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14号)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订2008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市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不得招收成人脱产班。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本市有关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制定本校相关招生规定,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规定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学习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及加试科目的时间和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规定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凡经教育部和市教委审核批准,纳入2008年本市成人高校统一招生的院校和专业,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未经批准公布的院校和专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招生。
二、招生计划
各成人高校应按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人数编制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可根据线上生源数量、考生成绩等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招生院校调入或调出招生计划,必须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和招生院校所在省市高招办同意,并全部实行网上调整。
三、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4、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含中专、职校、技校)或同等学力文化程度;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必须具有高中毕业(含中专、职校、技校)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2009年春季本市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读学校证明报名)。
6、取得本市“三结合”培训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限报师范类专业。
7、非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工作的人员。
8、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区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2)报考医学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3)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四、报名方式
本市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8月12日至18日。8月12日9:00开始,考生登录本网站,按要求在网上输入基本信息、填报志愿和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需要修改的可在网上直接修改,网上报名结束,考生所有志愿信息不得更改。
现场确认: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8月21日至25日进行现场确认。第一志愿报考本市成人高校的考生直接到第一志愿招生院校进行现场确认,第一志愿报考外省市成人高校的考生到黄浦区高招办(凤阳路186号,确认时间:8:30-16:00)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输入基本信息和填报的志愿,核对无误后签名,并拍摄数码照片,办理缴费手续等,招生院校核验考生学历证书及有关证明证书。逾期不再办理。
现场确认须带证件:(1)本人身份证;(2)学历证书(含复印件);(3)符合政策加分的有关证明或证书;(4)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须带好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期间,各招生院校和有关区高招办要加强管理,做好服务。网上报名时,招生院校要设立报名服务点,指导考生做好报名工作。
2、报考资格的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由第一志愿招生院校负责,第一志愿为外省市院校的,其报考资格审核由黄浦区高招办负责。在现场确认时,要认真审核考生的报考条件,核验原始证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非本市常住户口考生工作单位证明、政策加分的证明或证书等。资格审核要严格按规定办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办理确认手续。
3、报考数据汇总
现场确认结束后,各招生院校将第一志愿考生报考人数按要求汇总后,报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和学校所在区(县)高招办。考场由区(县)高招办统一按排。
五、志愿填报
报考高起专: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科类相同的高职(专科)志愿。
报考高起本:考生在填报三个专业科类相同的本科志愿后,还可以填报三个科类相同的高职(专科)志愿。
报考专升本: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科类相同的本科志愿。
凡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必须填报第一志愿。
六、考试科目
1、高起本统考科目:
理科类:语文 、数学(理科)、外语、理化(物理、化学综合)。
文科类:语文 、数学(文科)、外语、史地(历史、地理综合)。
2、高起专统考科目:
理科类:语文 、数学(理科)、外语。
文科类:语文 、数学(文科)、外语。
外语设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考生可根据招生院校对语种的要求选择一种。
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需加试的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由各招生院校自定。
高起本、高起专统一考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专升本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共分为八个科类,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如下:
(1)哲学、文学、历史学及中医、中药学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
(2)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工学、理学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4)经济学、管理学及药学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
(6)教育学: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农学类: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除统考科目外,是否再加试专业科目,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如需加试专业科目,由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并自行组织命题和考试。
专升本统一考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4、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日期为10月11日和12日。
5、阅卷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成绩由招生院校通知考生。如果考生对统考科目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日期内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只查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输录错,不重新评卷。考生不得查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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