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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论文

时间:2023-07-16 11:34:33 毕业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环境污染论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接触过论文吧,论文是一种综合性的文体,通过论文可直接看出一个人的综合能力和专业基础。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境污染论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环境污染论文

环境污染论文1

  摘要

  工业革命以及其后的技术发展,使得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世界经济达到了空前繁荣的时代,同时,人类对环境影响的深度和广度也不断加强,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水、土地、生物乃至外层空间不断受到破坏。环境问题也相应超越国界,发展成为区域性的、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问题,即国际环境问题。而国际环境法作为环境法与国际法的边缘学科,可见其意义重大。

  国际环境保护立法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发展迅速,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有关国际环境方面的公约和条约的数量与日俱增。从1972年的《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1992年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到1997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尽管面对日益加剧的环境污染,国际社会已先后制定了许多相关的环境污染防治法,但世界局势毕竟是纷繁芜杂的,环境问题仍然层出不穷:跨国界环境污染的法律责任问题,国际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保护、执行监督问题,发达国家在国际环境污染防治中的地位、作用及其应承担的义务等等。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如何让各国签订的各个公约、条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得国际环境污染得到切实有效的控制,进而使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向着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发展。

  在下面的章节中,将进一步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

  关键词:国际环境污染,污染防治,法律责任,发达国家

  一、国际环境污染的严峻现状

  1、国际环境污染问题的产生和发展

  环境问题自古就有,但是大规模环境问题的形成和发展则是工业革命以后的事情。工业革命以及其后的技术发展,使得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世界经济达到了空前繁荣的时代,同时,人类对环境影响的深度和广度也不断加强,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水、土地、生物乃至外层空间不断受到破坏。环境问题也相应超越国界,发展成为区域性的、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问题,即国际环境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人类在发展中遇到的国际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生态破坏,生态破坏是国际环境问题的首要表现。由于人类的毁林开垦、围湖造田、乱挖滥采、超载放牧与捕捞、不合理的灌溉等行为,引起了土地的荒漠化、盐碱化、水土流失、植被的破坏、淡水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减少以及一些病虫害的流行等。这些问题在实际生活中有如下特点:范围不断扩大、时间延续长久、问题发生频繁,一些问题已超出自然界的自净与自救的极限,引起一系列生态危机。二是环境污染,18世纪末,资本主义国家的产业革命从纺织工业开始,以建立煤炭、钢铁、化工等重工业而告完成。煤的大规模应用产生烟尘、二氧化硫和其他污染物质,而冶炼业生产排放的有害物质更对各地区的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化学工业的迅猛发展是生产中分离出的氯化氢、硫化氢等排入大气,亦产生许多不良后果,如污染大气,侵蚀衣物,损毁建筑物,使树木枯黄、庄稼受害、河鱼中毒等等。此外,水泥工业的粉尘,造纸工业的废液,及染料、炸药、石油、酸碱精致等生产过程中的物料流失等,也给环境带来污染。20世纪20年代以来,石油和天然气的生产急剧增长,石油在燃料中的比例大幅度上升,使石油污染日趋严重。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国际环境问题有了新的变化,局部地区的问题逐步演变为全球性的问题;暂时性的问题演变成长远的问题;潜在性的问题进一步恶化演变成公开性的问题。

  可见,环境问题可以分为两大类型,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因而污染防治是环境保护事业的两大任务之一。事实上,由于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对环境资源和人体健康的危害较之生态破坏更为直接和显而易见,而且环境污染往往又是生态破坏的直接原因,所以各国的环境保护事业基本上是直接起源于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各国国内尚且如此,国际环境的污染问题就更应得到重视和有效的解决。

  2、严峻的现状

  “本世纪以来,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加速推进了文明发展的进程。与此同时,人口剧增、资源过度消耗、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南北差距扩大等日益突出,成为全球性的重大问题,严重地阻碍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继而威胁着全人类的未来生存和发展。”①

  由联合国列出的威胁人类生存的全球十大环境问题包括:

  (一)全球气候变暖;

  (二)臭氧层的耗损与破坏;

  (三)生物多样性减少;

  (四)酸雨蔓延;

  (五)森林锐减;

  (六)土地荒漠化;

  (七)大气污染;

  (八)水污染;

  (九)海洋污染;

  (十)危险性废物越境转移。

  从这十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中不难看出,“污染”是直接或间接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罪魁祸首”。

  而目前,就我国的环境污染来看,形势是相当严峻的.。

  “我国有80%左右的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水域,造成全国三分之一以上的河段受到污染,90%以上城市水域污染严重,近50%的重点城镇水源不符合饮用水标准。我国地下水也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湖泊的污染也有增无减,富营养化程度逐年加重。另外,水污染导致城市缺水现象更加严重,我国南方城市因水污染导致缺水量占这些城市总缺水量的60%-70%.”②

  日趋严重的水污染不仅降低了水体的使用功能,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的矛盾,对我国正在实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而且还严重地威胁到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除此以外,我国还面临着固体废物污染、大气污染、放射性污染等等问题。

  由此可以想象,国际环境的污染已经达到什么样的程度,而环境保护工程的前景也是不容乐观的。

  “在这种严峻形势下,人类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社会经济行为和走过的历程,认识到通过高消耗追求经济数量增长和”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发展模式已不再适应当今和未来发展的要求,而必须努力寻求一条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互协调的、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而又不对满足后代人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③

  3、国际环境污染防治法的发展

  有关环境保护的国内立法,早在中世纪时就在一些国家出现。但国际上保护环境的努力,直到二十世纪初才逐渐开始。最早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条约,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野生物种的保护;另一方面就是界河和国际河流的渔业管理和水污染的防治,最著名的例子就是美国和加拿大1909年签订的《美加界水条约》。

  二战之后,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条约开始不断增多。

  1954年《国际防止还上油污公约》是最早的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公约。

  《长程越界大气污染公约》是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于1979年签署的,1983年生效。该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关于大气污染的区域性公约,在控制酸雨污染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1982年12月在牙买加的蒙特哥湾通过的,我国于1982年12月10日签署,并于1996年6月7日批准加入该公约。

  为和平地利用核能,防止核能利用给人类带来危险,国际社会通过许多关于防止放射性和核污染方面的国际条约和公约,主要有1936年8月通过的《禁止核武器试验条约》、1968年7月通过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1986年《核材料实质保护公约》等等。

  到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里约热内卢通过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21世纪议程》、《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多项重要文件。这些宣言和公约最鲜明的一个特点在于把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联系起来,强调发展对于国际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使得国际环境污染防治法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环境污染论文2

  一、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企业环境污染保险,即“绿色保险”,指企业以企业可能发生的污染事故对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为保险标的,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缴纳保费,而当事故发生后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内容,直接向遭受损害的他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目前,这项制度只是在我国部分省份进行试点,并未在全国推行。

  二、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在试点中存在的问题

  (一)保险模式未能确定、统一

  企业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最早出现在西方发达国家,现在正趋于完善。因此我们有必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关于保险模式的有关规定。围绕强制保险和任意保险,西方国家就保险模式也不尽相同,有的实行单一的强制保险模式,有的实行以强制保险为主,任意为辅还有的实行任意保险为主,强制保险为辅。由于我国区域在各方而差距明显以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起步晚,很难马上确定哪种模式更适合我国,这就是该制度在试点中的困境和挑战。

  (二)保险制度缺乏专业技术人才

  由于环境污染保险不同于一般的财产保险,需要专业的技术性人才参与。首先,在投保之前,保险公司缺乏关于这方而的专业性人才,对企业环境污染难以做出合理的风险预测和评估,这直接关系到保费费率、是否承保以及保险公司后期赔付问题。其次,一旦企业投保,在发生污染事故导致损害时,也需要专门人员对损害的事故责任、损害范围等方而进行综合全而的评估。然而现有的这方而人才难以满足现实的需求。

  (三)当下的索赔时效不利于维护受害方权益

  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环境污染导致人身、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据此规定,有关环境污染保险赔偿纠纷也应当适用该规定。但是企业环境污染保险主要存在两种:一种是针对突发性污染事故,一种是针对渐发性污染事故。由于渐发性污染事故对人身、财产的损害需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显现,一旦经过保险承保期间,受害人只能向污染企业主张,而使损害往往难以得到完全赔偿,同时这也使保险公司在某种程度上逃避保险责任,导致企业污染风险未能转嫁,使其投保不积极。

  三、解决企业污染保险在试点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以强制责任保险为原财,任意责任保险为补充

  相较于我国现存的一般保险,企业污染环境保险有其特殊性:它是以环境污染事故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为保险标的、受益人只有在污染事故发生之后才能特定化。世界各国都根据本国国情探索出适合自己的保险模式,我国的保险模式也必须建立在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现实基础之上,建立中国特色的企业环境污染保险模式。由于一般性投保以及保险合同双方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之上的,遵循“契约自由”精神,而基于公共利益考量因素产生的企业环境污染保险需要政府介入。综合企业规模及发展、企业的社会责任社会以及公共利益,对于国家规定的高危污染行业(危险化学、煤钢、重金属等)的企业实行强制责任保险(例如广东省《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而对于其他的污染不太严重且规模较小的实行自愿原财,即任意保险制度。

  (二)培养环境污染保险有关的专业性人才,提高专业技术

  在环境污染保险的.全过程都需要专业的人才的参与。首先,投保之前需要专业人才对企业环境污染的风险进行综合评估,这是保险公司是否愿意承保(自愿保险企业)的基础,也是确定保险费率和承包范围的基础。其次,由于这种保险是将企业的污染风险专业给保险公司,因此保险公司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在承保期间必然要对企业的排污设施和生产流程进行必要监督,这也需要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才能完成。最后,投保企业一旦出现污染事故,对于污染事故的原因、损失范围的认定也需要专业人员的介入,毕竟这关系到受损害第三人的赔偿问题和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的多少问题。而目前我国关于这方而的专业人才难以满足当下和未来的需求,因此,应该加快培养这方而的技术型人才。

  (三)分类计算保险索赔时效,以平衡各方利益

  诉讼时效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利益的保护,一方而有利于督促损害方及时行使权力,保护其受损利益:另一方而,一旦诉讼时效经过,免除侵害方的责任。而企业环境污染保险亦如此,但是根据我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66条和企业环境污染保险有关规定,针对渐发性污染损害,难以使受损方利益得以保护。因为渐发性污染损害的潜伏期较长,损害后果在很长时间之后才能发生,这就使得一旦污染事故超过保险公司承保期限,就不再承担责任。对于受损方来说,由于只能向造成污染事故的企业主张赔偿,就很可能其损害得不到完全赔偿。而对于投保企业来说,由于其支付了较高的保险费,最后企业污染风险却得不到转移,使得它们降低投保的积极性,更有甚者,企业由于最终自担损害结果,导致企业的破产解散。因此,为了平衡三方之间的利益,有必要针对渐发性环境污染保险的诉讼时效作出特殊性规定,可以参照美国的“日落条款”,补充规定承保期限到期或保单失效后10年内,发生承保范围内事项时,受损害方仍可直接向保险公司主张损害赔偿。

