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7执业医师现场审核资料
安徽省2017年执业医师考试现场审核资料需要哪些?中国人才网小编为您解答: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成功通知单(报名系统打印)。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报名点或考点现场确认后进入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中相关内容,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不得修改。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毕业证书原件丢失或损坏的,大专学历及以上的可以联系毕业学校出具“毕业证明书”代替毕业证书,中专学历的可以使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书”代替。
5.新版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应届毕业生还需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即报名考试系统中附表3)。
6.具有助理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须提供助理资格证和助理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在注册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如在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的.,须提供首次注册证明。
7.试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须提供省中医药管理局发的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考点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2)考生在现场审核提交材料时,务必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如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提交任何虚假材料,一经确认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禁考三年的处理。尤其是考生持假毕业证书报考的,无论本人是否具有真实学籍,都将按照“使用虚假材料报名”进行处理。
附:安徽省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考点: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7年第1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我省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部分。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时间请见国家公告,考生根据试用期医疗机构所在考点自行上网报名,不得跨考点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3月10日,具体时间由各考点决定,请考生密切关注各考点考试公告。
二、报名条件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的“医疗机构与医师”栏目下查询(国家卫生计生委网址:www.nhfpc.gov.cn);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址:www.nmec.org.cn)。
(二)2017年我省为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省份,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三、提交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成功通知单(报名系统打印)。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报名点或考点现场确认后进入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中相关内容,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不得修改。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毕业证书原件丢失或损坏的,大专学历及以上的可以联系毕业学校出具“毕业证明书”代替毕业证书,中专学历的可以使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书”代替。
5. 新版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应届毕业生还需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即报名考试系统中附表3)。
6. 具有助理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须提供助理资格证和助理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在注册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如在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的,须提供首次注册证明。
7. 试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 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须提供省中医药管理局发的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 考点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考试范围
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使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2013年版》;中医、中西医结合实践技能考试启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实践技能考试部分)2016年版》;乡镇全科执业助理类别使用《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试行)2016版》 。
五、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7年6月17日至6月23日。具体时间以考生准考证的时间为准。
(二)医学综合笔试时间: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7年8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7年8月26日和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计算机化考试:2017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计算机化考试:2017年8月26日、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加试:2017年8月26日17:00—17:30。
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17年8月26日17:00—18:00。
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仅限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2017年8月26日17:00—17:30
六、考试收费形式及标准
(一)收费形式
采用网上分阶段缴费方式进行。考生现场确认后经过考点资格审核通过,即可在网上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缴费时间段为3月1日至3月20日;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公布且成绩合格者,再进行网上缴纳医学综合笔试费,缴费时间段为7月1日至7月20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考试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收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卫生计生部门部分职业资格考试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皖价费函〔2017〕19号)、《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国医考发〔2016〕87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中医类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认证〔2017〕9号),我省医师资格考试费收取如下:
1、实践技能考试费。临床、公卫、中医类别为219元/人;口腔类别为269元/人。
2、医学综合笔试费。临床、中医类别实行纸笔考试,执业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216元/人,执业助理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108元/人。口腔、公卫类别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执业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236元/人,执业助理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118元/人
3、乡镇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按照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费用的标准收取。
七、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网上报名时仔细核对个人的报考信息。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引起的各种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现场确认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三)考生在现场审核提交材料时,务必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如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提交任何虚假材料,一经确认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禁考三年的处理。尤其是考生持假毕业证书报考的,无论本人是否具有真实学籍,都将按照“使用虚假材料报名”进行处理。
(四)今年考生仍将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由考点打印发放。实践技能考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6月1日至6月16日,医学综合笔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8月10日至8月25日。
(四)我省考点为:合肥、蚌埠、芜湖、铜陵、马鞍山、淮南、淮北、安庆、滁州、黄山、阜阳、宿州、六安、宣城、池州、亳州、省直。
各考点咨询电话:
合肥 0551-62653610
蚌埠 0552-3132035
芜湖 0553-3824101
铜陵 0562-2820601
马鞍山 0555-2366061
淮南 0554-6674830
淮北 0561-3119610
安庆 0556-5573445
滁州 0550-3072757
黄山 0559-2590143 2590141
阜阳 0558-2118744
宿州 0557-3048733
六安 0564-3379955
宣城 0563-2718380
池州 0566-3393704
亳州 0558-5121791
省直 0551-62863696
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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