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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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论文1
摘要: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农村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文章通过对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研究,分析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找出符合我国国情及农村实际情况的对策方法,为健全我国新农保提供新的思路。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对策
一、现状
根据数据统计,当前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占我国总人口比例高达13.26%,而65周岁及以上的人口比例比全球老龄化水平多出了7%。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我国的养老观点也由传统的家庭养老渐渐向新型养老模式转变。而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可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国民经济水平。
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面对的问题
(一)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低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者组成,设计了5个缴费标准,地方可按照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而中央每月补助相对较低,国家每月下发给每位农村老人55元的基础养老金。而老人们大部分都选择较低的缴费标准,从而得到的收入也较少。如果不采取相应的对策,如此恶性循环下去,最终会导致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始终处于较低的水平。
(二)农村养老保障体制不健全
1.无明确的法律保障体系
自20xx年起我国在河北省鹿泉市、辽宁省彰武县等试点地区推行了新农保政策。到目前为止,我国新农保已经推行多年,但始终没有明确的法律保障体系,从而导致许多地区政府在推行过程中有许多“豆腐渣项目”,农村老人享受不到真正的生活保障。我国在新农保法律方面的延后性,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新农保的实施,使得许多地区的新农保成为了空谈。
2.规章制度不完善
新农保规定,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这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所谓的”捆绑式补助”。这项规定使得那些子女不愿参保或者没有参保能力的家庭中的老人得不到新农保的补助。而基于我国未富先老的基本国情,这种情况在我国中西部及东部等偏远贫困地区尤为常见。因此新农保没有完全普及到我国广大的贫困农村老人,没有实现新农保推行的根本目的。另外,缴费标准为每年交100~200元等。缴费模式单一呆板,没有灵活性。这种呆板的缴费模式也束缚了一部分的想参保却没有能力参保的农村老人。
3.经办程序不完整
目前新农保虽然在大多数试点推行,但并没有建立合理的参保档案管理程序,不能认真全面地记录和实时更新个人参保缴费的具体情况。在信息共享不发达的农村地区,信息不对称问题显得尤为重要。而老人参保缴费程序不方便简洁,会打消老人参保的积极性,从而使得老人不能有效地得到新农保补助。
(三)宣传工作不到位
各地政府没有做到真正地深入基层,没有做好新农保的宣传工作,对此项工作没有深入地研究与足够的重视。另外,由于我国大多数农村老人还持有完全依靠儿女来养老的观点,大部分老人还没有全面认识到这一新的惠农政策给他们的生活带来的益处。再者,由于农村劳动力流失,多数青年在外打工,无暇顾及身在农村的老人,农村青年的“孝”意识薄弱,导致了农村老人晚年的生活水平大幅度下降。(四)相关制度相接不顺利新农保在制度衔接问题上存在着老农保与新农保衔接、新农保与其它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这两个问题。其中,新老农保的衔接在新农保长久稳定地运行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新农保从推行至今,仍有大部分的地区存在着新老农保制度衔接上的问题。主要原因一是老农保转变为新农保后,养老金计发系数增加至139,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减少很多,这导致了一般的农村老人不愿参保;二是领取待遇年龄由原来的50周岁或55周岁调整为60周岁,使一部分的农村少领取了养老金,会使部分农民产生一些抵触情绪;三是老农保自身残留着许多问题,比如参保人缴费的标准有区别、老农保的基金债权问题等,造成了新老农保衔接的顺利实施有困难。
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
(一)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加大财政投入
确定中央政府的职责,增强资金投入的强度。集体补助与政府补贴对农村老人参保的积级性有很大的影响,投入越多,老人收到的补助实惠越多,则参保积极性越大。基于此现象,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出台切实的惠农政策。比如根据中央确定的补助计划,再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按本地区每个地方经济发展的强弱、老人的年龄阶段具体确定补助的实际数目,让惠农政策真正地落到实处;二是政府应鼓励发展当地企业,增加就业机会,还可以鼓励这些企业为当地农村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增加农村老人参保的数量,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
(二)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制
1.建立健全法律保障体系
每一项政策的运行,背后必须有相应的法律制度作为支撑。有法律作保障,政策才会持久稳定地发展下去。所以我国政府应尽快制定与新农保有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各地区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主,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法律制度,具体需要确定缴费标准与办法、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相关补助办法、新农保基金管理体制等问题。
2.完善规章制度
农村老人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参保。究其原因,是为参保条件所限制,这个情况在中西部等农村贫困地区尤为严重。国家的政府应废除对于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参保条件,让子女不参保的农村老人也有权利获得国家补助,废除所谓的“捆绑式补助”。同时,各地应结合自身实际,推出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和当地情况的一系列参保政策,切实解决资金筹集难题,完善个人账户体系。另外,各地政府应在中央设定的缴费标准上,不仅要灵活增加缴费标准,还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增设如按每月、每季度、每半年等多种灵活的缴费模式。这样做可以突破呆板的缴费模式所带来的局限性,扩大新农保所涉及的范围,争取让每个农村老人都能享受到国家的惠农政策。
3.健全经办管理服务
针对农村现代服务体系不完善、农村老人接收新信息新资源能力较差的基本现象,我国应建立统一全社会的信息管理体制。各地政府应全力配合中央做好此项工作,认真记录参保人员各项信息。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配合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完善本地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另外,为了方便老人缴费、查询本人信息等,我国应在全国农村范围内推出社保卡体系,让老人持卡办理参保缴费等事情。各地政府应注意合理设置各个环节、定期组织培训相关员工、引进先进的信息管理技术等,力争做到现代化经办管理服务。
(三)做好宣传工作,引起老人重视
国家要想大范围地增加农村老人的参保人数,提高新农保的覆盖面,加大新农保的宣传力度是必不可少的途径。没有宣传的新农保犹如纸上谈兵,空有其表,而没有实际作用。虽然现在各地政府都在宣传新农保政策,但大多都是通过媒体等形式,多数都是浮于表面。因此,各地政府应重视新农保的宣传工作,努力深入群众当中,切实把新农保推入到群众中去。同时,还要扭转农村老人几千年来固有的”家庭养老”观念,即让子女全力承担养老一切事务,应该让农村老人接受保险,消除对保险的抵触情绪。再者,还应提倡孝顺老人的思想,让农村青少年形成”孝”意识,关爱老人,使其老有所养,不必为生活操劳奔波,从而达到国家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目标。
(四)完善新老农保衔接工作
要实现新农保的成功,尤其是在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前提下,必须做好新老农保衔接这关键的一个环节。只有新老农保顺利衔接了,新农保这一惠农政策才可以无后顾之忧、长久地运行下去。做好新老农保的衔接工作,可以表现在下列几个方式上。一是要从农村老人的实际利益出发,以维护老人的利益为原则,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在保证原来老农保的待遇基础之上,进行新农保的待遇叠加,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老人的固有利益;二是应做好个人账户的运营管理。中央应加大经济发展强度,保证银行利率不下降,尽量使个人账户保值增值,从而增加个人账户的资金收入,使农民享受到更好的待遇条件。从另一个角度考虑,待遇水平提高了,也增加了新农保对于农村老人的吸引力,使更多的农村老人加入到新农保的大家庭中来。
(五)紧跟时代步伐,争取早“入市”
养老金入市是指把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基金进行证券投资,以实现养老金的保值增值。国务院已在20xx年8月17日印发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养老金全面入市已经箭在弦上。而新农保替代老农保后,建立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且正在与其它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在低水平的政府补助前提下,新农保有条件尝试跟随养老金一起入市。虽然入市有一定的风险,但从长期来看,入市会给经济市场带来长期资金,会给经济市场带来实质性的好处。而且在物价水平持续上涨的今天,对于个人账户基金的保值与增值,“入市”是最有可能实现的手段之一。我们有理由相信,新农保跟随养老金入市是非常明智的选择。对于新农保的入市,应该同样先在几个试点进行尝试,以后可以逐步扩大范围。第一,风险的相关问题。据办法规定,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必须控制在30%以下,这样做可以合理地控制投资风险。新农保入市应该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借鉴养老金入市控制产品比例的方法,结合农村人口老龄化的情况,制定一系列相关措施,做到保发放。第二,制定相关的法律规定。新农保入市必须做好法律工作,制定严谨,科学的法律制度,尤其是在有些现代信息体系还不完善的农村地区。法律应明确规定严禁内幕交易等一系列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个人账户基金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法律还应细化社会监督的相关规定。应做到定期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和村委会组织开会等方式通俗易懂地向农村居民公布基金的运营情况。此外,还应具体设立相关部门,接收来自社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个人的举报、投诉等,并及时有效地处理。第三,国家应设立专门的投资管理公司对个人账户进行控制和运营,以此来确保个人账户基金的保值增值。同时,还应鼓励成立多种投资机构、管理机构,目的是创造一个良好的竞争体制,提高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运营水平,间接地保证农村老人的生活水平。第四,国家还应结合农村居民投资水平和生活水平双重低下的实际情况,设计符合农村基本情况的基金投资产品、多种产品投资组合方式等让农村居民有多种投资选择,能够最大限度地切合农村居民的自身实际。第五,在试点地区,各地政府应首要采取自愿投资的原则,积极宣传新农保入市,向农村居民尤其是农村老人普及新农保入市的风险和益处,组织村委会进行投资流程等相关的教学,普及入市的相关信息。
四、结语
在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农村养老这个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因此,建立健全新农保是最关键的一环。新农保是惠农政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实现”老有所养”的关键步骤。在运行过程中应做到从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实际出发,明确政府责任、引导和支持农村老人参保、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完善法律体系、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体系等,加快新农保的建设,保障农村老人的生活水平,使农村老人安度晚年,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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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论文2
一、秦皇岛市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现状
然而至今为止,企业年金计划始终在国有大型企业或集团公司中实行,中小企业鲜有参与。在秦皇岛地区,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更为有限,大多数企业对企业年金这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不知道、不了解、不想参与,怕找麻烦,并没有认识到企业年金计划对员工保障和企业发展的双重利益。阻碍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因素主要有国家法律法规的制约、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的不完善、中小企业对企业年金的不了解,以及中小企业本身存在的局限性等。要想在我国推行三位一体的养老保险体系,企业年金的推进势在必行,这一制度对于人口老龄化严重的地区具有重要意义。
二、以秦港集团为例探讨我市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路径
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经过股东大会决议,自20xx年1月建立企业年金制度,选定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其企业年金的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作为其托管人和账户管理人,秦皇岛港务集团建立的标准企业年金计划采用信托型运作模式,是目前国家劳动和保障部主导的企业年金管理模式,也是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取的主要形式。
1.企业年金实施范围
企业年金实施范围覆盖在秦港集团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关系,并自愿参加企业年金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外单位调入人员及新参加工作人员在集团工作满一年后企业为其建立企业年金。这一规定要求,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必须要积累一年以上的本单位工作年限,职工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企业年金。
