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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

时间:2024-11-01 12:14:34 驾照考试 我要投稿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1

  为严格车辆管理,确保交通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有关制度。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

  一、驾驶员守则

  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

  听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任务;

  爱护车辆设备,认真维护检查;

  车辆勤擦勤洗,保持车容整洁;

  尊重乘车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钻研业务技术,确保行车安全。

  二、“五禁止”

  严禁公车私用;

  严禁酒后驾车;

  严禁疲劳驾车;

  严禁带故障出车;

  严禁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

  三、驾驶员内部管理规定

  1、驾驶员应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技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驾驶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3、加强对车辆的保养和检查,做到车容整洁、各机件安全完整可靠,确保行车安全。

  4、驾驶员须仪容整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文明驾驶,尊重乘员,提供优质服务。

  5、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有事须事先请假,不准擅离工作岗位。领导出差不用车期间,驾驶员须按作息时间正常上班,有事需经请假。车辆修理期间,驾驶员报经车管同意后可在政府投标选中的汽修厂维修车辆。

  6、未经请示和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车辆。

  车辆管理规定

  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检查管理;直属单位车辆日常管理由单位自行负责,办公室不定期进行检查。

  二、车辆的日常保养和一般性维护,由驾驶员自行完成。

  三、办公室每月组织一次车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车况检查: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润滑、轮胎;

  车容检查:发动机、车身、底盘、内饰、灭火器、警示牌等。

  四、需要进厂修理的车辆,必须填写报修单,确定修理项目,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后,到指定工厂修理,驾驶员不得随意进厂或任意增加修理项目。如增加项目,应先请示办公室车管后实施。更换下的零件由驾驶员带回以备查。

  五、车辆在规定的地点停放,必须摆放整齐,禁止乱停乱放、堵塞通道;车辆必须入库,夜间必须在指定停车场停放以防被盗。次日启动车前要仔细检查车辆本身及周围有无异物和其它异常情况。

  六、凡行驶区域超出本市的长途任务,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由办公室负责对驾驶员进行长途会签和安全教育,方可出车。

  驾驶员内部考核规定

  为充分调动驾驶员的积极性,确保交通安全,提高车辆服务水平,根据车辆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拟定内部考核规定,以此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机关提供优质的后勤服务。

  一、考核内容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无严重违章违纪行为。

  2、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执行本单位车辆管理规定,确保行车安全,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热情服务,讲究文明。

  5、爱护车辆,勤于保养,注重节约,努力降低各类消耗。

  二、考核办法:

  由车辆管理员依据车辆管理规定及相关的考核内容,每月对驾驶员的工作实绩进行综合初步评议,报办公室审核。

  三、风险抵押金

  为增强机关临时工驾驶员的.工作责任心,加强管理力度,驾驶员须缴纳风险抵押金5000元。扣风险抵押金按照考核细则执行,全年考核合格以上者(含合格)全额返还。

  奖惩细则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扣风险抵押金100

  1、未经请示和批准,擅自动用车辆干私活的。

  2、酒后驾驶车辆的。

  3、旷工一天以上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工作命令的。

  5、因乱停乱放,造成车辆被盗的。

  6、发生责任性的各类事故,造成实际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

  7、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执法部门警告以上处理的。

  8、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

  9、未经批准,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的。

  10、因违章或事故待处理,不能正常工作10天以上的。

  11、向业务协作单位索要物品或拿回扣的。

  12、无正当理由,连续2次查车不达标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扣风险抵押金的50

  1、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或早退的。

  2、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出车,影响工作的。

  3、擅离岗位,消极怠工,影响工作秩序的。

  4、发生各类责任事故,造成实际经济损失2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扣风险抵押金30

  1、因保管不善,丢失行车文件和物质器材的。

  2、发生负责任各类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不满20元的。

  3、非特殊情况,不按规定办理长途出车会签的。

  4、不认真保养车辆,一次检查不达标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风险抵押金的20

  1、拒绝或不配合车管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的;

  2、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报修手续,随意进厂修理或随意增加修理项目的;

  3、发生各类责任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00元的;

  4、发生各类事故,不论有无责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未及时报告的;

  5、清洁卫生工作差,受到上级或相关部门批评的;

  6、工作时间内参与明令禁止活动的;

  7、车辆被损坏,不能说明原因,无法认定责任的,且损失不满1000元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五、奖励

  按照考核内容,对于安全工作,完成工作任务、油材料消耗和修理费较低,在服务工作中受到上级和相关部门好评的驾驶员,以及除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完成领导交界的其他任务,模范执行《车辆管理规定》,积极协助和配合车辆管理小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较突出的,车管员应结合检查情况和个人的工作实绩,提出奖励方案,报办公室批准后,对相关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1、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见义勇为,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有突出贡献的;

  2、积极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吃苦耐劳,受到用车部门好评,并建议给予表扬或奖励的;

  3、行驶里程多,无任何事故及违章现象的;

  4、爱护车辆设备,自己动手维修保养,在同类车辆中使用维修费较低的;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2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的车辆费用控制和驾驶员管理,规范车辆使用、维护和保养,保障安全行车,延长车辆使用寿命,降低车辆的使用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2.1运营部:负责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负责公司车辆调配,确保车辆规范使用。

  2.2各部门:各部门如需用车按本制度规定申请用车。

  三.作业内容:

