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问题论文(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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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问题论文1
引言
人口老龄化是指在总人口中年轻人口数量逐渐减少,而同时表现出年长人口数量相应较多,导致的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目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国老龄化的主体在农村,因此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更为严峻。从理论层面来看,养老是每个人都需要面对的问题,养老保障制度则是世界各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支柱性制度安排,决定着一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成败。全国人口中农民占老龄化比重最大,研究农村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对于解决养老问题困局从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具有重要理论价值。从实际层面来看,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研究河南省农村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对于提高老年人群体生活水平,解决日益严重的养老问题、促进就业、刺激内需、促进经济发展转型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人口老龄化的内涵释义
对于人口老龄化的内涵,国内并没有统一的界定。广义的定义是指整个人口的老化或指个体的老化。国际上将人口老龄化标准定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占全社会总人口数的比例超过10%,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占全国总人口数的比例超过7%。联合国人口委员会则界定为:“老年人人口在比例中变大时,称之为人口老龄化”。美国调查局将其定义为:65岁及以上称之为老年人口,老年人口总数占全国总人口数的5%以下为年轻型人口,老年人口总数占全国总人口数超过10%就是老年人口,介于之间的称为成年人口。在对老年人口进行界定时,仅仅是通过考虑老年人口在全国人口中的比例是不全面的,属于简单的表述方式,只考虑老年人的组成而忽略了少儿人口的构成。综上所述,人口老龄化是指在总人口中年轻人口数量逐渐减少,而同时表现出年长人口数量相应较多,导致的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
二、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困境剖析
(一)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现状
根据国际上对老龄社会的划分标准,在1999年我国就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截止20xx年,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比例达14.8%,拥有老年人口数达两亿以上。进入新世纪,我国人口发展出现重大变化,人口总量增长趋势减弱,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农村年轻劳动力不断“外流”,出现空心化状态。人口老龄化已成为阻碍我国发展的一大难题,20xx年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老人2.12亿人,占总人口比例为15.5%;65岁以上人口数为1.37亿人,占比例为10.1%。中央在哈尔滨市的农村调查发现,在农村,“空巢老人”60岁及以上的达50%,60.8%的农村老人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为以后的生活担心。
《20xx中国农村养老现状国情报告》指出,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速度快于城镇、人口多于城镇,我国老龄化问题的难点和重点在农村。通过报告得出,农村留守老人户数占全村总户数的比例分别为东部17.7%、中部19.63%、西部19.5%、东北部21.8%,从整体上看,农村留守老人户数比例达19.1%,这是一个比较大的比例。农村仅有老人和小孩的户数占全村比例,东部为11.4%、中部11.9%、西部12.8%、东北部14.2%,仅有老人和小孩的户数比例达到12.0%。农村养老和留守儿童问题日益凸显,许多农村不同程度出现“老无所依”与“幼无所靠”的现象。为减缓中国的老龄化进程,十八届五次会议决定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将减缓人口老龄化压力,增加未来劳动力的供给和缓解老年扶养负担起到重要作用,为我国扩大内需和经济增长,提升国际竞争力向前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二)农村养老问题的现实困境
1.大多农村老人抵触进养老院。农村老年人受教育程度低、受农村文化氛围和习惯的影响,多数老年人不愿意进养老院。20xx年,中国农村妇女研究中心“关爱农村空巢老人”调查显示,90%受访老人倾向居家养老,农村老人缺乏对养老机构的理解,多数人对养老院有抵触情绪,不愿选择去养老院养老。我国农村老人(65岁以下)在失去劳动力以后,基本没有经济来源,收入主要由子女进行贴补,完全丧失劳动力的老人收入来源就完全靠子女接济,对于五保户(即无儿无女)的老人由乡政府按年发放救济金,农村老人的思想观念较为保守,“养儿防老”的思想向观念根深蒂固,对政府养老、进养老院都有抵触情绪。
2.“新农保”难以满足农村老人基本生活需求。在我国农村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这给在农村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老人养老提供了基本保障。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xx》显示,全国新农保参保人数已达3.26亿人,其中达到领取新农保养老金待遇年龄人数有8921.78万人。最新数据显示,20xx年底全国参保人数达4.6亿人。但同时“新农保”也存在着水平低、项目不多、覆盖面较窄等缺点,新农保并不是农村老人主要生活来源,不能孤立地从新农保养老金与生活成本的角度来看农村老人的需要,更不能忽视农村老人从子女中获得的需求。
3.“土地养老”模式受城镇化影响。在我国,地理位置自东向西呈现不同态势,导致农业产业化程度及土地租金不同,以致土地与养老结合的模式在农村并不现实。在我国农村地区,土地是最基本的经济来源,同时也是家庭养老的基础,然而城镇化的发展,对传统的“土地养老”模式产生了重大影响。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我国目前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达5000万人以上,预计在20xx年,将达到7800万。调查发现,超过68.4%的老人靠子女来生活,其次才是新农保和土地收入。在我国农村地区,“养儿防老”的观念依然存在,对养老院存在抵触,老人靠子女养老在农村仍然较为普遍。
三、农村养老问题的归因分析
(一)养老制度规范不健全
我国对农村养老制度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20xx年的9月,国务院提出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全国10%左右的县展开试点,预计在20xx年基本实现农村新型养老保险的全覆盖。但我国的社会化养老体制还不健全,资金保证机制缺陷最为明显,目前我国对养老金的保值、增值还没有规范的法律支撑。此外,我国没有规范的农民养老保险金的筹集模式,对养老保险金的增值只是简单的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库券,没有实现保险金的最大增值。最后,是缺乏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及偏远的山村地区,不能统一享受到同等的社会保障标准,这大大降低了社会养老保障的用途,因此,对养老保障的制度建设势在必行。
(二)养老机构和资金不足
在我国农村地区,养老机构和养老资金严重不足,据调查在我国农村的养老院基本一个乡镇才拥有一个,里面的老人基本是五保老人,生活条件较差,专业护理人员缺乏、医疗跟不上,这些软硬条件的建设都需要地方政府投入大量的资金。此外,农村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缓慢,政府资金投资不足,民间资本难以进入,加之农村居民的养老意识淡薄,没有能力对未来的养老进行社会投资,因此,只有地方政府主动承担农村老人养老机构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的经济收入水平,引入民间资本和第三方社会团体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产业。
(三)养老观念和意识薄弱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大农村青壮劳动力进城务工,在农村出现了农村的'空心化状态,出现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这极大阻碍了农村地区的发展。根据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空巢家庭比例已达到48.9%。这些因素的存在造成了年轻人的养老意识和观念淡漠,使“家庭重心下移”并出现了“轻老重幼”以下一代为重心的倾向。年轻人对养老观念和意识薄弱,传统的纵向亲子关系被忽视,这种现象促使传统家庭养老的模式受到冲击,家庭对老年人的支出减少。据资料显示:在一般家庭支出中,对老年人全年的支出不到10%,这表明,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外流,老年人在家庭的代际关系中已退于边缘地带。
四、农村养老问题的治理模式建构
(一)国外经验的积极借鉴
国外对农村养老已经比较成熟,德国专门建立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养老保障施行自治管理,投保者不仅了解相关政策,而且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拥有表决权,促使每个投保者对于个人利益得到了诉求和表达。日本,农村养老待遇始终和城市在同一水平上,政府成立了国民年金和国民养老金基金进行共济互助,在财政支持方面也做得极其出色。在1961年,日本就实施了国民年金制度,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可以领到相同的养老金,超过60岁属于低收入的农村居民,没有缴纳保费也可以领取养老金。基于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建设情况,也应该高度重视政府在政策制定中的作用,同时也应该积极引导各方力量积极投入养老事业的发展。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虽不能将新农保像日本的国民年金制一样,但也可提供一种思路。瑞典,别具特色的家庭服务,家庭服务内容较广,包括:洗衣、购物、陪老人看病等。政府举办的养老院把住宅与疗养结合在一起,为老年人安享晚年提供各种周全的服务,养老院的人各项服务付费从其养老金中扣除,政府与社会保障部门对养老院给予津贴,这也可为我国养老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借鉴。
(二)基于我国国情的治理模式
一般而言,在公共治理理论体系中,政府、第三部门、社会个人等都属于治理的主体,治理的对象或客体已分布各个领域。治理的方式强调各种机构、团体之间的自愿、平等合作,治理理论的内容包括公共治理模式和公共治理绩效评估。关注的问题是:“在多样化的政府组织形式下,该如何利用有限的财政,最大程度地保护公共利益,运用各种手段和公众进行积极的交流、沟通。”在治理方式上打破传统政府大包大揽的方式,从中引入竞争和实行市场化,使第三部门和公众参与公共治理,让政府、市场、公众共同参与,结合多种治理手段来达到公共治理的目的。基于我国国情的公共治理模式,也需要政府、医疗机构、家庭及社会团体等的多方面参与合作。在解决养老问题时,借鉴治理理论中专家决策、公共参与、政府与非赢利组织合作等方式,把治理理论作为一种新的治理模式的实践依据。
1.政府应该是农村居民养老的第一责任主体。在我国农村地区,养老院和敬老院是最基本的养老方式,在这里主要为农村适合的人提供基本的生活照顾。北京大学人口所穆光宗认为,在“未富先老”的背景下,国家和政府对农村养老要承担主要责任,政府是农民养老的第一责任主体。因此,地方政府要发挥其主导作用,构建以家庭养老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和养老院为补充的服务体系,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产业。地方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养老的资金投入,制定合适的养老保障政策,改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培育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引导公益慈善组织支持养老服务。明确政府对农村养老职责,不仅要承担老年人的养老工作,还要负责当地的低保、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等事务。
2.“医”是当前农村老人最迫切的需求。
农村老人除了“养”,“医”也是当前最迫切的需求,部分农村老人甚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丁智勇在农村调研中表示,在医疗服务方面,应给予更多农村老人的优惠和照顾:对于农村老人应该减免“新农合”参合费率,降低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积极完善和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加大对农村的政府补贴力度,根据农村老人的实际需求,确定对个人、集体、国家新农合基金的收费标准,努力实现农村老人对医疗服务的迫切需求。
3.努力构建居家养老模式。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居家养老模式依然是比较普遍的,因此,构建农村养老文化在居家养老模式中的重要作用。以孝养老是我国农村养老的突出特点,孝文化的构建是居家养老模式的基础,应积极营造孝义文化氛围发展居家养老。把以居家养老作为核心,同时应该结合养老中心和养老院的社会养老模式,积极建立养老保障和体系。居家养老模式依然是农村的养老方式,也应结合城镇的社区养老模式积极发展农村居家养老。
结语
在城市化进程中,乡村养老问题是社会治理所面临的重大课题,绝非能够依托所讨论的治理模式就能给予彻底解决。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将会在全局上影响到农村的城镇化进程。因此,必须关注农村养老问题的新情况,找到解决问题切入点,推动城乡一体化,实现农村社会的良性发展
养老问题论文2
我国的国土广大,农村人数数量非常的多,随着国家人口老龄化的现象在逐渐加深,农村的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非常重要一环,解决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是保证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保证了农村经济发展的稳定,才能促进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现在已经处于非常棘手的位置,为了保证社会未来的稳定,必需加强此方面的建设,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一、简要分析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
