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管理研究的综合评述
我国即将启动 MPA 项目。 因为 MPA ( Master of PublicAdministration)被译为“公共管理硕士”,即其中的Administration被译成“管理”,而不是如以往那样更多地译成 “行政”,因此, MPA内涵的外推使得公共管理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如此受人关注。我们认为,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践的角度,公共管理都存在着许多重大问题尚未讨论清楚,十分有必要对其展开争鸣。比如,Public Administration 与Public Management都翻译成“公共管理”, 它们之间的区别究竟在哪里?难道仅仅是适用层次不同?有些学者认为,Administration指层次高的管理,Management指层次低的管理。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国研究生专业目录在管理科学类中, 把一级学科“公共管理”定为“PublicManagement ”, 而把二级学科“行政管理”定为“PublicAdministration”的看法,似乎从道理上讲不通。①同样,在 MBA 中Business Administration 译为“工商管理”, 这里所用的Administration,又如何用层次的高低来解释?也有人认为Management主要用于操作层面,更多地从技术角度讨论管理问题。如果仔细查阅中外管理学的相关?
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启示
目前我国已有许多专家学者正在研究公共管理问题,比如厦门大学陈振明教授在他主编的《公共管理学》一书中介绍了西方政府管理(行政学)的发展与演变历程中所出现的三次范式转换,即从公共行政学到新公共行政学,再到新公共管理学的三次重大突破。②国家行政学院季明明教授在“当代公共行政的改革实践与公共管理学的崛起”一文中也指出,当代“再造政府”的行政改革浪潮极大地冲击了传统公共行政学体系,为公共管理学科的崛起作了铺垫;公共行政、公共事务、公共政策构成了公共管理学科的三大支柱。③综合上述两位专家的看法及其他国内相关文献,应该说在对公共管理尤其是公共管理的讨论中,有两点看法是共同的。
1. 新公共管理思潮的出现与各国行政改革的浪潮是密不可分的,它有力地推动了“重塑政府运动”。在凯恩斯理论的影响下,当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干预市场并获得巨大成功时,与“市场失灵”相伴随的“政府失灵”也表现得非常明显。一方面政府对社会、市场的管理,不仅使政府所承担的任务越来越多,成为“万能政府”,而且政府对外管理的实际效率也很低,在不少方面负面影响越来越大;另一方面政府中官僚机构膨胀,效率低下,财政支出扩大。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要求政府进行改革。人们在“实用主义”、“小政府意识形态”、“商业动力化”④等思潮的影响下,要求政府把公共事务特别是公共物品(服务)民营化;推进社区主义,建立理想的政府、市场、社区三足鼎立的公民社会;加强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的合作,发展非政府、非营利性组织;用企业精神再造政府,把企业管理中的组织文化注入到政府组织中,提高政府部门的竞争力。
在全社会和学术界都在反省政府的角色与作用时,英、美、新西兰等国政府掀起了一股大力推进行政改革的浪潮。在英国,从撒切尔政府起就不断提出了一系列坚持市场取向、减少政府干预的行政改革方案。从“阶段革新计划”到 “公民宪章运动”,在民营化、公私竞争与融合、公共部门引进私人企业的管理机制、承诺公共服务的内容与标准、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等问题上,英国的行政改革都取得了一定成就。当然,这种改革被不少人称之为“宁静的革命”。八十年代初,美国的里根政府发动了一场大规模地放松甚至废除政府管制的变革运动,并由此设计了一种使政府官员不仅对管理过程而且要对管理结果负责的新体制。克林顿政府继续推进政府职能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提出了若干重塑政府的原则与措施,如把竞争机制引入政府机构,大力降低行政成本,建立“顾客导向”的管理服务体系,以企业精神重塑政府,使政府机构成为“以绩效为中心”的组织。在这场全球化的行政改革浪潮中,新西兰的改革十分激进,因而它备受人们的关注。新西兰的政府再造运动的主要做法是:政府将那些具有商业性的职能与可以开展竞争的服务,从公共部门中分离出来;财务报告、预算、拨款等均需要考虑绩效;在政府部门中区分决策与执行两种不同功能;按契约中规定的竞争原则,在政府部门的部长与执行官之间,签定“绩效协议”、“采购协议”等,强化各自的职能。
西方国家,特别是OECD国家的行政改革及其政府再造运动,为新公共管理的兴起提供了强有力的实践背景。“新公共管理被学者冠以各种不同的名称(如‘经理主义’、‘公共管理’、‘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共管理’、‘以企业家精神重塑政府’等),这反映了人们对正在发生的行政改革的不同看法。尽管如此,但他们确实存在着某些共识:从传统公共行政关注管理过程中的效率转变到极大地关注管理结果以及管理者的个人责任”。
2.公共管理研究,特别是新公共管理学是在公共行政学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本世纪六十至七十年代,批判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理论越来越多,其中最有影响的是新公共行政学、政策科学与公共选择学派。新公共行政学一反以往过于重视效率的价值观,在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目标中加入了“社会公平”,围绕着“分权”、“参与”、“沟通”等民主行政中的若干问题一直展开讨论。同时,他们反对文官中立,认为在不平等竞争中,这种角色本质上是欺负弱势群体的帮凶。⑦政策科学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针对传统公共行政学过于重视官僚制理论,以及把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割裂开来等问题而发展起来的。它明确地提出了要对政策制定的全过程进行研究,即从政策问题构建到政策方案制定,从政策执行到政策评估全面展开讨论,并提出要改善政策系统,提高政策质量。公共选择理论以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为出发点,证明市场是最有效的机制,因而需要减少政府的管理职能,把一部分社会所需要的公共产品和服务通过市场来提供。总之,新公共行政学、政策科学、公共选择学派都从学科建设方面,有力地批判了传统公共行政学,为它的发展与完善提供一定新的理论依据。然而由于各自的弱点与缺点,它们并没有完全获得预想结果。
七十年代美国有许多企业管理学院将研究范围由企业内部管理扩展到外部的社会管理,产生了被人们称之“企业管理型”的公共管理模式。它不同于那种“政策科学型”的公共管理模式,而是从企业的角度来研究公共管理,认为公、私部门的管理实质上并无大的差异,企业管理的技术与方法完全可以运用到公共部门。人们为了统一这两种模式,因而就诞生了新公共管理学这个学科。⑧尽管人们对新公共管理的基本问题仍缺乏完全共识,但象早期那样,用“公共管理”一词简单代替“公共行政”,或者视“新公共管理学”也如“政策科学”那样为“公共行政”的一个分支等看法,不可能得到人们的普遍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