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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安全制度

时间:2024-07-17 10:30:43 驾照考试 我要投稿

驾驶员安全制度【集合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驾驶员安全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驾驶员安全制度【集合15篇】

驾驶员安全制度1

  随着客运市场的发展,用工制度进一步深化改革,我分公司短期合同驾驶员不断增多。为强化短期合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分公司特制定如下规定

  1、分公司所属各队对所有短期合同驾驶员,应视同本单位正式驾驶员,纳入安全管理范围,并建立驾驶员安全行车档案。

  2、各队要与短期合同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保证书,内容要根据运营特点尽量全面,并及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修改。

  3、各队要定期对短期合同驾驶员进行教育、检查、分析排摸。对违反安全行车管理规定、违章、违纪和事故驾驶员,应根据情节做出严肃处理,并书面报分公司安全部门备案。

  4、各队对短期合同驾驶员实行干部安全教育承包责任制,每月直接见面谈话,并有记录,内容要详实可信。

  5、短期合同驾驶员从参加运营起,累计安全行车公里,其奖励和处罚按分公司规定执行。

驾驶员安全制度2

  为规范驾驶员行车安全,进一步完善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管理,结合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档案的设置

  驾驶员档案设置一人一档(内含驾驶员档案本一本、档案袋一个),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司车辆驾驶员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正确、认真、如实填写档案资料,不得虚报、瞒报、错误填写。

  二、驾驶员档案的使用目的

  建立车辆驾驶员档案的目的在于取得驾驶员的招聘、培训、管理、使用的主动权,正确真实的掌握驾驶员日常动态及操作技能,合理运用科学管理手段,确保生产安全。同时,也是考核基层驾驶员管理工作的依据。

  三、驾驶员档案的使用说明

  1、驾驶员档案是由系统的记录驾驶员自报名、应聘、培训及投入使用起,至驾驶员离开本公司(不含内部调动)为止的整个过程。

  2、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填写驾驶员档案资料,公司安全员必须要认真、如实地做好驾驶员资料的填写工作;公司在做好驾驶员基础档案资料建设的同时,也要掌握驾驶员日常安全生产的第一手资料,对不符合公司要求的驾驶员,要及时予以辞退。

  3、驾驶员求职审批表是记录驾驶员的`相关资料(如驾驶员的基本特征、家庭背景、工作简历等),为公司招聘、培训、使用、管理上提供科学、准确地依据。

  4、驾驶员招聘、培训考试表是记录驾驶员从招聘、培训至上岗的全过程,通过基础操作的考核,准确地反映驾驶员的基本技能、特点、驾驶作风等情况。

  5、安全行车责任书是在驾驶员上岗前签订的,目的是是广大驾驶员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

  6、安全行车记录表主要记录驾驶员在日常工作中的安全行驶里程、累计里程等,目的在于考核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安全驾驶情况等。

  7、表扬、奖励情况记录表及违章、投诉记录表是记录驾驶员在日常工作中工作表现的差异而获得的表扬、奖励或批评、处罚等情况,目的在于准确地掌握驾驶员的工作作风、驾驶技能,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准确地依据。

  8、交通事故记录表是记录驾驶员在职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资料,目的在于考核驾驶员的驾驶技术水平及驾驶作风,杜绝事故苗头,确保安全行车。

  9、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在年审结束后要及时复印存档,保证驾驶员证件的合法性、有效性。

  10、驾驶员档案资料的保存期为驾驶员在职期间的整个过程,即以驾驶员招聘、培训、录用至离开本公司为止。

驾驶员安全制度3

  一、出车前后例保检查规范:

  除传统车例保以外还需增加充电口门锁、方向助力油、仪表中电池总电压、单体电压、运行中注意电池单体温度、转速,特别关注SOC数值(不低于25%充电),后舱(控制器连接头、打气泵皮带),随时注意观察车架下线束是否脱落,发现异常切不可盲目处置。新车型是气泵减震需充气完毕后方可起步。

  二、启动操作规范:

  打开电源总开关,扭动点火钥匙到ACC停顿3秒,再到ON档停顿5秒,这时联通各控制器电磁开关,接着到START松开钥匙,这时高低压上电,空压机开始工作,当气压高于6、5kg,踏下刹车,按下档位控制器D档,松开手制动器(方向助力在松开手制动器后开始工作),踩下油门,车辆向前加速行驶。

  三、道路行驶规范:

  由于新车型采用无极变速,行驶中无需换挡,车辆根据驾驶员给油大小变换车速。所以,控制好油门是车辆平稳行驶的关键。另外,该车型使用的是按键式档位控制器,D表示前进档,R表示倒挡,N表示空档。档位控制器最上方有档位数字显示,驾驶员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档位,操作中必须掌握各档位显示意义。使能开关必须开启,可以在下坡或制动时回收电能,增加续航里程,并有很好的减速作用。

  四、注意事项:

  1、车辆静止启动时,由于气压不足,可能出现踩油门,车辆不响应。此时,应将档位控制器置于N(空)档,等气压高于6、5kg后,再将档位控制器置于D(前进)档,进行起步。

  2、该车型采用了智能停车辅助系统,当踏下制动踏板3秒以后,车辆自动抱死。起步是必须加油才行,这时应轻柔给油,如果太猛会使车辆猛然进步,造成安全事故。

  3、当车辆出现点击不响应是,可能是电机由于保护而短暂失效,先可将挡位控制器置于N(空)档,然后再置于D(前进)档,如果电机仍然不能响应,可将钥匙回空,等待1分钟,再从新启动。

  4、车辆不准备起步是,排档必须置于N(空)档位置。

  5、SOC相当与天然气客车的燃气压力表,表示电量多少,必须随时关注SOC值。异常时停车检查报修。

  6、电车的启动原理和传统发动机车辆不同,它直接将电机动力作用于传动系统,因此起步时提速非常快速,驾驶员应控制好油门,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7、该车相当昂贵,车身长而且高度高于所有现有的公交客车,驾驶员应谨慎驾驶。发现异常停车须报修等待专业人员救援。具体价格如下:前挡3600、后档800、前三角窗1600、边玻1500、

  五、常见故障判断:

  1、DCDC故障:不能将700V高压电转换为24V低压,所以会导致低压亏电,常见问题是无法启动电机。

  2、电机异响:长期猛加油或猛减速会导致电机与传动轴连接螺丝断裂或电机基座螺丝松动,引起电机移位。

  3、方向助力失效:6台实验车都有此故障,原因是由于电池控制器组件中的继电器吸合不好,车辆在颠簸路段长期出现,后来已经更改电路,该故障未出现。新车型驾驶员应控制好车速,经过颠簸路段谨慎驾驶。

  4、无档位:实验车型经常出现,有时行车过程中会出现突然失去动力,(上坡起步时要特别注意,防止后溜)关闭电源等待一会儿后,又恢复正常。原因是档位阀是通过空气压力推动,泄压阀漏气,或档位控制开关坏。

  5、空调出现高低压报警:关闭并重新启动空调。

  六、充电要求:

  1、当电池电量SOC小于25%时,需要对车辆的动力电池充电。

  2、充电采用自动充电模式,电压700V、电流500A,有BMS控制自动完成,

  3、枢纽站充枪不分A、B可随意插入插口,必须完全插入后方可开启触摸屏上的`充电操作。

  4、待充电完成后充电机自动停止,拔下充电枪,盖好充电口盖并锁好(充电口是最大的安全注意地方)。

  七、安全注意应急事项:

  本车车载动力系统的直流电压为600V以上、交流电压380V,此电压大大高于安全电压(低于36V为安全电压),对人有很高的危险性,因此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为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1、所有高压电源均由点火开关控制,驾驶员离开车辆是必须关掉点火开关,取走钥匙。

  2、非专业人员不的拆卸车辆的高压系统零部件和电缆

  3每周对高压线的防护套,过孔保护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保修,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更换。

  4电气线路在未经测电装置检测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应视为有电操作。

  5高压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关闭点火开关。

  6严禁用手或其他物体触碰充电口和高压接线柱。

  7电器线路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救火,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切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8、路面积水大于15cm时,车辆应小于5KM的速度,大于25cm积水时,严禁通行。

  9车辆纵梁外侧与电池仓内立面间的电池排风口严禁用水枪直接清洗。

驾驶员安全制度4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根据《黑龙江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县政府安全工作会议的要求,特制定友谊国土资源局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度,驾驶员岗位工作人员都要认真遵守。

  1、定期参加交通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不得无故旷勤;

  2、做好春、秋两季车辆检查,合格率要达到100%;

  3、车辆不得由其他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驶;

  4、按领导指定的路线行驶,不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出车;