环境污染论文3

  一、信息不对称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一)逆向选择、柠檬市场与保险公司承保意愿不足

  事前的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逆向选择问题。逆向选择的存在使得市场价格不能真实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导致市场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中,保险人和污染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污染企业对其自身的环境风险状况拥有的信息多于保险人。如果保险人无法进行有效的风险识别和评估、细分市场,就无法制定出真实反映投保人风险状况的费率,市场就会缺乏效率。逆向选择最终导致柠檬市场的出现。由于信息不对称、保险公司细分市场和差别定价能力不足等原因,保险公司采取平均定价法,导致环境污染风险低或者风险控制有效的企业退出保险市场,而高环境污染风险企业则积极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致使保险市场失败。由于逆向选择和柠檬市场问题破坏了保险风险分担和大数法则的运用,保险公司出于自身经济利益不愿承保柠檬市场中的高环境污染风险企业。

  (二)有限理性、机会主义与污染企业投保意愿不足

  西蒙(1947)认为行为人是有限理性的,决策者不可能掌握全部信息,因此不能做出完全理性的决策。作为微观经济活动主体的企业是有限理性的.,由于环境污染损害的突发性和影响的渐进性,污染企业有时并不能充分意识到环境污染损害后果的严重性以及经济和社会影响。污染企业不能完全意识到环境风险管理的必要性,降低了其投保意愿。投机性和逐利性使得机会主义盛行,降低了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意愿。企业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环境污染事故是小概率事件,几乎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而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就成为一种额外的成本,出于逐利本性,企业很少自愿投保。

  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效率与公平的权衡

  (一)责任保险市场失灵与政府监管

  市场机制本身不具备实现社会目标的功能,当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效应时会造成市场的失灵,使市场机制在环境污染和保护等特定领域难以发挥作用,导致保险资源配置的低效率。政府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定为强制保险,作为一种经济干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有效需求和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发挥了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

  (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与维护社会公平

  除了发挥政府的经济职能外,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另外一个重要出发点是它能起到维护社会公平、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作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它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降低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概率从而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而且能在污染事故发生时充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缓解社会矛盾。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强化了这种对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的保障。

  (三)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是效率和公平的和谐统一

  政府出于自身经济职能以及维护社会公平的考虑,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利用政府权力予以强制,一方面,采取监管方式是针对责任保险市场失灵情况下基于公平角度的必要干预手段;另一方面,采取保险的方式是继续发挥市场“无形之手”有效率一面的重要手段。在涉及社会公平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领域,政府采取强制保险的方式体现了效率与公平并重的科学监管理念。

环境污染论文4

  社会环境污染治理的资金保障者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资金保障功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投保人通过投保此险种把向第三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一旦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受害者就能及时从保险公司得到经济补偿。如20xx年湖南株洲市的环境污染事故赔偿案中,湖南平安产险公司在不到10天的时间内就将1.1万元赔款送到村民手中,为污染受害者及时提供了经济补偿。截至20xx年10月,湖南省已有32家投保企业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获得了保险公司的服务和赔偿,已决、未决赔付金额合计近370万元。二是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建立将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超赔部分及应急处理费用的垫付提供资金保障,使受害人能得到及时、充分、有效的救济。我国尝试建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基金是从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设立开始的。为减少因特大溢油事故导致巨额清污费用总是由国家财政负担,财政部和交通部在今年的5月11日联合出台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令船舶油污损害的救济与赔偿有了资金来源。

  企业环境风险管理的督促者

  企业投保环责险后,保险公司从自身风险的控制角度出发,必然非常注重参与投保企业的风险与隐患排查的监督。一是事前的风险评估与控制。投保前都要严格选择投保企业,要求投保企业要依法通过环评审核、环保验收、环保安全检查,还要确保环保设施运转正常及相关配置符合规定,具有严格的环保控制制度。二是事中的风险检查。根据企业生产、存储、运输、销售的物品目录,分析寻找可能造成污染的根源。保险公司还会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为投保企业免费提供防灾防损专业知识方面的业务培训。三是事后的`减损赔付。对于企业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会第一时间介入,积极协调有关各方做好事故认定、赔款支付等善后处理。保险公司正是通过这一系列的风险控制举措,落实了监督机制,提高了社会管理效率。

  促进作用。一是实行有差别的费率制度。根据投保企业的碳排放量的年度预估额度,实施有差别的费率。如《南京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各档基准值均不超过2.0%,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风险等级等因素可在该档次的基准费率基础上进行调整,调整系数不超过50%。二是实行保费浮动机制。南京市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投保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续保时保险公司应当对该企业给予下浮优惠,最大不超过10%,累计优惠不超过30%。对未按规定做好环境污染防范工作,且投保期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续保时保险公司可将费率上浮,最大不超过12%。费率杠杆机制的建立,强化了企业风险责任管理,促进了参保企业降低污染排放量,增强了企业治污积极性。

  环境保护扶持政策的推动者

  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过程中,各地相继都出台了许多扶持政策,以引导企业参保,最终实现节能减排、治理污染的目的。如四川省环保厅下发的《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企业污染治理补助资金挂钩,对参保企业在污染治理资金补助上给予倾斜;将是否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企业绿色信贷、环保评先创优等重要审查内容之一。深圳保监局在试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时实行“四挂钩”政策:一是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效,作为对其年度综合评价考核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的基本内容。二是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通过环保核查的基本要求。三是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发放环保专项资金的优先考虑因素。四是将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效与企业环保信用挂钩,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环保季度公报向社会公开,并推动媒体报道和宣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实施在推动环境保护扶持政策的同时,实现了倒逼作用,从另一个方面推动了企业提高环境风险管理的重视度。

  社会管理的辅助者、创新者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社会管理机制,可以发挥风险管理、关系管理、信用管理的三重功能,更好地辅助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财产险公司具有衡量和分析风险的专业知识,具有数理分析的数据基础,因此可以为风险管理提供数据支持。同时,保险公司可配合安监、环保、气象等部门的合作,做好风险监测和预警,强化和规范防灾防损工作,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降低污染事故损失,提高全社会应对风险的能力。此外,差别费率及保费浮动机制也促进了企业开展污染事故防治、降低污染风险的积极性。

  环境责任险开展过程中,保险公司从事前、事中、事后介入污染处理的全过程,为维护企业、政府、受害人之间正常有序的社会关系创造了有利条件。此外,保险公司与环保、安监、交通、海事、财政、银行等部门相互之间都建立了合作机制,加强了沟通与联系,从而提高了社会运行效率。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这要求保险公司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要做到最大诚信,特别是赔付环节。而湖南、四川省的首例环境责任保险的赔付都向公众展示了保险公司的诚信度,这为全社会诚信意识的增强具有示范作用。此外,保险公司收集的企业履约行为记录及环保信用信息可以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及管理提供重要的信息资源,同时为社会信用信息的共享提供了基础。

环境污染论文5

  论文关键词: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程管理 住宅 室内环境污染 控制 装修设计

  论文摘要:住宅室内环境质量与人体健康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针对当前住宅装修工程环境污染的现状,分析了造成室内环境污染的原因,提出了在装修设计方案中,应注重设计合理的住宅通风,选用绿色环保的装修材料,并控制材料用量,从而达到控制和降低室内环境污染的目的。

  1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条件特别是居住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促进了我国住宅装修市场的飞速发展。与此同时,由装修带来的室内环境污染问题也相伴而生,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1987年世界卫生组织(WHO)调查报告指出:在新建和改建住宅中,约有30%的人患有由室内环境污染造成的“病态建筑综合症”,出现头痛、干咳、恶心和对气味敏感等症状。目前国际上一些环保专家已把室内环境污染列为继煤烟型污染和石油型污染之后的第三代污染问题。

  2住宅室内环境污染现状

  室内环境污染是指室内各种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有害物质和放射性因素的存在及其扩散而对人类身心健康和生产过程造成危害的现象。

  在我国,近年来室内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纠纷日益增多,引起了国家及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20xx年12月,我国发布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这是我国建筑和装修工程首次涉及室内污染控制的规范,《规范》明确将氛、甲醛、氨、苯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作为室内环境污染的控制对象。随后,国家还先后制定发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这些规范和标准,对从源头上控制室内环境污染起到了较大的作用。但是受制于规范、标准推广运用的范围,以及经济水平等因素,当前由装修造成的室内环境污染问题在我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仍然十分严重。

  3住宅室内环境污染原因分析

  装修造成的室内环境污染原因很多,包括不合理的设计、不合格的装修材料、不当的施工方法以及人们检测室内环境质量的意识尚未形成等。因此,住宅装修工程环境污染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应从装修设计、施工和竣工检测等方面进行全过程污染控制。其中装修设计是住宅装修工程的基础,也是对装修所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控制的源头。

  20xx年第一季度,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根据《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对成都市15户新装修住宅进行室内空气中甲醛、苯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空气质量优秀,各项污染物含量均未超标的只有2户,占总数的14%;室内甲醛污染超标的有9户,占总数的60%,最高污染值为3.32mg/m3,超出标准限量(0.l0mg/m3)32倍;苯污染超标的只有1户,占总数的7%,最高污染值为0.18mg/m3,超出标准限量(0.llmg/m3)0.6倍;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超标的有13户,占总数的86%,最高污染值为5.63mg/m3,超出标准限量(0.60mg/m3)8倍。检测显示大部分新装修住宅室内甲醛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比较严重,而造成这两种污染物超标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装修材料设计选用不合理,单一材料使用和复合材料使用量较大造成的。检测中还发现大部分住宅密闭性较强,可开启的窗户较小,室内通风不良,造成了装修产生的污染物不易扩散和稀释。由此可以看出,装修设计对于控制室内环境污染具有源头性的关键作用。

  4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设计方案

  装修设计是指消费者或装饰公司对住宅整体的结构、布局和材料的设计。为控制和降低室内环境污染,装修设计中应着重从室内通风设计和选用材料设计两方面采取措施。

  4.1室内通风设计

  设计合理的住宅通风,加强通风换气,用室外新鲜空气稀释室内环境污染物,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是降低室内环境污染最方便有效的途径之一。一般而言,新风量越多,对人们的健康越有利。国内外许多研究表明,产生“病态建筑综合症”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新风量不足。室内空气品质与气候国际协会成员、IndoorAir期刊主编Sun-dell教授对瑞典160幢建筑进行调查研究,发现新风量越大,发生“病态建筑综合症”的风险越小(图1)。

  新风量是指室内补给的新鲜空气量。新风量根据的浓度来确定是大多数国家使用的基本方法。与人体的新陈代谢有关,人呼出的气体中占4%一5%,而新风量标准根据人体的生理需要,要使室内的浓度限制在0.1%,则必须保证每人每小时新风量为30m.。

  为了保证室内足够的新风量,在装修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建筑物通风。通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两种形式,其中自然通风不仅成本低廉,而且通风效果明显好于机械通风。因此,在装修设计中应尽可能设计保留建筑物自然通风,对于隔墙和门窗设置上,应充分考虑自然通风效果,最好能在设计中形成“穿堂风”,保持室内空气贯通,加快空气流动带走污染空气;对于一些私密性要求不高的房间,可将隔墙改作活动折叠门或设计成通透型置物架;此外,最好不要人为地阻挡室内的通风,如封闭阳台,增加房屋隔断等。