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为了预防未来农民人口老龄化情况加重而造成整个社会的经济压力负担过大的问题。人口老龄化不仅仅是我国,也是整个世界面临的问题,为了缓解这一压力,我国提出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这是整个社会发展的必然需求,是整个社会发展的趋势。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提出的一项重要举措,可以保障老年人未来的基本生活。在国家开始尝试推行农村养老保险的过程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然而推行农村全面养老保险制度可以缓解子女赡养父母的一部分压力,国家之前在实行计划生育,一对夫妻在培养子女的同时还要赡养四位长辈,更加增加了压力,只有保证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推行,才可以保证全国人们的安定与幸福。" 三农问题" 是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的必然产物。我国现在仍是发展中国家,只有解决好农村的问题,才能看见整个社会明显的进步,建立并完善新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才能调动起农村人们的整体的积极性,促进生产,保证农民的日常收入,促进农村的经济生产,保证社会的和谐进步与稳定发展。
二、简要分析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推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目前在我国偏远地区还存在着一些传统的思想,认为养老保险这部分的投资是非常不必要的,在这部分地区,农村的经济没有完全发展起来,农民很多的家庭甚至没有多余的钱来交养老保险,一心只培养后代。在这种状况下农民的参保的意识非常薄弱,缺少对养老保险的重要认知,即使有的农村家庭意识到了养老保险的重要性,但是也没有多余的钱来负担这部分的费用。但是根据统计,农村社会保险的投入与收益让农村人们并不是很满意,这样对于那些有些想尝试的农村给予了严重的打击,导致了农民参加社会保险整体的数量不多,覆盖面不广,很难达到全面的普及。参考世界上其他的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养老保障制度是具有一种强制性的规定的,这是作为保障国家发展的一种强制性法律而存在的。这与我国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至今几乎没有一部成文的法律法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为我国没有已经确定成文的法律法规,导致了广大的'农村人们对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认识度不高,没有足够的额热情,这种缺乏法律效力的制度使广大的农村人们缺乏信心而阻碍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
三、简要分析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国家、政府应该负担着加强舆论宣传的任务,保证农民对养老保险有着全面的认识。目前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人口急剧老龄化,若是放任不管对于国家未来的经济建设有着严重的影响。非常不利于国家的发展,提升国家地位,在此情况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普及必须早日提上日程,让更多的农民意识到养老保险的对自己对子孙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意义,提高全民的热情,才可以保证制度的全面推进。这对相关部门提出了一定的要求,政府机关单位应对自己下属的农村通过媒体或现场宣传等多种的方式来宣传国家农村养老保险的政策,使农民的认识到参保的重要性,争取通过此办法加大农村对于养老保险的关注度,提高农村参加养老保险的数量。立法对于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至关重要,由于各地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千差万别,缺少法律的统一度与规范性。若想达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推行,制定具体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是当务之急。各级地方政府可以推行激励机制,出台扶持政策,提高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对于财政支出有一定困难的地方农村,建立一定财政补助和集体补贴制度,完善农村的社保资金。政府机关单位健全约束机制,完善必要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行为对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推进也是有很大的益处的。地方政府可以调查农村的收入情况,根据不同的地区经济状况,保证投入与收支达到农村老百姓满意的程度,是保证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积极性的一项重要措施。
四、结束语
我国对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任务不能忽视,只有达到农村人们全面的加入养老保险的行业才能最大限度的应对未来人口老龄化对整个社会的冲击。各级地方政府机关单位应该以全面推行养老保险制度作为长远目标,使我国现有的农村人们无后顾之忧,生活稳定幸福,建设好农村,才能保证国家整体经济的快速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养老保险改革的深入,农村养老保险早晚会得到全面农村人们的拥护。
养老问题论文3
摘要:河南省作为一个人口大省,虽然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已经实现全覆盖,但从整体上看,河南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仍然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低、商业养老保险参保率低以及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结合河南省的具体情况提高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增强城镇居民商业养老保险参保意愿以及健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等措施。文章概述了河南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河南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措施,以期为促进河南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发展提供一定依据。
关键词:河南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
1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概述
1.1养老保险的涵义
养老保险关系到我们每一个公民的切身权益,主要包括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两个方面。商业养老保险作为以取得养老金为目标的长期人身保险拥有它本身无法取代的特质。(1)它不是强制入险;(2)投保人缴纳费用决定保障程度;(3)对于参加保险人员本身是没有任何限定的。本课题既研究讨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中的社会养老保险,也对养老保险的另一个方面,即商业养老保险进行了相关的调查整理和研究。
1.2城镇居民的界定
从相关文献中总结出关于“城镇居民”的基本概念:常年生活并居住在城镇中的人。从广泛定义总结出来的相关的城镇居民的基本概念来解析,我们可以由此将城镇居民通过两个范围进行定义:从广义上来讲,城镇居民是指具有非农业户口并且已经在城镇定居的所有居民,这里面包括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从狭义上来讲,城镇居民是指生活在城镇中,但不具有正当职业和基本稳定的收入,并且劳动关系不在当地社保局有备案的居民。本课题把狭义的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问题作为研究的主要对象。
2河南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2.1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低,不能满足居民需求
在最近几年里,河南省社会各方面的发展显示了持续和谐发展、整体上涨的态势。20xx年,人均GDP为20577元;20xx年,人均GDP为19506元;20xx年,人均GDP为15100元。而与河南省人均GDP和经济发展水平相比较而言,随着工资增长、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提高以及物价变动,养老保险水平是十分滞后的,现定的养老金标准为每人60元,根本满足不了城镇居民的生活需求。20xx年河南省统计年鉴显示,我省城镇与农村家庭20xx年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性支出分别为14325.46,4438元,20xx年分别为13642.97,5130元,城镇消费支出是农村消费支出的2~3倍,同样的养老金待遇水平对城镇居民来说显然是不够公平的。
2.2商业养老保险参保率低,养老保险体系不健全
20xx年岁末年初,河南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和《大河报》一起就城镇居民对商业养老保险行业的看法以及相关意愿进行了调查。调查人数为439人,其中城镇居民寄回的有效问卷289份,电话随机访问居民150人。在被调查的城镇居民中26~40岁这个年龄段的城镇居民投保意愿最大,占总数的43%。二分之一参与调查的人并没有参加过任何形式的商业养老保险。
2.3养老方式依旧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不健全
由于子女外出打工只留老年人居住在家情况增多,以及老年痴呆等老年病发病率逐年提高,城镇居民对能够专门照顾老年人的专业养老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河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还正在萌芽阶段,目前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状态尚不能满足城镇居民养老需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3.1床位数目较少
目前我省还缺少约10万张养老床,从而造成了城镇居民入住养老机构一床难求的现象,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2.3.2有关政策含金量小,财政投入较少
根据河南省现行的省级财政政策,相比较于其他机构,养老机构并没有获得明显的优待,全省18个省辖市中只有7个颁布了对养老机构的财政补贴政策,每一个床位最高的建设标准为一次性补贴3100元,每床每月180元的运营补贴对于这些养老机构的发展建设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起不了关键性的作用。
2.3.3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有限以及相关专业设备不够完善
现在省内大概仅有1.75万养老护理人员,其中只有不超过20xx人的专业人员,只占总数的10%,专业人员缺口极大,加上没有指定完善的行业服务标准,老人因意外伤害带来的风险增加,使养老服务行业止步不前,难以从根本上改变现状。
2.3.4监管体系不够健全,缺少相关法律制度
根据河南省目前通行的审批标准,主要是根据民政部门早在1996年颁发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但是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行政许可法》之后,该办法就失去了法律效力,而且并没有规定具体哪个部门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管,致使省内养老机构的监管在实际上陷入了一种没有法律依据的两难境地。
3完善河南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措施
3.1相关责任部门要拓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确保实现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基本目标
在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的基本前提下,应该积极拓宽投资渠道,通过对养老基金进行有目的性的选择组合投资,分散非系统风险,降低投资的市场风险,确保养老保险基金能够得到一定数额且较为稳健的投资收益。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基金年度报告,20xx,20xx和20xx年的.净收益分别为33111981674.43,7336183069.21和64479227829.41元,这表明我国基金收益是逐年上升的,说明全国社保基金的运营是有一定成效的。
3.2增强城镇居民商业养老保险的参保意愿,提高商业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
商业养老保险的优势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1)商业养老保险投资回报率比较明确,回报水平比较容易计算;(2)对于普通群众来说保证本金安全、能够获得适量的收益是其对养老资金投资最基本的愿望和要求,商业养老保险的红利投资理财功能使其承担相对较小的风险,满足了居民在低风险的状态下能获得一定收益的目的。我们应该增加宣传渠道来提高商业养老保险在居民中的知名度,积极致力于提高城镇居民参保意愿。
3.3加强政府宣传监督管理力度
加强政府宣传监督管理力度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1)要较多地开展城镇居民关于老龄化知识的学习活动,提高城镇居民对健康养老的兴趣及关注度,为政府顺利推进养老工作提前营造良好氛围;(2)把养老工作具体落实到各个地方政府的工作计划之中,各个部门根据当地的老年人生活状况与所占人口比例,结合国家现行的养老政策,并行推进养老工作与其他工作;(3)完善养老保险制度,通过政府来制定养老保险相关的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我省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3.4健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重视对老龄机构中服务设施的建设
政府对公共资源及闲置资源应做到合理分配,充分利用。经过修补、改善、重建废弃的学校及体育场所等,为老年活动、生活提供优雅适合居住的环境。政府应制定相对优惠能够吸引投资者的政策,积极鼓励并引导河南省内外社会各界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参与到养老服务事业建设中来,奉献企业爱心,也可以通过这种形式来扩大企业知名度。
4结语
河南省人口老龄化进程逐渐加快,城镇老年人口不断增多,妥善解决城镇居民的养老问题关系到社会安定以及经济发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完善可以为老年生活提供保障,免除家庭的后顾之忧,缓解子女同时抚养老人及孩子的压力,同时更有利于老年人的生活心态健康和家庭的和谐相处。解决河南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因老龄化加剧给河南各方面工作带来的压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后顾之忧。
参考文献
[1]朱冠穆.河南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风险及其规避机制研究[D].开封:河南大学,20xx.
[2]刘亚伟.从社会公平看中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必要性[J].金田,20xx(9):229.