  5、做好车辆的保养维护,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实现上述责任目标的,年度终了后预以奖励;对没有实现上述责任目标的',不予奖励,并视情节给予适当处罚;对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出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人身作伤亡的,除单位追究个人责任外,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临时人员予以辞退)。

驾驶员安全制度5

  为加强运输工作的安全管理,有效促进运输工作的顺利开展,增强全体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一、全面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公司、车队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珍爱生命、平安出行”的思想意识,做到遵法行车,文明行车,安全行车。

  三、班前班中严禁饮酒,班中严禁打闹、斗殴、赌博、脱岗、遵守劳动纪律。

  四、遵守执行车辆“三检”制度,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发现问题及时报修,重大隐患及时报告。

  五、出车时必须持有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道路通行证等有效地证件。

  六、严格遵守驾驶操作规程,遵章守纪。

  七、所有车辆转向、刹车、灯光等设施必须在确认安全有效后方可出车。

  八、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严禁超速行驶,重车不超60公里/小时,空车不超70公里/小时。严禁占用快车道行驶。禁止强行超车,禁止搭乘人员,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

  九、由于罐车重心较高,严禁急打方向,急转弯,转弯时车速应低于30公里/小时,加大行车安全距离。

  十、在雨、雪、雾和道路结冰时,根据路面情况,严格控制车速,加大车距,谨慎驾驶。

  十一、所有驾驶员在现场工地下车后必须佩戴安全帽。

  十二、驾驶员在执行运输任务行车途中或行至终点,遇到各种复杂路况要确认道路限高、限宽,确保路况安全后方可行车或进入工地。

  十三、罐车在站内装料、工地卸料时必须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倒车。

驾驶员安全制度6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因工作需要,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分局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四、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五、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分局实际,小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六、驾驶员对分局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七、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

  八、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分局机关小车队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

驾驶员安全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危货运输车辆管理,规范危货驾驶员的工作职责及内容,切实加强和完善集团运输工作流程,更加安全、有序、高效、通畅地完成运输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危货运输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职责、其他工作内容和奖惩制度。

  该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

  第三条 该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

  第二章 危货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出车前

  第四条 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有关证件、标志应齐全有效,技术状况应为良好,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

  第五条 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车厢底板应平坦完好、栏板牢固,对于不同的危险货物,应采取相应的衬垫防护措施(如铺垫木板、胶合板、橡胶板等),车厢或罐体内不得有与所装危险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第六条 检查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第七条 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检查随车携带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是否与所运危险货物一致。严禁超载、超限、超范围运输。 第八条 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特性,应随车携带遮盖、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属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 装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二)装卸时

  第十条 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第十一条 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第十二条 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装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 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栏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第十四条 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第十五条 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驾驶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

  第十六条 收车后,应对车辆进行相应检查,有货车辆应停放在封闭、安全停车场内,无货车辆也应停在符合危货车辆停放条件的停车场。

  (三)运输中

  第十七条 车辆起步前,要先查看装卸人员是否下车,车辆周围有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第十八条 在行车中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范,谨慎驾驶,礼貌行车。

  第十九条 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保证车辆以合适的速度行驶,注意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避免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车辆转弯时,应减速慢性。

  第二十条 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第二十一条 注意不抢行、不冒险,自觉做到先慢、先让、先停;会车时不准侵占对方行车路线。

  第二十二条 在危险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雾天行驶时,要严格控制车速,禁止紧急制动和猛打方向。

  第二十三条 下陡坡时不准熄火、空档滑行。通过弯道时要靠道路中心线右侧行驶,严禁侵占对方路线。

  第二十四条 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第二十五条 夜间行车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适当车距;行车中如感觉困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严禁疲劳驾驶。

  第二十六条 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渡口及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

  第二十七条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80 km/h,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不超20 km/h,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第二十八条 运输过程中,应每隔2h检查一次。若发现货损(如,丢失、泄漏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第二十九条 严格按规定的线路、时间、速度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运输作业计划。

  第三十条 装运易燃液体(如瓶、撬、罐)的车辆不准接近明火、高温场所。运输燃油的罐车内温度达到40度时,应采取遮阳或罐外冷水降温措施。

  第三十一条 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押运人员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根据危险货物性质定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驾驶人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必要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公司部门领导汇报。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第三十二条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应及时向公司部门领导汇报,并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车修理企业进行维修。