  对于厨房、卫生间、储藏室等功能性房间,由于往往没有较好的自然通风,可采取机械通风方式,如设置排气装置。排气应当直接排出室外,不能再进人室内循环。

  4.2选用材料设计

  装修材料是室内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不合格的装修材料更是造成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罪魁祸首。20xx年第三季度,四川省工商局对全省部分地区经销的强化木地板、涂料进行了质量监测,其抽查强化木地板40个批次,合格的18个批次,合格率为45%;抽查涂料40个批次,合格的15批次,合格率仅为37.5%。20xx年11月,上海市工商局对上海市流通领域胶粘剂开展了质量监测,抽查胶粘剂30批次,合格的15种,合格率仅为50.008年8月,武汉市工商局对武汉市建筑装饰材料专业市场中销售的50批次的PVC排水管、板材和涂料胶水进行了专项质量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总体合格率仅为28%。其中,板材合格率为35%,涂料胶水合格率为30%,而PVC排水管合格率仅为10%。 综合全国各地对装修材料的检测通报,污染物含量超标和物理性能不达标是当前不合格装修材料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面对良芳不齐的建材市场,如何在装修设计中合理选择装修材料,对于控制室内环境污染就显得尤为重要。

  4.2.1拉制材料用量原则

  提倡简洁设计,减少各种装修材料的用量,降低污染物的累加效应,是装修设计中控制室内环境污染源的一项重要措施。简洁设计就是按照简洁、实用的原则进行设计,不设计一些华而不实,既浪费资源,又影响日常生活舒适程度的装饰项目。

  装修设计中,还应注意搭配各种装修材料的使用量,比如地面和墙面的材料最好不要使用单一种类的材料,因为使用面积较大,如果选择单一材料会造成室内某种有害物质超标。

  4.2.2选用材料原则

  装修设计所选用的材料合理与否,是控制室内环境污染源的另一项重要措施。在设计过程中,对于材料的选用要考虑两点:尽量减少使用可产生严重化学性污染的材料,如溶剂型油漆、化纤地毯、胶水、密度板等;多使用无机材料,无机材料大部分都是无害、安全的,如各种工艺玻璃、金属、铸铁等。

  在选用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人造板材、涂料以及胶粘剂等常用材料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对住宅装修的要求,设计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绿色装修材料。

  (1)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如石材、陶瓷、石膏板等,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的放射性限量指标。住宅工程作为1类民用建筑,必须采用放射性指标限量为A类的装修材料。有些天然石材的设计选择要尤其注意,一般来讲,岩浆岩中的酸人岩,如花岗岩,放射性含量较高;沉积岩中的碎屑沉积岩,如页岩,放射性含量也比其他石材高。花岗岩和页岩都不适宜选做住宅的装修材料。

  (2)人造板材包括胶合板、细木工板(俗称大芯板)、纤维板、复合木地板等,是造成装修工程甲醛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在设计选用板材时,一定要选用游离甲醛含量和释放量为E1类的板材;同时,房屋内门等最好不要选用复合材料大芯板或者九厘板来制作,尽量选择工厂加工好的成品门。

  (3)涂料主要由胶结基料、颜料、填料、溶剂(或水)及各种助剂组成,一般用于内墙、顶棚、门窗、家具等物体的表面,是装修中使用面积较大的材料。按是否使用有机溶剂分为溶剂型涂料和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多用于木器、金属表面的涂饰,含有大量挥发性有机溶剂,对室内环境污染较大,最好不要选用。水性涂料因其以水为稀释剂,所以挥发性有害物质含量较少。用量较大的内墙涂料,可以采用乳胶漆这类水性涂料,而木器涂饰也建议选用水性木器漆。

  (4)胶粘剂和涂料一样,主要由胶结基料、填料、溶剂(或水)及各种助剂组成,胶粘剂由于粘接后被材料覆盖,有害气体迟迟散发不尽,所以对室内环境的危害比涂料还大,必须严格选用。在保证正常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尽量选用低毒性、低有害气体挥发量的溶剂型胶粘剂和水性胶粘剂。住宅装修不宜选用聚乙烯醇缩甲醛胶粘剂(107胶)。

  4.3设计方案实施效果

  将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设计方案原理运用于某装饰公司的住宅装修设计中,在该公司20xx年2-5月所承接的10项住宅装修项目中,遵循以上设计方案原理,有意识地在设计中采取了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措施。10户业主对于该装饰公司环境污染控制的设计方案均表示赞同,并有8户业主在工程竣工后,按照装饰公司的建议,聘请了专业的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机构对室内甲醛、苯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污染物含量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除了1户住宅室内甲醛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轻微超标外,其余7户住宅室内甲醛、苯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均未超标。这一检测结果充分说明,只要运用合理的装修设计方案,完全有可能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物限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5结束语

  虽然我国当前由装修造成的室内环境污染问题十分严重,但是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从装修设计之初即对室内环境污染进行控制,同时规范和改进施工工艺,广泛开展竣工质量检测,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低污染的“绿色”装修一定能够进人千家万户。

环境污染论文6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粗放式的工业化推进模式虽创造了经济高速增长,但也付出资源和环境的高能耗和高污染。环境污染不仅会损害自然、破坏人类生存环境,还会带来严重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大多污染企业往往难以及时合理理赔,也难以完成环境的治理修复。在环境风险管理中,建立保险制度是解决环境损害问题的有效选择,不仅能分散企业经营风险、为受害者提供及时的经济赔偿,还能通过市场机制的监督作用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控制环境损害风险。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发展较快,但仍存在探讨完善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对策空间。

  一、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发展现状

  1991年开始,我国先后确定大连、沈阳、长春、吉林等地为试点执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该阶段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呈现市场规模小、保险费率高、承保范围过窄、赔付率极低的特点,加之采取企业自愿保险的方式,至90年代中期试点工作基本停滞。 20xx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试点继续在江苏、湖北、湖南、河南、重庆、沈阳等省市推行。承保对象初步确认为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垃圾填埋场、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石油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和各类工业园区等。20xx年,环保部与保监会又发布文件指导各地在高环境风险行业实行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试点。至20xx年6月,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己达28个,投保企业累计达2. 4万家次,提供风险保障累计达568亿元。虽然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实际环境污染相比可谓杯水车薪,并且我国目前大部分地区的试点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以江苏省首批4个试点城市为例,南京、苏州、南通三市的试点工作进展不畅,目前只有无锡市的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实施的阻碍因素

  (一)相关立法缺失

  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缺乏相关法律支持,尽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有所提及,部分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等也对其做出规定,但这些文件的立法强制性不足,难以保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真正有效实施。同时,法律中也缺乏对环境侵权行为的具体界定,使环境污染发生时难以归责。目前,我国关于环境污染损害的认定标准、归责原则、损害赔偿标准等规定不够具体明确,大多只有原则框架层面的解释条款,使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缺乏有效的责任追究和补偿机制。另外,现行环境损害处罚标准和赔偿标准过低,环境污染的惩罚力度不够。

  (二)缺乏责任认定和风险评估机制

  不同于一般的风险事故,环境污染具有潜伏性和复杂性特征。首先,环境污染的扩散风险加大了寻找污染源的难度。其次,环境污染的潜伏性使污染无法在短期内被准确评估。最后,环境污染还具有复杂性。自然界中有很多化学物质均可触发环境污染,污染发生后,污染源的寻找就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繁琐的过程。因此,完善的`环境污染责任认定机制不可或缺。

  (三)相关保险品种经营难度较大

  相较于一般的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涉及多个行业领域,保险公司在进行产品设计、业务营销、核保理赔、风险控制等时,将面临很多复杂的问题。环境风险的明显差异性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方案、保险条款和保费水平等方面提供差异化的服务,而保险公司很难在短时间内做到。另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管理成本和展业成本较高,环境风险评估也会增加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环境污染扩散性、潜伏性和复杂性的特性也使承保人在事后赔偿过程中面临索赔时效差的问题。

  三、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模式选择与政策保障

  (一)建立“自愿为主、强制为辅”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在全面推广和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时,针对风险隐患较低的行业和企业采取自愿保险,针对风险隐患较高的行业和企业实施强制保险,且随着保险制度的逐渐完善,强制保险的适用范围可逐渐扩大。在风险隐患较高的行业和企业实施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可最大限度避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也可使受害人迅速获得理赔。

  (二)加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政策保障

  1.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己有的实施经验和教训表明,若不采取强制性立法推动,仅依靠地方推动将难以为继。国外经验也表明,对尚不具备完全市场化条件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必须通过立法才能提高该险种的保险功效,达到有效治理和改善环境的目的。

  2.健全环境污染风险评估体系和责任认定机制。完善的环境污染风险评估体系和责任认定机制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实施的有效技术保障。风险评估体系包括环境风险评估流程、评估准则和环境损害赔偿标准等。科学的环境污染风险评估流程可充分发挥保险对环境污染风险的预防和分散功能。在风险评估过程中,具有公信力的风险评估报告有助于企业通过整改消除风险隐患,从而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3.鼓励保险公司提供差异化服务,并给予政策支持。存在环境污染风险隐患的行业众多,环境污染风险类别复杂多样,这要求保险公司应提供差异化的服务。保险公司在提高差异化服务水平的过程中,可借鉴国际经验,遵循“先大后小、先易后难”的原则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运营成本较高,国家应在鼓励保险公司强化管理、降低成本的同时,积极向保险公司提供政策支持,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环境污染论文7

  改革开放以来,在狂热追求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关注,长期的投机与侥幸最终导致了无法忍受却又必须面对的环境危机。在雾霾天气逐渐成为我国广大地区常态天气的背景下,环境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并被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党的十八大提出: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将我国环境污染犯罪治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但是环境污染犯罪的生成机制决定了其治理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律。疾风骤雨式的治理可以在短期内组织社会资源实现治理目的,但是,由于治理成本高昂以及没有考虑环境污染犯罪的成因,这种治理方式注定难以长久。环境污染犯罪的演变和发展由其基本的犯罪规律所决定,要从根本上治理环境污染,必须选择相对合理的策略进行配合,才能达到最佳的治理效果。

  治理主体: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的平衡

  长期以来,我国基于国家至上和国家权力无限的观念,奉行国家本位模式。其最大特点是行政机关在犯罪治理中居于垄断地位,政府是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主导力量。犯罪治理的政策主要来自于政府的政策和方针,治理策略也会随着政府政策的变化而变化。而政策往往具有相当的灵活性,这就导致治理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政府本位的治理模式中,依附于政府政策的法律制定、执行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不能得到保障,同样的犯罪行为随着政策的变化会导致不同的后果。由于治理政策经常变化,导致治理的效果大大降低。另外,国家本位治理模式认为对环境污染犯罪的处理是国家的事情,政府是犯罪治理的直接责任人。在环境形势恶化期间,为了维护政府的权威,树立公信力,政府往往会违背犯罪治理的基本规律,采取专项整治或治理等方式,集中投入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对环境污染犯罪进行整治,反而造成社会资源的更多滥用和浪费。

