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2013年中医执业医师考试报考指南手册
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中医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
(一)目的和意义。
(二)分级分类
考虑到我国实行多层次医学教育、多结构医师职称的历史现状,以及我国存在中医等多种传统医学的实际情况,中医医师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1、分级: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两级。其区别在于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能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执业,不能独立执业,但在乡镇的医疗、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疗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2、分类: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分为中医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民族医专业三类,目前民族医专业中开考的有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其中,民族医又含蒙医、藏医、维医、傣医、朝医、壮医等民族医专业。
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参考人员复杂,类别繁多,报考类别共有30个。
(三)主管部门
卫生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卫生部以及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四部委局共同成立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负责全国医师资格考试,负责研究制定四个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共性政策;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具体工作和实际操作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一、中医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大纲
实践技能考试重点考查考生动手操作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职业素质、病史采集、病例分析、体格检查、基本操作和辅助检查六部分。
二、中医执业医师综合笔试考试大纲
综合笔试大纲打破原大纲按传统学科划分的模式,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场景,将考核的内容与知识点重新归纳整合为基础综合、专业综合和实践综合三部分。
基础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执业医师工作中必须掌握的基础医学、法律法规、伦理、心理和人文学科的基础理论、概念、原则等。
专业综合:考核内容按照症状、体征和系统疾病进行分类。主要考核医师必需掌握的专业理论与知识,适当融入基础学科、人文学科等知识。
实践综合:考核内容是考生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处理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试题以模拟临床情景的形式考核。例如:急诊、门诊(初诊、复诊)、病房病例或案例等。
参加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分为三类,一类是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等中医药院校毕业生;一类是国家认可的以师承方式学习的人员;一类是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籍人员和台港澳居民。
(一)具有规定学历的学生:
1、具有高等学校中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申请参加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在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中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中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可以参加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3、七年制中医学临床硕士和八年制毕业生在学习期间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生产实习和一年以上严格的临床实践训练的,以及中医学专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已具有一年以上的临床实践训练的,可以申请在毕业当年申请参加中医执业医师考试;
4、中医类别专业的毕业生不能报考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二)师承和确有专长考生
1、《执业医师法》颁布以前的人员
(1)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经县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学人员,经过资格考核可以申请参加考试,1999年和2000年未申请参加资格考核的除外;
(2)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经地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审定为确有专长并经县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人员,经过资格考核可以申请参加考试,1999年和2000年未申请参加资格考核的除外。
2、《执业医师法》颁布以后的人员
(1)师承人员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需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的师承关系合同和《出师合格证书》;连续跟师学习满三年,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出师后需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二年;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出师后需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指导老师必须具有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临床工作二十年以上;
(2)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十年以上,并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确认医术有专长。
特别说明:
1.成教学历是否可以报考中医执业医师?
医学成人学历教育不作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但2002年10月31日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除外。
2002年10月31日前,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专科学校医学类专业学生,毕业后取得的医学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2.报考试用期截止日期及试用期证明有效期。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8月31日。考生报名后未按期完成试用的,取消报名资格。
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当年有效。再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需重新在试用机构试用并提供考核合格证明。
http://www.cnrencai.com/【中医执业医师考试报考指南手册】相关文章:
中医执业医师考试科目03-09
中医执业医师考试习题及答案07-18
中医执业医师考试模拟试题07-27
中医执业医师考试高频考点汇总08-19
中医执业医师考试基础练习试题09-26
中医执业医师考试试题及答案07-28
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助理中医复习试卷02-12
中医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试题汇总(一)07-24
中医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试题汇总(三)07-24
执业医师考试答案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