  第三十三条 驾驶员连续驾驶时应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总计不超过8小时。

  第三十四条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而危及货物时,驾驶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及有关部门报告,向公司部门相关领导汇报,并应看护好车辆、货物。当发生货物泄漏时,应共同配合公安、安检、环保、质检、消防等部门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消除危害。

  第三十五条 运输过程中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向公司部门领导汇报。

  第三十六条 运输过程中遇有天气、道路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根据所载危险货物特性,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货物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第三十七条 认真履行国家《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章 危货驾驶员安全岗位职责

  第三十八条 认真做好各自本职工作,积极服从各自领导的指挥。 第三十九条 自觉执行安全运输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危货运输安全操作规程,努力学习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技能,提高自身安全组织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四十条 参加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并经所在地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危货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十一条 必须熟悉所载运货物的性质、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岗位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第四十二条 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每天的运输岗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交接班工作。

  第四十三条 自觉遵守汽车货物运输管理的各项规定,定期保养维护车辆,按照规定清理和维修车辆。

  第四十四条 不得随意打听各运送单位用气量的使用情况和储备情况。

  第四十五条 干好本职工作,不攀比,不埋怨,理解他人,理解公司。 第四十六条 不得擅自做主,不得散布谣言,不得撒谎、扯皮。 第四十七条 工作态度要积极主动,不怀疑和猜测上级领导的指示,有良好建议可以及时与上级沟通,有不满意见可以及时提出解决。意见不统一的,在完成当次当班作业后,可以越级上报反映。

  第四章 危货驾驶员的其他工作内容

  第四十八条 车辆运行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行车距离,严禁违章超车、疲劳驾驶保证行车安全。

  第四十九条 运输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车上人员严禁吸烟、车辆不得接近明火、高温场所。

  第五十条 发现车辆故障隐患时,及时维修,并向上级领导汇报。如有检修计划,至少提前3天报请上级相关领导审批,履行集团车辆检修的相关程序,并经总调度审核。

  第五十一条 车辆维修过程中,要秉着“抢时间、抓质量、讲价钱”的原则。每天至少向上级汇报一次维修进度和维修情况,第一时间上报总调度室维修车辆可上路的具体时间。

  第五十二条 严格执行和遵守当天的车辆派送任务,包括出行时间、路线、运送货物种类、数量、运送方式及待运时间等。特殊情况下,要特殊对待,无条件地服从调度室的临时安排。

  第五十三条 司机、押运员如有请假者,请假程序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请假管理”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五十四条 出车前,司机应以电话的形式通知货物接收部门负责人。通知内容只涉及到出发时间、大致抵达时间、装载货物种类、数量以及其他装卸时所需的特殊要求。如运输途中遇意外因素延误抵达时间,应及时通知上级直属领导和接收部门负责人。

  第五十五条 出车时,凡出现因超速、压线、违章行车、违章停车等违反一般交通安全行车规范罚款的,罚金由司机(或当事人)自行交付。出现交通事故的,酌情由司机担负相应责任,支付相应罚金。

  第五十六条 不得私自拆卸、挪动、调整GPS设备及其附件,要妥善保护好,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积极配合技术人员对GPS设备及其附件的维修和安装。

  第五十七条 发现所运货物(箱、瓶、罐、撬)有损坏、损伤等外观、性能、工艺各方面的安全隐患时,要及时向上级直属领导汇报,并告知货物接收部门负责人。

  第五十八条 不得以任何形式传递各运行单位或部门之间的生产情况、工作情况信息,更不能随意进行比较,惑乱员工工作积极性。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协议的其他内容。

  第五十九条 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六十条 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生产调度工作的相关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六十一条 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六十二条 发现人为拆卸、挪动、破坏、改装GPS设备及其附件的,视情节予以50元至200元罚款。

  第六十三条 因车辆状况、人员状况和道路状况违反以上相关规定,导致总调度打乱调度计划的给公司带来各种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视情节予以200元至1000元罚款。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或引起严重社会反映的,予以行政处分、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不服从上级指挥,擅自做主,屡教不改的,视情节予以200元至500元罚款。

  第六十五条 招摇生事,散布谣言,屡教不改的,视情节予以200元至500元罚款。

  第六十六条 其他违规行为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安全生产处分实施细则”和“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的的相关内容执行。

驾驶员安全制度8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特为本公司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

  1、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各级人民政府、运输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严格执行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调派。