养老问题论文4
[摘要]中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下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养老观念“养儿防老”。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后,经济的飞速发展,传统的养老方式逐渐被取代。国家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没有忘记解决人口问题,为了缓解人口带来的危机与压力。国家在经过数个方面的考察之后,建立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问题
随着中国经济不断的发展,医疗水平不断的提高,人均寿命不断的增长,农村老龄人口不断的增多,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能力逐渐降低。很多农民没有参与社会养老保障,存在严重生活质量和生活保障问题。这也是贫困现象恶性循环的一大重要因素。建立合理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既是解决农村老人养老问题,也是在经济发展后的一个必然结果。但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也是存在着一定的缺陷的。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背景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人口大国,但是这十余年,社会出现了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人口老龄化,实现负增长。医学的发达,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不仅仅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更体现在人们平均寿命的不断增长。农民占据着人口的绝大多数。国家对于土地的改革严重的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农民的处境越发尴尬,逐渐失去了生活的保障。国家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同时,政府也越来越关注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而社会也对农村养老问题给予了高度的关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已经有了半个世纪的历史,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养老保险体系框架。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在社会养老保险已经完善的基础上开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非常有益的。我国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是没有实行养老保险的,只有十分困苦艰难的群众才能得到国家的补助和救济。直到1986年受改革开放政策影响,农村农民陆陆续续外出打工,收益逐年提高。因此,才在经济条件较好的江浙一带的乡村进行了试点。后来,试点逐年增加,参与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县高达六千多个,投保率也接近十分之一。因此,在20xx年正式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
在实行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之后,在一定程度上了缓解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但是,投保社会养老保险的普遍为青中年人(20~60岁),老年人的比例很小。而目前能够领取养老金的人数在投保人数还不足十分之一。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还是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未来一段时间真正能够领取到养老金的人数仍然不多。农村社会养老还是存在很大的问题。因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老年人占比例较小。因此,国家财政部在养老保险的前提下,设立了一个基础养老金。每人五十元。但是,就现在的生活水平而言,五十元只是很小的一笔钱。但是对于贫困地区而言,积攒起来仍然是一笔不小的钱。而国家能主动负担这笔钱,让广大民众都非常感慨。毕竟,投保养老保险,是要付出很大一笔钱的。很多农民无法付出这笔钱,更别提农村的老人们了。因此在无法投保社会养老保险的前提,能有基础养老金,对于很多老人而言是一种莫大的安慰。近年来,投保人越来越多,都期盼着以后生活能有保障。其中,在农村蜗居的农民工也悄无声息地成了众多投保人口之一。农民工主要还是吃青春饭,年纪轻的时候可以依仗着年轻有力气去做工,但是年纪大了,精力不足,身体虚弱,是无法再做工地的活的。
农民工们为了以后的生活,早早为自己购买一份社会养老保险可谓是很有先见之明的。从农民工的投保行为可以看出,日后的投保人群还会进一步地扩大。独生子女、失地农民都会成为投保人群中的一员,谁也不想自己老无所依,老无所养。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当耐心并积极配合国家的工作。尽管,纵使国家正在大力推行并鼓励农村人口参与到农村养老保险,还是没有办法避免人口老龄化的带来的消极影响。所以,即便国家大力扶持,很多的农村老年人还是处于贫困和无人养老的状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正式确定,一定程度上契合了国家发展的目标。也是国家正在挽救人口损失的一种措施和手段。农村养老保险明确规定,公民上交一定比例的钱财,以多缴多得的方式扶持国民投保。自从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之后,社会风气相对有了改善。国家从探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行性到后来大力推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就是因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不仅能解决部分农村老人养老问题,也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能适应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步伐。在这个前提下,农民有了养老保障,能更好地构建和谐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也更为友好。
中国自古传统思想就是重男轻女,绝大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女孩长大了要出嫁,与婆家一起生活,不能陪伴在父母身边,甚至无法在父母老年体弱的时候给予良好的照顾。而男孩却与之不同。男孩即便成家生子之后,或许也会离开家乡在外打工谋生,但是家中孩子有很大的可能会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父母平日生活有了希望,抚养照顾孙辈,等待儿子打工归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推行之后,对于很多独生子女家庭或是双女家庭都是一种另类的解脱,投保之后,以后养老的问题就能解决很大一部分,缓解了年轻一辈的.养老压力。毕竟数十年前,国家推行独生子女政策,很多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在孩子长大成家之后,父母就忍不住担心自己以后的养老问题。又或者两家都是独生子女,年轻小两口要负担四个老人甚至更多,这一代新人背负着沉重的生活负担。或者,独生子女家庭中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遭遇意外,父母年纪已大,没有时间和精力又重新抚养一个子女长大成人。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从此变得不幸,着实令人惋惜。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之后,生活农村中的老一辈虽然谈不上老年生活质量水平,但是至少也是不会因为年老没有经济来源而不至于连生存问题都不能保障。
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研究意义
自从正式下达条令,并且制定了相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规章制度之后。国家在施行了一段时间社会养老保险之后也改变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筹资方式,改变了过去只能农民自己进行缴费的模式,允许个人缴费,单位资助和政府补贴。一个国家的经济不仅仅只看国家的经济状况,也应该看看人民的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自从政府决定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之后。政府也着手研究了如何合理地改善农民老年生活质量,重视如何鼓励国人参与到养老保险中的问题。养老保险是国家制定的一个为解决劳动者养老后顾之忧的一个相关优良制度。不仅能够增加劳动者对于老年风险的抵御能力,也能增强国民对政府的信心,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同时增强民众在发展事业时的上进心,激发民众的事业心、拼搏心。这对于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极大的助益。
在国家不断发展,不断改革的过程中,也是有着相当大的好处的。我国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建立在社会养老保险的前提下,并且根据国外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模式制度进行改进。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国已经运行多年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及国外资料做参考,三者结合创新,构建带有我国特色社会主义色彩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制度。从世界各国实践后的经验来看,无论哪一国哪一种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都是以农村为中心,围绕着农民展开,最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发达国家如德国。而发展中国家,则相应的有些改变,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验主要是为农村老人提供基本的最生活保障,解决农村人的老年贫困的问题。当然,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定了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严格的规定,也是各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能够成功实施的原因之一。世界上很多国家施行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准确地来说是因为那些国家普遍地认为农民和城市人应该享受同样的制度,同为一国人,不应该将他们区分开来。实际上就是推行全民基本保障制度,实行城乡一体化。
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地位
即使政府鼓励农民参与社会养老保险,但是,家庭养老还是我国农村最主要的一种养老方式,也是最传统,历史最悠久的一种养老方式。家庭养老主要就是老人居住在儿女家中,由自己的子女进行赡养。家庭中的所有成员在一定程度上应该给予老人经济上和心理上的关心和照顾。让老年人能在幸福安和的家庭中安享晚年。家庭养老主要包括,经济赡养、生活照看、心理照顾等方面。老人的经济来源于家庭中的成员。这样的养老模式,相对来说,老年人是比较弱势的。不孝的“啃老族”子女仍然会让老人在晚年替自己发光发热,做活赚钱;心善的子女会怀着感恩之心来对待家中老人。但是不能否认的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一定程度地保障了老人晚年的生活质量,让老人在晚年有自己的经济来源,不用完全依靠家庭成员。对于老人的生理上和心理上而言,都是一种极大的慰藉。因此,支持国家大力推行鼓励农村人口参与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既是在给肩负赡养老人的新一代年轻人减轻负担,也在一定程度上安抚了农村人口对于年老以后养老问题不知着落的担忧之心。
5、结语
随着中国经济不断的发展,人均寿命不断的增长,医疗水平不断的上升,农村老龄人口不断的增多,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角色逐渐淡化。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关怀和重视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之下,提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这种可以不断发展,也是让人无法不展望的一个奋斗目标。确确实实地将国人放到了第一位,民族国家的复兴,从来都是以人为本。在全新的时代用全新的方式来壮大和发展民族的力量,这是推动中国不断发展的一个前提。中华民族的文化源远流长,历史渊源,其中蕴含的深刻道理也是民族发展的一个方向,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应该以人为中心,构建全民和谐的社会。将社会民众纳入全民保障制度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只是刚开始,还没有彻底发展成熟。但是,相信不远的将来,国家必将迎来伟大的民族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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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问题论文5
摘要:
我国属于农业性大国,国家经济的发展与农业经济发展密不可分,而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国家新农村建设中所实施的相关策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其覆盖面越来越广,这些都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但是这些政策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需要快速准确的进行解决。本文主要阐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希望对有关人士能有所帮助。
关键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对策
我国从本质上来看属于农业大国,农民占我国最大比例的人口数量,所以维护农村的稳定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国家整体的稳定发展,因此,建立起完善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急需完成。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农村的养老保险经过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在这些发展过程中我国的保险工作积累了很大的经验,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也从本质上转变了城乡居民家庭养老的传统思想。虽然养老保险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城乡居民的承认,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急需进行改善。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整体参保意识较弱,很难扩大保险面。
此种问题的表现有:某些中青年群众对于养老保险没有正确认识,认为此问题离自己非常远,没有必要现在关心。而某些接近退休年龄的老年人存在着侥幸的心理,认为城乡居民保险最终会像惠农等政策一样给于农民相关的补助,并取消掉或降低某些面的税收,认为只要到了退休年龄就可以享受基本的养老政策,这样他们也不会参保。另外,民众认为关于参保的相关政策会不断的变动,普遍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担忧,第一是担心政策变化太快,缴纳的保险费用会白花;第二是担心城乡居民保险费用会越来越高,最终在经济上无法承担;第三是担心通货膨胀越来越严重,现阶段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在以后会出现贬值。
(二)外出务工人员数量众多,保费收缴较为困难。
现阶段大多数农村的青壮年农民都出外进行务工,有的农村甚至整家、整村的外出务工,只有像春节这样重要的节日才会回家一次,更有甚者几年才会回家一次,这就造成了这些人的保费收缴非常困难。为了确保保费上交工作的完成,有些村民的保费是村干部个人或参保人亲戚垫付的。
(三)政府补贴没有达到一定标准,很难吸引居民主动参保。
政府没有投注足够的补贴,并且所得回报赶不上养老的期望值,这样无法吸引居民参与到养老保险中来。主要表现在:第一方面,缴费的补贴不成正比。对于养老保险来说,政策方面的相关规定是多缴多补,少交少补。但是实际情况是多缴时补贴并非是按照正比进行的,高缴费的补贴并没有按照正常的比例实施。
第二方面,养老保险的待遇也是不成正比的,比如说居民不管是缴纳100元的保费还是缴纳3000元的保费,所得到的基础性养老金都是70元。
(四)经济困难户保费缴纳困难。
现阶段城乡还具有很多的困难群众,包括残疾困难户、五保户、低保户以及受灾群众等等,这些人的经济相对拮据,没有能力上缴保费。另外,社会上还存在着很多低收入群体,这些人的`收较低并且不稳定,维持着基本的生活都相对困难,要是想长期缴纳养老保险是非常困难的。
(五)城乡养老保险工作量非常大,完成目标任务难度较大。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主要是在基层完成的,这就使得具体工作的点多、线长、面广,会涉及到多个县乡区域,参保人数巨大,并且很多是在外务工人员,要想较为全面的完成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就需要非常大的工作量,就要投入非常巨大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但是现阶段从事养老保险,尤其是在县乡从事养老保险的人员较少,工作量非常巨大,完成目标任务难度较大。
二、解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政策宣传,提升群众养老保险意识。
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宣传工具,包括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进行广泛的宣传,采取形式多样以及覆盖面广的宣传,使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同时对于城乡居民普遍存在的怕变、怕不兑现以及怕不划算等心理,要进行针对性的宣传,使得城乡居民对参加养老保险的优越性充分了解,从根本上提升农民的参保意识,推动农民自觉自愿进行参保。
(二)拓宽居民参保的途径,增强参保工作路径。
一是要开展示范点建设。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要选择典型的乡镇建设服务示范点,典型乡镇要具有养老保险参保率高、保费收缴便捷、工作条件比较好并且养老金发放顺利的特点,从而形成较好的带头作用,以便全面推行养老保险的参保工作。二是要积极探索银行代扣的新思路。在开展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时,要以方便居民参保作为主要目的,探索运用网络系统连接搭建起银行代扣新模式,建立起完整的、规范化的保费征缴系统,从而最终达到网上缴费的目标,进而通过方便快捷的服务带动城乡居民积极参保。
(三)提升政府补贴的力度,从而吸引广大居民主动的参保。
首先要提高基础养老金的标准。虽然我国的基础性养老金根据国民经济水平适时在调整,但是随着通货膨胀等越来越严重,基础养老金的涨幅还是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其次要提升政府的补贴水平。现阶段个人缴费高低与政府补贴并不成正比,个人缴费上升一个档次所增加的补贴标准并没有多大的吸引力。所以建议按照城乡居民具体的收入水平适时调整基础性养老金以及补贴标准,从而建立起完善的缴费激励机制,提升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
(四)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实现最后一公里服务。