  3.1车辆调度管理:

  3.1.1公司所有车辆证照、稽核及调度统一由公司运营部负责管理。

  3.1.2公司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遵照公司相关流程办理。部门使用人需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交由运营负责人批准,市内提前5小时提出申请,市外出差需提前1天申请,然后由运营部统一安排调配;省外出差用车需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否则运营部不予派车。

  3.1.3每车应设置“每日车辆出行情况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运营部车辆管理员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记载不实者严肃处理。

  3.2车辆使用管理:

  3.2.1公司车辆由公司专职驾驶员驾驶,驾驶员必须具有相应车型驾照。

  3.2.2外出车辆,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搭载任何人;驾驶员也不得擅自将车辆交其他任何人驾驶,违者公司将严厉处罚,直至辞退处理。

  3.2.3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开回家,或做私用。

  3.2.4车辆出行由运营部统一负责记录,车辆外出驾驶员必须将用车申请单交由门岗保卫处,门岗保卫人员见用车申请单无误后方可放行。

  3.2.5车辆无出车任务时,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的位置,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罚。

  3.3车辆保养、维修管理:

  3.3.1驾驶员应定时对车辆进行检查及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做到车病不上路,保证行车安全。

  3.3.2驾驶员发现所驾驶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向管理员汇报,提出维修意见,并填《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送定点厂维修。未经批准,擅自将车辆送至其他厂维修,全部费用由自己承担。

  3.4车辆用油管理:

  3.4.1驾驶员出车前,要检查油量。

  3.4.2车辆油耗应与行车路程相符合,如果油耗不符,超出部分由驾驶员承担。

  3.4.3车辆加油由公司运营部管理。外出购油须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3.5违规与事故处理:

  3.5.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发生事故,追究驾驶人的责任,并予以运营处分直至辞退。

  a.无照驾驶。

  b.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c.违反交通规则。

  3.5.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运营部车辆管理员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运营部车辆管理员报告。

  3.6驾驶员管理:

  3.6.1驾驶员责任:

  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功能良好。

  严格按照车辆的操作规范进行车辆驾驶。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

  热情为乘客服务,认真驾驶、确保安全,维护公司良好形象。乘车人下车办事时,未征及乘车人同意,司机不得离开。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给予协助。

  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司机又必须离开时,应将其放于后行李厢加锁。确保车辆随时处于安全、准确、可靠的良好状态。积极向公司提出车辆的使用、维修、保养建议。

  3.6.2驾驶员日常工作管理:

  3.6.2.1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管理法》和其他安全条例以及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

  3.6.2.2驾驶员行车前应对汽车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早处理,以保证行车安全。

  3.6.2.3驾驶员须经常检查机油、水箱等状况,以免自燃、缺机油、缺冷却水,确保车辆运转正常。

  3.6.2.4禁止在车内吸烟,保持车内卫生、干净、整洁。

  3.6.2.5行车途中,司机要切实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禁酒后驾车。行车时,接、打电话要使用耳机,以保证行车安全。

  3.6.2.6驾驶员要有服务理念,主动热情为客人提供帮助。

  3.6.2.7无发车任务时,驾驶员在公司运营办公室休息,以确保随叫随到。上班时间严禁无事串岗,占用公司电脑,影响同事工作;严禁赌博,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3.6.2.8驾驶员应确保手机24小时通讯畅通,以方便调度。无特殊原因,原则上要做到随叫随到,否则公司不予报销话费。

  3.6.2.9驾驶员要养成良好的成本意识,杜绝长时间停放开空调,避免车辆过度损坏。

  3.6.2.10驾驶员对管理人员、调度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借故拖延、推诿或拒不出车。对出车安排有意见的,应先出车事后向上级领导反映,否则按规定处罚。

  3.6.2.11驾驶员应互相团结。发现打架斗殴现象的,按公司制度规定严肃处理。

  3.6.2.12利用假冒证件应聘驾驶员的,一经发现,予以开除。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全由自己承担,构成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6.3驾驶员违规处罚规定:

  3.6.3.1驾驶员驾车出现交通事故的,根据轻重给予处罚:

  ①自己有责任,但没有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每次罚款100元,一年犯两次的将调离岗位。

  ②自己有责任,又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根据经济损失,按以下规定处罚:

  a、20xx元(含)以下的,给予300元罚款;

  b、20xx元-5000元(含),给予500元罚款,并书面警告;c、5001元-10000元(含),给予800元罚款,并记过一次;d、10001元-20xx0元(含),给予1000-20xx元罚款,并处开除处理;

  e、20xx1元-50000元(含),给予3000-5000元罚款,并处开除处理;

  f、50001元(含)以上,给予6000-10000元罚款,并处开除处理。

  3.6.3.2驾驶员因服务态度不好,受到客户投诉的,一次罚款100元,有两次以上情况,将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将处200-500元处罚,直至辞退处理。

  3.6.3.3驾驶员故意不接电话的,每次罚款30元,两次以上扣除当月话费补贴。严重影响公司客户接、送时间的,调离岗位直至辞退。

  3.6.3.4驾驶员弄虚作假、虚报发票侵吞公司资金的',视情节轻重,除扣除所报费用外,并给以运营处分直至开除。

  3.6.3.5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的,每次处罚200元,屡教不改的,重罚直至辞退。

