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司法考试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综述
2007年司法考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和商法,分别分布在卷一、三和四,共102分!分值分布为:经济法40分,维持四年来的稳定性,商法,50分突显其一向的重要地位;知识产权法,12分,为正常体现;
考点分布为:
(一)经济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1.行政垄断,指定购买商品;2.混淆行为;
税收征管法:1.强制执行的范围限制;
土地管理法:1.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的解决;2.临时用地问题;3.国有土地出让范围;
土地承包法:1.设立性质内容;
招投标法:1.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性质;2.必须招投标项目范围;
劳动法:1.延长工时的.情形;2.企业裁员的程序;情形;补偿;
环境保护法:1.地方环保标准的制定;2.环境侵权;
质量法:1.缺陷侵权责任;
消法:1.消费者的权利内容;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1.信息共享机制;2.商业银行的设立;
个人所得税:1.免税项目和纳税项目;2.
企业所得税法:1.免税项目 ;
拍卖法:1.拍卖的限制规则;
证券法:1.证券的性质;
(二)知识产权法:
著作法:1.侵权;
专利法:1.侵权和合理使用的情形;2.新颖性的保持和丧失;
商标法:1.商标的构成要件;2.注册程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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