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国际石油市场价格不断攀升,中国作为第二大消费国深受影响。石油基金、石油外汇和石油银行的运作是石油市场发展的动力,并通过石油金融支持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程序加以保障。
关键词:石油金融;石油衍生品市场;石油战略储备;石油基金
国际石油价格自2003年后飘升,作为原油现货定价重要基准的WTI和Brent期货价格分别自2004年最低32.48美元/桶和28.83美元/桶,上升到2006年中期接近80美元/桶的价位,趋高的价格给国家进口成本和企业用油成本造成极大压力,大幅波动在涉油企业的运营造成冲击。透视石油市场后的金融资本,理解石油与金融的联系,利用市场特性保障国内石油采购价格并规避价格风险至关重要。为适应国际石油市场的金融特性和石油企业发展所需要金融支持,可以通过构建全面的石油金融体系支持中国石油市场发展。
1、石油与金融密不可分
1.1、金融资本深刻影响国际石油市场
石油是国际最大宗商品交易品种,国际石油市场中实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通过“定价”密切结合,例如NYMEX的WTI期货价和IPE的Brent期货价格成为北美地区和欧洲地区原油现货贸易的定价基准。并且场内交易的石油产品期货价格经常作为OTC市场的定价基准(benchmark)。
1.2、国内对金融支持石油产业发展的强烈需求
国内矛盾和国际承诺催促着价格市场化调整我国原油定价与国际价格接轨,但成品油价格调整滞后,但是WTO后石油价格波动是必须也是必然的。石油流通价格管制制度造成的石油产业链条上不同的利润率水平,2004年后上游产业石油开采业的利润率没有低于20%,并上升趋势明显,在2006年3月高达到61.05%。然而下游石油加工业的资金利润率在2004年2月的高点22.69%后不断下降,并在2005年5月后处于负值状态。
1.3 全面理解石油金融
国际石油市场已不再是单纯的商品实物交易市场,而是带有金融化特性的多重性市场;石油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巨大,深刻影响石油定价与价格风险管理策略;保障国内石油供给安全和应对价格巨幅波动不断趋高的风险规避需求应考虑国内更全面的市场建设和相关制度安排。因此,我们对于“石油金融”的概念界定是多层次的石油交易市场建设与相关的金融安排,包括石油外汇、石油基金和石油银行的建设。“石油金融战略体系”是以健全的多层次石油市场为依托,综合运用相关的货币金融政策加以保障运行的体系和相关制度安排。
2、多层次石油市场的建设是核心
目前我国石油市场衍生品交易只存在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品种,上海石油交易所虽获准但尚未正式交易中远期石油品种。石油相关企业缺乏国内市场平台,又由于制度障碍、信用能力、法律风险等不能在国际石油衍生品市场交易,不仅无法体现国内石油需求对石油定价的影响力,也无法实现套保目的。因此建立起国内的石油市场体系是石油金融战略的核心环节,只有利用相关市场才能让石油相关企业在市场中融资、定价、避险和套保。
建设多层次石油市场的思路
为了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形成反映我国供求特征的石油价格,改变目前受制于国外市场定价的现状。同时为了培养国内的石油生产商、炼油商及金融机构对石油价格走势判断的敏感度,通过培养多样化市场参与者,在市场中形成石油价格波动风险分担的机制。尽快完善原油、成品油期货品种是必须考虑的。
3、石油基金、外汇、银行的金融支持是发展动力
石油基金的设立
由国家财政设立海外投资基金。海外石油投资属于高风险活动,从事海外石油投资的国际大公司一般用自有资金进行海外石油的风险勘探投资。目前我国三大石油公司均不具备完全用自有资金进行大规模海外石油投资的实力,需要国家资金上给予支持。建立海外石油勘探开发基金,使我国国家石油公司获得一块比较稳定的资金来源,有助于其“走出去”。
4、石油银行的金融支持
这里石油银行的概念广泛,包括4个方面:
(1)某些专业银行或综合银行创新业务服务,像巴克莱银行、法国兴业银行、德意志银行一样向中国石油相关企业推销风险管理方案,设计石油场外衍生品给终端用户、炼油商。
(2)大型商业银行为石油石化企业海外发展的贷款担保政策,在油价行情出现波动,引起大型石油石化企业出现大型项目融资及生产资金问题时,国家能源领导部门应协调大型金融机构对石油石化的贷款担保项目,向国内石油天然气企业提高贷款,解决资金问题。
(3)在某个政策性银行,如国家开发银行或中国进出口银行,建立专门从事境外投资保险业务的机构,并责令该行借鉴国际惯例制定我国境外直接投资的保险办法;国家应明确规定,凡海外石油投资项目,其国内母体应根据出资情况和投资所在国或地区的风险情况向该机构申办保险。
(4)配合国家石油储备实施石油储备银行政策。英国、德国、韩国、匈牙利等国在建立石油储备的过程中,实行“储备的成本在全国进行分配”或贴息贷款等鼓励储备的政策。石油储备银行是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并保障石油安全的举措之一。
配合国有石化企业海外拓展和贸易往来需协调相关部委如商务部、国土资源部、财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等提供优惠融资贷款、外汇使用方面的便利。财政部门为了促进和稳定国内石油勘探和生产,我国也应采取对地质勘探费用税收优惠以支持复杂地质和深海油田技术开发等措施,力图降低勘探和生产成本,并使其具有价格竞争力。为此,可由国家能源领导部门每年向石油重点实验室或民间企业拨付科研经费,与石化企业合作进行老油田提高采收率先进技术和钻井技术的研究开发。努力提高钻井技术以使石油开采成本降低。在鼓励国内石油勘探和生产的有关政策上,能源领导部门与国土资源局、国家环保部门等合作协调,寻求影响石油资源勘探和生产的有关技术法规及环境问题的解决办法。我国也可以在勘探开采上给予石油石化企业更多的优惠鼓励其发展。
参考文献(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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