一是要提高基层人员工作待遇,增强工作积极性。基层人员对于城乡居民社保工作具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些工作人员不单单对当地民情有所了解,更是会用自己的方式进行工作,所以政府相关部门要对工作积极、能力强的人员给于适当的奖励,这样不但能够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通过上门服务促进居民参保工作。二是要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让老百姓足不出村就能参缴费、领取待遇。政府管理部门要将工作经费足额纳入到政府的财政预算,保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进行。三是要加强基层工作力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要定期组织基层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建立和完善年度考评机制,来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以精准扶贫为契机,建立并完善困难群体帮挟制度。
要成立专门的机构对于上述提到的经济困难户、特殊人群进行摸底登记,对于那些属实的人员要建立起特殊的养老保险制度。也可以通过财政制度倾斜,鼓励企业、公司或者私营业主进行一对一的帮扶,来解决缴费困难问题,保障他们享有同等的养老待遇。
三、结语。
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及发展,使得多年存在于我国农民中老有所养的梦想变成了现实,从而使得现代社会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成为了代替以土地养老的全新制度。随着多年的发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经从早年的试点发展到了覆盖面广、制度健全的新兴制度,并获得了非常巨大的成绩。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包括:需要群众整体参保意识较弱,很难扩大保险面、外出务工人员数量众多,保费收缴较为困难、政府补贴没有达到一定标准,很难吸引居民主动参保、经济困难户保费缴纳困难、城乡养老保险工作量非常大,很难完成目标任务等等,相关管理部门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解决这些问题,从而推动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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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枝胡坤爱: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本科,经济师,主要从事养老保险管理工作。)
养老问题论文6
现阶段,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上升,养老问题成为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期间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而城乡人口所占比重也决定着解决养老问题的核心在于农村养老。20xx 年9 月正式启动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农村养老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与旧制度相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创新之处在于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以及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方法。这一政策的实施既能满足农村居民的养老需求,切实做到“老有所养”,也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而随着城镇化的持续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过程中,政策灵活性和现实环境的相互掣肘,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受到影响,制约着新农保制度的推进和发展。
一、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发展现状
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行以来,到20xx 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0472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65万,其中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已达到80%以上。20xx 年下半年,我国农村参保人数增加,参保率逐年提高,农村社会养老基金有较多盈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立。然而各地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由于经济水平和消费习惯的差异,在时间和地域上呈现不同特点。时间上,开展先期试点的地区,无模式可借鉴下,结合自身优劣势取得较好效果,如北京、青岛、东莞等。地域上,东部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政府的惠民政策和广泛宣传下,农民参保积极性和参保率相对较高,部分地区甚至实现全民参保;而经济条件较差的地区参保率较低,农民对政策信任度不高。
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立法缺失,政策受阻
立法问题是全面推进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体系建设中首要解决的问题,立法能够保证制度的稳定推行性和可持续发展。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多年来,由于缺乏权威性的社会养老保障法律法规,法律监督和实施机制薄弱,造成各地政府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差异化和碎片化,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失衡。《社会保险法》虽已明确规定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但框架性的规定并未涉及分担比例、养老金替代率等针对性条款,加大了地方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难度。得不到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政府与农民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明晰,缺乏一种持久而稳定的契约关系,对新老保的安全性和回报率难以估计,农民对参保普遍持有怀疑和抵制态度。如果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从政策层面提高到法律层面,细化资金筹集方式、养老金管理、发放和监管等具体规则,各地区实施政策的思路将统一明确,对政府的权威性和农民信任感提升将大有裨益。
(二)观念守旧,参保意愿低
受早期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模式的影响,“家庭养老”、“养儿防老”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较低的教育水平、艰苦的生活环境决定了农民更加注重眼前利益,缺乏参保和长期缴费的意愿。再加之政府宣传工作不到位,农民对养老保险制度无法准确解读,存在诸多误解,致使农村居民对新型养老保险制度期望值偏低。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采取“多缴多贴,不缴不贴”的差别式参保标准,虽然有利于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和养老金的筹集,但对制度认识不清、经济水平低的农村家庭而言,大都选择不参保或按缴费最低档参保,既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带来的福利,也无法满足未来基本生活需求。
(三)资金筹措难,财政压力大
政府的财政补贴是养老保险金的主要来源之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对政府的财政补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在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的筹措方面分别扮演者不同的角色。中央财政补贴注入基础养老金,但却不能够确立基础养老金的来源保障机制和确保基金的保值升值,地方政府的资金投入才是关乎新农保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对经济发达的地区而言,地方政府的财政有充足的资金投入到农村养老保险事业中。而区域发展和城乡发展不平衡,就使得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政府面对巨额财政补贴时难以为继。随着新农保制度的覆盖率逐渐攀升,欠发达地区的财政压力将会继续加大。因此,如何缓解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财政压力,确保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良性运行,需要调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财政关系,实行有差别的财政补贴。
(四)制度衔接不畅,协调性差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非独立存在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而是众多养老保障体系之一,这就要求在推进新农保的过程中要注重于与其他保障制度的衔接与转化。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临时性和流动性的就业模式和各地区差异化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使得有效保障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成为难题。广大农民工在城镇缴纳的保费如何转入新农保、参保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的积累转入后如何计算以及统筹基金如何转移都没有明确规定。与此同时,新农保与其他制度之间,如新农保制度与土地政策、计划生育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的衔接问题也无据可循。
(五)基金管理混乱,保值增值困难
现阶段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人口中的覆盖率已颇具规模,养老金账户的数额也越来越多,如何管理好如此规模的养老金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新农保的个人账户资金管理缺乏创新,模式老化,基金的保值增值面临挑战。地方政府管理水平不一,管理设施落后,专业化的管理投资人才欠缺,加之社会监管的缺失,信息不够透明,使得养老保险金的安全性和收益率都难以保障。将养老保险金存入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虽安全性较高,但增值率低。股票和债券市场等高回报率的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以及持续升温的通货膨胀,加剧着养老保险金的贬值风险。碎片化的基金管理,单一的.管理投资渠道,致使资金无法集中起来再投资,用于扩大再生产,加大了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难度。
三、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措施
(一)制定法律法规,保证政策推进
立法先行是国外社会保障体系首选路径,国外政府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使得养老保险的收效明显。要想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走上正规化的发展道路,必须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系统化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和细致的农村养老保险规则缺一不可,这对维护农民的基本养老权益,实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着重要意义。立法时要遵循公平和效率原则、权利与义务一致原则、城乡差异原则、参保自愿原则等,重点突出养老金管理制度、资金来源、支付标准、制度衔接、养老金监督管理和问责等方面内容的规则制定,使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能在法律框架下平稳有序运行。
(二)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参保意识
要想提高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首先要改变传统养老观念,促成由“养儿防老”到“社会养老”、“自我养老”的观念转变,减少农村养老对土地的依赖,积极向农民宣传新的养老模式,形成以社会养老为主,多种传统养老方式为辅的现代养老体系。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基层政府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释农民理解政策时疑难点,提高农民自我保障意识,积极引导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同时要重点对基础养老金的构成、缴费与补贴比例、养老金领取的数额等农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加以解读和宣传。特别是要在广大青年农民里加大宣传,在年轻阶层中树立新的养老观念。
(三)完善筹集制度,加强扶持力度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良性运行的前提是资金筹集,因此,资金筹集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核心。政府要在政策和资金补贴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东部地区养老金由省、市、县三级政府按比例出资共同解决,可以适当降低补贴标准;对西部地区和经济实力较弱地区,要加大财政支持,提高补贴标准,由中央财政与地方政府共同承担养老金;对没有缴纳能力的农民,政府依财政能力帮其全额缴纳。科学的补贴政策和合理的财政分配方式都有利于农村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政府的财政分配要多向农村倾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四)推进衔接机制建设,保障农民养老能力
现阶段,城镇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二元格局,需要通过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来打破。这一制度的建立,关键要先推进城乡养老保障衔接机制建设。首先,对于已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随本人转移,农民返乡后,可将其城镇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分别按照比例换算后,纳入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其次,不同参保对象要有一些特殊的政策优惠,对失地农民,可将失地面积转化成相应养老保险费投入个人账户,同时政府要给予这部分群众更大的补贴力度。对于农村五保、社会优抚和低保对象,可由地方财政或中央财政代替其缴费的方式提高其养老保障能力。
(五)优化投资管理模式,确保保值增值
以县级管理为主的低层次的基金管理模式的弊端已经显现。因此,我们应建立一个独立的农村养老基金托管机构,集中管理和运作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以省为单位,这样不仅可以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统一运作和调度,还可以提高统筹层次。省级农村养老基金托管机构负责收集基金的分配和投资,有利于避免市县管理部门对基金的挪用和挤占,从而保障养老保险金的专款专用和保值增值。同时监管权要从行政权中分离,形成独立的监管部门对基金的日常运营进行监管,并于社会监督机制高度配合,提高政策的透明度,保障农村居民的知情权。在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方面,可实行多元化的基金投资组合,优化投资结构。将部分养老金用于政府债券投资,风险低,收益高,政府信用担保,不失为一种好的投资方式。也可将少量养老金投资于股票和基金,但一定要严格控制投资数量。
养老问题论文7
[摘要]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是由很多保险制度组成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一直实行的是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这种制度的推行,给维护社会稳定和退休职工的正常生活提供了保障。但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很多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也开始显现出来,文章对其中的某些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希望能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起到一定的有益作用。
[关键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务问题;可持续发展
我国养老金制度一直存在着“双轨制”问题,随着《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发布,这个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改革明确了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将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来执行,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完成了整合。
1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意义
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是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它是一套能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满足养老需求的制度体系,其目的是既能满足目前已达到退休年限的老年人口的养老需要,又能满足在职员工退休后未来的养老需求。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可持续发展原则,可以保证每代人都能够得到平等的养老保障。但是,养老金的发放,还应该考虑是否能够满足政府长远支付的能力,不能只单纯地满足即期的养老金支付。而且养老保险还要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不能超前或滞后,因为超前会增加养老金负担,滞后则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养老保险制度要实行可持续发展,就一定要坚持公平、效率,同时还要保证社会经济的顺利发展。
2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养老金精算平衡原则,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但是,我国人口老龄化情况日益严重,老龄化人口的平均寿命也比以往预期要延长很多,所以,目前我国的统筹资金是无法满足养老金精算平衡的。而且近几年我国经济增长速度较之前有了放缓趋势,财政收入减低,财政赤字也有所增长,这就意味着公共财政在未来用于养老金方面的资金将会明显减少,各种因素都呈现出了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可持续性发展不利的状态。基于众多影响因素,测算出一个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运行制度,确保其能够长期运行、可持续发展已经迫在眉睫。养老保险的制度应该以精算公平为基础,充分考虑我国人口的年龄结构、人口死亡率、养老金调整率等方面的问题,确定一个能保证养老金支出能力的指示费率标准。
3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思路