  环境污染犯罪的发生涉及诸多因素,其犯罪原因是一个多层次的复杂系统。治理环境污染犯罪必须注意观察与环境污染犯罪的发生有密切联系的各种社会关系,重视对环境污染犯罪原因的控制。由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所涉技的因素众多,单靠政府无法应对环境污染犯罪发生的诸多因素。因此,治理环境污染犯罪应该是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动员整个社会力量。不论是作为社会组织管理者的政府,还是作为社会组成部分的社会团体、组织以及公民个人,都是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主体。当然,社会公众参与到环境污染犯罪治理并不是否定国家在环境污染犯罪治理中的作用,而是在强调国家的引导作用、明确政府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在环境污染犯罪治理中的作用,推动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主动性。在现代社会,国家并不会主动介入社会生活,传统行政法手段或刑罚手段往往只在发生了危害社会秩序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之时才对污染行为加以规制,是一种消极的被动控制。但是,环境污染具有破坏范围广治理恢复困难的特点,这就要求必须在污染之前就进行主动控制。可以说,环境污染的特殊性客观上促使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革新,这种革新反映了环境污染犯罪治理模式应该是一种以预防为前提的治理模式,转变集中表现在社会公众与政府协同合作。社会公众与政府的协作可以充分调动社会多元力量和运用多种社会控制手段,既重视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又注重事先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犯罪。

  公众参与到环境污染犯罪治理中对环境污染进行非政府的控制是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发展趋势,政府和社会的协同合作应该成为新时期我国治理环境污染犯罪的基本方式。我国推动公众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培育公众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意识与热情。公众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最根本的问题是如何激发公众参与的意识和热情。在司法实践中,经过参与个案经验的积累,公众参与的意识和热情正逐步提高,但是,从整体上看社会公众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意识和热情还是难以满足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要求。为了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的意识和热情,一方面可以发挥媒体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在网络化时代,媒体不仅可以提供环境污染犯罪信息、宣传环境污染犯罪的严重后果,从而激发公众参与的热情,也可以为公众参与提供良好的途径和平台;另一方面,政府应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公众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例如,可以通过奖励的方式鼓励公众参与到环境污染犯罪治理中。

  第二,建立环境污染犯罪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只有在知情的前提下才能参与,知情权是公众有效地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前提与基础。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必须建立和完善犯罪信息公开制度,可以使公众了解环境污染犯罪的规律、特点,从而提高犯罪治理的有效性。犯罪信息公开也可以引起公众对环境污染犯罪问题的关注,激起强烈的社会舆论,提高公众参与犯罪预防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山。因此,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建立环境污染犯罪信息公开制度,为社会公众获取信息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三,完善环境刑事司法制度。在环境刑事诉讼中,可以提高被害人的诉讼地位。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在我国是公诉案件,只有检察机关才有权提起刑事诉讼,对犯罪人进行起诉。但是,环境污染犯罪与其他刑事犯罪的性质显著不同,其侵害的对象具有不特定性,涉及的区域广,危害程度极大,且难以回复。因此,可以赋予被害人在环境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权。同时,环境刑事诉讼过程要符合司法民主与公开的要求,将社会公众参与到诉讼过程中,既确保社会公众分享到司法权,又有助于把公众的良知引入刑事司法,使得刑事司法更加接近公众情感,从而激发公众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热情。

  治理体制: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环境违法行为与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不同,在性质上并无差异,但危害程度的不同就导致了法律后果和处理机制的迥异。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环境违法行为与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在处理机制上具有绝对的区别:环境违法行为由行政机关处理,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由司法机关处理。这种治理体制貌似明确,但是,由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各自形成封闭的体系,没有形成顺畅的衔接渠道,直接导致对环境领域犯罪行为的追究受阻。

  在环境治理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不顺畅的主要原因在于在治理的权力分配不合理,行政权过大,制约了司法权。在司法实践中,公安部门虽然可以独立地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但是,由于环境污染本身的复杂性,无论是对环境污染行为、危害结果的调查,还是对因果关系的认定都不同于其他的刑事案件。由于公安机关对环境污染缺乏专业知识和收集证据的能力,导致公安机关事实上对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材料的来源主要依赖于环保部门的移送。根据《关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发现有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应当立即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部门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决定批准的,向同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移送手续;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按照这一规定,环保部门对环境污染案件是否移交司法机关具有重要影响,他可以根据自身的判断来决定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是否移送给司法机关。从程序看,行政机关对环境污染案件具有较强的筛选功能,完全有可能过滤一些案件,从而导致一些环境污染犯罪行为难以进入到刑事司法程序。事实上,在我国一些社会影响很大的环境污染案件无法进入司法程序,很多都是由于环保部门的不作为所造成的。

  在现有的治理体制中,由于行政执法不严,导致刑事司法承担着很大的压力。环境状况的持续恶化促使社会推动刑事司法强势介入到环境污染治理领域,《刑法修正案(八)》对污染环境罪的犯罪构成进行了修改,降低了成罪标准,扩大了法网。刑事司法的强势介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的半年内,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了近300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超过近5年的总和;公安机关已立案侦办247起此类案件,相当于过去10年立案总量。通过刑事司法倒逼环境行政严格执法的方式,尽管在短期内具有一定效果,但是,过分使用刑罚手段也会过度透支司法信用,从而助长不法分子的投机心理。环境污染犯罪治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还是如何解决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从而推动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应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协调性。

  协调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关系,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建立专业的环保警察,即在公安机关内部设立专门的环境污染犯罪追诉机关。目前,国内一些省份已经开始了设置环保警察的尝试,例如河北省于20xx年9月18日成立了全国首支环境安全保卫总队。环境警察机构的建立既是用刑事手段保障环境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效能,又避免了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因为立场、角度的不同而产生冲突。

  第二,构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一体化的信息平台。环保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可以借助电子化办公系统设置联合执法系统,由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将各类环境污染案件信息录入系统,在案件线索、行政处罚结果、法律文件、数据规定及案件处理程序上,逐步实现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信息联网共享。环境违法信息平台建设既可以强化司法机关对环境行政执法的监督,也可以提高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公开与效率,从而更好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对接。

  第三,加强检察机关对环境行政执法的监督。检察机关是我国法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可以对环境行政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察机关的监督可以包括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日常监督是根据信息平台对录入系统的环境污染案件的执法情况进行全程监管,促进环境执法人员严格履行环境监管的职责;专项监督是检察机关定期对环境执法机构的案卷进行抽查、评查,以考虑案件办理是否合法、有效,有无存在该移送而不移送的案件。

  治理手段:刑罚与其他治理手段的协调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犯罪治理应当是合理使用多种手段的系统性治理策略,单纯依靠某一因素或某一手段无法达到犯罪控制的预期目的。在我国,政府是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直接责任人,由于行政手段和刑罚手段具有猛药的作用,短时期内效果比较明显,因此,刑罚手段与行政手段是治理的惯常手段,而其他手段基本不受重视。同时,在当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不顺畅的法律制度背景下,行政处罚方法与刑罚方法相互脱节,各自为战,未能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形成应有的合力。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刑法具有谦抑性,只有当其他法律不能调整某种社会关系时,才由刑法予以调整;只有当其他法律不足以抑止某种危害行为时,才由刑法予以处罚。我国刑法对犯罪的规定模式是立法定性又定量的模式,只有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才能由刑罚制裁。在环境污染犯罪治理中,由于污染行为轻重有别,所以处罚也应该有区别。环境行政法对一般的环境污染行为进行处罚,而刑法对严重的环境污染行为进行处罚。

  从技术层面上讲,各个法律各司其职,共同起到治理环境污染犯罪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行政法观念不发达,特别是行政执法不严的情况下,导致刑法在环境污染犯罪的治理中面临着很大的压力:既要担负防止一般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发生的任务,又要预防严重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发生。人们本来希望通过这样的立法模式来缩小刑法介入社会生活的范围,但现实的使命又使得刑法不得不广泛地介入到社会生活之中。刑罚只是犯罪治理的手段乙.,只有其他手段不足以解决社会纠纷之时,刑罚才能介入。正如德国刑法学家李斯特所说的最好的刑事政策就是最好的社会政策,仅靠刑罚手段不足以抑制犯罪。在任何司法体系中刑罚并不是唯一阻止环境污染行为的有效方法。刑罚总是作为不得已的最后使用的方法,并且可以结合其他(行政、金融等)法律规定使用。当一个适度的刑罚和其他法律手段相结合一起使用时,才会发挥有效的作用。

  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手段应该是多元化的,是合理使用法律、行政等手段的系统性治理策略,具体表现为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给予全方位的阻断。在环境污染犯罪治理中,要使各种治理方法协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完善环境污染犯罪的刑罚结构。我国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刑罚手段比较单一,监禁刑与非监禁刑比例失衡。有限的刑罚手段显然难以合理打击犯罪,无法满足惩治环境污染犯罪的需要。尽管在我国《环境保护法》中也规定了一些行政处罚方法,但是,这些行政处罚方法在功能上显然无法与刑罚方法相提并论。除了监禁、罚款等传统的刑事制裁外,应设置既能补偿环境危害,又能去除因破坏环境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其他手段,例如责令限期治理、责令补救或恢复环境等。

  第二,严格环境行政执法。环境行政执法的乏力不仅影响了环境行政执法的效能,而且使环境污染犯罪过于依赖刑罚手段,反而降低了刑罚预防的效果。严格环境执行执法一方面需要提升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能力,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外部的监督。三,推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非刑罚手段的使用侧重对污染行为背后的问题、动机和背景情况进行考虑,而对这些因素的考察依赖社会力量。只有社会公众参与到环境污染犯罪的治理中,非刑罚的治理手段才能和刑罚手段相配合有效地制止环境污染犯罪。

环境污染论文8

  1概述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益严重,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也时有发生。环境监测作为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的主要手段之一,正在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面积辽阔,地面环境监测网点分散,仅依靠现有的监测台站和传统监测技术方法不能满足连续、动态、宏观、快速监测环境污染的要求,也满足不了及时、准确地做出环境质量报告和污染预报的要求。因此,日益恶化的环境迫切需要实时、快速、宏观、准确的监测技术,以便更加全面准确地反映环境污染对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的影响。近年来国内外大量实践表明,遥感技术是获取环境信息的强有力手段,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极其有效的技术。运用遥感技术监测环境污染及生态环境状况,正确评价环境质量,寻求改善生态环境的途径和措施,具有重要的意义。

  遥感技术具有监测范围广、速度快、成本低,且便于进行长期的动态监测等优势,还能发现用常规方法往往难以揭示的污染源及其扩散的状态,因此遥感技术正广泛地应用于监测水污染、大气污染等环境问题。它不仅可以快速、实时、动态、省时省力地监测大范围的环境变化和环境污染,具有其它常规方法不可替代的优越性;也可实时、快速跟踪和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发展,并及时制定处理措施,减少污染造成的损失。因此,发展我国的环境污染遥感监测技术,建立重大环境事故的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系统,对保护我国环境及发展经济都具有重要作用,能产生巨大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2环境污染遥感监测技术

