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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点劳动合同法保护自己吧
小编相信每个人出来工作的人都比较关心劳动合同这个问题,那么,我们今天就来聊聊每个劳动者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劳动合同吧!
劳动合同是什么?
为什么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这是劳动合同最为简洁明了的释义,从这短短的一句话里,我们也可以了解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即确立劳动关系,同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样看来,不论我们是要积极争取维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还是在权益受到侵害后进行维权斗争,劳动合同都是我们的重要武器,因此我们在找到工作后,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当然,要签劳动合同的原因可不止于此,法律对于该问题也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前两款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满一年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即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即便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借口提出暂不签订劳动合同,我们也要知道,这样的要求是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我们就有权利要求单位与我们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按照期限划分可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我们常说的与某单位签了多少年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了合同终止时间;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大家也都能理解,所以我们重点说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可不是没有时间限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随时无条件解除的意思,它意味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劳动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可以说这对于劳动者是比较有利的,因此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比较少见(不排除你是单位真的非常想一直留住的人才啦),但是法律规定了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了三种情形:
一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是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四十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因劳动者自身原因使得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续订劳动合同的。
除上述三项之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形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就是前文提到的建立劳动关系满一年还未订立书面合同的。所以大家如果满足以上条件,可以积极向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哦!
二、劳动合同的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约定试用期问题
约定试用期问题是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的一个重灾区,所以提醒大家在自己签订劳动合同时务必要格外关注。
(一)对试用期的约定
试用期并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不约定试用期完全是可以的。而如果要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不合格、换岗位试用等理由再次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的期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长短也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内劳动者所享有的待遇往往会比较差一些,例如工资会比较低等,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楚试用期是否超过了法律的规定,以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三)试用期内的待遇问题
通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的,也会特别约定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一般会低于转正后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也不能过分压榨劳动者。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还有缴纳社保问题。一旦劳动关系建立,用人单位就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因此,即便在试用期内单位也不得拒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四)试用期内单位辞退劳动者
试用期虽然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考核的一个特殊期限,但并不意味着单位就可以以“不适合”“不符合条件”等模糊的说法辞退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因劳动者自身原因使得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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