2.企业年金资金的筹集
企业年金采取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企业缴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个人缴费按企业缴费的一定比例缴纳。单位及个人缴费比例在符合提取年金的基本条件下,每年由集团公司根据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合理确定,在提交董事会前报经秦皇岛市政府国资委审核同意。企业和职工个人每年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其余部分由企业自有资金承担,其中成本列支及自有资金承担比例根据企业效益情况一年一定。
3.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
企业年金均采用个人账户管理,企业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一个账户,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按照工龄系数和一定比例记入个人账户。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按净收益率计算计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个人账户存储情况每年打印对账单,发给职工个人进行核对。
4.企业年金的给付
企业年金采取一次性支付的方式领取,领取条件一般为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在职职工退休前死亡、职工出国、出境定居等情形。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企业年金时,经本人书面申请,其个人账户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职工在退休前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职工出国、出境定居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企业年金计划在秦港集团实行三年间,取得了丰厚的成果,使退休职工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实现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构建,完善了企业内部职工福利保障工作的预定目标,减轻了职工的后顾之忧,调动了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
三、加快秦皇岛市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与发展的措施
1.政府加大支持力度,完善法律法规与税收优惠政策
国外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企业年金计划之所以能够稳定、健康发展,一个重要的基础就是明确的法律法规。例如,美国的小企业工作保护法、《劳动管理关系法》、《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不仅保证了企业年金计划的顺利推行与发展,更保障了企业、员工等的基本权利。因此,建立健全企业年金计划的法律法规是中小企业年金发展的必要政策。
2.加强企业的责任意识,增强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积极性
除了政府支持外,调动中小企业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积极性也是必不可少的。建立年金缴费与经营绩效挂钩的联动机制就是一项行之有效的激励策略。首先,企业年金计划是建立在自愿性的原则基础上:一个中小型企业是否会参与企业年金完全是企业本身的自愿行为,参加与否取则决于年金计划的收益和管理成本等现实问题。其次,稳定员工,吸引人才,提高工作效率等都是企业年金带来的隐性收益,而缴纳年金、管理费用却是显性成本,权衡隐性收益与显性成本是企业参与与否的直接决定因素。因此,中小企业年金缴费与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直接相关,建立年金缴费与经营绩效挂钩的联动机制,不仅使得中小企业年金缴费更具弹性,也可以适度缓解中小企业的经营压力,调动其参与集合企业年金计划的积极性。
3.普及年金知识,在员工中加大宣传力度
根据调查问卷的结果显示,目前众多中小企业对于企业年金概念的了解程度远远不足,其中21%的企业领导者和41%的企业员工对于企业年金完全不了解,严重制约了我市中小企业年金计划的发展。因此,普及企业年金的相关知识十分重要。
4.从金融机构出发,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共担机制
企业年金账户汇集了众多中小企业的年金基金,无论采取稳定性较强的统一投资管理模式还是投资多样化、收益多的统一受托管理模式,市场运作下的投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一旦投资失败,受益人单方承担风险,定会打击企业员工参与年金计划的积极性;由受益人和企业共同承担风险,中小企业本身资金规模就比较小,更会因为不堪重担而缩短企业寿命,打击企业参与年金计划的积极性。因此,建立受益人、企业和年金基金的运营主体共同承担风险的科学机制是一项重要举措。
养老保险论文3
现阶段,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上升,养老问题成为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期间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而城乡人口所占比重也决定着解决养老问题的核心在于农村养老。20xx 年9 月正式启动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农村养老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与旧制度相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创新之处在于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以及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方法。这一政策的实施既能满足农村居民的养老需求,切实做到“老有所养”,也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而随着城镇化的持续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过程中,政策灵活性和现实环境的相互掣肘,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受到影响,制约着新农保制度的推进和发展。
一、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发展现状
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行以来,到20xx 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0472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65万,其中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已达到80%以上。20xx 年下半年,我国农村参保人数增加,参保率逐年提高,农村社会养老基金有较多盈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立。然而各地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由于经济水平和消费习惯的差异,在时间和地域上呈现不同特点。时间上,开展先期试点的地区,无模式可借鉴下,结合自身优劣势取得较好效果,如北京、青岛、东莞等。地域上,东部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政府的惠民政策和广泛宣传下,农民参保积极性和参保率相对较高,部分地区甚至实现全民参保;而经济条件较差的地区参保率较低,农民对政策信任度不高。
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立法缺失,政策受阻
立法问题是全面推进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体系建设中首要解决的问题,立法能够保证制度的稳定推行性和可持续发展。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多年来,由于缺乏权威性的社会养老保障法律法规,法律监督和实施机制薄弱,造成各地政府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差异化和碎片化,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失衡。《社会保险法》虽已明确规定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但框架性的规定并未涉及分担比例、养老金替代率等针对性条款,加大了地方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难度。得不到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政府与农民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明晰,缺乏一种持久而稳定的契约关系,对新老保的安全性和回报率难以估计,农民对参保普遍持有怀疑和抵制态度。如果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从政策层面提高到法律层面,细化资金筹集方式、养老金管理、发放和监管等具体规则,各地区实施政策的思路将统一明确,对政府的权威性和农民信任感提升将大有裨益。
(二)观念守旧,参保意愿低
受早期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模式的影响,“家庭养老”、“养儿防老”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较低的教育水平、艰苦的生活环境决定了农民更加注重眼前利益,缺乏参保和长期缴费的意愿。再加之政府宣传工作不到位,农民对养老保险制度无法准确解读,存在诸多误解,致使农村居民对新型养老保险制度期望值偏低。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采取“多缴多贴,不缴不贴”的差别式参保标准,虽然有利于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和养老金的筹集,但对制度认识不清、经济水平低的农村家庭而言,大都选择不参保或按缴费最低档参保,既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带来的福利,也无法满足未来基本生活需求。
(三)资金筹措难,财政压力大
政府的财政补贴是养老保险金的主要来源之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对政府的财政补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在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的筹措方面分别扮演者不同的角色。中央财政补贴注入基础养老金,但却不能够确立基础养老金的来源保障机制和确保基金的保值升值,地方政府的资金投入才是关乎新农保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对经济发达的地区而言,地方政府的财政有充足的资金投入到农村养老保险事业中。而区域发展和城乡发展不平衡,就使得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政府面对巨额财政补贴时难以为继。随着新农保制度的覆盖率逐渐攀升,欠发达地区的财政压力将会继续加大。因此,如何缓解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财政压力,确保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良性运行,需要调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财政关系,实行有差别的财政补贴。
(四)制度衔接不畅,协调性差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非独立存在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而是众多养老保障体系之一,这就要求在推进新农保的过程中要注重于与其他保障制度的衔接与转化。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临时性和流动性的就业模式和各地区差异化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使得有效保障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成为难题。广大农民工在城镇缴纳的保费如何转入新农保、参保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的积累转入后如何计算以及统筹基金如何转移都没有明确规定。与此同时,新农保与其他制度之间,如新农保制度与土地政策、计划生育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的衔接问题也无据可循。
(五)基金管理混乱,保值增值困难
现阶段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人口中的覆盖率已颇具规模,养老金账户的数额也越来越多,如何管理好如此规模的养老金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新农保的个人账户资金管理缺乏创新,模式老化,基金的保值增值面临挑战。地方政府管理水平不一,管理设施落后,专业化的管理投资人才欠缺,加之社会监管的缺失,信息不够透明,使得养老保险金的安全性和收益率都难以保障。将养老保险金存入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虽安全性较高,但增值率低。股票和债券市场等高回报率的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以及持续升温的通货膨胀,加剧着养老保险金的贬值风险。碎片化的基金管理,单一的管理投资渠道,致使资金无法集中起来再投资,用于扩大再生产,加大了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难度。
三、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措施
(一)制定法律法规,保证政策推进
立法先行是国外社会保障体系首选路径,国外政府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使得养老保险的收效明显。要想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走上正规化的发展道路,必须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系统化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和细致的农村养老保险规则缺一不可,这对维护农民的基本养老权益,实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着重要意义。立法时要遵循公平和效率原则、权利与义务一致原则、城乡差异原则、参保自愿原则等,重点突出养老金管理制度、资金来源、支付标准、制度衔接、养老金监督管理和问责等方面内容的规则制定,使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能在法律框架下平稳有序运行。
(二)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参保意识
要想提高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首先要改变传统养老观念,促成由“养儿防老”到“社会养老”、“自我养老”的观念转变,减少农村养老对土地的依赖,积极向农民宣传新的养老模式,形成以社会养老为主,多种传统养老方式为辅的现代养老体系。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基层政府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释农民理解政策时疑难点,提高农民自我保障意识,积极引导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同时要重点对基础养老金的构成、缴费与补贴比例、养老金领取的数额等农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加以解读和宣传。特别是要在广大青年农民里加大宣传,在年轻阶层中树立新的养老观念。