  遥感技术是一种利用物体反射或辐射电磁波的固有特性,远距离不直接接触物体而识别、测量并分析目标物性质的技术。根据所利用的波段,遥感监测技术主要分为可见光、反射红外遥感技术,热红外遥感技术,微波遥感技术三种类型。当前,遥感的应用已深入到农业、林业、渔业、地理、地质、海洋、水文、气象、环境监测、地球资源勘探、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和军事侦察等诸多领域,从室内的工业测量到大范围的陆地、海洋、大气信息的采集以至全球范围的环境变化的监测。

  遥感技术在环境污染监测中的应用发展很快,现在已可测出水体的叶绿素含量、泥沙含量、水温、水色;可测定大气气温、湿度、CO、NOx、CO2、O3、ClOx、CH4等主要污染物的浓度分布;可测定固体废弃物的堆放量、分布及其影响范围等,还可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遥感跟踪调查,预报事故发生点、污染面积、扩散程度及方向,估算污染造成的损失并提出相应的对策。近几年来,随着全球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具有全球覆盖、快速、多光谱、大信息量的遥感技术已成为全球环境变化监测中一种主要的技术手段。国际上相继提出了一系列的全球环境遥感监测计划,其中主要有美国宇航局(NASA)的对地观测计划(EOS)、欧空局的对地观测计划和日本的对地观测计划等。这些计划将极大地推动环境遥感技术的实用化和遥感技术的发展。

  3遥感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

  3.1水环境污染遥感监测

  对水体的遥感监测是以污染水与清洁水的反射光谱特征研究为基础的。总的看来,清洁水体反射率比较低,水体对光有较强的吸收性能,而较强的分子散射性仅存在于光谱区较短的谱段上。故在一般遥感影像上,水体表现为暗色色调,在红外谱段上尤其明显。为了进行水质监测,可以采用以水体光谱特性和水色为指标的遥感技术。

  遥感监测视野开阔,对大面积范围里发生的水体扩散过程容易通览全貌,观察出污染物的排放源、扩散方向、影响范围及与清洁水混合稀释的特点。从而查明污染物的来龙去脉,为科学地布设地面水样监测提供依据。在江河湖海各种水体中,污染物种类繁多。为了便于遥感方法研究各种水污染,习惯上将其分为泥沙污染、石油污染、废水污染、热污染和水体富营养化等几种类型。

  3.2大气污染遥感监测

  大气遥感是利用遥感器监测大气结构、状态及变化。大气遥感器除了测量气温、水蒸汽、大气中的微量成分气体、气溶胶等的三维分布以外,还用来进行风的测量及地球辐射收支的测量等。

  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是气溶胶含量和各种有害气体。这些物理量通常不可能用遥感手段直接识别。水汽、二氧化碳、臭氧、甲烷等微量气体成分具有各自分子所固有的辐射和吸收光谱,所以,实际上是通过测量大气的散射、吸收及辐射的光谱而从其结果中推算出来的。通过对穿过大气层的太阳(月亮、星星)的`直射光,来自大气和云的散射光,来自地表的反射光,以及来自大气和地表的热辐射进行吸收光谱分析或发射光谱分析,从而测量它们的光谱特性来求出大气气体分子的密度。测量中所利用的电磁波的光谱范围很宽,从紫外、可见、红外等光学领域一直扩展到微波、毫米波等无线电波的领域。大气遥感器分为主动式和被动式,主动方式中有代表性的遥感器是激光雷达,被动式遥感器有微波辐射计、热红外扫描仪等。

  4国内发展现状

  我国环境污染遥感监测技术发展和应用的主要问题有:①环境污染遥感监测系统和技术方法基本上处于起步阶段。虽然我国的遥感理论、技术和应用发展很快,但与国外相比差距甚大,在环境污染监测中的应用基本还没有开展起来,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没有建立起环境遥感的监测体系与系统。②对于环境监测而言,传感器的技术性能要求较高,不仅要求传感器能提供高分辨率的探测,而且要求具有全天候、全天时、大范围、多谱段和灵敏度高的特点,这样才能满足环境污染动态、实时、多样的监测需求。当前所用的高分辨率传感器基本上依靠进口,在地面和飞机上测量化学成分的遥感技术还处于实验室的摸索阶段,而在环境污染监测中的应用基本空白。③遥感信息源缺乏。目前我国尚未发射自己的环境污染监测遥感卫星,遥感信息源主要来自于国外的相关卫星资料。同时国际上用于环境监测的遥感商业卫星寥寥无几,从而客观上制约了我国环境遥感监测技术和应用水平的发展。④新型遥感技术在环境污染监测上应用的理论和方法有待探索和发展,缺少环境污染遥感监测体系与系统。

  5结论与展望

  目前,遥感技术正从单一遥感资料的分析,向多时相、多数据源(包括非遥感资料数据)的信息复合与综合分析过渡;从资源环境静态分布研究,向动态过程监测过渡;从动态监测,向预测、预报过渡;从定性调查、系列制图,向计算机辅助的数字处理、定量自动制图过渡;从对各种事物的表面性的描述,向内在规律分析、定量化分析过渡。就环境污染遥感监测技术而言,有待于在以下几方面加强研究:

  (1)利用环境污染遥感监测技术,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实时监测和预警系统。通过集成多种遥感传感器,并结合地面环境监测网站的监测数据,进行多环境参数的自动监测,并实时监测各种指标的时空变化趋势,以便在某些指标刚刚接近警戒线时预报可能出现的危机,确定环境污染事故所在的空间位置,并提供其空间影响范围的模拟和模型方法,为突发性事故管理决策提供信息,实现连续、自动监测和总量控制。如利用环境污染遥感监测技术,通过建立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系统,可以对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进行预报,并对可能发生的大气污染事件提出预警。

  (2)高性能传感器的研制。重点发展能够选择监测某种或某类优先污染物(如氯苯和硝基苯等)浓度的遥感器。

  (3)研制环境污染物的定量遥感监测技术。如利用水面反射光谱测量与水质参数进行回归分析,建立某一谱段上光谱反射率与某些水质参数的函数关系式。一般来说,水质参数中的透明度、固体悬浮物浓度、叶绿素含量和水面混浊度与光谱反射率或卫星影像的密度值之间往往存在比较明显的对应关系。

  (4)将环境污染遥感监测技术与GIS(地理信息系统)、GPS(全球定位系统)、ES(专家系统)技术集成。利用环境污染遥感监测集成系统,可以大大提高环境监测的科学性、合理性及智能化程度,从而大大扩展环境监测的应用范围。集成技术应用于环境污染遥感监测中的优越性具体体现如下:遥感监测技术为集成系统提供正确、迅速、宏观的环境污染监测数据,GIS可利用其强大的空间信息管理功能,建立各类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理化特性数据库,有关自然、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数据库和图形库及模型库,同时可结合地面监测数据,经由GPS提供的精确位置信息,在ES技术支持下对监测数据进行有效的管理、分析和计算并将综合数据以直观、形象的图形化方式输出或显示出来,从而使环境管理者迅速了解和掌握各类突发事故的多发地带、发生频率、潜在事故发生源的时空分布、事故发生后污染物的影响范围及时空变化,更好地实现事故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

  当前,我国环境污染遥感监测技术应依托我国的对地观测技术和对地观测系统的发展计划,同时充分利用国际上资源环境卫星系统,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大力发展我国的环境污染遥感监测技术,并充分利用现有的环境监测网点和常规监测方法,采用遥感技术与地面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建立我国的环境污染遥感监测系统。

环境污染论文9

  一、成县畜禽养殖业的污染现状

  ㈠粪便污染据测定,一个千只鸡场年产粪便36吨,一个百头牛场年产粪尿680吨,一个百头猪场年产粪尿200吨。如果是水冲式清粪法,所产生的污水量更大。全县123户规模养殖户只有5户配套了沼气池,还有将近96%的养殖场的粪便没有得到有效地处理,未经处理的粪便随意堆放,随着雨水的冲刷流入水源,还有个别养殖场建在河道边,畜禽粪尿和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河里,导致大量的氮、磷流失,造成空气、土壤和水体污染。

  ㈡水质污染畜禽养殖场排除的粪尿和污水长期渗入地下或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造成水质恶化,对周边和河流下游的人畜用水构成严重威胁。

  ㈢大气污染畜禽在养殖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恶臭气体,同时堆积在外界环境中的畜禽粪便在高温下很容易发酵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这些气体中主要成分有氨氮、硫化氢、粪臭素、甲烷等,这些有害气体不仅严重影响到人类健康,而且严重影响到生态环境,加剧全球气候变暖。特别是由于养殖场大都建在居民区或者公路沿线,从养殖场长期散发出难闻的气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居民苦不堪言,路人怨声载道,养殖户一方面要受到环境污染的危害,同时还要受到由于环境污染引起的纠纷困扰。

  ㈣污染土壤影响农作物生长高浓度畜禽养殖废水排入农田后,可使土壤因营养过剩而使植物生长旺盛发生倒伏;使土壤中氧供应不足而抑制生物活动。此外,长期大量使用养殖污水灌溉农田可堵塞土壤毛细管而使土壤透气、透水性下降及板结,易造成土壤理化性状恶化。㈤传播病菌患病或隐性带病的畜禽会排出各种致病菌和寄生虫卵。据化验分析,畜禽场排放的`每毫升污水中含有33万个大肠杆菌和66万个肠球菌,每升污水中蛔虫卵和毛线虫卵分别高达200个和100个。沉淀池每升污水中蛔虫卵和毛首线虫分别高达199.3个和106个,如不进行有效处理会造成大量蚊蝇孳生,加剧了传染病的传播和蔓延。据统计,畜禽因环境卫生恶劣引起的畜禽疫病致死率占总死亡率的50%以上。

  二、造成养殖业环境污染的原因

  ㈠养殖场布局不合理农户为了节约畜禽圈舍建设成本,方便饲养管理或由于养殖建设用地难以落实等诸多因素,养殖场大多建在自家庭院、公路旁或河流沿岸,而且成县的规模养殖户大都集中在城郊和人口较集中的村社,因而造成规模养殖场过于集中,人畜混居,在疫病的防控方面很难做到尽善尽美。

  ㈡对养殖业环境污染的认识不足,责任不清各级领导干部对环境治理认识不足,认为环境治理是养殖场的职责,环境治理计划的制订和资金投入力度不大;养殖户的环保意识淡薄,养殖、轻环保,缺乏必要的畜禽粪便及污水处理设施,畜禽粪便长期随意堆放在圈舍周围,污水随意流淌,给周围的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全县123户规模养殖场,只有5个配套了沼气池,而且都是在国家项目资金支持下才建设的,还有96%的规模养殖场没有配套沼气池。

  ㈢人均耕地面积少,对畜禽粪便的消化能力小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均占有耕地逐年减少,尤其是部分耕地用于建畜禽圈舍以后,几乎没有多少耕地可用于消化利用畜禽粪便,只能堆积在圈舍周围或道路旁边。㈣环境污染监管力度不够多年来,由于成县是一个铅锌矿产区,各级政府把环境污染的监管重点放在了各大铅锌矿生产区和尾矿坝的治理方面,畜禽养殖业造成的环境污染还没有正式提上议事日程。