国外已经有了很多关于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成熟理论和文献,通过对这些文献的归纳和总结,很多文献中的定量模型都可以运用到我国精算理论之中,作为我国养老金收入、支出的预测模型以及基于经济学的一般均衡模型。养老金的收入、支出预测模型是根据养老金收入和支出之间的`定量关系,来预测养老金未来会产生的现金流,并依此来构建可以维持长期精算平衡的指标,最后用来评估养老保险制度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精算模型根据评估的目的不同和对象不同,又可以分为“长期精算平衡模型”和“资产负债模型”两种形式。第一种模式是需要大致掌握人口死亡率、单位工资模式、人口就业参保率、人口生育率、人口结构等基本信息,将这些数据先进行假设精算、评估之后再按照国家的具体情况和经验来进行调整,这种模型的构建,对各种数据的完整性和具体性都有着很高的要求,所以数据掌握不够充分时不建议使用;第二种模式是通过缴费资产概念得出的,它可以通过对比资产的负债比率来衡量养老保险制度是否具有适当的支付能力;一般均衡模型则是将经济学中的“一般均衡”理论融合到养老金的评价之中,建立起政府、企业、个人之间的均衡体系,运用目标函数和外变量的制约,在国家经济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来考察国家的人口变动、养老保险缴费变动是否会影响养到老金制度的发展。北美退休精算委员会在《评估养老金负债及计划成本》中提道:“精算成本法是一种将参保人未来服务年限产生的未来应得养老金的精算现值按照一定的程序分摊到参保人未来缴费期间,并以正常成本或精算应计负债的形式表达。”这里的正常成本指的是:参保人当年度为单位工作产生的价值表现在未来养老金中应得的现值,精算应计负债则指的是在选定的评估时点上,参保人过去的服务价值应在未来的养老金中获得与其相对应的现值。当然,不同的精算方法会得出不同的精算结果,这些精算结果也代表着不同的含义。在对我国养老保险进行精算时,应该:一是将我国事业机关养老保险统筹账户的缴费率已经不能够面对未来人口老龄化等冲击;二是我国参保人缴费时平均工资低,而到了领取养老保险年龄时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会有所升高的状况考虑进去,然后再结合国际上通用的精算模型,加入年龄成本法来计算,这样才是比较符合我国养老保险统筹精算应计负债的方法。
4从养老保险精算模型得出的建议
从精算模型得出的数据可以看出,如果我国在精算公平框架下不改变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设计,那么在未来人口老龄化和长寿风险的双重冲击下,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将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因此,我国还需要适当调整相关的政策。第一,未来账户的缴费水平应该根据养老金精算平衡原则实行动态调整。在未来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可用劳动力流动加剧的时代背景下,如果我国经济呈现增长速度缓慢的情况,那么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必将失衡。因此还需要对未来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而且改革必须以精算平衡为基本原则,还需要根据指示费率来动态调整制度参数,才能确保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第二,尝试建立全账户养老保险制度,以个人账户名义记账。名义记账制在养老保险制度中的推行可以解决缴费率过高的问题,同时它还能够降低事业单位的缴费负担,也能很好地适应社会要求降低税费的发展形势。这种模式意在建立一个储蓄载体,这种载体可以加强个人缴费与养老金制度之间的关联性,不但起到了激励参保人的作用,还降低了政府部门的财政负担。第三,扩展养老保险的筹资路径,建立起多种层面的支撑体系。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是:缴纳费用多、回馈待遇低、收支不平衡,对于这种收支不平衡的状况,国家可以通过将国有资本有效划分到社保基金中的方式来充实社会保障资金,或者采用加大财政补贴力度的方式来弥补保障资金的不足。除此之外,构建多层次社保体系、发展职业年金等方法,也是可以完善养老保险体系的有效措施,这些措施对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长期发展、稳定发展、可持续发展同样起着积极作用。第四,关于退休年龄方案也应尽快出台。从我国事业单位退休年龄的数据分析可知,如果将退休年龄向后延迟,那么财政负担的转制成本会比不延迟退休年龄更少。为此,相对延长退休时间,同样是可以推动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可持续性发展的有效办法。我国应尽快出台退休年龄的新方案,一方面,它能够将未来养老保险可能遇到的问题逐步化解;另一方面,能够留给事业单位的在岗职工做好提前准备的充足时间。当然,为了我国新退休年龄政策的顺利实施,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存在特殊情况的群体可以采取灵活的退休制度。
5结论
本文在精算准则的基础上,结合年龄成本法来构建精算模型,证明养老金运用精算公平原则,不仅能够降低未来养老保险制度的精算应计负债,而且其偿付能力也会得到提升,国家应该尽快进一步完善我国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各层面上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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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问题论文8
摘要:养老保险对于企业职工而言,是晚年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在养老保险制度执行过程中,政府十分重视职工养老问题,但由于顶层设计不健全,制定相关制度不够完善,致使很多政府扶持性的政策“雨点”无法落到企业头上,许多职工仍未完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部分企业“欠费”“逃费”和养老金分配不合理等等问题突出,许多已经参保职工发生“断保”的现象屡见不鲜。对此,本文客观分析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断保”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而对“断保”危害以及如何解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断保”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详细探究,以期引起高度重视,改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断保”的社会问题。
关键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断保
1引言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已于今年五月一日实施,相关条例的立法层次和权威性得到提高。随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执行力度不断增强,参保企业的数量和职工参保人数实现同步增加。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很多企业进行改革时,不以法律作为依据,缺乏法律的保障;一些企业生产经营不善,不愿意为职工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再加上部分职工,缺乏积极要求企业依法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观念。相关部门监管者的使命没有执行好,导致企业和企业职工参保率不高,期中“漏报”“少投”“断保”的现象频频发生。这一问题存在已久,长此以往,不仅将严重影响社会养老事业的可持续进行,而且会直接损害“断保”职工的切身利益。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没有保障,势必激化社会矛盾。
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断保”问题产生原因
2.1体制改革深入进行,违规政策滋生“断保”
当前,经济体制改革正在不断深入,由于经济结构、所有制结构与转型加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数量飞速增加,受地方保护主义和片面政绩观的影响,不少地方政府纵容私营企业老板不缴或少缴部分职工参保费,以规避大部分人参保;以不纳入社会保障为参与投资的优惠条件。一些大企业也不乏“逃保”和“避保”问题,中小企业、灵活就业人员更广泛存在这类问题。同时,有些职工由于没有意识到接续保险的重要性,自然选择一次性买断工龄、停薪留职,直接造成企业职工“断保”现象进一步加剧。
2.2养老保险支付不可持续的问题突出
目前,个人空账现象严重,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各地一方面降低企业支付比例,另一方面则借社会保险基金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的混账管理,当统筹基金不够时,就向个人账户透支,致使个人账户空账规模迅速扩大,直接造成职工“断保”现象频频发生。
2.3缺乏监督机制,管理手段弱化
难以硬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法律基础性因素,同时制度设计本身的问题或是主因。部门间责任不清,分工不细,管理不到位、不精细,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形成挪用、违规等问题。目前,社会保险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管理格局尚未形成,收支运行机制透明度不高,不利于社会民众媒体监督。
2.4参保意识淡薄,严重影响参保率
①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为经营状况不佳,因此不愿意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②很多私营企业认为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是一种无效投入,不愿意为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企业职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但是由于其自身工资水平有限,因此在缴纳养老保险金后,其生活质量就会受到很大影响。③有些企业认为技术管理人员能够为企业带来较大经济效益,而一线工作人员产生的效益比较少,因此,只愿意为技术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④企业职工自身参保意识不强,不愿意缴纳养老保险金个人8%的那一部分。
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断保”现象的危害
社会关系稳定、和谐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建立起稳定的'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可以使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但是,如果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出现“断保”问题,则由于在参保期内其个人不缴纳养老保险金费用,企业也不再计算养老保险金缴纳时间,这样,在企业职工退休后,其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以及水平就会显著降低。由此可见,如果企业与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金长期处于中断状态,则就会与国家所推行的社会保险政策相违背,同时还会导致企业职工利益受到严重损害,除此以外,这一现象还会为养老保险金的收支平衡带来不利影响,对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十分不利。
4解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断保”问题的对策
4.1加大社会养老保险知识的宣传力度
针对目前存在的对养老保险制度以及缴纳养老保险金政策相关规定和精神问题的不了解和误解,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应充分应用电视、广播、报纸、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公开、全面、准确地宣传解读。通过宣传教育,使企业职工能够意识到缴纳养老保险金是国家为了保障企业职工老年生活,避免老年风险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①还应该让企业能够认识到养老保险金制度是国家强制执行的,企业职工具有依法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权利,企业应该在创造收益的同时,为职工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义无反顾地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让广大职工对企业充满信任和期待。②企业职工个人要树立养老意识,在职期间依据个人能力状况,为自己的养老问题做好长远规划。积极协同企业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为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打下基础。
4.2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行弹性缴费制度
要逐步改变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单一缴费制度,要适应多层次就业人员的基本需求,建立起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要逐步推行弹性缴费制度:①已经连续缴费15年,但是还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出现中断缴费的问题,则其在退休时,养老保险金待遇也会相应的减少,为了有效避免出现上述问题,应该加强政策引导,尽量避免出现中断缴费人员。②一次性买断工龄,或者与企业解除劳务关系的人员,可以在选择发放安置费用以及事业保障金的同时,一次性缴纳全部养老保险费用,这样其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依然能够依法享受养老保险金待遇,保障其老年生活。③对于“断保”人员,还应该综合考虑其个人经济收益情况,根据不同标准分档缴纳养老保险金。
4.3妥善解决转移接续和流动就业导致的断保难题
政府应该加强社保转移平台功能,实现跨区域数据信息共享,积极推进养老保险金完善政策,妥善解决养老保险金转移连接难点,通过整合全社会信息资源,可以建立政府、企业和个人就业三大信息平台,通过这一平台,能够实现信息共享,有利于随时掌握企业经营生产规模、劳动保障诚信评价等信息。根据调查研究,40~49岁年龄段失业人数较多,对此,社保经办机构应该重点关注失业人员,确保其在重新就业后能够立即续缴养老保险金。
4.4强化养老制度、政策管理和法律体系建设
要加快养老保障立法建设,尽快出台“养老保险法”“养老保险增值保值法”“养老保险征缴法”等等系列法律。出台与法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体系,将养老保险制度纳入以法监管的轨道。当前,要强化对企业缴费情况的执法监督和稽核工作。政府应该对企业缴费实际情况加强监督和审查,重点稽核对象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缴纳人数以及缴费工资基数,应该加强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并且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征缴力度。促进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社保机构与税务部门之间的联动作用,确保养老保险金能够及时征缴。
4.5加大经办机构建设力度,提升执行能力
强化基金征缴工作的执行能力,可以考虑用垂直管理替代当前的属地管理体制,不断提升经办结构能力。制度的全覆盖不仅有利于缓解养老保险金的财务压力,为基金提供新的资金来源,更有助于实现“老有所养”的制度目标。各级地方政府应该加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力度,推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对此,应该做到以下两点:①综合考虑社会保险部门的实际工作量和工作强度,适当增加工作人员数量;②增加社会保险方面的经费投入,促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化建设,保障经费的顺利支出。
4.6要完善退休待遇的计发办法
企业职工缴纳越多的养老保险金,则其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就能够依法享受更多补贴,为了保障这一原则,不仅需要优化计算指数,而且还应该重点强调养老保险金缴纳年限在养老金计算中的重要作用。在计算基础性养老金时,应该依据企业职工缴纳时间的长短,适当调节计算系数,这样才能强调突出养老保险金缴纳年限的重要作用。
5结语
综上所述,职工养老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工养老保险发生“断保”,关系民生、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另一方面,政府要切实加强养老制度、政策管理和法律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保险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该意识到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而企业职工应当树立权利和义务对等的理念,在享受社会保险的同时,要依法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缴纳自己应当缴纳的费用,积极配合单位进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为养老保险改革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这样,当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就可以按月从社保经办机构处领取养老金,保障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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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琼 单位:福州市建筑设计院
养老问题论文9
论文摘要: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传统养老保险制度的弊端日益暴露,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因此,改革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势在必行。本文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现况入手,分析转型期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创新的必要性,并就如何发展和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些许建议。
论文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转型期,中国
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及其存在问题
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社会保障基本框架已建立,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和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也存在不少的问题。
个人账户空账运行。我国虽然早就确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但是,为了能够保证当期养老金的正常支付,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一直混账运行,统筹部分透支了个人账户资金,并未形成实际上的基金积累,“空账”规模继续扩大,到20xx年底,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国“空账”已达9000多亿元。