  3.6.3.6驾驶员没有派车单而擅自出车的,每次处罚100元,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予以辞退。

  3.6.3.7驾驶员出差空车回来的,应及时回公司报到,谎称还没回来,将处罚款200元一次;屡教不改严重耽误公司派车,影响公司商务的,给予重罚直至辞退。

  3.6.3.8驾驶员须如实填写每日情况统计表和油耗登记,影响统计的,每月每人罚款50元。

  3.6.3.9驾驶员闯红灯和逆行,除公安机关处罚外,公司发现一次将处以每次100元罚款。

  3.6.3.10闯红灯导致交通事故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驾驶员醉酒驾驶的,一经发现,予以开除。

  3.6.3.11驾驶员不听从派车指定、不服从管理员调度,一次处罚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理。

  3.6.3.12驾驶员没批准休假而没来上班的,按制度规定以旷工论处。

  3.6.3.13驾驶员打架斗殴的,予以辞退。

  3.6.3.14驾驶员晚上十点之前不按规定停放的,根据《关于不按时停放车辆的处罚的请示》的规定处罚,每次罚款50元。

  3.6.3.15任何人员虚报车辆加油费,一经发现,赔偿损失金额并辞退。

  3.6.3.18驾驶员损公肥私,路桥费、油费、维修费等,一经发现,费用不予报销;在维修厂虚开并虚报发票的,予以辞退。

  3.6.4驾驶员奖励规定:

  3.6.4.1公司实行举报奖励制度。驾驶员有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50%的奖励,(即罚被举报人金额的50%给予举报人),并对举报人身份实行保密。如有诬告行为,将按公司规定严肃处理。

  3.6.4.2公司为驾驶员设立安全奖,驾驶员全年没有出现一次交通事故,即没有交通事故记录的,公司奖励每个驾驶员安全奖800元。

  3.6.4.3公司为驾驶员设立节约奖。运营部每年根据驾驶员驾驶车辆的记录,文员统计其一年当中费用,即油费、维修费(包括轮胎更换、内饰等费用),与上年的费用对比,如果与上一年费用有所下降,公司将根据数据,然后按50%比例进行奖励。

  3.6.4.4公司对晚上22:00以后加班的驾驶员进行奖励,按照每一班15元给予补贴。

  3.7费用的管理。

  3.7.1车辆使用、人员出差产生的费用报销按正常报销流程执行

  四、相关文件和表单:

  4.1《交通管理法》

  4.2《司机每月反馈表》

  4.3《每日车辆出行情况记录表》

  4.4《用车申请单》

  4.5《车辆维修保养单》

  五、附则:

  5.1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本规定执行;

  5.2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运营部。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3

  一、在办公室统一调度下,认真做好驾驶服务工作,提倡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做好车辆日常的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行驶。

  二、严格执行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服从办公室安排,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同事之间团结互助,接待客户热情礼貌,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三、车辆实行专人(驾驶员)定车负责的管理办法,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安全使用状况和驾驶员的效益奖励挂钩。特殊情况,经办公室批准,方可临时调换使用。

  四、认真执行凭《车辆使用单》出车的规定。出车单作为考核驾驶员工作量的依据之一,除申请用车人填写的栏目外,其他栏目由驾驶员填写完整,包括:回来时间,行驶公里数。特殊情况可口头申请出车,回单位后须及时补办用车单。

  五、驾驶员出车超过上下班规定的时间,回来后应有用车人签字认可(单独出车由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作为加班核算依据。平时用车单由驾驶员保存,月底交办公室汇总统计。

  六、驾驶员对自己负责的车辆应注意维护,保持车辆外观和内部清洁。出车前要做到对车的汽油、机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及喇叭灯光等情况进行例行检查,确保车辆在安全良好的状况下使用。

  七、除车辆在途中发生故障需当场急修外,汽车配件的购置及维修保养的费用,驾驶员应事先向办公室主任申报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开支。

  八、车辆应在公司制定的维修厂进行维护修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找厂家维修,否则未经批准发生的所有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九、未经批准严禁将车交外单位人员使用和公车私用。对于违反规定的驾驶员一经查实,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给单位造成严重后果者,单位可解除其劳动合同,并要求当事人赔偿。

  十、由于驾驶员不按规定操作,平时不注意车辆保养造成车损及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罚款、车损修理及车祸全部由驾驶员自己负责承担所有费用。

  十一、驾驶员未经批准或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导致车辆损毁或失窃,保险公司不能理赔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赔偿,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十二、发生驾驶员人为责任造成车辆经济损失,对驾驶员按事故性质分别处以罚款: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2)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20xx-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15%处罚;

  (3)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十三、驾驶员应增强组织纪律性和时间观念,任务完成后,尽快返回单位,如工作需要或任务临时变化,不能按预定时间返回,应及时和办公室联系,告知去向。

  十四、驾驶员在工作时间如无任务安排,应在驾驶员休息室待命,不要随意到其他部门闲窜,避免影响部门正常工作,或影响出车。

  十五、办公室可以随时检查车辆和驾驶员执行规定情况。每半年对驾驶员的安全行驶和车辆保养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对不合格者将停工整顿,对表现优秀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4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规范学生接送人员出入学校,制定本管理办法。

  1、家长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熟悉学校作息时间,按时接送学生上学,按时接学生回家,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照顾好学生上下学途中安全,培养学生良好习惯。