(三)完善筹集制度,加强扶持力度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良性运行的前提是资金筹集,因此,资金筹集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核心。政府要在政策和资金补贴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东部地区养老金由省、市、县三级政府按比例出资共同解决,可以适当降低补贴标准;对西部地区和经济实力较弱地区,要加大财政支持,提高补贴标准,由中央财政与地方政府共同承担养老金;对没有缴纳能力的农民,政府依财政能力帮其全额缴纳。科学的补贴政策和合理的财政分配方式都有利于农村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政府的财政分配要多向农村倾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四)推进衔接机制建设,保障农民养老能力
现阶段,城镇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二元格局,需要通过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来打破。这一制度的建立,关键要先推进城乡养老保障衔接机制建设。首先,对于已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随本人转移,农民返乡后,可将其城镇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分别按照比例换算后,纳入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其次,不同参保对象要有一些特殊的政策优惠,对失地农民,可将失地面积转化成相应养老保险费投入个人账户,同时政府要给予这部分群众更大的补贴力度。对于农村五保、社会优抚和低保对象,可由地方财政或中央财政代替其缴费的方式提高其养老保障能力。
(五)优化投资管理模式,确保保值增值
以县级管理为主的'低层次的基金管理模式的弊端已经显现。因此,我们应建立一个独立的农村养老基金托管机构,集中管理和运作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以省为单位,这样不仅可以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统一运作和调度,还可以提高统筹层次。省级农村养老基金托管机构负责收集基金的分配和投资,有利于避免市县管理部门对基金的挪用和挤占,从而保障养老保险金的专款专用和保值增值。同时监管权要从行政权中分离,形成独立的监管部门对基金的日常运营进行监管,并于社会监督机制高度配合,提高政策的透明度,保障农村居民的知情权。在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方面,可实行多元化的基金投资组合,优化投资结构。将部分养老金用于政府债券投资,风险低,收益高,政府信用担保,不失为一种好的投资方式。也可将少量养老金投资于股票和基金,但一定要严格控制投资数量。
养老保险论文4
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项民生制度,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目前各地区养老保险“碎片化”显现严重,本文对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作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的原因分析
1.经济发展地区差异明显,利益难平衡。
根据瓦格纳法则可知,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政府支出占GNP的比重将会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具体的讲,经济发展水平高,政府的财政较富裕的地区社会保障发展水平也较高,反之则反。我国由于地理、政策、历史等一系列原因,导致我国经济长期处于非均衡发展,各省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明显。
2.制度变迁与路径依赖。
建设新型养老保险制度不是在白纸上写字,而是在原来已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退休养老制度基础上变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从省级统筹提升到全国统筹是一次制度上的变革,在制度变革过程中难免会受到对原有制度路径依赖的影响。这种机制使制度变迁一旦走上了某一条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路径依赖意味着历史的重要性,人们过去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过去各个省市所形成的“因地制宜”的养老保险制度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会形成一定的阻碍。
3.分税制的财政体制下,各级政府的事权财权不明晰。
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把全国的税收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并相应的划分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范围,地方政府获得了发展本地区社会保障事业的能力,为本地区的社会保障事业负责。然而由于分税制改革在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的规定中不具体,存在中央与地方交叉重叠的情况,出现中央向地方“甩包袱”,事权和支出责任“层层下沉”而财权“层层上移”的局面,而在税种归属上,大额税种都归中央,地方税种除了营业税、所得税外,均为小额税种,地方财政无稳定的税收来源,收入不稳定,地方各级政府间较少实行按事权划分财政收支的分权式财政管理体制,从而导致地方财权事权不匹配,地方的财政收入难以满足地方的事务管理支出。我国养老保险实行“条块分割,以块为主”的扁平化管理模式。
二、构建全国统筹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模式的建议与对策
1.缩小区域经济差距。
我们知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养老保险作为一种惠民政策属于“上层建筑”的一种,势必受到经济基础的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给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说,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养老保险难以提高统筹层次或者出现“统而不筹”根本原因,由于各省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各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都存在明显的差异,根据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办法,社会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直接决定了养老保险待遇。因此,要实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必须缩小各地区社会平均工资之间的差距,尽量平衡各地区参保人员的经济利益,减少全国统筹的阻力。
2.扩大覆盖面。
“大数法则”是养老保险应该遵循的原则之一,覆盖面越大养老金安全风险越低,越有利于在大范围内调剂余缺。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基本覆盖了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但是任然存在大量的应保未保人员,其中,主要是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目前,全国有2.6亿农民进城务工。但截至20xx年,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只有4543万人。这就表明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方面仍然还有很大的挖掘空间。
3.偿还隐性债务,做实个人账户。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个人账户”模式,然而从20xx年开始试点个人账户模式开始,由于养老保险改革之初对改革形成的隐形债务没有规定适合的偿还方式而是期望通过“暗偿”得以解决,“暗偿”的结果使得个人账户成为了空账,这种空账规模随着人口老龄化会不断加剧,其规模因学者的精算方法和统计口径不同而存在一定的差异。于此同时由于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各省的隐性债务也急剧增加,20xx年学者王晓军根据31个省市的相关数据算出上海、北京、天津,人均债务超过8万元,增长比例分别达到135%、114%、94%。在“暗偿”方式下,隐性债务势必引起空账规模扩大,如果养老保险由省级统筹提升到国家统筹,国家势必拿出巨额资金来偿还养老金隐形债务,这种情况下国家往往从通盘考虑出发会延缓全国统筹的进程。因此,各地方越是尽早偿还隐形债务,做实个人账户对全国统筹越是有利。
4.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
养老保险基金是养命钱,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养老保全国统筹设想的成败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各地反馈的情况来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多处发生挪用养老保险情况。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要继续落实1998年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劳动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共同颁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暂行规定》,严格按照收入、运作、支出分开管理的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账户”;另一方面,要加强养老保险的法制建设,20xx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出台,使我国社会保险事业有了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依据,然而其规定过于笼统,在养老保险方面还缺失一部养老保险法,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违规行为如:欠缴、挪用、骗取、违规支付等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这就使得部分单位和个人有机可乘,也给我过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带了难度,不利于养老保险的安全持续运行。
5.加快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实现全国“一卡通”。
随着信息技术的日趋成熟和普及,“金保工程”的成功试点,我国理应加快加快社会保障的信息化建设。在全国统筹的条件和既定目标下,应该着手建立和完善全国性的社会保险结算中心。建立一套全国联网的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央与地方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便中央能够及时准确的查询地方的社保信息,地方能够及时向参保人发布各种信息,参保人可以利用网络了解自身的权益,监督社保经办的相关主体,使原来分散的各个主体通过网络联成一个有机整体。
养老保险论文5
摘要:随着近些年来我国现代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当前社会整体经济框架结构在发生不断变化的同时也带动了乡镇居民的整体生活结构,再加上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更凸显了乡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意义。笔者分析了当前乡镇居民养老保险推进现状,同时就乡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意义与推进措施进行了深入分析,对改进与优化提出了相应的看法。
关键词:乡镇居民;养老保险;农民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成果的日益突显以及社会经济的迅速复苏,当前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既得益于共产党的领导,同时也受益于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健全与完善。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大量农民离开农村进入城市工作的现象,不但打破了原有的城乡二元体系,同时由于其较强的流动性以及缺乏养老保险意识,所以这部分人往往会出现养老保险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乡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应运而生。
一、推进乡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意义
1.解决农村劳动力的后顾之忧。当前我国由乡镇流入城市的人口总数已经超过3亿人,由于这部分群体在城市的建设与发展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其生活质量与环境也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作为国家发展过程中必然要经历的过程,农民工的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与健全一直是让社会头疼的问题。这部分劳动力的流动性较强、稳定性较差,再加上养老保障的意识淡薄,当离开城市回到所居住的乡镇时,其养老往往无法得到有效保障。针对这部分劳动力而言,推进乡镇居民养老保险可以有效提升其生活的稳定性与保障性,由于获得相应的基础与保障,这部分流动劳动力也可以在完成祖国建设与积累的同时安享晚年生活,从而为社会的发展与共同富裕的构想提供一定的保障。2.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尽管当前我国的整体经济形势一片大好,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与发展,当前我国整体经济总量已经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但是在发展的背后也折射出了许多明显的问题,人口老龄化就是其中之一。当前我国老年人口总数在世界上位列之首,特别针对乡镇居民而言,由于老年人的积蓄较少、养老保障水平普遍较低,没有退休金与养老保险的情况下无法获得相应的生活保障与医疗保障,不但降低了生命生活质量,同时对于我国的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与发展也会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通过推进乡镇居民养老保险,通过社会资金的统筹能有效预防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同时对于确保乡镇居民老年生活质量以及提高生活水平都具有一定的帮助。3.解除传统家庭式养老与土地养老的束缚。在中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式养老中,老人更倾向于依赖子女对其进行照顾,而不是通过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养老,这样不但会加重子女的养老负担,同时也不利于社会的转型与发展。通过推进乡镇居民养老制度建设,不但能解除原有家庭式养老的束缚,同时也可以转变靠土地养老的格局,让农民也能退休,从而实现不被一辈子束缚在田地上的效果,提升生命质量,这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有效途径。
二、推进乡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有效措施