立法滞后。养老保险牵涉到广大国民的根本利益,应当通过立法来调整和规范养老保险利益关系和权利义务。但是,我国养老保险立法存在立法不健全、立法层次低且缺乏较高的法律效力和必要的法律责任制度、法律实施机制较为薄弱等问题。另外,社会保障监督机构方面,没有与管理机构严格划分开来,缺乏对欠缴社会保险的行为和拖欠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保险金行为的法律制裁措施;非法挪用、挤占保险金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得不到及时惩处,保险金的运营处于不安全状态。
覆盖范围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的是城镇企业职工,而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这样就有了两种不同的退休制度。如此使得我国城镇居民的退休收入差距过大,改革后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目标替代率大约为社会平均工资的60%,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替代率接近100%,由此以来,同一人员在不同单位退休所获得的退休金相差接近一半,这样势必会引起部分人的不满情绪,阻碍了人力资源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正常流动。多种退休制度并存,使待遇低的群体势必攀比待遇高的群体,财政支出不断攀高,为中央财政带来压力。另外还有政府权责不明确、管理体制混乱,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步履艰难等一系列问题。
二、养老保险制度创新的必要性
1.养老保险制度创新是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因素变化的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传统养老保险的制度基础被动摇。我国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包含两方面的内容: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和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完全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是市场竞争主体。企业面对市场残酷竞争的压力,企业间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因此,以单位为支撑的传统养老保险制度不再拥有稳定的组织基础。
养老保险制度创新是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我国在政治上抛开了左的思想,开始“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政府对包括养老保险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开始重新探讨,并给予高度重视。转变政府职能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使政府职能公共化。政府成为国家事务的管理者和服务者,而不再是以往的直接参与者,政府改变对国家经济、政治、社会事务的领导方式,因此,国家对养老保险事务的管理方式也随之改变,要求建立新的养老保险制度与政治体制改革相适应。
社会结构的重大变革要求养老保险制度创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确立以及政治体制的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逐步被打破,要求实行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我国社会结构开始向工业社会的一元结构转变。就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我国养老保险领域出现了新的问题,而传统的养老保险制度却无力解决,如转型中出现的新对象很难被僵化、封闭的城镇养老保险体系接纳,传统的农村养老体系陷入困境,这些问题都是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阻碍社会结构转型,因此,社会结构的转变要求必须调整和改革我国传统的养老保险制度。
2.我国传统的养老保险制度弊端日益凸显,要求必须进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创新
传统养老保险制度效率缺失。在我国传统养老保险制度中,各个单位只对本单位职工负责,这种封闭式运行将直接导致职工队伍的老化与单位老化。在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企业保障每个劳动者的就业岗位,劳动者终身就业,把劳动者与所在单位结合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致使劳动者的流动性极其弱化。因此,造成的最直接后果就是企业组织时间越长,职工越老化,养老保险负担也就越重。所以,企业要想改变职工队伍的老化与单位自身老化的结构,就只能不断吸收年轻人加入企业的职工队伍,使职工队伍持续性膨胀。因此,在改革开放前,普遍存在效率低下的问题,无疑传统养老保险制度大大损害了效率。
传统养老保险制度公平缺失。养老保险制度的目标是实现一种能覆盖全社会劳动者。而我国传统养老保险制度由于受苏联的影响,早已深深打上计划经济的烙印,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内,由于户籍制度、城镇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及强制的政治约束所构成的城乡壁垒,实际上已经将农村居民人为地排除在了社会保险体系所覆盖的范围之外.具体来讲就是我国传统养老保险制度只覆盖了国民经济很少一部分劳动者,即全民所有制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据统计大约有75%的老年人未受到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保障,而美国和日本的养老保险覆盖率分别为95%和100%”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巨大的城乡差别。“早在1978年,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的覆盖率就达93%,而农村的养老保险覆盖率是零,到1991年,经过十多年努力,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也只不过提高到2.32%,城镇养老保险的覆盖率仍维持在92%的高水平。”农村人口占我国人口总数的绝大多数,而这绝大多数人却被排斥在养老保险的体系之外,他们的生活乃至于全部保障只能依赖于家庭和土地,尽管我国在1992年开始在全国大部分地方的农村进行养老保险试点改革,但其保障水平仍然很低。
传统的养老保险制度不利于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现收现付制是指先对当年或近一二年内养老保险所需支付的费用进行预测,然后按相同的比例来提取,分摊到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当年提取当年支付。其优点是简便易行,缺点是缺乏长远规划。在这种制度下,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利用现有劳动人口创造的收入来支付退休人口退休金,实际上是一种代际收入转移。这种制度已经面临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我国现在进入老龄社会,20xx年我国人口老龄化为峰值年份,20xx年中国人口学家邬沧萍教授作出预测,在未来的20到40年里65岁以上人口占人口的总比重增加到19%左右。随着人口老龄化情况的加剧,庞大的老年人口群体的存在要求改变单一的现收现付制,急需加快扩大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加快养老保险金的积累,这一切都需要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出及时的回应。
三、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策略
1.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做实个人账户是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必然选择,应当作为当前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账户做实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将会明显下降,我国将建立崭新的真正意义上的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制度。要改变我国的个人账户“空帐”现状,把个人账户做实,关键在于个人账户的管理与投资。目前,我国已经具备做实个人账户的基本条件。个人账户做实后,个人缴费将推出当前支付,当期收支随之会出现大缺口,各级政府应保持账户做实前对地方养老保险收支缺口的补助不变,还需要对做实账户后新增加的缺口补助不变,这是做实个人账户必须的成本。对此,有关专家学者提出了一些建议:一是由中央财政负担“转制成本”,提供适度补偿;二是地方财政调整支出结构,以确保配套资金;三是加强广范围的征缴工作,挖掘基金增收潜力。
2.加快养老保障立法的步伐。随着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已经从计划经济的政府全包型逐步向基金型过渡,十几年来,中央政府颁发了一系列的相关规定或条例,这些政府文件对我国养老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作用。目前,由于我国的社会和经济都处于一个艰难的转型期,保费的收缴、欠债的清偿以及资金的管理和运营涉及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其他方方面面的机构和个人,要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我国养老金能够及时足额地收缴和发放,高效、安全地运行,制度的法律权威维护机制一定要健全有力,关键决策要有规范的法律程序,对投资安全要引入法律层面的保障力度,对重大失误和违法行为的界定和处置要有法律依据和力度,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3.建立健全养老保险监督体系
养老保险的监督体系是我国养老保险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养老保险监督体系分为四部分:一是基金监督制度。即一方面制定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规范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行为;另一方面制定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规范监督范围、监督形式、监督程序,以及监督机构、监督人员的行为等。二是行政监督。即由政府的专门职能部门代表国家对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主要监督养老保险立法的贯彻执行,且接受重大养老保险违法案件的投诉与处理,并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投资等过程进行严格监督。三是审计监督。即依法由国家审计机关定期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财务收支及管理进行审计,并向社会大众公布其审计结果,从而以杜绝和减少违纪行为发生。四是社会监督。即由国家、用人单位、劳动者、公民等各方代表组成新的社会监督机构,对养老保险工作实行全面监督,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职能。
4.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在新制度实施以后,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从国有企业扩大到了非国有企业,参加保险的人数也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是,从全国范围来看,养老保险在非国有企业尤其是非公有企业中覆盖范围仍然很小,至20xx年底,我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约1.7亿,主要是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职工,而大部分个体工商户及自由从业人员并未参加。养老保险金的增加,需要有更多的人参加养老保险才能够筹集到比较充足的养老保险基金。在经济成分多元化、非公有企业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养老保险覆盖面过小,将会制约劳动力的市场的形成。所以,在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中,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应逐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中来,在条件成熟时,积极构建农村养老保险机制。
4.发展多样化的养老保险计划,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在我国,不同所有制、规模、性质、退休人员负担程度的企业的养老需求存在巨大差异,只有提供多样化的养老保险产品才能充分满足社会需求,我们应当出台企业年金计划,统一规范团体年金产品,提升养老保险供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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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问题论文10
摘要: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保体系当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完善社保体系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而且养老保险制度的设立能够让劳动者老有所养的需求得到有效的满足,同时还可以让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但是当前养老保险覆盖面低的问题十分突出,使得很多的劳动者没有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影响到了他们的权益保障。面对这样的现状,必须深入探究中国养老保险的扩面问题,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充分发挥社保体系的作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文章将重点就中国养老保险扩面问题和对策进行深入探讨。
关键词:中国;养老保险;扩面问题;对策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以及国家经济与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非公有制领域的经济进入到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并逐步成为国家经济进步的新增长点。现如今国有企业已经实现了养老保险的全面覆盖,但是非公有制企业在养老保险覆盖方面却存在着较为明显的不足。这就使得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无法有效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使得他们的切身权益无法得到相应的保障。而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这样的局面,最为有效的方法就是要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解决养老保险扩面问题,结合实际提出针对性的扩面策略。
1中国养老保险扩面的必要性
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度发展进程中,企业改革也在逐步增强,其中国有企业的全面变革以及进城务工与返乡人员数量的增加,让当前的就业形势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量失业下岗、进城务工、返乡人员数量都呈逐步增长的趋势,使他们开始将就业目光投向非公有制企业,或者是选择个体经营的路径。但是存在这样一个问题,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等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处于较低水平,也就是难以切实为这些工作人员提供养老保险保障,使得很多的员工无法享受到养老保险的待遇,也由此产生了很多上访、劳动仲裁等一系列的问题,不仅影响到企业、员工的发展,还给整个社会带来了隐患,产生了很多不稳定性因素。要想彻底改变以上局面,最为有效的方法就是要扩大中国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让广大劳动者的切身权益得到良好的保障,进一步构建系统完善的社保体系,维护整个社会的正义与公平。而且,只有做好了中国养老保险的扩面工作,才能够让劳动者消除后顾之忧,使得他们更加主动积极地投入到企业发展和建设当中,为企业进步处理,更为整个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所以,中国养老保险扩面是十分必要的,必须将其作为民心工程来积极处理,确保养老保险扩面工作落到实处。
2中国养老保险扩面问题
在养老保险制度的落实过程中,企业的广大劳动者享受到了良好的权益保障,而此项工作也获得了长足进展。但是中国养老保险扩面问题当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特别是影响到了广大员工的切身利益,还让整个社会的稳定性受到了威胁。所以,要想提高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实效性,首要内容就是客观分析当前中国养老保险扩面实践当中存在的不足,为针对性策略的提出提供依据。第一,参保积极性较低,对参保工作存在错误的思想认识。目前很多企业都存在这短视思想,缺乏责任感,认为参保养老保险会增加企业的负担,影响到企业的未来发展。也有部分劳动者缺乏对养老保险的认识,只是关注打工报酬的获得,而不关注自己是否可以得到养老保险的保障。第二,劳动者的流动性问题突出,从而加大了参保工作的困难度。现如今整个劳动市场的供需不平衡问题十分突出,供给大于需求,这让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更加突出,与此同时,劳动者的流动性很强,会让实际的参保工作难度重重,还出现了漏报、漏缴等一系列问题。第三,养老保险工作机制有待革新,工作效率不高。当前影响养老保险扩面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养老保险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同时缺乏创新力度,影响到了实际工作效率。第四,养老保险的缴费率处于较高水平。养老保险缴费率高的问题是影响企业与员工参保,导致养老保险扩面困难的重要原因。企业的缴费率以及员工个人缴费率都处于较高水平,影响到了他们的参保主动性。
3中国养老保险扩面问题的解决对策
3.1宣传正确参保理念
目前无论是企业还是劳动者都对养老保险的参保工作存在着片面或者是错误的认识,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实施。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要加强对正确参保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劳动者以及企业的参保意识。在宣传工作当中需要为企业讲明为员工参保养老保险的重要价值以及对企业未来发展的积极作用,从而提高企业的责任意识,让企业可以主动地投入参保工作。与此同时,在宣传工作当中需要对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进行大力宣传,让企业能够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除此以外,要为广大劳动者进行有效的宣传教育,改变他们对参保劳动保险的错误看法,积极提升其维权意识和参保观念,也让他们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3.2做好审核监督工作
目前整个劳动市场存在着很多不平衡的问题,劳动者数量较多,但处于弱势地位,再加上人员流动性高,使得漏报和漏缴的问题增多。面对这样的现状,我国必须要做好养老保险的审核监督工作,也就是要构建完善的'社保稽核体系,对缴费单位进行准确的登记、申报,规范企业缴费行为,使得他们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缴纳养老保险费用。针对瞒报与拖欠缴费等错误行为,需要依照设置的相关惩处措施要求其改正。与此同时,劳动监察部门等要做到协调配合,加大稽核力度,使得缴费单位能够依法申报与缴费,让养老保险扩面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并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3.3创新改革工作机制