  2、每位家长接送学生时请注意个人形象,要仪表整洁,服装整齐,文明礼貌,言谈举止为学生做榜样。

  3、为保证安全,由直系亲属接送学生。如有特殊情况临时换人接送,需提前主动打电话告知班主任老师。委托来接送学生的.人,应年满十八岁以上。并将委托人姓名,性别,年龄,特征衣着及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告诉老师。

  4、家长接送学生时不能在校园门口拥挤,应积极配合老师在规定的区域内安静有序的排队等候。

  5、为了每位个学生的安全,排除安全隐患,接送学生的每位家长不能进入校园。

  6、在校期间若发生学生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必须由直系亲属来校接学生。首先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并记载、备案,并在门卫处经保安人员登记、同意后,方可带领学生离校。其他情况学生上课期间拒接离校。

  7、各班级要严格遵守上、下学时间,不准无故提前或拖延;如有特殊情况改变上、下学时间,班主任要提前通知学生家长接送孩子。

  8、接送孩子的车辆不准进入校园,家长及学生不能乘坐无安全保障的车辆或其它交通工具。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5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的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保证工作和业务用车,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专业公司的车辆及全体驾驶人员。

  (二)车辆使用

  1、每辆车由指定专门的驾驶员负责驾驶,非公司驾驶员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2、因公务需要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在《出车记录表》上详细登记。车辆返回后,驾驶员将《派车单》填写完整,并由用车人签字认可,作为报帐附件。

  3、驾驶员在车辆使用前应对车辆作车况检查,如有故障或损坏等,应立即报办公室处理。

  4、不出车时,驾驶员须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因失职造成损失,责任人应负责赔偿。

  (三)车辆保养

  1、司机必须时刻保持车辆干净整洁。

  2、车辆零件设备由该车驾驶员负责保管,须保证完好。

  (四)修理

  1、凡公司车辆的修理或保养事宜,除紧急状况外,司机应事先申请,在获得批准后,方可在办公室其他人的陪同下,送公司指定维修厂维修。

  2、公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需紧急送修的,应先报总经理核准。

  (五)事故处理

  1、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公司车辆因公违反交通规则时,如为司机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因车辆本身原因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罚款由公司负责。

  2、车辆如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及时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并即刻与公司负责人联系,协调处理。

  3、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当事司机应配合办公室负责处理。

  4、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车者,所发生事故与公司无关,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六)费用管理

  1、由财务部门根据车辆的'使用情况核定费用计划和备用金标准,办公室为每辆车建立费用档案和维修档案;经办公室审核之后,司机方可报帐。

  2、车辆的调配使用,用车部门应向公司办公室申请,发生的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其结算方式和程序按财务制度执行,司机要认真作好出车登记。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的管理,规范车辆的使用行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车辆使用的原则范围、申请与审批等车辆管理要求。

  第三条 公司车辆的使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受理车辆使用申请,审查使用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二)编制车辆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车队做好用车服务工作;

  (三)制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并监督施行。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京车辆的使用管理。

  第二章 使用原则

  第五条 车辆使用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确保重点或紧急工作用车的需要;

  (二)提前预订申请,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三)区别轻重缓急,统一计划、集中调度、平衡调剂;

  第六条 公司现有车辆应首先满足于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主要用于:

  (一)领导公务活动;

  (二)重要外事活动;

  (三)总部各部门公务用车;

  (四)其他用车。

  第三章 申请与审批

  第七条 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调度。

  第八条 用车部门申请用车时,须提前一天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填报《用车申请单》(见附件1)。工作时间之外、节假日以及临时紧急用车时,可直接申请用车,但事后须及时补办用车申请。

  第九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受理各部门的用车申请。

  (一)北京市范围内:用车部门须提前5小时填写《用车审批单》并说明乘车人数、用车时间和往返目的地,经用车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综合管理部依据轻重缓急及先后顺序协调安排。

  (二)外埠用车:公务车辆原则上用于北京市内的公务活动,因公前往北京以外地区的员工,尽量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公务车辆前往北京以外地区的,需提前24小时前填写《用车申请单》,经用车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主管领导批准。

  三)申请借用车辆的,应提前24小时填写《用车申请单》和《用车交接单》,须经用车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主管领导批准。

  (四)前往泛华集团总部派车时间定为每周一、三、五。其他时间原则上不派车前往集团。

  用车部门未按照上述时间要求申请用车又无正当理由的,综合管理部有权利不予派车。

  第十条 公务车辆不能满足工作需求时,因公外出人员应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如遇紧急公务,在征得用车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可乘坐出租车前往。

  第十一条 员工公务出行应坚持"从俭高效"的原则。使用邮电通讯工具能解决的事务不得派人派车前往;办理公务地点大致相同的应按照"同向共用"的原则同乘一辆车出行。

  第四章 车辆驾驶安全规则

  第十二条 驾驶公务车辆的员工均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严禁酒后开车和醉酒驾驶;如发现酒后或醉酒驾驶的,立即予以辞退。

  第十三条 员工对所驾车辆应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严禁车辆带病上路;使用有故障车辆致使车辆造成更大损坏,其全部的维修费用由当事者承担。

