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加拿大打工政策、奖学金申请政策
打工合理VS非法
只要是注册就读学位或毕业证书课程的正式学生,不需任何工作证明可在校园打工,包括在校内兼任助教或研究助理。如果你是正式学生,在以下情况你需持有工作证:假使工作是课程学习部分(此不含会计学生,医科实习或住院实习);如果工作与核定的研究或训练课程相关;又或者假使学生已经完成社区学院或大学课程,而有意打工成为它们课程的'一部份,且期间不超过一年。
一旦学生回国度假后,学生依然可以回到加拿大。如果你的学生许可证过期,学生将不能回来就读。如果学生当初持访问签证而正转为学生签证,学生将先确保签证、护照与学生许可证这些证件都在有效期内,才能回到加拿大。
如果需要延长自己的许可证有效期,学生可以在加拿大办理。在许可证到期之前2个月内,接洽最近的加拿大移民中心,索取申请表。在加拿大内,申请学生许可证必须采取邮寄方式而由加拿大移民处理中心办理。
申请2006年奖学金
“中加学者交换项目”创立于1973年。该项目的授予对象包括中国高等教育机构的学者和政府、媒体和文化组织的中级专业人员。自2004年起,加拿大政府将通过增加奖学金金额和扩大录取范围,以使“中加学者交换项目”在中国学者和中层专业人士中成为更有实际价值,更有声望的奖学金项目。被录取的学者享受中国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待遇。加拿大政府每月向获奖者提供在加费用(约2,200加元);往返机票由中国政府提供。
目前,申请2006-2007“中加学者交换项目”和“加拿大研究专项奖”的工作已经开始。感兴趣的学者与中层专业人士可以与加拿大驻华使馆、领馆(上海,广州和重庆)和共同管理该项目的中国教育部。此项目今年将提供10个奖学金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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