根据当前我国乡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落实现状,笔者认为通过以下措施可以有效提升乡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积与实际推行效果。1.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确保养老保险金按时发放。确保乡镇居民养老保险金按时按量发放是实现政策有效性的基础同时也是先决条件,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各市区应根据乡镇的发展水平以及人口参保数量进行统筹,确保乡镇居民能享受到基础的养老保险以及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缴费补贴标准,这类标准应根据国家基础标准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实际情况进行有效制定,其制定的依据还应包括当地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补贴标准以及具体的养老金标准与资金预算等方面的内容,其实际目标是通过较高的补贴来获取居民的信任,从而增大参保人数基数,提升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积,让广大乡镇居民都能共同享受到国家政策的红利,也为自己的晚年留下充足的生活保障。2.乡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衔接上更加人性化。由于各地有关乡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存在地域性差异,一些地区曾经实行过有关老年居民养老保障以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办法,但是随着新乡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与发布,原有政策已经不复存在,但是由于过去参保的人数众多,如何实现政策之间的过度与衔接也就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方面,根据原有的参保人数与缴纳的平均标准实行“就高不就低”的待遇原则,同时对已经享受到相应待遇的人员进行政策上的过度,让其能顺利进入到新政策中获得更加完善的保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应由政府承担,这不但能有效提升居民参与乡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热情,同时也可以增加对政府工作的信心,为稳定社会环境,提升国家长治久安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3.科学设计办理流程。新政策的落实不但要依靠政策自身的吸引力,办理流程的科学优化也是十分关键的环节。在各地规定完善从保申请到发放的办理程序的优化工作必须要尽快落实,一方面可以通过村镇登记公示、乡镇参保初审以及社保机构确认等环节进行落实,另一方面对于一些有特殊困难的家庭也要进行特殊待遇,实现足不出户参保缴费的工作格局,这样一来不但能有效推进乡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与推广,同时还可以促进养老金人数的分类与叠加,从而实现优化流程配置,简化程序、方便群众的效果。4.做好宣传培训与推进实施工作。由于乡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涉及面广,再加上较强的政策性与宣传导向性,所以当前各地也逐步建立了养老保险工作宣传多样化的制度体系。不但通过传统的媒介,比如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同时还借助网络开展政策的宣传工作,从而实现了多种活动与媒体兼顾的格局,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即便如此,当前基层的乡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推广问题依然存在培训不足以及推广不到位的情况,要想真正做到让养老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还应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工作,特别针对业务以及信息系统的熟悉程度进行专业化培训,从而为实现全面的制度宣传打好坚实的基础。
三、结语
总之,乡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不但能有效提升乡镇居民的生活质量与水平,同时也是国强民富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从政策和制度的角度上来看乡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具有较大的社会适应性,但是由于其工作对象的整体文化水平有限,所以在政策的推广与落实方面还要加大扶持力度,强化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同时扩大乡镇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积,引导广大群众更加积极的参与乡镇居民养老保险中来,这是群众自身的晚年幸福生活的基本需求,同时也是解决社会老龄化问题、提升国家整体综合国力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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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论文6
摘要: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保体系当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完善社保体系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而且养老保险制度的设立能够让劳动者老有所养的需求得到有效的满足,同时还可以让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但是当前养老保险覆盖面低的问题十分突出,使得很多的劳动者没有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影响到了他们的权益保障。面对这样的现状,必须深入探究中国养老保险的扩面问题,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充分发挥社保体系的作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文章将重点就中国养老保险扩面问题和对策进行深入探讨。
关键词:中国;养老保险;扩面问题;对策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以及国家经济与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非公有制领域的经济进入到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并逐步成为国家经济进步的新增长点。现如今国有企业已经实现了养老保险的全面覆盖,但是非公有制企业在养老保险覆盖方面却存在着较为明显的不足。这就使得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无法有效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使得他们的切身权益无法得到相应的保障。而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这样的局面,最为有效的方法就是要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解决养老保险扩面问题,结合实际提出针对性的扩面策略。
1中国养老保险扩面的必要性
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度发展进程中,企业改革也在逐步增强,其中国有企业的全面变革以及进城务工与返乡人员数量的增加,让当前的就业形势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量失业下岗、进城务工、返乡人员数量都呈逐步增长的趋势,使他们开始将就业目光投向非公有制企业,或者是选择个体经营的路径。但是存在这样一个问题,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等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处于较低水平,也就是难以切实为这些工作人员提供养老保险保障,使得很多的员工无法享受到养老保险的待遇,也由此产生了很多上访、劳动仲裁等一系列的问题,不仅影响到企业、员工的发展,还给整个社会带来了隐患,产生了很多不稳定性因素。要想彻底改变以上局面,最为有效的方法就是要扩大中国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让广大劳动者的切身权益得到良好的保障,进一步构建系统完善的社保体系,维护整个社会的正义与公平。而且,只有做好了中国养老保险的扩面工作,才能够让劳动者消除后顾之忧,使得他们更加主动积极地投入到企业发展和建设当中,为企业进步处理,更为整个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所以,中国养老保险扩面是十分必要的,必须将其作为民心工程来积极处理,确保养老保险扩面工作落到实处。
2中国养老保险扩面问题
在养老保险制度的落实过程中,企业的广大劳动者享受到了良好的权益保障,而此项工作也获得了长足进展。但是中国养老保险扩面问题当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特别是影响到了广大员工的切身利益,还让整个社会的稳定性受到了威胁。所以,要想提高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实效性,首要内容就是客观分析当前中国养老保险扩面实践当中存在的不足,为针对性策略的提出提供依据。第一,参保积极性较低,对参保工作存在错误的思想认识。目前很多企业都存在这短视思想,缺乏责任感,认为参保养老保险会增加企业的负担,影响到企业的未来发展。也有部分劳动者缺乏对养老保险的认识,只是关注打工报酬的获得,而不关注自己是否可以得到养老保险的保障。第二,劳动者的流动性问题突出,从而加大了参保工作的困难度。现如今整个劳动市场的供需不平衡问题十分突出,供给大于需求,这让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更加突出,与此同时,劳动者的流动性很强,会让实际的参保工作难度重重,还出现了漏报、漏缴等一系列问题。第三,养老保险工作机制有待革新,工作效率不高。当前影响养老保险扩面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养老保险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同时缺乏创新力度,影响到了实际工作效率。第四,养老保险的缴费率处于较高水平。养老保险缴费率高的问题是影响企业与员工参保,导致养老保险扩面困难的重要原因。企业的缴费率以及员工个人缴费率都处于较高水平,影响到了他们的参保主动性。
3中国养老保险扩面问题的解决对策
3.1宣传正确参保理念
目前无论是企业还是劳动者都对养老保险的参保工作存在着片面或者是错误的认识,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实施。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要加强对正确参保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劳动者以及企业的参保意识。在宣传工作当中需要为企业讲明为员工参保养老保险的重要价值以及对企业未来发展的积极作用,从而提高企业的责任意识,让企业可以主动地投入参保工作。与此同时,在宣传工作当中需要对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进行大力宣传,让企业能够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除此以外,要为广大劳动者进行有效的宣传教育,改变他们对参保劳动保险的错误看法,积极提升其维权意识和参保观念,也让他们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3.2做好审核监督工作
目前整个劳动市场存在着很多不平衡的问题,劳动者数量较多,但处于弱势地位,再加上人员流动性高,使得漏报和漏缴的问题增多。面对这样的现状,我国必须要做好养老保险的审核监督工作,也就是要构建完善的社保稽核体系,对缴费单位进行准确的登记、申报,规范企业缴费行为,使得他们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缴纳养老保险费用。针对瞒报与拖欠缴费等错误行为,需要依照设置的相关惩处措施要求其改正。与此同时,劳动监察部门等要做到协调配合,加大稽核力度,使得缴费单位能够依法申报与缴费,让养老保险扩面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并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3.3创新改革工作机制
养老保险工作具有极强的综合性和复杂性的特点,是一项关系民生问题解决的大事,所以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必须要有极高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道德素养,使得他们能够妥善处理好办理工作的各个事项。与此同时,要注重对工作机制进行大力创新,确保各项工作的效率与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一是适当增加社保工作人员的数量,确保各工作人员能够做到各司其职,将养老保险工作处理得井然有序。与此同时,要加大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使得他们能够掌握丰富的专业知识以及政策知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提高责任意识,确保社保工作质量。二是增加配套工作经费的投入,并设置专门性强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对社保工作的管理,稳定人心,维护基金安全。三是将养老保险经费纳入专项预算当中,并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降低工作难度的同时,为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提供助力。
3.4适当降低缴费水平
缴费率较高的问题制约着中国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推进,更让企业和员工的压力大幅提高。很多企业由于缴费率高的问题而放弃为员工参保,不仅无法保证员工的切身权益,还影响到企业对员工的吸引力,使得企业在接下来的规模壮大和发展当中受到制约。也有很多劳动者他们的收入差距很大,收入水平低,所以要承担8%的养老保险费用会让他们的生活压力剧增。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促进养老保险覆盖面的扩大,国家可以适当调整缴费率,降低缴费的标准,让企业和收入低的劳动者都能够享受到国家给予的优惠。
4结论
中国养老保险扩面问题突出的现状影响到养老保险制度的贯彻落实,同时还威胁到我国整个社保体系的建设工作,长此以往会让民生工程建设受到严重影响,进而威胁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足发展。因此,必须客观全面地分析中国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实践当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也切实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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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论文7
摘要:我国在开展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中,主要有城居保与新农保两个项目组成,两者政策制度相似,但是进行分开实施,各自独立运行,造成很多问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在统筹城乡发展环境下,实现了财政补贴。、筹资标准、养老金标准以及保障对象等内容的同统一,缩小了城乡之间的差距,但是,部分地区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关键词:新农保;城居保;养老保险;制度整合
当前,在全面构建小康社会环境下,要切实将新农保与城居保进行整合,加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整合,有利于缩短城乡差距,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工作。因此,下文将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整合的可持续性发展进行探究,不断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最大程度满足居民实际需求。
一、保证改革人群养老保险权益
在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整合过程中,要从公开、公正、公平、共享等角度出发,切实保证改革人群特别是农村居民所享受的养老保险权益,避免产生“二等公民”。城乡养老保险在实际改革中,要保证养老保险权益具有可携带性,是合理改革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在实施城乡保与职保转移中,在个人账户的可携带性方面并不具有较大争议。在转移联保统筹账户资金过程中,要合理设定转移比例,既要保证参保人的养老保险权益,又要注重转入地和转出地的基金保持平衡。在认定与计算缴费年限过程中,因为职保存在较高的缴费金额,向城乡保转移时,可以根据缴费年限以及缴费数额来规定待遇档次,也可以降低其待遇档次,增加缴费年限。在制度整合过程中,制定制度以及设计方案要充分综合改革群体的利益,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