  第十四条 驾驶员因公出车(无论公车或私家车)如发生行车事故或其它安全责任事故,应积极向保险公司索赔。经查确是本公司驾驶员原因而导致的`,如情节严重超出保险赔偿范围,超出部分由驾驶员自行赔偿。如非驾驶员原因造成的车辆损伤及其它,驾驶员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严禁将公务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不得将公务车辆提供给他人用于学习驾驶技术使用;若私自将公务车辆借给他人造成交通事故,由此引发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借出者承担。

  第五章 车辆管理责任

  第十六条 综合管理部是公务车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进行统一调配;负责按照本规定对公司车辆和专职驾驶员进行规范管理。

  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负责车辆养路费(税)、保险、车船使用税等的缴纳;负责车辆的年度检验手续。

  第十八条 综合管理部应对公务车辆的每日出行情况进行记录;对每部车辆的行驶里程和燃油费支出情况按月进行统计;建立车辆维修、保养档案,全面完整记录车辆使用与维修情况。

  第十九条 每月5号前,驾驶员统计上月派车单,并计算各部门用车金额,以大车(主要有商务车、考斯特、金杯等7座以上车辆)每公里3元,轿车每公里2元计算。

  第六章 驾驶员工作准则

  第二十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规章,安全驾驶;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须爱护车辆,注意车辆的保养与维护,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确保车辆正常使用。

  第二十二条 驾驶员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时常保持车辆有足够的油料,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加油。

  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对故障车辆要及时检修;对需检修的车辆,应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将车辆送维修厂检修。

  第二十四条 不准将车辆停放在危险地段,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门,防止车辆被盗。

  第二十五条 接送客人要热情、礼貌。

  第二十六条 驾驶员工作时间未安排出车时,应随时等候在工位,不得离位串岗;出车回来应立即返回工位;外出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时,应及时告知主管领导。

  第二十七条 驾驶员须服从调度,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第二十八条 专职驾驶员应24 小时开启手机,保证联系畅通;因个人原因致使工作指令不能正常传达,公司将按违纪论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 专职驾驶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违反本规定耽误正常公务活动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由驾驶员承担;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公司将按规定予以辞退。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往下发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时,以本办法为主。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施行。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7

  为了加强公司的车辆管理工作,进一步树立为公司经营和效益服务的思想意识,使专职司机的管理、服务、安全、职责等各项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降低车辆成本消耗,并使专职司机的奖惩等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小车车辆管理实行小车班长、总裁办主任、执行总裁三级管理制度。

  一、专职司机的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专职小车司机(系指为公司领导开公务车的专职驾驶员,以下简称“专职司机”),是在公司总裁办统一领导下,承担着公司领导和其他部门用车任务的人员。

  岗位职责:

  1、承担主管领导业务活动用车任务。

  2、承担小车班长、总裁办主任(正、副)、高级副总裁、执行总裁、总裁所安排的业务用车任务。

  3、爱护车辆设施,严格遵守一日三检——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认真检查制度,以确保车辆的安全正常行使。

  4、对所驾车辆技术状况了如指掌,及时办理车辆相关手续以保证车辆使用合法有效。

  5、严格遵守各项车辆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认真、如实填写相关出车记录,配合车辆管理人员工作。

  6、车辆的日常维护、清洁工作。出车前后,须做好保养、加油、车辆内外的清洁与卫生等工作。

  7、努力提高驾驶水平,注意节约油料,降低车辆消耗。

  工作要求:

  1、爱岗敬业,提高“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工作意识,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2、注重礼仪和礼表。穿着整齐大方,干净利落,工作时间不得穿短裤、拖鞋、背心上岗。有重要外事活动时,应着西装、打领带。

  3、热情为公司领导服务,一切以领导满意为宗旨。对领导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应全力以赴完成。一切工作都要在保证领导业务活动用车的前提下进行。

  4、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职业修养。为领导开车的专职司机要谦虚谨慎,严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利益。不泄露领导谈话内容。任何与领导工作无关的人员,未经领导同意,不准搭乘领导车辆。

  5、严格遵守各项劳动制度、主动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擅自出车,不应以任何主、客观理由拒绝执行小车班长和总裁办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除身体条件外)。

  8、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不得发生无故延误工作的现象;不得与不得无故刁难乘客或与乘车人员发生任何纠纷。

  9、严禁以车谋私。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将车辆外借,不得向用车单位或个人索取额外的钱、财、物或提出无理用餐要求。

  10、增强法制观念,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守行业规范。严守“安全第一”的工作意识和驾驶作风。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将车交给无照人员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

  11、发生违章或交通事故,应立即向小车班长和有关管理人员报告,不得隐瞒。

  12、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有事提前请假。出车时要做到守时、正点。回车后向小车班长报告。无行车任务时,须将车辆停放在单位,保证车辆随用随到。节假日无特殊任务或领导出差在外期间,所有车辆必须停放于单位,不得私自挪用。不得发生因专职司机脱岗而延误用车的现象。

  13、维护专职司机队伍的集体荣誉,树立专职司机的良好形象。在总裁办工作时间休息时要着装整齐,不粗俗轻浮、不打磕睡睡觉、打电脑游戏、大声喧哗影响正常办公。

  二、小车班长的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小车班长负责公司小车车辆车务工作和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有表彰、奖励先进,批评、惩罚违纪行为的责任与义务。

  小车班长在保证公司领导活动用车的前提下,可以合理调度车辆。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领导、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等公务用车的调派。