  三、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防治对策

  ㈠制订计划,明确责任县环保部门和农业部门要共同商讨制订切实可行的养殖业环境污染防治政策和计划,完善和强化环境保护规划和实施体系,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督促检查,将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列入养殖场项目建设立项审批的必要条件,使养殖业环境污染的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㈡养殖场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结合新农村建设,畜牧部门要和当地土管部门一起共同协商,为规模养殖场解决养殖用地,根据当地的地理环境和人口居住情况,对养殖场建设合理布局。养殖场应建在距离主要公路、居民区、农家乐、旅游景点等处1公里以外,应距畜禽牧场、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厂、农药厂、化肥厂、污水处理厂2公里以外,并且养殖场要处在这些污染源的上游。养殖场周围要有足够的农田、鱼塘、果园以及蘑菇种植园,以便实行种养结合,有效利用畜禽粪便。

  ㈢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畜牧部门要对养殖户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宣传,引起养殖户高度重视;修建沼气池,综合利用能源;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可以积极采取最基本的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如可以采用干式清粪法,尽量减少污水排放量;每天清理圈舍粪便,及时运送到田间地头,采用将粪便与杂草、秸秆混合堆积土发酵,通过厌氧高温发酵,使粪便中的不耐高温和喜氧菌及寄生虫卵得到消灭,大量的无机氮转化为有机氮,形成了比较稳定、基本无臭味的腐殖质,从而达到了除臭的目的;对消化不了的畜禽粪便可以卖给或者送给需要肥料的农户,保持圈舍干燥、清洁卫生,做好圈舍日常消毒灭蝇。

  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加强和优化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及时将病死畜禽清理出圈舍,进行焚烧或深坑掩埋作无害化处理,防止病死畜禽对环境的污染,达到消除病害因素,防止疫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畜健康安全的目的。

  ㈤转变养殖思路,大力推广“生态环保发酵床养殖”,最大限度的保护环境大力推广经济环保的发酵床养猪,猪吃喝拉撒都在垫料上,靠垫料中的微生物发酵作用和垫料本身的吸附作用,将猪粪尿进行分解同化和利用,转变为无臭无害的物质和菌体蛋白,且发酵床养猪几乎没有臭味,是完全的零排放、零污染环保养殖技术。

环境污染论文10

  摘要 随着现代社会不断发展,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了当代社会的重要发展理念,如何更好的实现低碳化的发展,对于现有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整治成为了相关形成部门所关注的重点问题。如何在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直接寻找平衡点,如何出台有效的相关政策,解决现有水、空气与土壤的污染的问题已经非常迫切。

  关键词:低碳经济;环境污染;治理

  1引言

  低碳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是解决现阶段人类生存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人类发展水平的必然措施,更是人们对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新理解。环境危机逐渐成为了现阶段社会环境所面临的重要问题。低碳经济是现阶段经济发展模式的发展与延伸,是我国社会持续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相关行政管理人员必须就现有社会的环境问题来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构建完善的管理制度,有效的就现有环境保护工作中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行改善,提高环境保护水平,真正的为我国发展指明科学的发展道路。

  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人类逐渐认识到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实现同步发展的重要性,也逐渐的认识到了人类在发展过程中不能脱离生态环境系统,必须要将环境融入生产当中。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如果不能深入的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就会造成一系列的污染。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传统发展模式过于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造成了大量的污染和破坏,使得我国生态环境受到了很大的影响。针对于这种负面效应,必须做好相关的治理工作,采用有效的手段来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同步发展,而低碳经济就是解决这种矛盾的'一项重要举措。

  2低碳经济的含义以及发展现状

  低碳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其主要以碳生产力作为评定标准,通过新技术的应用,实现了生产过程的低排放、低消耗与低污染。低碳技术是现代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可以有效的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有效融合,是现代环境问题治理过程中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内容。低碳经济囊括了节能、新能源、减排等新技术,是新时代技术发展的重要趋势。现阶段,国际社会对于低碳经济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并且相关投入不断加大,低碳产业的迅速发展为发达国家带来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相关低碳经济的发展正处于相对起步的状态,在相关产业的发展上仍旧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行针对性的改进。

  首先,我国能源消耗水平不断增加。根据国家统计局所颁布的《20x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xx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为13607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68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为73111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53.73%,比上年末提高1.16个百分点。工业生产稳定增长。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210689亿元,比上年增长7.6%。能源消耗水平初步核算,全年能源消费总量37.5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3.7%。煤炭消费量增长3.7%;原油消费量增长3.4%;天然气消费量增长13.0%;电力消费量增长7.5%。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7%。工业和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带来了更大的能源消耗,对于现代社会能源紧缺的矛盾进一步加剧。

  其次,我国资源储备量以及储备水平提高了碳排放量。相关资料显示,20xx年全年能源消费总量37.5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3.7%。煤炭消费量增长3.7%。我国整体资源储备主要以煤炭为主,煤炭能源较其他类型的能源具有更高的碳含量。我国受限于资源储备类型,相对其他国家来说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较世界平均水平更高。虽然现阶段新能源的研究脚步不断推进,但是短时间内,我国的能源消耗仍然以煤炭为主。

  最后,相关产业结构不够完善、技术水平不足也是主要的原因。我国高消耗的工业化发展水平较快,相关生产技术水平不够完善,并且基础性原材料消耗较大,我国工业生产呈现高碳经济特征。产业结构的不完善,造成了我国低碳经济发展推进较为迟缓。与此同时,相关低碳技术水平不足,缺乏核心技术,与国际社会仍有较大差距。

  3环境污染与治理的的数量分析

  据可查的最近的国家统计局20xx年11月4日发布的全国环境统计公报(20xx年)数据显示,我国20xx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684.8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21.6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32.3%;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462.7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67.6%;全国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117.6万吨。其中,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1911.7万吨,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90.3%;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205.7万吨,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9.7%;20xx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2.9亿吨,其中,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20.2亿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7.1亿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61.0%。

  20xx年我国污染治理投资总额为8253.6亿元,其中工业污染治理项目投资额500.5亿元,“三同时”项目环保投资额2690.4亿元,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额5062.7亿元,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20xx年全年GDP的1.59%。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力度不断加强,相关投入增大,当年施工污染治理项目数为5390个,自然生态保护区总数2669个,自然生态保护区面积14979万公顷。

  4低碳经济视角的环境污染与治理对策

  4.1加强低碳经济的宣传

  在环境与资源的管理中,公众具有重要的地位,只有保证公众真正参与到低碳经济发展当中,低碳经济才会得到有效的推行。在低碳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要通过不同的煤炭和渠道,对于低碳生活进行宣传和倡导,在公众心中留下良好的印象,引导低碳经济模式的转型。现代社会信息化程度很高,只有保证低碳经济的宣传效果,才可以对于公众的行为进行引导,提高其生态保护意识,维系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低碳消费的发展,可以有力的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是当今社会的主要消费引导趋势。

  4.2政府与企业职能的落实

  政府与企业是低碳化经济运作的重要主体,具有重要的自身责任。政府在日常行政活动中,要真正的以身作则,以低碳化的运作方式来为社会作出表率,并且积极的推广相关职能的使用,通过加强相关环境治理与保护的立法,为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的依据。企业在日常生产过程中,要逐渐向低碳化发展过度,减少三废的排放,并且通过对现有技术以及设备的更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真正的实现生产过程的低碳化。

  4.3加强产业结构调整

  我国发展速度较快,相关产业结构不断调整,整体经济形势变化较大。工业化占整体产业结构比例较高,是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产业结构调整与改革的过程中,要针对于工业化比例过大的问题,进行不断地优化,并且从宏观的角度进行统筹,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只有做好产业结构的调整,保证产业结构的合理化,重视不同产业的有序发展,才可以真正的将低碳经济模式进行推进,避免以前粗放式发展所带来的一系列负面效应。

  4.4提高污染治理技术水平

  第一,水污染治理。水污染是我国环境污染中较为严重的问题,在进行水污染治理的过程中,要对于我国水污染的状况进行细致的分析,并且提出有效的修复以及控制技术,构建完善的水污染评价、控制的技术体系。在水污染变化监测的过程中,要形成一套科学的监测方法,并且保证检测与评估的可靠性。针对于水污染的一系列风险,要进行科学的评估,并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建立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针对现有污染地区的水质特性,研发相关净化技术,有效的针对于重点区域的水污染压力进行解决,完善当地水资源管理体系。

  第二,土壤污染治理。土壤污染问题,对于我国农业生产有着较为严重的影响。在土壤问题当中,首当其冲的就是化学用品污染。在对于化学用品污染问题治理的过程中,相关技术人员要深入的研究化肥、农药和农用高分子材料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并且结合其作用机理采用合理的控制技术。在进行污染治理的过程中,还要遵循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规律,因地制宜的执行相关治理方案。在对工业地区土壤污染治理上,要针对于不同污染物采用不同的治理方案,并且采用新的监测、迁移、转化等修复方式进行治理。

  第三,生态保护技术。生态保护工作是污染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对于一些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要保证实时监测生态质量,并且结合有效的生态维护措施,构建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和管理体系。对于特殊生态安全要求以及保护物种的要求上,要不断对现有技术进行创新,积极的以高水平的技术水平来实现生态保护工作的有效推进。在对于农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要提高重视,并且以保护农村地区生态环境为生产原则,加强农业生产新技术的选用,并且及时的落实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工作。

  5结束语

  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环境问题是困扰人类全社会的重要问题,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全球生态环境。低碳经济是全球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各国实现经济转型,保证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针对于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不足,我国相关部门要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进行引导,保证低碳经济的顺利发展,对于相关产业结构进行合理的调整,加强低碳技术的研发,提高核心技术水平,真正的促进低碳经济快而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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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论文11

  一、文献综述

  以单独的省或直辖市为研究对象的研究,结论也有较大的差异,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既有选取的时间范围方面的原因,也有各个地区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原因。除此之外,还有数据方面的原因,比如各个地区数据统计口径可能存在差距,甚至同一地区不同年份统计口径都可能存在差异。所以统计范围过大,可能会造成数据质量的损失,以全国为研究对象明显会存在这样的问题。基于此,本文将以西部具有代表性的城市重庆为研究对象,研究重庆市在西部大开发进程中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以重庆市作为研究对象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因为重庆市作为西部大开发的代表城市,可以大致评判西部大开发进程中经济增长与环境的关系,研究成果对西部大开发的其他城市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是因为西部的其他城市或省份数据不全,对全面研究西部地区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造成一定的困难,而重庆市的数据相对来说更加全面、更容易获取,所以选择重庆市而不是整个西部地区作为研究对象。

  二、数据说明及描述

  (一)数据说明

  本文使用重庆市经济与环境污染指标的数据,选用工业废水排放量(water)、工业废气排放总量(air)、工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so2)、工业烟(粉)尘排放量(dust)以及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solid)等五类环境污染指标数据。由于统计年鉴中国知网上没有直接给出重庆市人口的数据,本文使用重庆市第四次人口普查数据和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的平均数近似替代重庆市总人口。以上的经济、环境、人口数据均来源于重庆市统计年鉴。