二、积极拓展筹资渠道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整合,是我国对当前的保险制度进行改革与创新,存在一定制度转移的成本,所有成本不能只由参保人承担,国家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从多方面入手,实施全面消化制度。由于社会保险作为公关服务产品的一种,具备一定的社会福利性,因此政府要进行一定的财政投入。城乡养老保险相比较于职工保而言,保障水平较低。各地政府要切实落实财政问题,增加资金投入,清楚自身所承担的责任,在争取中央与的省级政府进行转移支付支持的同时,也要积极调整区县市级的财政结构,特别是要注重增加农村养老保险的补贴。制定合理的投入机制,保证省、市、县能够对经济较差的地区进行投入,从而逐渐提升农村养老保险水平,最大程度保证农村居民可以享受相关的、质量、数量以及可及性相养老保险制度。并根据实际整合情况,制定与经济发展相符合的养老基金长效增长机制,有利于参保人群更好的享受经济发展成果。另外,国家要根据我国实际国情,创建独立的养老基金,进行投资运营,从而加快促进养老基金的保值与增值。
三、逐渐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统一
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后,可以根据城乡保与新农保的有关制度进行安排,通过基本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形式,实现养老金计发上的统一。参保人群缴费档次与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的选择与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存在直接的关系,可以实现高低不同的补贴,从而的更好的发挥制度激励价值。如果所有供款责任仅由政府承担基础养老金,在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统一过程中,要保证制度的公平性。现阶段,城乡养老保险要在地或市统筹的同时,首先要进行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统一,然后在社会经济发展的环境下,实现省级与全国的基础养老金的统筹,最后中央财政承担基础养老金相关的供款责任,各个地方财政的主要补贴居民个人缴费,包括独生子女、残疾、低保等家庭。并且,也可以根据城乡居民每月基本养老金的相关标准与上年度的各地区居民平均工资进行挂钩。另外,城乡养老金最低标准不能低于城乡最低标准的生活保障金。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结合,必须要建立科学的合理模式,从而有效降低管理成本。当前,我国各地养老保险已经实现全面信息化建设,在整合制度后,城乡养老保险进行统一,并归入一个部门进行管理。在管理养老保险基金工作上,要保证横纵结合,横为管理体制的根据监经分设、政事分开、权责一致的管理体制,创建社会监督部门、基金监督部门以及行政管理部门;纵则为要充分考虑各级政府的利益,实施基金分级的运营机制。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进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整合过程中,中央及各地方政府要加大财政支持,最大程度保证改革参保人群的权益,根据我国实际国情,不断完善政策制度,确保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结合,制定科学的合理的制度,加快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整合,充分体现城乡养老保险的公平性与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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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论文8
一、新形势下商业保险参与养老保险的必要性分析
(一)商业保险参与养老保险是保险公司获得更深层次发展的主要渠道
保险在金融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基于金融与经济发展大融合的背景下,商业保险参与到养老保险中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保险这一主体的盈利空间,在另一方面还发挥着资金融通,提高投资效率等积极作用。截至20xx年底,瑞士再保险研究报告中明确指出:在过去的10年时间里,新兴市场的商业险保费每年以14%的比例上升,是发达市场的2-3倍。与此同时,中国商业险保费以32%的比例呈直线增长,大大超过GDP的增长速度。但是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中国保险市场与西方发达国家的保险市场两者间还存在很大差距。倘若站在保险行业的角度来看,衡量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的保险业发展水平的两个重要参考依据是: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在查阅相关资料结合我国实际后发现,我国20xx年-20xx年,我国的保险密度从629.12元上升至1323.13元,增长近乎两倍;保险深度也由2.43%上升至3.75%,从中也就不难发现,保险业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发生变化,而社会各阶层民众接受和运用商业保险的程度也不断提高。
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社会保险市场存在的空白不能简单依靠国家和政府予以填补,相反需要商业保险的加入,无疑为各个商业保险公司获得更深层次发展提供了机遇,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商业保险之间的竞争也将日趋激烈,基于此种背景下,商业保险要想在同行业中获得更大竞争优势,除了要不断提高自身产品的投资回报和服务质量外,还要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准确预测市场的扩容方向,明确市场定位,进而积极的参与到社会养老体系的构建,促进其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的服务于民众。个人作为社会最基本的元素,养老更是亘古不变的话题,从传统的养儿防老逐渐向投资防老的转变,所透露出来的种种都反映了人民更多的关注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财产分配。加上商业保险个性化一直是社会各阶层关注的重点,越来越多的民众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提高自己养老的隐形替代率水平。与此同时,个人商业保险也是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并没有违背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理念和原则,当然也需要商业保险自身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发展计划,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开发新产品,用市场运营效果验证商业保险的竞争力,因而商业保险参与养老保险具有必要性。
(二)个人养老的选择
就我国目前形势而言,养老保险在原有基础之上都有了广度和深度上的拓展,但是从社会保险的性质和运作方式来看,其不能够有效解决新形势下每个人的社会养老问题。与此同时,基于现收现付的社保体系下,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存在的“空账”问题也受到社会各阶层的广泛关注。早在20xx年7月,社会科学院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就明确指出:“城镇养老保险个人记账金额在20xx年底为2.9万亿,其中实账部分仅为其十分之一,“空账”高达2万亿。从中也就不难看出。“空账”金额巨大,从某种意义上也就透露出“裸老”人口的养老问题还存在或者潜在着巨大风险,因而新形势下为孤寡老人或者是失去劳动能力的部分人群寻求一种行之有效的保障途径显得尤为重要。
新形势下和谐稳定社会建设是一项科学化、系统性强的工程,并不是在短时间内能够实现,相反其需要长期努力和探索。站在系统工程的角度出发,其不仅整合了各方面因素,其还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提供了内在动力,而保险业在这个过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甚至可以说其实社会民生的“必需品”,是建设和谐稳定社会的助推器和润滑剂。从中也就不难发现,缓解我国矛盾需要养老保险与商业保险两者相互作用,因为养老保险解决了民众“共性化”需求,而商业保险则解决了民众“个性化”需求,两者都在养老产业链上扮演者着重要角色,基于此商业保险在实现自身发展过程中,要明确自身定位,在这个基础上与新农保、企业年金甚至于城镇养老保险试点等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为更好更快促进我国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商业保险的高效率运行有助于降低空账率
众所周知,商业保险公司是市场的企业法人,其初衷和目的便是追求市场利润。同养老保险相比,不管是在组织形式或者是人员服务上都有着绝对优势。当然者都依赖于垂直经营的商业保险公司组织模式和直接性的全国统筹管理,为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可能。保险公司能够依据市场变化调整发展计划,并且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计划对各个地区的保险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再者,商业保险能够充分利用自身存在优势,例如:服务网点、人员服务等,在这个基础之上收集相关养老信息,结合精算技术能够准确计算出不同种类的保费率,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发出新产品,满足民众高层次要求。
从另一方面来说,养老保险出现的“空账”效应会“倒逼”商业保险,使其全身心投入到管理和运营当中,唯有如此其才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而在这个过程中各个商业保险公司可以针对市场需求进行系统化、科学化管理,在这个基础之上成立商业养老保险基金,而此类基金运作应当交由专业人士进行监管和执行,为养老基金保值增值创造一个有利环境。从养老保险所特有的社会功能考虑,稳定、风险小是养老基本首要考虑的因素,自然而然的债券成为投资的首选。但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形势变幻多端,很难保证养老保险能够真正发挥出其养老作用,而商业保险参与到养老保险中,在各方面都得到保障的情况下,为社会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营造了一个良好环境,加上各保险公司的积极参与,不断推出新养老险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满足了民众高层次要求,延伸了社会成员可选择的途径,为商业保险更好的参与到养老保险中奠定坚实基础。
二、新形势下商业保险参与养老保险的发展建议
(一)依据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发展计划,确保养老金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新形势下要想根本性解决或者缓解社会养老问题,推动养老金体系改革已经刻不容缓。就我国目前形势而言,建立健全养老金制度具有紧迫性和有利性。紧迫性表现在我国处于城市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城市化率上升至50%以上,换一种方式来说,城市化的稳步推进割断了传统社会保护网络和土地之间存在的关系,因而加快养老金制度改革具有紧迫性。有利性表现在,我国有一部分城市人口呈现出幸福指数不高的特点,当然这也给予国家和政府逐渐推进养老金制度改革预留出一部分时间,但是这个时间是相对短暂的。在查阅相关资料结合实际发现,截至20xx年中国城市化率将上升至65%,倘若纯粹依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将难以支撑其养老机制的可持续运作。新形势下商业保险参与养老保险,直接关乎到中国千千万万民众的切实利益,而这也是其受社会各阶层广泛关注的原因所在,同时也涉及到政府、企业、保险公司等,这也就需要相关部门充分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改革计划,进而为商业保险获得政策支持创造条件。
(二)保险业应加强研究,提高参与效率
尽管新形势下我们全面认识到了商业保险参与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并且在这个基础之上,对相关领域进行了不懈探索,甚至于借鉴和学习了西方发达国家的养老体系,立足整体,新形势下商业保险参与养老保险的能效度还比较低,其效用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在参与过程中还存在诸多矛盾急需解决。基于此,新形势就要求各保险公司加强企业年金以及加大商业养老保险相关领域的研究力度,为商业保险更好的参与养老保险创造条件,进而促进两者的协调发展。随着我国保险技术的不断发展,养老保险向专业化方向转变将是未来养老保险发展的重要趋势。
换一种方式来说,新形势下商业保险应当不断提高保险经营的专业化程度,在特定条件下甚至于可以通过合资或者吸收外资参股,以此增加养老保险方面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在各方面都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实现最专业、最有效的对接,这都是极佳选择。目前,保监会经过多方面考核已经批准了太平洋养老保险和平安养老保险两家专业养老保险公司。今后保监会也会依据我国养老保险实际情况,鼓励各个保险公司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增强自身竞争力的同时,为民众提供更加优质服务,为养老保险在养老保障领域的优势全面发挥出来奠定坚实基础。从另一方面来看,新形势下商业保险参与养老保险的发展严重不协调。不可否认其受多种因素影响,但最关键性因素是受政策限制,加上部分商业保险公司并没有明确自身定位,不能根据市场需求适当调整发展计划,基于此,新形势下商业保险行业应该积极调研市场需求,依据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发展计划,并且紧跟政府相关政策,进而为商业保险参与养老保险奠定坚实基础。
养老保险论文9
一、引言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实施不仅是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原则的具体体现,更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和进步以及我国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战略目标的具体要求。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一样,中央政府免费提供基础养老金,地方政府对缴费参保居民进行财政补贴,然而利益驱导的制度机制能否激发城镇居民参保的热情,直接关系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效果和推广意义。
二、相关研究综述
目前国外经济学家对有居民参保的研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考察自身的条件对居民参保的影响;2、考察制度对居民参保的影响。
三、调研基本情况
(一)研究对象
本研究数据来自20xx年7月对“张家界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意愿”的问卷抽样调查。在抽样方法上采用选点随机抽样,资料收集采用入户问卷访谈方式。在调查中共放问卷400份,获取有效问卷339份,有效回收率87.45%。
(二)变量的测量
本文选择城镇居民是否参保作为因变量。基于已有的研究我们选择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健康自评、心理自评、经济状况、儿女孝顺程度、老年活动状况、社会关系作为考察影响居民参保的自变量。
四、湘西地区城镇居民参保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一)居民参保现状分析
在本次调查的339名居民中,参加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有227人,占67.4%;没有参保的有112人,占32.6%。由此可见,仍有三分之一的人员没有参保。