  2、协助总裁办主任共同调派专职司机完成出车任务和其他相关事宜。

  3、负责车辆的各种证件、车务手续的统一办理工作;为专职司机提供各种必要的工作服务。

  4、负责车辆经费的预、决算。根据车辆状况实施科学的车辆保养、维修计划,注意节支、降低消耗。

  5、负责车辆(包括公司领导的自驾公务车)汽油票购买、登记和发放。

  6、负责专职小车司机的行车记录和车辆相关记录的监督和月底审核汇总、有关补贴的核算、统计工作。

  7、负责有关行车记录、车辆档案、手续的原件或复印件保存。

  8、负责按行车记录核定专职小车司机停车费、过桥费用。

  9、负责车辆(包括其他公司领导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办理 证件、年度保险、年检、完税等车务手续费用的统一审核、请款和报销工作。

  10、定期进行车辆安全状况检查,确保公司车辆无故障出车。

  11、对有关车务管理规定和条例有建议权,对已经发布的制度,要做到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工作要求:

  1、小车班长要求为人热情正直、说话和气、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对工作认真负责,起模范带头作用。

  2、熟悉掌握专职司机的工作特点,熟练驾驶和维修保养业务。

  3、小车班长必须以身作则,严格自律,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4、严格按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办事公正、不徇私情。

  5、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总裁办主任职责

  总裁办主任对车辆管理工作有监督、协调、综合管理的职能。

  受执行总裁直接领导。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领导和业务部门紧急情况下的`业务用车调派。

  2、其他兄弟单位公司领导和上级单位等用车的报请、协调和安排事宜。

  3、监督和管理小车班长的日常工作。

  4、严格按相关制度和开支标准,审核、签批有关小车班长的相关统计和费用发放。

  5、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和修改有关车辆管理规定和条例。

  6、坚持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7、督促和检查小车班长加强车务管理;了解专职司机的思想状况,关心司机生活,帮助司机排除后顾之忧,做到司机过度疲劳不派车。

  四、总裁、执行总裁权利

  1、任命小车班长。

  2、解决车辆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棘手问题。

  3、经总裁、执行总裁授权,高级副总裁有直接调派车辆的权利。

  五、关于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制度及相关责任

  1、专职司机必须了解和掌握所驾车辆的各种性能,做到认真维护,合理驾驶。必须对车辆的几个关键的维护、保养指标做到心中有数,到保养期限须及时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申报维护。由于个人原因而疏忽、延误了维护车辆,造成的车辆损失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造成车辆损失在1000元之内的,扣除当事人车辆损失相应额度5%的奖金;车辆损失在1000元——5000元的,扣除当事人车辆损失相应额度6%的奖金;车辆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扣除当事人当月全部奖金;后果严重的,除加倍处罚外,还将令其停驶检查(停驶期间按事假处理)。

  2、车辆维修与保养。公司车辆均托管专职司机进行维修(包括代为其他公司领导维修保养的车辆),专职司机维修与保养车辆时,必须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经小车班长对需要维修车辆的故障进行验证,并作出维修车辆的方案与意见后,方可对车辆进行维修。专职司机应对维修后的车辆进行验试,确保维修的质量。

  事前不申请,不按规定程序维修,小车班长不予签字承认,责任自负。

  3、车辆维修、保养等审批权限:500元以内(含500元)的费用由小车班长签字;1500元以内(含1500元)的费用由总裁办主任签批;1500元以上的费用报请执行总裁签字审批。

  六、奖惩制度

  奖励制度:分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奖金。

  惩罚制度:分为口头批评、书面检查、扣罚奖金、扣罚工资、纪律处分、辞退下岗。

  1、专职司机应礼貌待客,如有专职司机受到乘车人投诉,小车班长和总裁办主任均有责任和义务给予当事司机以口头警告;如专职司机遭到乘客投诉两次,扣罚当事司机20-30%奖金;投诉三次(含三次)以上、情节严重者,扣罚当事司机当月全部奖金并令其写出书面检查、乃至停职检查。

  2、专职司机不得向用车单位或个人索取额外的钱、财、物或提出无理用餐要求。一经举报并查实,当事司机除须退还非法所得或补交餐费外,还将扣罚其当月奖金并在工资中扣罚其索贿相同的金额。情节严重者,将令其停驶检查或调离司机岗位。

  3、专职司机无行车任务,须将车辆停放在单位。节假日无特殊任务或领导出差在外期间,所有车辆必须停放于单位,不得私自挪用。若发生不经批准擅自用车情况,扣罚当事司机当月全部奖金。对私自挪用车辆并造成事故和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4、对以各种理由拒绝小车班长、总裁办主任的指挥调度和工作安排的专职司机,由小车班长、总裁办主任提请执行总裁对当事司机予以处分或扣罚不同比例的奖金。

  5、对在申报行车公里或加班统计中弄虚作假者,扣除其当月50%或全部的公里补贴。

  6、对借修车之机谋取个人私利者,一经查实,令其停职检查并处罚与之获利数额相同的奖金。情节严重者,责令调离司机岗位。

  7、对出现拨打手机不接听或发短信不及时回复而影响工作的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月报销通讯费用的资格;对执行出车任务完毕不立即返回而耽误出车任务者,扣罚其当月部分奖金。