  (二)数据描述

  通过观察五类污染指标的.时间变化趋势,笔者发现:

  (1)在重庆市的工业废气排放总量维持在较低的水平,然而,重庆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快速增加,一直达到顶峰,之后逐渐减少;

  (2)二氧化硫污染物总体上呈现先减后增的“N形”趋势,二氧化硫污染物总量在20xx年之前一直呈减少之势,之后一直增加,直到20xx年又呈减少之势;(3)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和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就总量而言,除个别年份之外基本呈递减的趋势。生的污染物的排放量,更能体现经济增长的效率和环境代价,可体现经济增长的质量,所以本文使用该指标来分析重庆市经发展经济过程中付出的环境成本。单位GDP所产生的二氧化硫、工业粉尘、固体废弃物、废水、废气呈递减的趋势,说明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环境成本在逐步减小。每万元GDP产生的五类污染物逐年下降有,可能是因为GDP的增长速度快于污染物排放量的增长速度造成的。

  三、计量模型与实证结果

  根据以上的回归模型,可以看出重庆市经济每增长1个百分点,会使重庆市工业废气增加约0.91个百分点,工业粉尘的排放量减少约1.65个百分点,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减少约3.91个百分点,固体废弃物排放减少约0.53个百分点,废水的排放量减少约1.74个百分点。这表明随着西部大开发的逐步深入,外来投资的增加使得重庆市的环境有所改善,主要体现在经济的增长使得重庆市的工业粉尘、二氧化硫、固体废弃物、废水排放量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相反,经济的增长使得重庆市工业废废气的排放量较大的增加。另外,本文通过利用五类环境污染指标与GDP关系图的分析可以得出:

  (1)重庆市废气排放量与经济增长呈倒U形关系,并且在人均GDP达到24000元时,废气排放量达到最大值,超过24000元,废气排放量逐渐减少;

  (2)重庆市工业粉尘排放量与经济增长大致呈U形的关系,并且在人均GDP为28000元时达到最低的,超过该值,粉尘排放量则逐渐增加;

  (3)重庆市人均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大致呈N形的关系,并且分别在人均GDP为9000元和15000元时,工业二氧化硫的人均排放量分别达到极小值和极大值;

  (4)重庆市人均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和人均废水排放量与经济增长之间呈反向变动,即随着人均GDP值的增大,人均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和人均废水排放量逐渐减少。

  四、结论

  本文运用重庆市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的数据,通过建立计量模型,研究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本文得到如下结论:

  (1)重庆市在发展经济的进程中,经济增长的质量不断提高,即每万元GDP产生的五类污染物的数量逐渐降低;

  (2)重庆市经济增长会使得工业粉尘、工业二氧化硫、固体废弃物的、废水的人均排放量在不同程度上下降,但是会使得工业废气的人均排放量增加;

  (3)重庆市五类污染物与经济增长呈不同的关系,具体表现为废水排放量与经济增长呈倒U形关系,工业粉尘排放量与经济增长呈U形关系,工业二氧化硫与经济增长呈N形关系,固体废弃物与经济增长呈反向变化。重庆市在西部大开发中,五类污染物的排放量都逐渐减少,经济增长的质量不断提升,说明重庆市在环境治理方面的成效比较显著。但是,随着经济的增长,会使得工业废气排放量增加,所以重庆市应该加大对空气污染的整治力度,降低空气污染。由于五类污染物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不同,不同污染物与经济增长的拐点不一致,这要求重庆市在发展经济过程中要兼顾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加大对环境污染的整治力度。

环境污染论文12

  摘要:从性质上分析,责任保险一般都有一定的公益性和强制性,并且这两种特性是相辅相成的。本文通过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功能的分析,着重于该险种强制实施的必要性,并且结合国外的先进经验,来论证责任保险兼具公益性和强制性。

  关键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公益性强制性

  一、责任保险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应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承保对象的保险产品。习惯上把责任保险分为以下种类: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和职业责任保险。近些年来,随着环境问题的突出以及政府和公众环保意识的加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属于责任保险,具有责任保险的一般特征,承保的是被保险人依法应向第三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此外,环境污染保险具有其特有的两个特征:1主体的特定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主要是企业,且该企业必须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自己的财产,能以自身的名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2保险赔付金额的不确定性。环境污染侵权受害地域广阔、受害人数众多且不确定、赔偿数额巨大。一般不确定固定的保险赔付额。有些国家会规定总的赔付上限或者对单一个体的赔付上限。

  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功能

  当前,我国正处于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一些地方的工业企业污染事故频发,严重污染环境,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特别是一些污染事故受害者得不到及时赔偿。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以下功能,决定了它在应对环境污染事故上的优越性。

  (一)分散企业风险

  由于环境污染事故影响范围广和损失数额巨大的特点,单一企业很难承受。通过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可以将单个企业的风险转移给众多的投保企业,从而使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由社会承担,分散了单一企业的经营风险,也能够使企业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保险产品和保险公司的职能之一就包括社会管理功能,这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上体现得尤为突出。保险公司可以利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费率杠杆机制来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同时也能够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

  (三)有利于迅速地使受害人得到经济补偿,有效地保护受害者

  目前我国对于环境污染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主要由国家财政承担,由于权力机构的复杂性,使得受害人不能在最快的时间得到损失补偿,从而甚至激化社会矛盾,而且也会增加国家财政的负担。利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有利于使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稳定社会秩序,减轻政府的负担,还可以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

  三、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强制性分析

  基于以上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功能的分析,可以看出该险种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保险产品本身就具有社会管理和保障的功能,可以被看成是一种社会公众产品,而责任保险的这种职能体现得尤为明显,在责任保险中,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又是其中社会性比较强的险种之一。因此,其具有社会公益性这一事实毋庸置疑。目前来看,环境污染事故频繁发生,公众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强,而企业方面对自己造成的环境污染赔偿义务,或无力支付,或不自觉不主动不愿意支付:另外,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意识还远远不够。因此,环境污染保险的购买就必须带有强制性,特别是对于那些重污染、高风险的企业,只有这样才能迅速有效地应对企业经营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更好地体现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体现该险种的社会公益性。

  四、从国外的经验看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日趋成熟和完善。目前,国外主要由三种运行模式:第一种是以德国为代表,采取强制责任保险与财务保证或担保相结合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第二种是以美国为代表,采取强制责任保险为原则的保险制度,该强制责任保险主要针对有毒物质和废弃物的处理可能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第三种是以英国、法国为代表,以自愿保险为主、强制保险为辅的制度,一般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就环境污染责任投保,但对于法律规定必须投保的企业则强制投保。

  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投保方式上应采用以强制保险为原则、以自愿保险为例外的制度。由于我国企业在投保上的不积极,应该对易于发生环境侵权行为的行业和企业进行强制投保,而对那些不容易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则采取鼓励自愿投保的方式。当然,首先需要对这些企业进行界定。

  强制投保是一种政策性很强的投保方式,出台相关的法律是当务之急。我国迄今并没有统一的民法典,也没有统一的侵权法。环境侵权的法律责任问题散见在《民法通则》、《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中,而且往往只占很少的篇幅,甚至一笔带过。在立法层面上,环境侵权责任并未得到其应有的重视。而在国外,如美国,所谓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强制,而是一种变相的强制。政府部门会在污染发生后对企业课以重罚,而且企业在环境侵权民事诉讼中如果败诉,更要承担天文数字的赔偿金,这也就迫使企业不得不购买保险以分散自己的风险。因此。首先应该在立法层面为这一制度的实施确立基础。此外,建立和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还需要多部门共同的协作,包括立法机构、环保部门、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公司以及投保企业等。

  当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责任保险的一种,并不是唯一可以实施强制投保的险种。任何一种带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的责任保险都可以列入强制投保的范畴,如公众责任保险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责任保险的社会公益性与强制性是相辅相成的,其强制性应该以是否具有社会公益性作为衡量的基础。对这些具有社会公益性的责任保险实施强制投保,不仅可以发挥保险社会稳定器的功能。保护公众的安全,使受害者尽快地得到救济和补偿,维护社会和谐,也可以有效地减轻政府的负担,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

环境污染论文13

  摘要: 现在社会都进入了高科技时代,不论什么食品、用的也都很高级,虽然马路越来越宽,但是汽车增加的速度快。目前,油区车辆已有汽车约5000多辆,垃圾和油桶冒出来的油烟也再不段的破坏空气,有些人普遍感到马路上“车满为患”,社区里也“乌烟瘴气”。

  引言:油田位于河南省南阳市,四周有许多农村,由于平时人们不爱保护环境,加上农村人习惯不好,所以四周环境非常脏。虽然近些年来提倡“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可是这种现象仍然存在。所以,我们在周末对油田的环境进行了一次调查。

  实际调查:白天,汽车尾部和烟管道喷出来的烟对人十分不利甚至对病人都会造成死亡;还有有些垃圾道发出的臭气,真让人难闻,甚至有时还会招来苍蝇、蚊子……难道大家喜欢生活在一个死亡之谷吗?还有得人为了做建筑,把许多树都砍了,这样的行为我见了就不高兴;大街上有非常多的废纸,有的青年人边嗑瓜子边吐瓜子壳,边吃水果边吐水果皮,就连小学生喝完饮料也把饮料瓶仍在地上,甚至有些人把不好的菜叶仍在地上。当然,还有最破坏环境的废旧电池和人们吐的痰。接着,我们来到了菜市场,这里的废菜叶更多了,还有鸡毛,比街上还脏。“哎,什么时候我们的地球不在有垃圾、灰烟等污染源呢?”我们心里默默的想着。

  可见汽车尾气、垃圾、等污染源对环境的伤害实在是太大了。

  我们成立了一个小组,真对这些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

  1。告诉司机叔叔,给汽车加上乙醇汽油,这样喷出来的烟就不会破坏空气,而且不要让汽车报警器在夜里叫了,不然,会影响别人的`睡眠的。

  2。要时常清理垃圾,见到垃圾要主动扔进垃圾箱,还要经常打扫家里的卫生,开窗,这样就不会招来苍蝇、蚊子和一些小飞虫了。

  3。我们要在每个树林里挂上木牌,提醒人们不要破坏树木,因为每棵树呼出的新鲜空气就等于一个成年人吸收的空气,所以我们不要破坏树木,还要经常植树造林。

  4。剩余的果皮和纸屑要扔到垃圾桶里,还要请儿童不要随地大小便,不然就破坏了小区的环境,让别人见了就恶心。

  现在经过我们的警告,已发现有很多人改掉了这些坏毛病,空气也变的越来越新鲜了。

  这些不良的现象都是人类造成的,都是因为人们不爱护环境造成的,这些现象对人们的身体有很大的坏处,如果人们不改正的话,最后面对的将是人类的灭亡。 所以,我要告诉所有的人们:“我们只有一个地球,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保护环境,创造美好的家园!”