(二)影响老年人幸福感因素分析
将性别、年龄、经济状况、健康状况、政策了解和政策信任情况等自变量分别与居民是否参保进行交互分析,并进行卡方检验,得到以下结果。
1、性别和年龄
从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男性的参保比例比女性要高,并且高出了近16个百分点;从年龄方面来看,随着年龄的增大,居民的参保意愿也随之增高。
2、经济状况
随着个人月收入的提高,居民参保的比例也越大,其中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居民参保的比例分别比月收入为20xx-3000、1001-20xx和1000元以下居民的参保率高出3.8、25.9和26.9个百分点。
3、健康状况
身体健康好的居民其参保率(72.1%)比身体健康差的居民参保率(47.7%)要高,身体差的居民认为医疗保险比养老保险更重要些。4、政策了解情况从分析结果我们可知,对政策了解的居民其参保意愿更强(82.1%),不了解这项政策的居民其参保率仅为36.9%,因此加强政策的宣传是提高居民参保的一项重要工作。
(三)居民参保影响因素的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
为了进一步检性别和年龄、经济状况、健康状况、政策了解情况、制度信任情况等因素对居民参保的影响是否具有统计显著性以及具体的影响程度。笔者引入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并采用Forwardconditional(LikelihoodRatio)的方法。
1、经济状况对回归模型贡献了25.5%的解释力。这说明经济状况是影响参保的最重要因素。经济状况往往影响居民的消费行为,从而直接影响居民是否参保的意愿。
2、政策了解情况对回归模型贡献了10.2%的解释力。居民是否了解这项政策,是否了解这项制度所带来的好处直接影响着居民的参保行为。
3、制度信任对回归模型贡献了3.6%的解释力。在调查访问的过程中,笔者发现由于大部分居民对这项制度的实际效果还存在比较大的疑虑,他们担心即使参加了这项保险制度,这项制度带来的实际效果还有待时间的检验,毕竟领老保险金是要达到退休年龄后才能领取的。
五、有效提升居民参保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各级政府应该努力推进各地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沿着公平、普惠、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在解除人民生活后果之忧的同时,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并增进人民的幸福感,切实维护个人的自由、平等与尊严,继续扩大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覆盖面,有效提高支付比例,居民获得更多的优惠和帮助。第二,以居家养老为主要模式的家庭式养老仍然是目前我省农村老年人的主要养老方式,因此,逐步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势在必行;同时,适当加强子女在经济上给予老年人的帮助和在精神上给予的慰籍,大力发扬和继承我国传统“孝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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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公平缺失的成因
(一)养老保险制度区域化
由于各区域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平衡,使得各区域的企业利润和缴费能力也出现了很大差异,导致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难以实现全国性统筹。一般情况下,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业利润比较高,企业缴费能力则强;而经济落后地区的企业利润相对较低,企业缴费能力则弱。这种不同的缴费能力差异给我国实现养老保险费率的统一带来了很大困难,从而严重的阻碍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全国性统筹进程。
(二)城乡分割化的二元经济结构及二元户籍制度
城乡的二元经济结构,使我国产生了城乡分割化的二元保险体制。这种制度导致在城镇生活的农民很难参与城镇养老保险。一方面,我国城乡的二元经济结构及二元户籍制度将我国的居民划分为“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和“非农业户籍”的城镇居民。在实际生活中,大量在城镇生活和工作的人口仍然是农业户籍,这一现状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并轨产生了很大阻碍。另一方面,城乡的二元经济结构使城乡居民的收入产生了很大差距。当前,农村居民的收入远远低于城镇居民。农村养老保障主要依托于土地和新农保,参保成本较低;而城镇的养老保险制度是由企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共同打造的较高水平的养老平台。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解除了户籍限制,大多数农民因受财力的影响仍然很难参加城镇的养老保险。
(三)国家的历史责任存在缺位
我国在计划经济及改革开放的初期,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表现为劳动者在职时领取较低的工资,退休后则由国家负责养老。相当于这些劳动者以“低工资”的方式已经向国家缴纳过养老保险费。因此,国家应该对这部分劳动者负有养老责任。在养老保险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变革以后,政府并没有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的劳动者的养老金支出重新加入到政府的支出计划中,而是挪用企业在职职工账户来弥补旧制度时的缺失账户。旧的养老体制使政府对退休职工产生了隐性的养老金负债,这种隐性的养老金负债随着时间的推移逐年扩大。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我国政府能否切实地履行养老责任。如果政府任由这种历史责任缺失下去,将会不断扩大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及个人账户“空账”的额度,这对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贡献和牺牲的劳动者和在职职工甚至是未来职工都是不公平的。这种隐性负债的持续后移,将给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和谐发展带来隐患。
(四)国家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消费需求”标准落后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保基本”的目标,在养老待遇的分配方面,公平原则应该是使已经履行缴费义务的参保人在退休后得到基本生活消费保障。基本消费需求,应该根据我国当前的物价水平来满足居民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生活消费需求。而不能以参保人退休前的工资收入情况作为基准的“替代率”指标来衡量。此外,在同一县份地区内,城镇之间、农村之间的基本生活消费水平基本差不多。但是,不同的县份地区之间的基本生活消费水平则有差距甚至悬殊很大。因此,应采用以县域作为单位,农村和城镇区别对待的方式分析判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公平情况。
二、结束语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加剧,人民越来越关注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建立公平的养老保险制度是老年人晚年幸福的经济保障,也是构建新时代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解决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公平问题,需改变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区域分割化、城乡分割化、人群分割化的零碎化状态。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保障体系,兼顾所有人群待遇平等、补助公平的养老保险制度,才能使中国公民拥有“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幸福生活,进而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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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生产社会化、城市化、社会生活日渐现代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越来越受人们的关注,因此研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城市与农村;社会差距;未来方向
一、城乡养老的现状对比
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情况来比较,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首先在城镇开展并逐步完善,国家承担一部分财政责任,城镇大部分劳动者都以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能够维持参保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保障金稳定且可靠。而我国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大部分地区农村施行效果不理想。此外,资金主要由个人缴纳为主,实质是农民自我储蓄、保障水平很低。城乡养老保险存在明显的二次元性。再从城乡养老保障水平来比较。我国城市的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保障水平已经比较高,到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较完善的多层次城镇养老保障体系;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开展过程中强调以农民自身力量来保障,受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农村制度的保障水平普遍偏低。从城乡养老保险的管理体制来分析,自从国务院成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管城市的社会保障事务,结束了以往城镇“多头管理”的局面。而农村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还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体制。不同的保障项目属于不同部门管理。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是实行县级统筹的,基金保值增值能力差,而且由于分散管理,基金被挪用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现实情况
目前农村仍以家庭养老、土地养老为主要养老方式。但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耕种土地的不断减少,单纯的土地养老已经不能适应农村的需求。家庭养老随着家庭结构的缩小,家庭保障功能明显弱化。从制度设计方面来分析。具体问题有以下几点:第一,制度缺乏社会保险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该制度过于强调个人自助,在实践中,由于大多数集体无力或不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助,绝大多数农民得不到任何补贴,而政府扶持集中体现在乡镇企业职工参加的养老保险中,大部分以种田为生的农民享受不到这个优惠措施,在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无法体现互助共济的特征,不具备社会保险的含义,而较多地体现出商业保险的特征。第二,制度覆盖面小,筹集模式有缺陷,保障水平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区县为单位,在区县范围内的统筹决定了其抗风险能力不强。此外,考虑到我国农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费率也设计为较低水平。保障水平较低,农民对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感兴趣,许多农民不愿意参加或者不愿意续保,也影响了该项制度的扩面工作。第三,社会责任缺位。从社会保障制度的含义来看,社会保险的目的就在于使每一个劳动者在退休、失业、生病及丧失劳动力后的基本生活得到保证,这就意味着实施社会保障的主体是国家或政府。
三、今后改革的方向
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应该强化财政投入。如果各级政府为农民养老建立基础养老金,中央和地方政府则根据不同的地区给予资金分担。
(一)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法制建设
制度的健全程度和法制度的完善程度,是未来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针对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法制建设的欠缺和存在的诸多问题,今后在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发展制度的过程中,要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制建设,通过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二)妥善处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关键问题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和城镇化高速发展时期,进城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是这一特定历史时期出现的特殊群体,对这两部分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要高度重视。从长期看,被征地农民的数量不仅不会减少,而且规模还会不断扩大。
(三)注重各制度之间的衔接
基于国家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在建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要考虑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间的衔接问题。在具体设计过程中,要选择与城市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相似或可折算的制度模式。同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试点到现在已有20多年,很多地区都存在一定的参保人群。在新制度设计中,要考虑新老制度的保障水平差异问题,实现新老制度的衔接。此外,农村养老保险的保障标准设计一定要考虑和农村低保制度的标准问题。避免保障水平过低过高现象,实现社会保障制度间的整体功能发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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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消费养老保险项目是在一定程度上压缩商业利润,取之于消费者、用之于消费者,通过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为消费者理财,使消费者得到更多的利益回报。实施这一项目,可为零售商带来稳定的消费者群体,扩展经营范围,降低成本和经营风险,提高营业利润等利益。
关键词:消费养老保险项目;零售商;利益
一、消费养老保险项目的原理与实质
消费养老保险是指购物者无需额外交付保险费用,只需通过相关服务机构所提供的消费养老购物平台进行日常购物,通过平台上的商家按照契约要求对购物者的返利行为,就可取得一份属于自己的养老保险。消费养老保险项目的做法是,利用现代电子商务技术,为消费者设立长期固定的养老金账号,将让利所得全部记入该账号,日积月累,待消费者达到养老年龄后便可享受到一定的养老保险回报,以此作为对社会养老金缺口的有效补充。消费养老保险项目的本质是在一定程度上压缩商业利润,取之于消费者、用之于消费者,通过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为消费者理财,使消费者得到更多的利益回报。同时,也为参与其中的企业拓展了商业空间。利用消费养老保险项目为这些企业尤其是零售商稳定消费者群,使其得到持久稳定的营业收入,实现多方共赢。消费养老保险项目的亮点是,在政府的财政预算之外,通过政府认可的社会代理服务机构运作,在个人与政府零投入的情况下对社会养老金缺口进行有效补充,进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提高社会福利。
