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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取消晚婚晚育假?

时间:2021-02-01 09:42:06 职场维权 我要投稿

如何看待取消晚婚晚育假?

  12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草案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在不少民众的强烈期待和舆论的持续发酵中,全面二孩政策终于来了,在为之喝彩的同时,晚婚晚育假也取消了,随之又引起嘘声一片,不就盼个全面二孩么,怎么连婚假也搭进去了呢?许多人觉得剥夺了劳动者休假福利,有违民意,网络上甚至流传有人为休20天长假“马上扯证”,究竟是祸是福?得静下心来认真进行思考。

  不可否认,取消晚婚晚育假这一政策来得确实很突然,让许多人觉得措手不及,后悔没赶上“末班车”早点结婚生育,不少人甚至还不知道有晚婚晚育这种假期,“还没来得及好好看一眼就消失了”。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中只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并没有明确说必须给劳动者多少天的假期,至于是否有休假以及休假时间长短,这些都由各个地方自行制定,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和保障措施。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全面取消晚婚晚育假,再通过调查研究来逐步完善休假制度,建立规范统一且具有强大保障力的全国性休假条例,说到底,其实是为了加强对劳动者休假权益的保障力度,这是在全面依法治国“大环境”下,制度法规的不断完善和进步。

  一方面,由于非公有制企业的数量越来越多,现行的有关婚假产假的规定在许多私营和外资企业中显得软弱无力,如何休假、休多长时间假?主要是企业管理者说了算,职工休假权益很难得到保障,这也是为什么许多人不知道有晚婚晚育假的原因。所以,取消这样的“鸡肋休假制度”,再制定出台更具有保障作用的规定,才能确保所有劳动者得权益都得到维护。

  其次,在用人单位看来,由于生育假的延长,许多女性在就业方面受到了一定影响,全面开放二胎政策后,女性就业就更难了,如果还存在像晚婚晚育这种名义上有却又难以落实的假期,那无疑只会给女性就业添堵。

  经常修枝剪叶,树木才能生长得更茂盛。晚婚晚育假的取消,说明我们国家的制度法规在不断完善、不断规范。事实上,许多制度正是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缺少操作性和可执行性,或是宣传不到位,给民众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也带来了许多不公平现象,还给政府部门造成了“爱罚款”、“不公正”等不良影响。

  需要指出的是,制度法规的制定出台应必须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多听取民意,并经得起实践考验,同时要确保宣传到位、执行得力,才能充分保证其合理、有效。

  检察日报:取消晚婚假合情合理 需宽容理解

  国策依时依实而调整,体现的是与时俱进。对此,公众的观念也需要与时俱进,要尽可能地对权利的调整与变化进行宽容理解,有时也需要作出一些让步。

  12 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也就是说,晚婚晚育夫妻将 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

  相较于 每月“聊胜于无”的独生子女费,“晚婚假没了”显然更容易引发广大网友的热议。除去周末,我国职工全年的假期实际上只有11天。而单单晚婚假一项,在一些 省份如四川、陕西、新疆等地就已经超过了23天,更有如山西省规定晚婚假为一个月。因此,对于各地的`剩男剩女而言,显然失去了一份很重的福利、丢了一个很 长的假期。

  晚婚假取消,之所以能够引来关注,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在节奏越来越快、生活压力越来越大的现代社会中,晚婚几乎成 为所有在城市工作生活的人的共同选择。而晚婚的标准又是非常之低,男性25岁、女性23岁以后结婚都算是晚婚。因此,晚婚晚育已经不是小众行为,而是大众 的普遍行为。尤其是对于高学历者而言,晚婚晚育几乎都是必然选择。许多人也对晚婚假已经习以为常。

  每一份福利或权利的丧失,都会 引发公众的关注。尤其是在如探亲假、带薪休假,总是沦为画饼的当下,每一天假期的消失,都会容易被公众视为公共权力对于私权利的剥夺。可是,笔者认为,只 要是着眼于现实,让“取消晚婚假”这一政策变化在情与理两个层面上获得公众的充分理解,也并非难事。

  晚婚假的设立初衷是,上世纪六 七十年代以来,我国人口急剧膨胀,除了实行一对夫妻只生一孩计划生育政策之外,拉大代际生育的时间频率,也就是鼓励晚婚晚育,就也被列为了计划生育的一项 内容。面对人口红利消失、养老压力越来越大的社会现实,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放开二孩的决定。鼓励更多的家庭生育二孩,同时鼓励更多的家庭早婚早育, 无疑就会成为新的政策向导。公民在生育问题上的种种权利,也意味着随着社会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对此,公众需要理解和支持。更要明白的是,之前 的晚婚假从来都不是每一位公民的既定权利,在可以早婚、可以晚婚的选择中,晚婚假从来都不是一定要被赋予的权利。现在,晚婚假和独生子女费一并被收回,只 是一种价值还原和常识回归。

  现代政治下,权利基本都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晚婚假或将取消,但我们却拥有了另外两大权利。一是,每个家庭都可以生育二孩;二是,生育二孩的生育假也将延长。这两项权利,也都将会在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得到体现。

  国策依时依实而调整,体现的是与时俱进。对此,公众的观念也需要与时俱进。在此基础上,要尽可能地对权利的调整与变化进行宽容理解,有时也需要作出一些让步。而这也应该成为现代公民的一个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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