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考试:朗读美文
【朗读美文一】《花季、雨季》
《花季、雨季》是把一群在特区深圳生长的高中生展示于观众、塑造改革开放里成长的新一代活泼向上富有青春活力人物的好电视剧。剧中的主角欣然是一个有自己见解及独特个性的女高中生。
最令我佩服不已的是影片中有关绿文的一节,也许影片的重点并不是在此,但从中透视出当今社会的一个极其敏感的问题:父辈与子辈的代沟。
欣然曾为深圳绿文而一度疏远父亲,认为他无用。但后来欣然的觉悟进了一步。当他以宽容,理解的态度体会父辈的苦衷时,他理解了爸爸,爸爸也是最好的爸爸。
放眼当今的青年,血气方刚的他们思想上没有束缚,热情,愿办事。对父辈甘于平凡很看不惯。认为父辈饱经沧桑的,对人生的世事看得透彻。也许出于爱护而不得不约束青年。也许是方式不适合。使得青年一代对老一代反感和不解,欣然也正是从与爸爸送礼而产生误解。
代沟产生的双方,都有不可推彻的责任。不能让其发展而壮大,可以架起一座心灵之桥跨越它呢!欣然与爸爸进行一翻推心置腹的交谈,心里产生共鸣,代沟在自然而然地消除。正如欣然所认为父母是伟大无私的。而我们呢。当尽情享受欢乐时,何曾想到平时父母为儿女所做的事,都渗透有父母心血和呵护。
【朗读美文二】《美国历史上的西红柿案件》
西红柿怎样从南美洲来到欧洲,传说不一。在1554年左右,有一位名叫俄罗拉答利的英国公爵⑴到南美洲旅行,见到这种色艳形美的佳果,将之带回大不列颠,作为礼物献给伊丽莎白女王,种植在英王的御花园中。因此,西红柿曾作为一种观赏植物,被称为"爱情苹果"。
虽称"爱情苹果"并没有人敢吃它,因为它同有毒的`颠茄⑵帮曼佗罗有很近的亲缘关系,本身又有一股臭味,人们常警告那些嘴馋⑶者不可误食,所以在一段长时间内无人敢问津。最早敢于吃西红柿的,据说是一位名叫罗伯特·吉本·约翰逊的人,他站在法庭前的台阶上当众吃了一个,从而使西红柿成了食品的一员。此事发生在大约一百年前。
1895年,美国商人从印度群岛运来一批西红柿。按美国当时的法律,输入水果是免交进口税的,而进口蔬菜则必须缴纳⑷10%的关税。纽约港的关税官认定西红柿是蔬菜。理由是:它要进入厨房,经过烹制⑸,成为人们餐桌上的佳肴⑹。商人则认为应属水果,据理力争:西红柿有丰富的果汁,这是一般蔬菜所不具备的;它又可以生食,同一般蔬菜也不一样, 形状色泽也都应当属于水果范畴。双方为此争执不下,最后只好把它作为被告,送进美国高等法院,接受审判。
经过审理,法院一致判决:"正像黄瓜,大豆和豌豆一样,西红柿是一种蔓生⑺的果实。在人们通常的谈论中总是把它和种植在菜园中的马铃薯,胡萝卜⑻等一样作为饭菜用;无论是生吃还是熟食,它总是同饭后才食用的水果不一样。"从此,西红柿才法定为蔬菜,成为人们餐桌上的第一佳肴。
语音提示:
⑴公爵gōngjué ⑵颠茄diānqié
⑶馋chán ⑷缴纳jiǎonà ⑸烹制pēngzhì
⑹佳肴jiāyáo ⑺蔓生mànshēng ⑻胡萝卜húluóbo
【朗读美文三】《我喜欢的季节》
我喜欢的季节不是含苞欲放的春天,不是激烈热情的夏天,而是舒坦安谧的秋冬季节。
喜欢秋冬季节当然有我的感受,秋冬季节宁静、景物柔美,但不代表枯萎。秋冬之季,小草熟睡,绿树脱衣,只有松柏依然挺拔。秋天的雨不算大,当风婆婆带着雨姑娘来光顾时,就像给植物们唱起了平和的摇篮曲。
秋天来了,树叶枯黄而落,这仿佛是一种衰老,给人内心带来一丝凉意,其实并不如此。在我心里,那纷飞的黄叶代替了平时五彩的蝴蝶,这蝴蝶十分活跃,颜色有黄的,有绿的,有半黄半绿的。黄叶落在地上,给地面铺上了一层厚厚的地毯,玩耍的伙伴踩在上面,“嗒吧”直响,这声音和伙伴笑声融合在一起,又为秋天增添了一丝情趣。
秋天也是丰收的和谐季节。到了秋天,果园里弥漫着果实的清香,人们架着梯子摘果子,丰收的果子和人们的笑脸又融到了一起。市场上,人们快乐地挑选着各种水果、蔬菜。我喜欢秋冬之季,我爱它的宁静和柔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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