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欠薪怎么办
很多人在外辛辛苦苦的工作,结果却遭遇拖欠工资,这时候该怎么办?当遭遇被欠薪怎么办,该如何维权?下面CN 人才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先算清楚应拿到多少钱?
对于劳动者而言,想要拿到薪水,首先要先弄清楚自己该拿多少钱?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这个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算出自己应该拿到的确切的工资总额,做到心中有数。
2.应该找谁要这笔钱?
当然,应该找到自己供职单位的老板。如果跟老总谈判能够要到钱那自然最好。通常情况下,这样拿不到钱的概率占到90%以上。这时可以先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当地的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拨打热线电话12333。
一般情况下,当地劳动部门都会在很短的时间内给大家一个具体的答复。但协调不满意的情况会时常发生,这时就要进入下一阶段,进行劳动仲裁处理。
3.如何准备劳动仲裁材料?
首先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一是仲裁申请书,并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二是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三是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应当提交有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同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是执业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所函。四是相关的证据资料。五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的其它材料。
4.裁决书或调解书的效力如何?
裁决书。普通裁决:当事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终局裁决: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 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决,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向法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驳回的情况下,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书。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5.劳动案件中要请律师吗?
在处理劳动案件时,可以自己处理、或委托给朋友、亲戚等代为处理,也可以请律师代理。如果是一般案件,可咨询专业人士后,准备好相关材料,自行处理即可。
6.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证明?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2)胸卡、工作证或工作记录单。
3)社会保险记录。
4)房贷收入或缴税证明。
5)考勤卡也可以,最好有原件,加盖了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8)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证明等。
9)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10)同事的证人证言。
11)在和用人单位交涉离职过程中的录音,也可以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及单位的拒不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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