  8、不得因私事影响工作。有事须事先请假并批准。病假需持有医院开具的诊断书。事假一天,扣除奖金30元,事假两天,扣除奖金70元,事假三天,扣除奖金100元。

  9、对在工作中团结、协作,为总裁办争得荣誉并成绩突出的专职司机,总裁办将提请执行总裁给予表彰及物质奖励。

  七、关于违章

  1、专职司机违章(以接到违章通知书为准),扣除当月全部安全奖;多次违章给予加倍处罚。

  2、专职司机严重违章(包括十种严重违章),扣罚其当月全部奖金。

  3、发生交通事故时,专职司机应主动向车管班长和总裁办主任汇报,如隐瞒不报,经发现将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4、发生行车交通事故,专职司机负全部、主要、一半责任、次要责任者,除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处罚外,还将给当事人车辆损失及事故处理费总额依此为:10%、8%、6%、4%。发生无我方责任的交通事故,而对方又不能赔偿足够的车辆损失修复金额,则必须通过交通管理部门解决,不得私下了结,否则专职司机本人承担不足的车辆损失费用。

  八、行车补贴标准

  为了使车辆管理工作适应公司体制等工作的需要,起到按劳取酬的目的,真正体现每个人的劳动价值,激发每位专职司机的工作积极性。总裁办特成立车辆管理部门,并实行行车补贴标准:

  1、执行出车任务每行驶一公里补贴0.25元;

  2、执行出车任务的车辆晚21:00以后补助20元,周六、日加班补助30元,节日(国家法定休息)出车补助每天60元。

  3、小车班长享受岗位津贴每月500元。

  九、关于行车记录和车辆相关记录、手续的保存

  1、行车记录。专职司机执行任务前后,要认真、如实填写行车记录,以作为月末行车统计和发放公里补助及加班费等费用的重要依据。每月的20日,专职司机需将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行车统计表等相应表格交到车管班长,由车管班长确认合格后作出统计,交至总裁办主任审核,最后由执行总裁签批,交人力资源部计入工资。除院领导和部机关领导外,其余乘车人乘车均须签字,总裁、执行总裁和高级副总裁每月签字一次。

  2、专职司机车辆相关记录、手续的保存。专职司机有关车辆的行车记录、维修、保养、车辆使用情况、汽油发放等系列表格和相关记录由车管队长管理并保存原件或复印件。有关车辆的原始档案原件由总裁办专门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十、关于燃油发放

  专职司机按核定的车辆耗油量领取汽油票,并在汽油票签领簿上写明签领日期、数量和车辆的公里表数。当月油量与核定的油量出现较大的逆差时,专职司机有义务作出解释。

  十一、关于相关费用的报销

  1、停车费、过桥费的报销:专职司机按行车记录核定停车、过桥费,经小车班长签字后方可计入三费报销。

  2、日常车辆(包括其他公司领导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及有关证件办理、年度保险、年检、完税等车务手续费用由小车班长统一组织审核,向总裁办主任沟通和请示,报请执行总裁签批。

  3、小车班长的相关报销费用由总裁办主任审核、执行总裁签批。

  十二、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施行,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总裁办。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8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

  (2)、严禁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或持私证的人驾驶;

  (3)、严禁相互转驾车辆。更换车辆和驾驶员时,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原车驾驶员应向接车人交代车辆技术状况;

  (4)、严禁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5)、严禁私拉乱跑,出车实行派车单制度,外出车辆,属矿区的须持有经矿区主要领导签字的.派车单,属煤矿行政办公室的须持有经相关领导签字的派车单。

  (6)、对车辆所用油料、配件、随车工具必须妥善保管,严禁馈赠他人或盗卖;

  (7)、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驾驶员,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8)、严禁酒后驾驶车辆;

  (9)、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10)、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11)、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12)、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须戴安全头盔;

  (13)、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

  (14)、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15)、不准在驾驶车辆时使用移动电话、吸烟、饮食、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16)、机动车驾驶员严禁驾驶煤矿生产辅助和后勤车辆。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9

  车辆驾驶员管理规定如下

  一、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车辆驾驶员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行车思想,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坚持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杜绝违章驾驶,严禁晚上长时间打牌甚至赌博,确保行车安全。

  (二)要切实做好车辆防火、防盗工作,车辆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违禁物品,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三)驾驶员应服从学院办公室统一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出车和随意交换车辆,更不得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四)驾驶员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五)驾驶员对车辆要经常进行保养和检查,保持车辆整洁。

  (六)驾驶员应及时填写车辆技术档案,对车辆的行驶里程、维修保养情况及发生交通事故情况进行详细记载。

  (七)车辆保险、加油、维修应在学院指定的保险公司、加油站、维修厂家进行,杜绝在车辆维修和油料使用中弄虚作假、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等舞弊行为。

  (八)车辆实行单车核算,一车一档,发现问题要及时查处,定时进行统计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九)自觉主动地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提高自控能力和约束能力。要注重提高业务技能,确保行车安全。

  二、派车制度

  (一)除学院驾驶员外,任何人不得驾驶学院车辆。

  (二)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并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的使用管理。除院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外,其他人员不得指派用车。