养老保险工作具有极强的综合性和复杂性的特点,是一项关系民生问题解决的大事,所以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必须要有极高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道德素养,使得他们能够妥善处理好办理工作的各个事项。与此同时,要注重对工作机制进行大力创新,确保各项工作的效率与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一是适当增加社保工作人员的数量,确保各工作人员能够做到各司其职,将养老保险工作处理得井然有序。与此同时,要加大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使得他们能够掌握丰富的专业知识以及政策知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提高责任意识,确保社保工作质量。二是增加配套工作经费的投入,并设置专门性强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对社保工作的管理,稳定人心,维护基金安全。三是将养老保险经费纳入专项预算当中,并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降低工作难度的同时,为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提供助力。
3.4适当降低缴费水平
缴费率较高的问题制约着中国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推进,更让企业和员工的压力大幅提高。很多企业由于缴费率高的问题而放弃为员工参保,不仅无法保证员工的切身权益,还影响到企业对员工的吸引力,使得企业在接下来的规模壮大和发展当中受到制约。也有很多劳动者他们的收入差距很大,收入水平低,所以要承担8%的养老保险费用会让他们的生活压力剧增。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促进养老保险覆盖面的扩大,国家可以适当调整缴费率,降低缴费的标准,让企业和收入低的劳动者都能够享受到国家给予的优惠。
4结论
中国养老保险扩面问题突出的现状影响到养老保险制度的贯彻落实,同时还威胁到我国整个社保体系的建设工作,长此以往会让民生工程建设受到严重影响,进而威胁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足发展。因此,必须客观全面地分析中国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实践当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也切实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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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问题论文11
摘要:
中国人口结构日新月异,老龄人口数不断攀升。其中失独家庭的规模不断扩大。与其他正常的老年群体相比失独老年群体丧失了家庭养老的功能,其养老存在很严重的问题。本文,将就失独老人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方面存在的难题进行分析,为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尽绵薄之力。
关键词:失独老人;对策
失独老人即指失去独生子女的老人,可以是夫妇,也可以是独身老人。目前我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每年新增失独家庭7.6万个。失独家庭中存在,养老、精神疾患、返贫等问题。
一、失独老人面临的困难。
(一)心灵上的创伤。
由于自身和部诸多因素的影响,失独老人在失去儿女后因伤心、愤怒、孤独等不良情绪的影响,疾病、养老困窘等如影随形,难以走出失去独的心里阴影,有些老人甚至对未来失去了信心,整日沉浸在痛苦中,绝望充满活的每个角落,自己原有的理想和抱负渐渐被遗忘。当其他儿孙满堂的老人在享受幸福晚年时,他们却在回忆度日,而回忆只会让他们更痛苦。根据相关心理调查表明,很多老人存在失独心理与交流障碍,并伴有长期的心理抑郁、消沉,极力回避日常的'人际交往。
(二)经济上的困难。
在我国“养儿防老”是根深蒂固的养老观念,截至20xx年,在我国老年人中,24%的老人主要经济来源是离退休养老金。40.7%的老人主要依靠家庭成员供养,在20xx年,主要依靠养老金生活的老人比例为19.6%。另外,以低保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老人,由10年前的1.6%上升至3.90/0。然而“失独”也给家庭经济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失独老人中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承受了子女重病离世造成的家庭与经济双重打击。失去子女供养,还要在拮据的经济条件下中偿还债务。当前城镇失独家庭很多都缺乏养老金的保障,而农村失独家庭很多则存在着经济困难、老无所依的问题。
随着年龄逐年上升,失独者自身医疗、养老等经济支出也不断上升,经济负担越来越沉重,从而陷入贫困。据悉50010因医疗而返贫的家庭,均为独生子女家庭。
(三)隐形的困难。
老年人是疾病的高发人群,然而失独老人却老无所依,如:失独老人在住院医疗期间无人看护,无人照料;甚至在突发心脑血管疾病时,因身边没看护的人,而无法得到最及时的抢救;不仅如此,很多盈利性养老院因出于风险与责任的考虑,失独老人因没有子女签署委托手续被拒之门外。失独老人在家庭生活正常,夫妻身体状况良好时,可在生活上互相扶持。基本能解决生活问题。但是夫妻双方有一方去世,加上步入高龄又没有亲人所依那么生活变得更加困难,甚至陷入困境,变得无法自理,对未来生活的担忧,是所有失独老人的心声。当失独老人的不良情绪得不到排解时,夫妻之间的矛盾就会显现出来,互相之间的埋怨增多,夫妻之间的感情很容易出现裂痕,已经不圆满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存在瓦解的隐患。据悉,还有有34010的失独家庭有孙辈,还要代替子女抚养下一代,让艰难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
(四)社会养老服务不足。
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严重缺乏。失独老人不能依靠“养儿防老”的传统方式来安度晚年,社区养老作为家庭养老的重要补充形式,逐渐受到广大老年人的喜爱。虽然发达地区的部分社区能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日间护理、处理家务、送医上门等服务,但从总体看,因为存在资金短缺、管理监督存在漏洞、护理人员服务不专业、缺失应急服务等情况,社区养老供给服务不能满足实际养老需求。
二、相关对策。
(一)抚平创伤,温暖心灵。
加大培养专业人才的力度,使为失独老人提供的服务向专业化发展,服务人员应为失独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顾、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并帮助失独老人疏导心理,逐渐走出阴霾。学会排解情绪,不压抑心中的怨气,正面面对自己的遭遇。政府部门有必要扶持这些失独组织和一些帮助失独者的NCO,帮他们尽快走出阴霾。
(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建立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建立专业化服务程序,为失独老人的居家养老提供优质的服务平台。社区为老人组织积极的社区活动,用丰富多彩的文体生活来帮助他们的淡化记忆伤痛。同时发起志愿活动,招募志愿者,动员各界群众为老人服务,帮助独老人走出阴霾,重获阳光。
(三)加大对“失独”老人的帮扶力度。
一是物质帮扶方面,各涉老部门要用足用活现有政策,形成联动机制,在吃、穿、住、医、葬五个方面给予有效保障。在此基础上,要出台优惠政策,创建多元投资的“失独”老人养老服务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和吸纳民间资金参与“失独”老人养老服务事业。
二是在社区建立医疗、照护、保健和紧急救助、定期上门体检等服务制度,来帮助失独老人解决健康和日常生活问题。社区还应该建立应急救护系统对长期身体不适的老人在发病时进行紧急救治。国家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应推行专门对失独老人群体的养老保险金政策。政府可以加大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由政府投保,解决养老问题。例如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为可能发生失去自理能力或已经失去自理能力的老人提供相应的服务和帮助,让他们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时不陷入绝境。
三是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完善社会养老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为失独老人开设“绿色通道”,提供担保服务、为失去自理能力的失独老人提供生活补贴和看护服务;让老人所在街道(村委会)办事处担任临时监护人,为其入住养老院担保。政府可以建立专门针对失独老人建立失独老人养老院或敬老院,可以解决老人监护人问题,也方便为其提供保障。另一方面,提供上门帮扶服务,为失独老人提供日常生活、医疗、照护和家务等基础服务。健全和监管自愿者组织,呼吁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到帮助失独老人的暖心计划中来。
(四)帮助失独老人融入社会。
失独老人渴望走出痛苦,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政府、和自愿者应该帮助社人们了解失独老人,客观正确的看待失独老人。并建立失独家庭心理干预制度,倡议社会成员为这个特殊群体尽绵薄之力。大众媒体不要把失独老人标签化,应尊重、关爱他们。此外,民政部门、社会慈善机构应该团结起来一起帮扶失独老人。政府应鼓励民间慈善机构帮助失独老人,为他们提供养老、照护等服务,并鼓励失独老人相信这些民间组织能够帮助他们解决所面临的困难。
(五)其他可行性措施。
加强子女对意外事故的风险意识。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独生子女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面临巨大的压力。他们是家庭中唯一的子女,从小就背负着父母和亲朋的期望,当遇到情绪问题时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引导,很容易产生极端行为。20xx年国家卫生局统计数据显示,全国15~ 34岁的青少年中,自杀成为死亡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为了避免独生子女在突发事件中的意外事故,社会、学校、家庭应该相互配合,共同协作,加强风险意识,降低独生子女意外事故死亡率。第一,以学校和家庭为主,在学校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定期测评和咨询学生及其家庭;第二,加强对交通安全意识的宣传,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减少因交通事故、溺水等引起的死亡;第三,父母要加强对独生子女的教育,同孩子一起探讨安全知识,保持高度的警惕心。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xx中国统计年鉴,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2]优势视角下失独老人的养老困境及相应对策肖云、杨光辉人口与发展20xx。
养老问题论文12
摘要: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加快,失地农民这一特殊群体迅速扩大,失去土地的农民失去了生活的经济来源,再加上我国的老龄化的问题日益严重,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面临更加严峻形势,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亟需解决。本文通过对我国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现状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原因,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求完善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
关键词: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对策建议
1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体系的必要性
1.1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
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根本,农民的主要经济收入都来源于土地,农民的土地被征收后尽管得到一定的补偿,但是远远不够,影响其可持续的生存。养老保险等保障体系的健全与否,关系到失地农民的切实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1.2有利于推进城镇化的进程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民生活得不到保障,失地农民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存在后顾之忧,这使得他们难以融入城镇的生产生活,这种情况阻碍了我国的城镇化进程。通过建立完善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使失地农民老有所养,消除其顾虑,从而更好的推进城镇化的`进程。
1.3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
统筹城乡发展,社会保障是个关键问题,需要政府投入大量的资金。如何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城乡社会保障对接打好基础,仍需进一步探索。某种角度讲,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由于城乡二元化造成的。为失地农民提供养老保险,并与城市现有的养老保险保持兼容性,可以为日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接轨奠定基础,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
1.4有利于缓和老龄化对社会的冲击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并且老龄化的程度有加速的趋势,而农村老龄化是中国总体老龄化问题的主体,农村是老年人口最多的地区和老年人口抚养比最高的地方。构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可以算是未雨绸缪,为减少将来我国老龄化高峰带来的冲击做好准备。
2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2.1征地补偿费、安置费低
征地补偿费、安置费是否合理对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起着重要的作用,因为征地补偿安置费的高低直接影响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当前对于失地农民的征地补偿主要有三方面构成:对失地农民进行相关费用的补偿;第二,对失地农民的生活安置的补助;第三,对土地的地面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费用补偿。这些补偿难以维持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活,购买商品房后,农民的补偿费用往往所剩无几,再加上子女教育、医疗等费用支出,农民的生活压力很大,往往没有精力去考虑养老保险问题。
2.2相关的法规不健全,管理存在漏洞
当前我国有关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关立法难以满足现实的需求,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管理体系不完善。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建立一部关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问题的全国性立法,有关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主要体现在一些国家的政策性文件。由于法律的缺位,使许多问题无法可依,在管理过程中容易出现各种问题,如保险基金挪用等。
2.3失地农民缺乏参保积极性
现实中,失地农民往往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对于养老保险的许多问题不了解,同时也没有积极性去了解。其参保积极性不高主要由以下几方面因素引起:一、失地农民由于自身素质不高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收入减少,经济基础弱,难以承担保险费;二、固有的养儿防老思想根深蒂固,不愿意通过”交费”l为自己养老。三、由于法律监管不当在征地补偿的过程中出现不当的行为,损害失地农民的利益,影响其参保积极性。四、政府对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不够,失地农民对有关政策的了解不够
2.4养老保险的统筹水平较低
目前,由于没有关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统一规定,各个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不同的保险政策,对于建立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有三种声音,一是纳入农村的养老保险,二是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三是单独建立事业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无论哪一种都能使失地农民的养老在短期内得到保障,但是这并不是长久之计,社会养老保险终将统筹发展,实现地区、城乡之间的统筹。当前对于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政策与统筹的养老保险发展存在一定差距。
3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建议
3.1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征地补偿制度
政府应加大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财政投入,减轻农民的负担,同时应该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改进征地补偿办法,土地征用补偿要对失地农民土地财产权益补偿,还要对土地用途转变后地价增值给予相当程度的补偿。以增加失地农民的补偿费,减轻其生活压力。
3.2加快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当前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很多都是地方性政策,应该尽快制定完善具有全国性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律的高度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利益,从而统一规范各地区千差万别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发挥法律对养老基金监管的作用,使养老金的运营规范化、合法化。
3.3提高失地农民参保积极性
通过加大财政补贴、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培训等政策,减轻其负担,改善经济条件;落实法律法规,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加大宣传力度,使失地农民认识到参加养老保险的重要性,了解国家的各项政策规定,改变其原有的观念。
3.4完善养老保险,逐步实现统筹
城乡二元体制的长期存在,决定了我国相当长的时间内城镇和农村分开实行各自的养老保险制度,失地农民的身份向城镇居民过度,其养老保险制度也要与城镇养老保险接轨,这是实现城乡统筹的重要一步。各地区应增进交流,以实现统筹为目标,建立适合自己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并随着各地区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逐步实现整个社会的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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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鲍杭生,何忠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模式及选择[J].浙江经济,20xx(01).