环境污染论文14

  一、城市化与城市问题

  如何建设一个清洁、高效、健康、平等的城市社会。“生态城市”正是上述思想的一种具体体现。众所周知,主要的城市居民的环境问题如下:生活垃圾的处理不当、大气污染严重、如何清洁有效地利用水资源等。以下将分别详细的介绍这些问题,在城市环境中的危害与防治,通过这几个重要方面的突破缓解城市环境问题。

  二、居民生活垃圾的新旧处理方式对比

  居民的生活垃圾若处理的不当,其间所含的有害成分将通过多种途径进入环境和人体,对生态系统和环境造成多方面的危害。大概通过以下途径污染环境:对土壤的污染、对大气的污染、对水体的污染以及对人体的危害。这些城市生活垃圾长期露天堆放,其有害成分在地表径流和雨水的冲刷、渗透作用下通过土壤空隙向四周和水源地扩散。生活在环境中的人,以大气、水、土壤为媒介,可以将环境中的有害废物直接由呼吸道、消化道或皮肤摄入人体,使人致病。一个典型例子就是美国的拉夫运河污染事件。对当时的社会和人民生活造成了极大地危害。

  国内的垃圾处理原则是“无害化、减量化”。集体的处理方法分为填埋法、堆肥法、焚烧法。其中的填埋法不符合我国国情的一种处理途径,因为垃圾填埋将会浪费大量土地。在目前尚难推行垃圾分类收集的情况下只有将垃圾混合填埋,即使今后有条件将垃圾分类处理后,仍然有部分经减量、缩容后的残余物和一些难以回收的垃圾需要填埋。这些方法在固体垃圾处理的方面发挥过重大的功效,但是都有着很大的局限性,也不利于环保,迫切需要可以再利用的方法。

  随着科学激技术的发展,垃圾已被证明具有反复利用和循环利用的价值。早在20世纪60年代,发达国家就着手研究垃圾资源化问题。到目前,西欧各国垃圾资源化率已超过50%。通过高温、低温、压力、电力、过滤等物理和化学方法对垃圾进行加工,使之重新成为资源。目前,这项技术在国内才刚起步,需要提高人们的意识进行垃圾分类,分类后的垃圾中最难以处理的就是造成“白色污染”的塑料。现阶段通过裂解的方式生产液态燃料,塑料废品包括农用塑料薄膜、水泥、化肥编织袋、餐盒以及食品包装袋等。以这些垃圾中的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为原料,可用于生产液体燃料,生成烃类物质,然后再经分馏分离出汽油和柴油。

  三、城市大气污染现状及控制方法

  对于城市的居民来说,大气污染对生活带来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更为严重的是有一种情况确信无疑,那就是近些年来,史无前例的灾难性破坏都证明了与气候有关,此外,城市环境中工厂废气导致酸雨、汽车尾气造成的光化学烟雾、no、clo、bro破坏大气臭氧层使皮肤病患者增多等等严重的威胁了城市人口的身体健康。

  大气污染的治理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一种理解是从立法的角度,用法律限制或禁止污染物的扩散。第二种理解是指治理,重点在于控制污染源,进行清洁生产,将污染工艺更换为少污染或无污染工艺是最理想的方法,在废弃物或者有害物质以及包含有这些物质的载体在排放到环境前,对它们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是降低它们的危害程度。

  四、生活用水与工业废水的处理途径

  生活污水是人们日常生活生产的各种污水的总称。其中包括厨房、洗涤室、浴室等排出的污水和厕所排出的含粪便污水。相对于工业废水来说,生活废水比较好处理,但是由于工业的迅速发展,工业废水的水量及水质污染量很大,已经成为了城市废水的主要的来源,工业废水是量大、成分复杂、难处理、不易降解和净化,危害性非常大。各类污水组成互不一致,千差万别。因此,具体的处理方法也有多种多样。目前就其处理历程来看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之分。

  一级废水处理通常是物理方法,主要目的是清除污水中的难溶性固体物质,组成装置有格栅、沉淀和浮选等步骤。格栅出去了大半的悬浮物质,然后沉淀步骤去除砂砾状细颗粒物质,而对于比重较轻的油性颗粒物质,浮选法比较有效。

  二级处理的主要目的是把废水中呈胶状和溶解状态的有机污染物质除掉。通过微生物的代谢作用,将废水中的复杂有机物降解成简单的物质,这时二级处理中的最常用的生物处理方法的基础主要的`工艺包括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过滤法。

  经过二级废水处理后的排放水体,其中还是含有不同程度地污染物。必要是,仍需要采用多种的工艺流程,如曝气、吸附、化学絮凝和沉淀、离子交换、电渗析、反渗透、氯消毒等,作为水体的深度处理和净化,这个过程是水处理过程中最重要的,对于城市污水的问题来说很重要。其中的工艺包括悬浮固体物的去除、可溶性有机物的去除、可溶性无机物的去除、氮的去除重金属的去除。

  五、总结

  城市环境问题被提出并且受到公众广泛的关注,绝不是偶然的现象,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那就是全球生态危机日益严重:热带雨林的大量砍伐、生物物种消亡迅速、酸雨的大肆扩撒、臭氧层的不断扩大、温室效益的气体逐渐增加、海平面的日渐上升等。维护生态平衡成为当前最热门的话题。

  城市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其中最重要的三个污染方面在于: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近些年又出现了一些新的环境污染,如噪声污染、电磁污染、视觉污染等。当然其中最严重、危害最大的还是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对人体健康构成巨大威胁,城市污水除了排入江河湖外,一部分还直接渗入地下。全世界每年有1000万人因饮水不洁而死,污水和国体废弃物还会造成土壤及其它污染,引起不止是环境方面的问题,更是社会方面的问题。所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其间的环境问题也日益升温,成为了人类持久而严峻的考验。

  参考文献

  [1]刘熙明,胡非,李磊等.北京地区夏季城市气候趋势和环境效应的分析研究[j].地球物理学报,20xx,49(3):689-697.

  [2] 赵军,杨凯,邰俊等.上海城市河流生态系统服务的支付意愿[j].环境科学 20xx,(2).

  [3]梁爽,姜楠等.城市水源地农户环境保护支付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一以首都水源地密云为例[j].中国农村经济,20xx,(2):32-36.

环境污染论文15

  摘要:环境是人们生活、生产以及生存中所需要的自然资源的综合体。在生活的过程中,人们需要从环境中,提出一定的能量以及物质,从而创造出相应的社会产品,同时,生产造成的各种污染物将会还给环境,从而污染了我们的生活环境以及生态系统。城市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需要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

  关键词:城市环境污染现状对策

  一、我国城市环境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市生活工业污染严重城市是一个物质、信息、能量流动较快的系统。在城市这个系统内部,存在着大量的人口,也就需要大量的资源,但是,这些资源基本上从其他生态系统中输入。此外,城市中每天都要产生大量的垃圾与废弃品,这些废弃物在城市这个生态环境中不能消耗,只能运送到城市外的其他生态系统。我国最近经济取得了迅速发展,城市化的进程较快,但是,目前还没有实现由粗放型到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这也就导致了快速发展的经济与有限的能源两者之间的矛盾。城市中堆积着大量的较难处理的垃圾,随着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每年产生的垃圾也急剧增多,再加上垃圾处理设施的落后,最终导致了垃圾成堆的现象。

  2、大气、水污染比较严重

  现在,世界各地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城市环境污染问题,对于我国来说,污染问题尤为严重,这主要是由当前我国的经济增长模式所决定的。城市污染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城市空气的污染比较严重,城市大气中存在着多种污染物,包括常见的毒性较低污染物与毒性较高的有机污染物;其次,水污染也比较严重,城市中有着大量的工厂,其中排放的各种污水废水,通常情况下,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流入河流或海洋中,造成了严重的水污染。

  3、城市环境污染影响城市居民的健康目前,我国的城市污染威胁了城市居民的身体健康。由于污染问题,很多对人们有害的各种化合物存在于空气、水、土壤、蔬菜中,人们在呼吸以及饮食的过程中,将这些化合物集中到自己的身体中,对身体健康有着严重的影响。

  这也是最近呼吸器官、恶性肿瘤等疾病发生率急剧上升的主要原因之一。

  4、影响着城市的天气与气候

  当城市污染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影响当地的天气以及气候情况,使全球的气候发生相应的转变,对人类的生活与生存带来了严重的威胁,比如,由污染造成的干岛、雨岛、风岛等现象,从而提高了自然灾害的发生率以及危害性。

  二、解决我国城市环境污染问题的对策

  1、政府要组织多部门进行综合整治综合整治是指城市的各个部门联合起来,通过综合的方案策略,来实现城市整体功能的最大发挥,保护城市环境,较好的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整治之间的关系。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知道:综合整治是社会、经济、环境这三个方面的协同,城市中所有的行业之间需要协调好彼此的利益关系,在生产的过程中,既要维护我们的经济利益,又要塑造我们的城市环境。根据规划好的环境目标,城市相关政府部门也要做出一定的努力,发动各个单位、各个行业为之行动,为之奋斗。此外,政府部门还需要在环境管理机制上,进行必要的改革,建立有效的污染防治系统,并对改善环境提供足够的资金,更新污染检查所需的技术设备,加大环境管理力度。

  2、做好城市环境保护发展的规划政府在进行城市规划的时候,不仅需要考虑城市的经济发展,提高财政收入,更重要的是将城市看成一个我们生活其中的.生态系统,从生态学的角度规划城市,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城市环境的承载能力,维护城市这个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从而实现城市的可持续性发展。也就是说,政府不能天天挖沟,拆东墙补西墙,这样,既浪费了城市资源,又破坏了城市环境。

  3、政府加强环保的引导和支持

  城市环境需要所有行业的支持,各个行业都对环境保护贡献一定的力量,其中,贡献最大的是城市中的环卫产业。

  政府在城市环境的管理中起到主导的作用,首先,需要协调各个行业的关系,组织所有行业为防治环境污染出一份力量,其次,政府需要支持环卫产业的发展。为了有效的防治污染问题,政府应制定一套具有吸引力的融资策略,将城市中的闲散资金集中到环卫产业,支持城市环境的保护工作。此外,需要调动其它政府部门环保工作的积极性,比如,为了治理城市的大气污染,交通局应加强对汽车尾气排放的限制,工商局加强对企业的审批检查,防止污染企业违章生产;市政管理局加强污染严重车辆的更新工作等等。

  4、提高城市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为了从根本上防止环境污染,保护城市环境,需要每个市民的努力与支持。

  所以,必须加强城市居民的环保意识,只有市民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才能防止他们污染环境,才能使自己的生产、生活与消费行为对城市环境负责,才能使他们成为城市环保事业中的重要监督与支持力量。

  三、结语

  环境是人们生活、生产以及生存中所需要的自然资源的综合体。在生活的过程中,人们需要从环境中,提出一定的能量以及物质,从而创造出相应的社会产品,同时,生产造成的各种污染物将会还给环境,从而污染了我们的生活环境以及生态系统。城市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需要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

  [1]裴军:《城市环境污染的现状、原因及对策建议》,《中国科技论坛》,20xx,(02)。

  [2]周民良:《中国城市的环境污染与可持续性发展》,《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xx,(05)。

  [3]刘长敏:《浅谈我国城市的环境污染与防治措施》,《河南农业》,20xx,(07)。

  [4]牛桂林:《城市环境污染及对策》,《水科学与工程技术》,20xx,(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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