  (三)严格车辆派遣审批制度,切实履行车辆派遣审批手续,完善公务用车日常派车手续,认真做好出车记录。

  (四)严格车辆回场停放和节假日封存制度。特殊情况不能回场停放的,由单位领导批准,指定就近停车场或安全地点寄放。

  三、车辆维修制度

  (一)车辆发生故障确需维修时,无论问题大小,先由驾驶员申报维修项目,填写一式两份的《车辆维修申报、验收表》,经驾驶班班长提出意见或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后方可进厂维修,若执行公务时发生故障,应就近维修,并报告驾驶班班长和办公室主任。

  (二)车辆应送申报表指定的厂家送修,不得随意变更厂家。未经批准私自维修的,费用不予报销。

  (三)严格按申报表申报维修的项目检修,对在修理过程中发现的新故障,应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后方可续修。

  (四)对维修更换下来的部件,驾驶员应带回交办公室,否则办公室不签验收表。

  (五)驾驶员应随车进厂督修,以便掌握维修项目的到位情况和质量,不随车进厂或车进厂人就离,按缺勤处理。

  (六)驾驶员应亲自调适维修后的车辆,确认合格后方可在厂家的维修项目单上签字认可,并填写验收表内容报办公室审批结算。

  (七)需维护、更新车内设施及购买相关用品时,均应填写申报表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

  四、驾驶员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对驾驶员认真执行管理规定、安全用车的,给予部门通报表扬,并给予以下奖励:

  1.全月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者,发月度安全奖100元。全年安全行车无责任、无交通违章者,年终发安全奖500元。

  2.驾驶员补贴实行行驶里程补贴制度,海陵区外长途加报长途补助,政策不变。驾驶员夜餐补助100元/月。

  (二)惩罚制度

  对驾驶员却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进行以下处罚:

  1.不服从调度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出车者,每次扣50元。

  2.工作时间内因擅离职守耽误出车者,每次扣50元。

  3.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院领导本人要求驾驶除外)发现后,一次扣100元,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4.行车中因人为原因造成违章罚款的,财务不予报销。

  5.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经济损失或致人伤害医疗费500元以上的扣发当月安全奖;1000元以上的扣发季度安全奖;3000元以上的扣发半年安全奖,重大交通事故或因违反驾驶员管理制度发生交通事故的扣发全年安全奖。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10

  企业车辆管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定

  一、为加强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做到合理用车、节约费用、保证需要、确保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除董事长、总裁、副总裁、总经理等经公司指定专用车辆外,其余车辆均由行政部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维修,凡需要派车至东莞辖区以外办事的,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或派遣,由使用人填写《派车单》,经所在部门经理签字,由车辆管理人(车辆管理人不在时,可由行政部经理或行政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派车。下列情况可派车:

  1、接送重要客人或客户(包括看铺);

  2、部门经理(含部门经理)以上员工业务用车;

  3、财务取现金;

  4、紧急情况;

  5、其他员工公务用车(可酌情安排);

  6、其它应用车的情况。

  三、接送客户(销售/招商)专用车辆的管理由行政部门与营销部门等协商后,由行政部门牵头制订具体的接送地点、线路、时间、班次、形象礼仪要求等管理办法,另行发布执行。

  四、由行政部制订接送员工上下班的接送地点、线路、时间、班次等办法,另行发布执行。

  五、公司指定的专车在保证其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也要服从行政部的调度;分配给各部门使用的车辆,应首先保证使用部门的工作需要,在此前提下,应服从行政部的统一调动和安排。

  六、由行政部与指定加油站联系签订价格优惠的挂帐合同,凡公司专用车辆和公用车辆必须统一持卡到该加油站加油,否则不予报销。因长途出车等其它特殊情况需在该加油站以外加油的,须事先经车辆管理人准许并由乘车人证明后方可报销。

  七、因工作需要使用私人车辆长期办公事者,由其本人提出申请,经其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由行政总经理审核和行政副总裁批准,酌情给予每月500~800元的补贴(包括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过桥过路费,维修费等)。享受私人车辆补贴的'员工在东莞辖区内办事公司不另派车辆,但长途出差除外。

  八、公司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办理保险。如车辆在保险期内无事故发生,保险公司给予的安全奖上交财务,由行政部决定从安全奖金中拨出一定数额奖给司机个人。

  九、公司车辆实行专职司机负责制,定期检查、定期保养,保证车身车况良好。每台车行驶里程达5,000公里以上,由司机提出申请,可进修理厂保养一次。车辆的保养、维修,经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必须在定点修理厂进行,并签订条件优惠的修理合同,司机到厂跟班监督。

  十、公司所有司机在行政上归行政部领导,应服从行政部的管理和调度。司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司机必须经过正规培训且有一定驾驶经验,有证驾驶。

  2、严禁司机将车借给非专职司机驾驶。

  3、司机必须爱护车辆,维持车容整洁,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

  4、司机要讲究仪容仪表、举止谈吐,树立良好风范。

  5、严禁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载驾驶、严禁开霸王车、英雄车、行车闲谈。

  6、司机在出车前要检查证件(包括驾驶证、行驶证、附加费证、保险卡、养路费等)是否齐全,车辆有无故障,安全带是否系上,油量是否充足等。

  7、未出车司机要按时上下班,并在指定的地点休息、办公,随时待命。

  8、领导专车司机服务要周到、细致,保证领导的安全,不得将领导谈话的内容外传,更不准随便发表意见。

  十一、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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