养老问题论文13
【摘要】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中最重要,实施最广泛的一项制度,也是一国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核心。从20xx年12月15日,证监会主席提出将养老金进行统一管理,到今年首批养老金就位,该话题一直备受关注。但,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养老金入市,能否解决现有的问题,以及怎样使其管理制度更加完善,是我们需要思考的。更多保险论文相关范文尽在职称论文发表网。
【关键词】养老保险论文
一、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现状
基本养老保险是一种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用来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不足时由政府补贴。这是一种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在世界上也是一种首创。
二、养老保险基金所面临的问题
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采取的这种制度,不仅汲取了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的长处,又拥有了个人账户模式所没有的优点,但就目前来看养老保险基金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
(一)通货膨胀的威胁越来越大
从表面上看,现有的养老金规模增长速度大于经济和物价的增长速度。但由于20xx年的金融危机,各国开始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并且我国的货币有超发的趋势,未来我们的通货膨胀情况会越来越严重。
(二)中国人口老龄化现象越来越严重
据预测,我国60岁以上老龄化人口到20xx年的比例将达19.3%;20xx年达25.3%,老龄化人口数量将突破4亿;20xx年左右将达到峰值。人口老龄化问题不仅会为家庭养老增加重担,还会导致经济运行负担加重,从而对经济的增长造成一定影响。届时,以目前已有的养老保险基金规模很难承担这个重担。
(三)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不均
随我国老龄化问题而来的是养老保险基金在收支上的不平衡。除了退休人口增多之外,提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也越来越多。在一些地区,收取的养老保险基金远不能弥补支出,虽然有财政补助,但还是出现了赤字。基本养老金账面结余只集中在少数发达的地区。
三、养老保险基金入市的好处
从20xx年开始社会各界就开始关注养老金入市这个事件,直到今年才真正落实下来。人社部副部长游钧也表示,养老金于今年进入股市是由市场机构根据市场状况来选择的。就目前来看,养老金投资运营主要有以下好处。首先,对于参与养老保险缴纳的人而言,他们的.养老钱不用一直因为存在银行中而贬值。虽然感觉不明显,但照着现行模式发展下去,参保人会逐渐发现缴纳的养老金越来越多,退休时间越来越晚,领到的养老金的购买力远不如缴纳时强。其次,对于金融从业者而言,养老金入市可以盘活金融市场,让更多有能力的金融机构参与其中,为金融行业带来更多的生机。最后,从金融市场方面来讲,养老金的入市能在一定程度上程度上能够壮大除散户之外的投资者的力量,也能够推动资本市场的体制改革。一方面,我国的股票市场散户众多,养老金入市可以促使收益稳定的国有企业进行分红制度建设,进而引导散户向长期稳定投资者转变;另一方面,由于养老金投资对安全性的要求,广大中小投资者的短期投机行为可能会因此而改变,进而能够改善资本市场投资环境。
四、养老金管理制度所存在的缺陷
虽然我国于20xx年设立了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用来管理全国的社保基金,但由于我国社保基金来源多样,管理主体也不一致,其运作方式还存在很多的瑕疵。首先,我国的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是由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实施市场化薪酬体制上存在不足。其次,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不当。我国养老保险基金通常由身兼数职的人来管理,有的部门负责人既是管理者又是投资者。社保机构除了要负责保费的征收,还要负责管理投资。但结余资金少,投资经验不足,根本无法兼顾。最后,养老金管理监管不足,管理部门违规的情况时有发生。我国各项社保基金均由各部门分开征收、分散管理,相关核算管理制度并不健全。社保基金经常会被随意滥用和挪用,导致基金大量流失。
五、养老金入市存在的问题
养老金在我国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虽然将养老金投资运营是为了保值增值,但其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也是我们必须充分考虑的。首先,从收益性方面考虑。根据国内相关数据显示,20xx至20xx年间,我国养老金平均收益率仅与同期通货膨胀率相持平。但资金具有时间价值,在未来的某一时刻里,经过投资与再投资,我国的养老金收益率能否超过通货膨胀率依然值得我们的重视。其次,从流动性方面考量。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正处以转型阶段,虽然目前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但慢慢将会转为以社会统筹为主。但就目前来看,养老金必须满足现行制度下“现收现付”的需要,这就要求其资产配置必须非常灵活,从而满足各种需求。再次,还要从安全性方面考虑。养老金是保命钱,它的安全与否甚至关乎到了国家的稳定。20xx年中,市场上出现的最大不稳定因素就是保险资金,它的肆意举牌在一定的程度上扰乱了股票市场上的秩序。在20xx年初,国家给予了保险资金一些处罚,这才使得股票市场的情况稳定下来。但是一旦养老金入市,这样的事件会不会再次出现呢,或者会不会有其他的情况出现呢?这些都是我们需要考虑到的。
六、可以借鉴的解决措施
虽然养老金已经迈出了入市的第一步,但考虑到养老金的安全以及保值增值的持久,不能局限于此。纵观全球,加拿大政府对养老金的管理方式,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从管理层面上讲,主要有以下两个解决措施。第一,建立一个较独立的投资体制。我国的社保基金理事会由政府监管,在做投资决策时并不自由,而加拿大养老基金投资公司在由国家间接监管的情况下同时具备私人法律地位。这样做,不仅提高了投资的自由度,同时也避免了管理部门对资金的乱用,提高了养老金的使用效率。第二,监理信息披露制度。进行投资决策之前,可以再网站上发时代金融TimesFinanceNO.06,20xx(CumulativetyNO.663)20xx年第06期中旬刊(总第663期)布相关信息,让养老金的缴纳者和使用者知晓钱用在哪里,为什么要这样用,由谁用。除了从管理层面上来解决,在投资层面上我们还可以选择“全面撒网”的方式。目前我国养老金结存约为4万亿元,扣除留存部分能够投入运营的资金约2万亿元。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确定的30%入市资金上限计算,可用于投资的金额为6000亿元。除此之外其他的资金相当于闲置了,并不能发挥保值增值的作用。处于安全性和保值增值的考虑,养老金除了入市还有其他的投资手段。以加拿大养老基金投资公司的投资为例,它们的投资项目除了股市,还包括房地产、基础设施、公开市场、基金和信贷等项目。更关键的是,它还进行全球资产配置。这些我们都可以借鉴学习。
七、结论
目前来看,养老金入市是大势所趋,并且的确能带来诸多好处。但养老金在我国具有重要地位,因此在进行投资的时候还是要更加谨慎。
参考文献
[1]周庆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入市的必要性分析》.《财经界》,20xx年第21期,第27页.
[2]鑫燃.《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的缺陷及对策》.《当代财经》,20xx年第2期,31-34页.
养老问题论文14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民工群体不断壮大,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越来越突出。对湖南省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涵盖农民工个人特征、就业状况、家庭情况、城市融人感以及其他社保的参与等五大类,并根据实证结果提出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的政策建议。
一、农民工养老保险现状及问题
农民工是指户籍是农民,跨地区外出的进城务工人员。据国家统计局的公布数据,20xx年末我国城镇化率已达到53.73%。在被公布的7.31亿城镇人口中,2.69亿人被统计为农民工。许多农民工为“城镇化率”增量做出了贡献,但并没有真正享受到与城镇市民同等的社会保障福利。如何让这些农民工不再仅仅享受统计意义下城镇人口的称号,而是实实在在融人到城市之中,享受与市民同等的待遇,即“农民工的市民化”,这个问题有待解决,不仅关系到农民工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我国和谐社会和全面小康建设能否顺利推进。
二、农民工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影响因素
(一)农民工的个人特征。包括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的影响。从年龄因素看,农民工年龄越大,其养老意识越低,老一辈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低于新生代农民工。因此,本文预期年龄对农民工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影响系数为负。从教育程度看,农民工受教育程度即学历越高,参加养老保险的意识越强。因此本文预期受教育程度对农民工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影响系数为正。
(二)农民工的就业情况。包 括农民工的'主要职业、就业身份、就业单位性质以及月收人。研究表明,农民工职业越稳定,劳动合同的签约率越高,其参保的几率越大;农民工月收人越高,其参加养老保险的概率也越高。农民工大致分为国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私营企业及其他,其中正式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更高,工作也较稳定,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几率也更大。因此本文预期农民工主要职业、就业单位性质以及月收人对农民工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影响系数为正。
(三)农民工的家庭情况。包括农民工子女个数、孩子现居地以及子女在学情况。农民工子女个数越多,下学的越多,其需要的抚养费和教育费越多,负担更重,而且子女若在本地下学花费的教育费更多,因而不会有多余的资金可以用来购买社会保险。因此本文预期农民工子女个数、孩子现居地以及子女在学情况对农民工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影响系数为负。
三、提高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率的政策建议
一是从农民工自身的个人特征出发,通过培训教育等途径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进而提高农民工收人,改善农民工生活状况,增强农民工的风险意识,这样将有助于提高农民工对城镇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与率。
二是政府应该承担起责任,增强农民工投保信心。建认财政对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的补贴制度,改变政策多样性,保持政策稳定性。因为政策是否稳定是农民工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主要因素之一。政府应避免城镇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的随意性,消除农民工的担心,提高参保信心。
三是加强对城镇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工作,建认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农民工受传统文化、自身文化水平的局限,对社保政策理解较少,其参保意愿很大程度下受到政府和相关机构的引导和宣传的影响。因此,要加大政府对城保的宣传力度,减轻农民工对城保的不信任感。
养老问题论文15
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含义和特点
所谓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指的是通过个人、国家和集体一起出资,对农村的老年人提供最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账户独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给农村拥有养老保险的老人开通独立的账户,资金缴纳和补助费用的获取都是通过账户进行办理,采用独立的账户方便快捷,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第二,规定了缴纳养老金的最低标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所缴纳的养老金不是固定不变的,应该根据该地区经济水平和消费情况制定最低缴纳养老金的标准,县级市对所缴纳的养老金进行管理,地方的财政预算要包括所缴纳的养老金。第三,领取条件的严格规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一般是在50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但是并不是所有满足50周岁的人都可以,对于领取其他城镇养老保险的人不符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的条件,除此之外,在参保时间和领取时间之间超过15年农民,需要通过年缴费形式缴纳费用满足15年才有资格领取养老金。
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中的不足
1.农民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认识不足。由于在农村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乏有效的宣传,农民缺乏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认识,导致很多农民不参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通过有关部门对农民的调查分析,接近30%的农民不了解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内容、参保条件以及补贴的方式。在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进行宣传时,一般只是通过宣传手册、村内广播等形式宣传,但是由于农村的文化水平比较低,很多农民不清楚宣传册上所讲的内容,导致一些农村对参保的一些福利和条件不明确,降低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2.缺乏相关法律的约束。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中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才能够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顺利开展,但是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方而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不能对新农保的行为进行约束,不利于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新农保在实施的过程中,政府没有对其做出统一的规定,不同地区的实施方案不同,导致新农保出现管理上的混乱,在一些地区甚至出现挪用新农保基金的现象,也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阻止上述现象的发生,农民对新农保的信任度不断下降。
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资金不足。新农保的资金是由个人、集体、政府一起出资,但是农民缴纳的资金比较少,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民数量比较多,集体收入又比较少,集体对农保的资金很少,为此新农保大量的资金都是由政府承担。新农保这种主要靠政府出资的集资渠道比较单一,不能够给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提供足够的资金,资金不足,就无法支付足够的养老金,农村老人的生活水平得不到保障,也就降低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4.无法保障农村老人的生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活消费越来越高,但是新农保没有足够的支付能力,支付的养老金不能够保证农村老人的基本生活。例如假设一个农村老人在50岁开始参与新农保,根据新农保的要求计算后,农村老人在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但是每月只能够得到130元。在消费水平不断增加的社会里,130元根本就无法保障农村老人的基本生活,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不断降低。
三、解决农村养老保险存在问题的策略
1.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加大在农村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对提高农民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认识具有非常重要意义。在对新农保进行宣传时,要抛弃传统的宣传方式,可以通过开展相关的活动,深入到农村内部,这样才能够加深农民对新农保相关政策的认识。例如可以在农村开展“我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认识”的活动,在活动现场组织唱歌、表演、话剧等,通过表演和话剧来介绍新农保的相关政策、参保条件等,同时在活动后让农民根据自己的疑问进行提问,宣传人员在现场进行详细解答,直到农民完全了解新农保为止。通过开展相关活动,能够吸引农民参加活动的积极性,最终可以提高农民对新农保的认识,有利于新农保在农村的顺利开展。
2.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加强法律约束。针对农村养老保险中出现的问题,要建立完善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制度的执行需要用法律手段进行约束,为此还要加强对农村养老保险法律体系的建设,保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能够顺利执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要根据在农村开展养老保险的实际情况,在法律中对养老资金的来源、资金发放的条件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同时要加强对农村保险制度的监督,出现和制度不相符的行为,要严格运用法律手段进行严惩,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这样可以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3.拓宽资金渠道,增加资金。个人和集体提供的养老资金不足,为此,政府不仅要提高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的投入,还要拓宽资金渠道,只有提供足够的资金才能够给农村老人支出充足的资金,保障农村老人的基本生活。政府需要对养老保险提供最低的保障,同时国家要单独拨款,作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储备资金,这主要用来补充相关的.养老资金以保证养老金能够满足农村老人的基本生活。政府要加强对集体经济的重视,提高集体经济水平,增加集体经济的投资。除此之外,还要拓宽集资渠道,例如可以让政府和一些爱心企业合作,企业为农村养老保险提供部分资金,还可以利用募捐的方式,通过这样多渠道的集资,既可以减少政府的压力,还可以为农村养老保险提供足够的资金。
4.提高农村收入,保障农村老人生活。政府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农村的收入,只有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农民才能够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到新农保中,有利于保证新农保在农村的顺利开展。要在农村开设知识课堂,提高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同时转变农民传统的思想观念,增加对养老问题的关注。政府在村内开设一些技术培训班,农民通过学习先进的技术,增加自身在社会上的竞争力,同时政府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鼓励农民根据农村地区的特点自主创业,从而提高农民的收入。为保障农村老人的基本生活,农村养老保险要根据当地的生活经济水平,支付足够的养老资金,这样才能够为农村老人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农村老人的基本生活。
综上所述,政府部门要根据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加强大对新农保相关政策的宣传,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同时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来保证新农保在农村的顺利开展,最后,政府要加大对新农保的支持,增加农民收入。这样才能够让新农保为农村老人提供足够的资金,保证农村老人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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