二、零售商在经营中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一)零售商在经营中面临的问题
由于零售是将商品和相关服务提供给消费者作为最终消费之用的活动,不仅向最终消费者出售商品,同时还利用使消费者便利的设施和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加之消费者群的不稳定性,因此在经营中面临许多问题。
1.终端服务成本高
零售商面对的终端消费者每次购买数量少,且要求商品档次、品种齐全,提供购买与消费方便的服务。为此,零售商通常要多品种小批量多次进货,以便加快销售过程,提高资金周转率,这就使得其终端服务成本提高。
2.业态多元化造成高成本经营
由于消费者需求多样且快速变化,要求零售商在经营方式(即零售业态)上必须多元化经营,使得零售商难以在经营上实现规模效益,造成经营成本上升。
3.因销售地域范围小而造成对消费者群的限定
零售商尤其是社区网点零售商的消费者群与批发销售商不同,主要是营业网点附近的居民和流动人口。因此,销售地域范围小对消费者群的限定,直接限制了其销售量。
4.竞争激烈提高了经营成本
与其他行业相比,零售商之间有着更为直接、激烈的竞争。例如,为了适应消费者的随意性购买和零售市场竞争,许多零售商千方百计地整饰销售现场及周边环境,以加强商店整体设计和形象宣传。此外,为了吸引并稳定住消费者群,零售商不断强化特色定位,对商店位置、营业时间、服务项目、商品结构、广告宣传、促销等手段进行综合战略策划,实施差异化营销,使得其经营成本大幅度上升。
5.“触网”遭遇的难题
传统零售商开展网络零售面对着人才短缺、供应链和物流配送不足、线上虚拟店与线下实体店的价格冲突(左右手互搏)、成本和盈利难预期等问题。
6.现代连锁经营模式下的商业管理问题
(1)由于连锁零售商的规模普遍较小,而且大多数商店的连锁流于形式,很难形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规模经营”以降低成本和风险的优势,难以提高竞争力、增加规模收益。(2)缺少优秀的经营人才。管理型人才稀缺,非专业的员工进行管理经营的现象普遍。缺少专业的工商、财务、投资咨询、信息技术、企划、广告设计、研究消费者心理的高级管理人才,是零售商发展的一个“瓶颈”。(3)经营合作欠和谐。零售商之间竞争激烈,这种竞争既体现在管理人才、管理水平、价格的竞争,也体现在零售商之间因缺乏合作而产生的不和谐关系,尤其体现在供应链的团结协作上。
(二)零售商经营问题的解决思路
1.利用消费养老保险项目缓解城市商业中心零售业态竞争激烈化和饱和化问题
利用消费养老保险项目进行业态地域布局、合理布网设点,缓解城市商业中心零售业态竞争激烈化和饱和化问题,增加零售商的市场机会。
2.在消费养老购物平台上促进商业链之间的联合
(1)在横向上,促进零售商联合经营,通过零售商之间的信息沟通,提高市场的稳定性和可预知性,提升零售业整体集约化经营水平。(2)在纵向上,促进零售商与上游的供应商及下游客户之间的联系,积极进行市场资源整合,培育工、商、金融保险及客户群体一体化经营形式,逐步实现规模经济。
3.利用消费养老保险项目商业体系降低运营成本
高效的商业体系是提高整个商业链效益的关键。零售业应构建合理的体系,由单一的区域销售转变为由供应商、零售商、金融保险与消费者的一体化现代化商业网结构,利用消费养老保险项目降低供应商、零售商与消费者之间的商业损失,降低整个商业链的损耗,以达到最有效的销售量和最低运营成本。
4.加强宏观调控,创造公平、高效的市场平台
对零售商之间激烈的竞争压力,政府应加大宏观调控力度,联合社会力量为零售业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实施消费养老保险项目给零售商带来的利益
(一)吸附消费者
消费养老保险在使消费者得到更多利益回报的同时,也为参与其中的零售商拓展了商业空间,利用消费养老保险项目稳定消费者群,使其得到持久稳定的营业收入。由于服务中心所提供的购物平台是利用现代电子商务技术,使消费者获取商品信息具有很大的便利性,加上商家按照契约要求对消费者给予返利,令消费者切实感受到实用和满足。同时,消费养老保险项目的运作模式,使消费者在购物和查询其保费积累情况的操作过程既简单又透明,使消费者能够清清楚楚地感知到其所得到的切身利益,由此对消费者产生了较大的吸附作用。
(二)稳定消费者群
稳定一个消费者群,应以消费者的需求为中心、建立以消费者的便利为主导的服务流程,并将消费者长期获利与零售商联接在一起。由于消费养老保险是一种终身人寿保险,其险种的设立可针对消费者个性化需求、满足每一个消费者精神和心理需求,且其获利时间一般从投保后的第15年开始,消费者投保时间越长获利越高。这样就将消费者的利益与零售商长期联接在一起,对消费者群的稳定作用十分明显。
(三)扩展经营范围,降低成本,提高营业利润
1.为零售商带来更多的消费者群体
消费养老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与签约零售商对客户作出的长期、稳定的让利承诺,实施该项目后将为零售商带来更多的消费者群体,赚取更多的利润。
2.零售商可实现较均衡和稳定的营业收入
在消费养老保险平台购物有利于形成消费者、零售商与保险公司之间长期稳定的互信关系。消费养老保险项目的实施奠定了消费者群体长期购物的基础,零售商可实现较均衡、稳定的营业收入,有效地减少了市场波动给零售商带来的风险。
3.零售商可降低成本、增加利润
零售商签约消费养老保险项目后,可在平台上整合行业信息,零售商之间可互相了解货源渠道,降低成本、增加利润。
4.零售商可扩展经营范围,提高销售收入
消费养老保险平台为零售商植入资源,经平台授权,零售商可代办平台内的其他零售商所经营的项目,因此扩展了经营范围,快速提高了销售收入。
5.零售商可扩大销售规模,提高营业利润
需求曲线是显示价格与需求量关系的曲线,在其他条件相同时,在每一价格水平上购物者愿意而且能够购买的商品量是随着价格下降(或说消费者得到的利益提升)而增加的。例如,零售商一天的营业额是20xx元,利润率约为30%,利润额约为600元。假如签约让利给消费者10%,商家利润率为20%,由于签约后有了稳定的客源,客流量会稳步增大,每天营业额可增至3000元,此时名义上的利润仍然保持600元。但是由于消费者群、市场的驱稳性,以及由于资源、信息整合而造成的零售商经营范围扩大、成本降低,零售商的实际利润将会有效提高。因此,实施消费养老保险项目实现了零售商从规模里要利润的经营方式。
四、在零售商中推行消费养老保险项目要解决的问题及方法
(一)零售商的经营理念有待进一步提高
由于零售商是以零售活动为基本职能,以消费者为中心,直接面向消费者,因此其观念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状况的制约。在新的经营模式和市场环境下,零售商的经营理念有待于调整。传统条件下,零售业是市场的末梢环节,看重的是获取利润。而在现代社会经济条件下,服务行业看重的是为消费者提供的利益。消费养老保险是通过服务中心所提供的购物平台对消费者的返利行为,使消费者得到一份无需缴费的养老保险,这与零售商在传统条件下的经营理念有一定的落差。因此,在推进消费养老保险项目时,需要对零售商进行耐心、持久的宣传和引导。推行消费养老保险项目离不开零售商的支持与配合,只有在零售商完全理解并真心支持的情况下,这个项目才能够顺利推进。
(二)零售商面临的市场环境有待进一步规范
消费养老购物平台有利于形成消费者、零售商与保险公司之间长期稳定的互信关系,项目的实施奠定了消费者群体长期购物的基础,有效地减少了市场波动。但是这一市场的形成牵涉到整个购物链上各零售商的利益,难免造成各零售商在商业利益上的博弈与欺诈。这就需要消费养老保险项目服务中心、政府相关部门规范市场环境,以保障整个购物链上各零售商的商业利益。
(三)形成一个持久稳定的消费者群需要较长的时间和一定的成本
消费养老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与签约零售商对消费者作出的长期、稳定的让利承诺。虽然实施该项目可为零售商带来更多的消费者群体,但是由于形成一个持久稳定的消费者群需要较长的时间,因而零售商在引进消费养老保险项目的初期,会面临着一定的商业成本。一方面,需要零售商转变经营理念,理解并支持这个项目的推进;另一方面,也需要消费养老保险服务平台、相关各方包括政府相关部门的鼎力支持。
(四)零售商的近期利益有可能受到损失
需求曲线表现的是价格与需求量的关系,即在其他条件相同时,购物者对商品的需求量是随着价格下降而增加的。这一过程的形成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零售商的近期利益有可能受到损失。因此,既需要零售商转变经营理念,也需要消费养老保险服务平台和相关各方的大力支持。
(五)扩展经营范围可能会对零售商固有的经营模式造成较大冲击
零售商签约消费养老保险项目后,可在平台上整合行业信息,零售商之间可互相了解货源渠道,零售商可代办平台内其他零售商所经营的项目,扩展经营范围。但是,扩展经营范围可能会对零售商固有的经营模式造成较大冲击。零售商往往会因为对其固有经营模式改变的不适应而影响经营业绩。因此,这就需要消费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和相关各方在其经营过程中给予有效的支持和引导。
五、结论
消费养老保险项目是在消费过程中积累养老资金,并以此作为纽带,将消费者、服务提供商、产品供应商、资产管理方、资产运营方、政府监管方有效串联。这一项目的推广,能够增强消费者的保险意识、提高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发挥保险业社会保险机制和管理职能、成为社会和谐发展的推动力,为加速实现保险业在创新中扩大保障覆盖面等工作发挥重要作用。如能将消费养老概念延伸至准客户群体中,并将此运行模式进行逐步推广应用,则是建立长期稳定、互动有序的社会经济关系,实现良好的个人规划,成为除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三大养老资金来源之外的又一资金来源支柱。就全社会而言,消费养老保险项目既能为我国养老保险资金来源探索出一条全新的路径,又能带动保险产业在养老领域发挥社会补充保障功能的提升,希望能够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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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一轮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在不断推进,在这一背景下,本文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作简要分析。首先分析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义;其次指出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最后有针对性的提出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对策。
关键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当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速度缓慢,导致社会在养老金问题上出现了一系列的不公平现象,因此分析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在改革问题上,我国要实现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基本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步,因此要推进经济进一步改革就要深化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随着改革步伐的深入,改革已经逐步从国有企业扩展到所有企业,并且由一个领域扩展到多个领域。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由于各种阻力一直停滞不前,所以就造成了企业单位与事业单位间的不平等,引起社会上的种种诟病。因此,就要求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不断向前推进,从而保证社会保障体系的顺利建立。
(二)有利于推进单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我国事业单位由于其供养员工数量过多、职能混杂难以辨别等原因对社会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了障碍,特别是对于社会的公平、正义发展造成了阻碍。目前,我国大部分事业单位长期依赖财政供给,养老金主要由财政资金保障,所以导致企业单位与事业单位员工收入差距较大,养老金差距明显。因此,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是必要的,一方面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发展,另一方面有助于推进单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二、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保险制度缺乏法律强制性
当前,我国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速度较慢,导致企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与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差别巨大,并由此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矛盾,给社会发展埋下了不稳定因素。我国从1991年正式开始探索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践,直至今日也有二十余年,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法律建设发展缓慢,长期以来主要依靠政策性规范,导致法律规范性较差。因此,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缺乏法律强制性是导致事业单位出现拒保、拖欠保费等现象的重要原因。
(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程度低
我国老龄化现象日益严重,养老问题成为阻碍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问题,而养老金的筹措渠道狭窄,加之政府投入不足导致养老问题更加严峻。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发放上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致使仅有少数地区能够实现100%社会化发放,部分事业单位的退休金是单位发一部分,社保机构发一部分,克扣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无法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导致这部分人员对社会制度不满,严重的还会导致社会暴力事件发生。
(三)退休审批与发放养老金脱节
20xx年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通过改革将管理权限下放,把原本属于人事部门管理的审批权与发放权给予各个地方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这项改革原本有助于社会保证事业的发展,但是由于改革不全面导致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审批、养老金发放等政策的制定和业务操作仍掌握在人事部门手中,这就导致退休审批与养老金管理上的混乱。另外,对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离职至企业单位工作的人员,特别是原来在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的,其原来的工作年限如何转换计算社会保险缴费等内容缺乏明确的规定,导致退休审批与养老金发放制度在执行上的困难。
三、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对策
(一)增强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强制性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我国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都是在法律框架的要求下进行的,“立法先行”成为推进各项改革的先决条件。因此,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以立法机关制定或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先导,从而增强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强制性。只有以法律的强制性为前提,才能够使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更加规范化和高效化,也才能够摆脱改革过程中的随意性和偶然性。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避免政策性因素和指示性因素的影响,要切实做到立法先行,以法律的强制性保障改革的公平、高效和健康的进行。
