筑面积分摊方式,注意工作中的创新和发展

  通过加强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突出按建设面积分摊在共有土地分摊方式中的优势地位。建议在共有土地调查登记过程中,只要土地权利人之间未签订分摊协议,就可以直接采用按建筑面积分摊的方法,并通过公示及其它适当的方式告知全体土地权利人。

  3.3大力发展其它土地分摊方式,建立完整的共有土地分摊工作机制

  在今后的土地调查登记工作中,应大力推行除协议分摊及按建筑面积分摊外土地分摊方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成为土地分摊工作体系中的有益补充。在共用宗地确定房基前提下,为防止因测绘精度导致的土地权利缺失,可考虑对此类宗地的院落面积不再细化分摊,宗地全体土地使用权人对此类土地使用权面积共同享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做法能够大幅提高土地调查准确性,有利于缩短土地登记办理时限,可广泛应用在住宅区及写字楼所在宗地的土地确权过程中。

  3.4进一步明确宗地划分原则

  虽然有关城镇地籍调查及土地登记的文件中均对宗地划分有原则性规定。但实际应用缺少进一步的细化条款,致使一些宗地划分不当引起土地分摊争议。因此,建议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在今后的工作当中,结合现实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宗地划分原则的细化规定。明确标准后划分的宗地,除具有封闭、显著的权属界线外,还应具备独立的门牌和出入口,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出行便利。并且,建议有关职能部门采用行政手段划定住宅区类型,明确土地分摊操作模式,提高土地调查登记的规范化水平。

  参考文献:

  [1] 金其坤.地籍测量[M].地质出版社,1994,5.

  [2] 高延利.地籍调查[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8,9.

  [3]国家土地管理局.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93,1993-08-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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