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职场维权常见6问题

时间:2021-02-07 13:38:19 职场维权 我要投稿

职场维权常见6问题

  《劳动合同法》实施已有几年了,如今,用人市场的劳动关系出现了一些新变化,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利用各种手段,将原本简单的劳动关系,通过“劳动合同”变得错综复杂,让一些劳动者陷入劳动合同陷阱。云南唯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何锡峰说,从法律层面上看,国家对劳动者和企业法人是平等保护的。不存在只保护劳动者、不保护企业法人的问题。从根本上说,只有经济发展,企业壮大,才有更好地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环境。在他平常代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有三成左右的案件,劳动者不能提供书面合同。在此,他提醒劳动者注意保留证据,一是工资待遇方面的证据,二是能证明自己在该单位上班的证据,并注意常见的6个问题。

职场维权常见6问题

  1 一些个体小老板,请几个工人,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何锡峰:适用。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也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2 昆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一些公司是包食宿的,工资可以低于这个标准吗?

  何锡峰:目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从2012年5月1日起,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昆明市4区和安宁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950元调整为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9元调整为10元;昆明市所辖各县及呈贡区、东川区,各州、市政府所在地及玉龙县和其他设市城市由845元调整为9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8元调整为9元;其他各县由720元调整为8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7元调整为8元。

  即使用人单位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也不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3 一些单位人员流动快,通常在新员工试用两三个月后,单位满意了才决定转正,转正时才给他们签合同,这样合法吗?

  何锡峰:不合法。因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单位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是合法的。如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 张鹏在一家物流公司做库房管理员已快半年,但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支付工资,公司解释说还在试用期,这样做合法吗?

  何锡峰:不合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需要注意几个问题: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得单独设立,即不得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只能适用一次,即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也有期限问题,即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 签订劳动合同时,李女士隐瞒了已婚的事实。现在她怀孕了,公司知道她已经结婚后就将其开除,理由是销售岗位不适合新婚怀孕的求职者。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何锡峰:这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6 公司老板经常安排员工加班,劳动者应该如何主张自己的加班费呢?加班费的计算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何锡峰:《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律师支招

  劳动者要注意保留证据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何锡峰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关系的最有力证明。一些劳动者正是忽视了这一点,以致发生劳动争议时无证据。

  何锡峰说,劳动者还要注意保留证据,一是工资待遇方面的证据,二是能证明自己在该单位上班的证据,如工作牌、出入牌等,以便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在空白劳动合同上不签时间、补填对劳动者不利的条款,甚至在空白合同签字盖章的现象十分普遍。劳动者一定要看清合同后再签字,并且自己留一份原件,避免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无法提供合同。同时,劳动者在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内容需要双方书面详细约定,才能起到规范用工、定纷止争的作用。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条款中是否有易产生歧义的词汇和标准,并应当面与用人单位协商细节,不要急于签订有不明白条款或条款内容有歧义的劳动合同。

http://www.cnrencai.com/

【职场维权常见6问题】相关文章:

职场中面试常见的问题归纳05-18

2017考研复试常见6类问题02-27

消费者维权中证据问题调研报告01-25

面试事业单位热点问题业主维权04-10

职场常见交往原则解读07-03

职场英语中常见问答02-22

失业保险常见问题09-06

生育保险常见问题08-27

面试中常见的问题03-31

护士面试常见的问题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