(二)提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程度
目前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发放社会化程度较低,究其原因就是事业单位养老金缺口巨大,导致养老金数量上的缩减,因此除了加快实现事业单位全员缴纳外,还要通过投资来实现养老金的保值、增值,从而提高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程度。一方面,要继续坚持现有的以养老保险基金购买国债的政策;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探索养老保险基金与资本市场结合的方式和途径,通过多种方式和多种渠道实现养老金的增值。同时,还要注重对养老金发放的管理、监督工作,从而实现事业单位养老金100%社会化发放。
(三)衔接退休审批与发放养老金环节
推进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最重要的就是衔接退休审批与养老金发放的环节,只有实现了两个环节上的有序衔接,才能够推进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衔接两个环节的总体思路是实现权利与义务的进一步统一,具体来说需要两个“统一”和一个“差别”:一是要统一企业单位与事业单位养老金征缴基数和征缴比例,二是要统一的养老保障待遇标准;另外,一个差别就是补充养老方面的差别,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要高于企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这既是社会公平分配的要求,也是国际上的历史惯例。
当前,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在稳步向前推进,但是也出现了种种问题,因此,就要求相关主体从衔接退休审批与发放养老金环节、提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程度、增强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强制性三个方面解决问题。当然,随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还会出现新的问题和新的情况,这就要求相关主体认真研究新问题,以推进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最后,期待未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能够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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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苏文川.浅析我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得失[J].统计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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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截至20xx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达到2.02亿,占总人口的14.9%①。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的直接后果是,政府为主导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支出负担沉重,养老金替代率逐年降低。这迫切要求我国推进包括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在内的养老保险三支柱体系建设。20xx年12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企业年金递延纳税新政策,但收效并不明显,第二支柱的发展任重而道远。与第二支柱的较小覆盖群体相比,我国寿险参保人口多,覆盖面广。20xx年人身保险累计保费收入9 958亿,新单期缴保费占比30.4%,较去年同期提升2.8个百分点,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险深度为2.96%,保险密度为178.9美元,较之前有大幅度提高,这为我国大力发展第三支柱打下了良好的基础②。作为第三支柱的商业养老保险,可以减轻政府基本财政压力,提高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财务可持续性,是满足中高收入者个性化、差异化养老需求的理想选择。为推动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我国政府在20xx年8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完善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实施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作为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路径之一,在运用商业保险手段提升养老保障体系的可持续性方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二、文献综述
国外研究表明,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促进商业保险的发展,提高总和替代率水平。Walliser et al (1998)和Jappelli(20xx)分别对德国和意大利的人寿保险需求做出研究,认为税收优惠能够刺激保险需求[1-2]。Clara(20xx)通过行为方法(Behavioral Approach)研究,认为个税递延具有激励投保人和保险人并促进商业保险发展的双重作用[3]。Davis(1995)基于社会保障替代率、税收优惠模式及税率等因素证实税收优惠对养老保险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4]。
国内最新研究更倾向于使用EET征税模式促进商业养老保险发展,EET模式商业养老保险业务购买阶段、资金运用阶段免税,在养老金领取阶段征税[5]。多数学者认为EET模式具有简单易行、政府税式支出少、激励效果明显等优点。例如,王莹(20xx)指出商业养老保险EET税收优惠模式的实行具有普遍性和可行性,可以刺激个人投保和保险企业的盈利[6]。李晓晟(20xx)对EET、TEE以及TET三种税收模式进行对比分析,并认为我国适合采用EET模式促进商业养老保险发展[7]。周建再 等(20xx)通过构建EET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式支出模型和替代率模型,认为EET模式对财政收入影响小,且能达到较高的替代率水平[8]。
回顾国内外文献发现,大多数研究者分析了商业养老保险EET税收优惠模式的可行性,忽略EET模式对参保者、保险行业、政府三方的效益,方案的效果难以确定。为保障政策的实施效果,本文提出完善的税收优惠方案,通过建立精算模型着重测算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优惠政策方案对个人的税收优惠额度及养老替代率,增强个人的参保意愿,并从保险行业、政府等另两个参与主体角度考虑方案的可实施性,明确优惠方案对个人、保险行业、政府三方的激励效应,从而充分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在社会保障中的支柱作用,推动三支柱的协同发展。
三、税收优惠方案设计
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我国保险市场运行趋于平稳,人寿保险尤其是养老保险的发展在我国老年保障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上升,20xx年寿险业占总保费的比例达到65.58%③,较之前有大幅度提高,市场参与主体增多,覆盖面增大。一方面,基本保险替代率逐步下降增加了对商业养老保险的需求;另一方面,日益增多的高收入群体也具备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支付能力。商业养老保险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在我国是一个发展潜力巨大的朝阳行业[9]。我国个人储蓄型商业养老保险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需要外部税收政策的支持,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也为商业养老保险税收政策的设计提供了可能。有效的税收政策安排能够激励个人和保险机构参与到商业养老保险市场,也体现了政府在商业养老保险中的导向作用。通过税收激励机制,实现对个人的税收优惠,可以刺激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激励保险公司提供更加多元化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政府利用较少的税收优惠,让利于参保者和保险公司,可以促进第三支柱的发展,弥补第二支柱覆盖面有限,用人单位缴纳年金意愿不足的缺点,最终减轻政府养老财政压力。
因此,本文提出商业养老保险税收递延方案:参保者应计纳税额以保费形式委托给保险公司储蓄并递延至退休,再按照历年缴费额和税率一次性回溯征收,保费资本利得免税。个人参加商业养老保险递延最高缴费额度为工资水平的10%,20xx年个税递延最高缴费额度为5 400元/人年。
(1)投保人在领取时将养老金分为参保时的应计税保费和保费资本利得两部分,并分别进行征税。应计税保费部分按照参保前“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一次性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收按照缴费历年应计税基和税率回溯征收。保费资本利得总额分配到每年养老金领取额中,根据税法规定养老金收益不交税。
(2)个人税收递延对不同纳税人产生的税负优惠额度更倾向于高收入者,考虑到税收公平原则,可以通过设置个人税收递延最高优惠限额,降低政府税收损失风险,从制度上防止高收入者利用政策漏洞进行偷税漏税。商业养老保险递延最高缴费额度为工资水平的10%,20xx年个税递延最高缴费额度为5 400元/人年(20xx年全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2 379元④,20xx年工资增长率为8.5%),至20xx年提高到15 0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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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人口老年化的不断加快,国有企业内的养老保险工作,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对社会的和谐发展,与企业的经济效益,都产生了一定了影响。对国有企业中的养老保险工作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改革方式。是保证企业单位更好发展的主要依据。对企业单位今后的发展来说,只有养老保险的工作得到加强,才能在整体上使国有企业得到改善。
一、当下国有企业内的养老保险工作现状
回首我国社会的发展状况来看,我国国有企业内的养老保险工作,现已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对于企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的分担状况,已形成了三方共同承担的状态。而这三方分别代表了:个人跟企业以及政府。而这种状态的形成,也体现了一种新机制的出现。养老保险的费用其负担较为合理,以及对基金的筹集也相对较为稳定。这样不仅能够降低了企业跟政府的负担,还能使职员的缴费投保意志有所提升。对大数原则采取均衡负担,以及分散风险等方式,对社会统筹互济制度的实现,也更向前迈进了一步。要想使个人用户跟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局面有所形成,则需要落实兼顾公平跟效率优先的模式,这有这样才能被国有企业有所重视。才能够对社会公平原则性,以及劳动人员的工作贡献高度性,有所体现跟重视。根据养老保险多层次化的原则性构建,可以看出基本保障是福利分配转化。把职员所该承担的储蓄保险,跟基本保险以及补充保险等,转变成为个人跟企业以及政府,三方共同承担的局面。政府在对职员担负保险时,只是对有限责任保险给予承担,使其能够使高福利风险有所降低。由于我国人口出现老龄化现象较为突出,政府为了能够使我国的社会经济体制,还能在正常的运转下,得到稳定的发展。部分累计制度的实施,既能够使我国的国情得以整顿,还能够使养老保险的作用起到充分的发挥。虽然现阶段,我国的养老政策取到了较好的效果,但是还有一些相对现实性的问题依旧存在其中。例如:一些国有企业对制度进行改变,或者国有企业的状况面临着破产的状态,以及一些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出现滑坡的状况等。对于这些问题的存在,很容易降低企业为企业人员参保的人数。由于现在大多数国有企业,都比较喜欢使用外来劳动力,或者农村劳动力等。又或者企业管理人员,对企业内部的职员更换较为频繁,使其一些国有企业,并没有对养老保险真正的意义给予重视。一些国有企业并没有对待遇,或者体制跟机制等方面给予重视,使其形成工作人员出现大量流失,导致缴费中断的人数也出现上升的状态。对于这些问题的存在,会使很多国有企业在给予职员承担养老保险交费时,出现诸多的问题跟困难,会使职员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二、解析国有企业内的养老保险工作所存在的问题
我国国有企业内的养老保险工作,所存在的问题并非是一次所形成的,也是由于在发展的过程中,对存在问题没有过多的注意,导致现在演变成这种较为复杂性的问题。对于这种状况的发生,我们要给予重视,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国有企业出现空账的现象较为突出。筹资模式采用部分累计的方式,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方式。这种模式的采用,对于国有企业的新职员来说,是相对有益处的。4%-8%的缴费范围,为职员个人的缴费比例。养老金的构成则需要两部分,一部分为基础养老金;一部分为个人账户养老金。但是,养老保险采用转轨的时间并不是很长,若是企业老人在没有账户的情况下,会导致资金出现欠缺累积的状态。若是企业中人出现资金账户不足的情况下,在创建账户前所工作的时间,可认为是职员个人缴费时,受到年限的限制,从而导致资金出现欠缺累积的状态。此外,在资金还处于运作的状态时,对于养老保险的支付方式,还是属于现付现收的方式。从而导致我国在存放养老保险时,资金缺口加大的形式仍在加剧。在一些国有企业当中,由于企业的新职员相对较少,对于资金的准备不能及时的给予,从而导致企业在发放养老保险时,一些企业内的老职员不能马上的获得。这种统账结合的发展形势,使其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能够给资金的来源较为严峻的考验。
三、国有企业内养老保险工作解决措施的对策
只有对国有企业内养老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给予及时的解决,才能够使我国的养老保险工作,在今后的发展中能有所提高。使其能够在当下新形势的发展中,能有所适应。对于养老保险工作制度的改善,以及制度的调整,则需要对以下几点进行分析。第一,职员养老保险的工作制度要实现一体化。首先,在对制度进行改革时,要防止另起炉灶的形式发生。所构建的养老保险制度,则需要能够体现出,企业职员的养老保险制度,跟企业特点的相结合。其次,要对企业内退休的老职员,所发放的养老保险待遇要大体一致。使其能够达到义务跟权利是等价的关系。第二,企业职员要对参保的意识有所提高,并且使服务的质量有所提升。要想使企业职员的思想意识有所提升,企业的管理人员则需要定期的进行教育培训。使其能够使职员的服务意识有所加强。此外,职员还需要有勇于探索的精神,跟学习的精神,能够使自身的知识水平能有效的提高。由于现阶段企业职员的参保意识还较为薄弱,使得企业应该对职员加强教育宣传等活动,能够使职员的参保意识有所提高。第三,政府可按照国家的标准,给予退休人员经济补贴进行逐步的提升。通过调查统计发现,还有一些退休人员,对自身的养老问题,不能给予解决。而这种现象的存在,也间接的反映出政府,对于这类退休职员的经济补贴,政府给予的相对较少。只有提高退休人员的经济补贴,才能人们体会到社会的温暖性。总结要想使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有所提高,做好国有企业内的养老保险工作,是至关重要的。对于国家来说,养老保险工作的保证,既能够使社会的发展得到稳定,能够使企业得到公平性,以及正义性的保障。对传统的工作思路给予破除,不断的加强创新意识,才是当下企业管理人员所应做的。不仅使养老保险工作的真正效果有所发挥,还能使国有企业,在今后发展的道路上,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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