  2、积极参加公司、车队组织的安全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法制意识和职业道德素质,认真学习公司发放的'各种安全宣传资料,不断提高安全意识。积累安全行车经验,掌握事故预防知识,确保安全行车。(在公司内行车,行驶速度应遵守公司内的安全警示牌,确保行驶速度在15公里以内,尊重路边行人,下雨天稀泥四贱、晴天灰尘四起)

  3、行车时必须携带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等有关证件,严禁无证开车、酒后开车、疲劳开车、赌气车、英雄车和开带病车,严禁将车交给无证人驾驶和其他人员驾驶或练习,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4、坚决杜绝车内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等上车,否则,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全部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公司采用车辆承包制,执行“定人,定车、定位”的“三定”,平时检查、使用、维修等由责任人负责,执行长途任务配副驾的,其责任划分界定为谁开谁负责。双方交接时一定要检查车辆外观、里程、油量、车辆性能等。

  6、驾驶员在出车前要严格检查车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做到定期做好车辆维护,要保持车辆外观整洁,确保车辆性能状况完好。(雨中行车,驾驶员视线受阻,看不清周围行车情况,容易判断失误而引发潜在危险。因此,驾驶员的视野是否开阔清晰显得尤为重要,出行前仔细检查雨刷是否能正常工作非常必要,大家要时刻做到防患于未然。)避免涉水,小心发动机熄火、放慢车速,转弯防侧滑、保持车距,谨防追尾、倒车时更要确保视野清晰。不少车主倒车时常常忘记打开后雨刷,造成向后视线受阻,非常危险。另外,阴雨天侧窗容易起雾,大家要注意及时除雾,必要时打开空调内循环,让空气流动

  起来,达到消除雾气的效果。

  7、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及时报警并通知公司接受指示;

  8、以上所述内容,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圆满履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的,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视情节给以警告、记过、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开除直至报请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处理。

驾驶员安全制度9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必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工作时间连续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驾驶员安全制度10

  1、建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奔隆公司董事长,后勤主任,安全主任为组员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

  2、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车队长,班主任老师、跟车护送老师、接送车驾驶员等签订接送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组织管理责任状。

  3、车队要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各处室、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跟车护送老师、学生接送车车主和驾驶员在学校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4、定期召开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会议应有具体的文字记录。

  5、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7、车队要督促学生接送车驾驶员按规定时限参加机动车验审并依法交纳规费,凡证照不全或有效期满后不及时补办的,应要求政府有关部门按双方签订的安全责任状和合同有关规定,给予经济上的赔偿并取消其承运学生的资格。

  8、学校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接送车驾驶员进行必要的安全行车集中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9、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车队应及时协调车主设法调剂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10、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11、要提前合理编排好学生接送车辆老师跟车护送值班表,确保每天学生上(放)学乘车途中都有一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并跟车全程护送。

  12、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接送车车况、接送车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跟车教师、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乘驾记录。

  13、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及其它安全行车制度,如因违章驾驶造成事故,则由司机本人负责。

驾驶员安全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本公司驾驶员及车辆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实车辆安全责任制,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章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驾驶员准入条件

  第一条凡是在本公司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资格《机动车驾驶证》和相应准驾资质《从业资格证》,且证件须在审验有效期内,能熟练掌握驾驶机动车技能,拥有5年以上专职旅客运输驾驶经验;

  (二)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身体健康,无影响安全行车的各种疾病;

  (四)熟悉业务技能,对所驾车辆机械构造及安全部位的性能有基本认识,懂得机动车维护保养;

  (五)熟悉掌握道路运输法规和旅客急救知识;

  (六)三年内无同等责任以上(含同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

  (七)一年内无2次以上(含2次)重大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八)交通违法记分未满6分的;

  (九)未纳入行业管理部门黑名单的;

  第二节驾驶员准入程序

  第二条由驾驶员向公司提交自愿申请驾驶我公司客运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并申请办理公司上岗证的申请书;

  第三条驾驶员本人提交以下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一)《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年审身体体检证明回执,工作简历表;

  (二)一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第四条由公司经营安全科对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安全意识、安全行车情况、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初审。

  第五条由经营安全科对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旅客运输服务规范、职业道德、驾驶技能操作、公司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考核,并对驾驶人进行理论和路面考试。培训、考核内容:

  (一)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培训;

  (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

  (三)职业道德、安全意识、驾驶操作技能、道路标志、标线培训;(四)是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五)是否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

  (六)驾驶车辆是否具有识别信号和谨慎驾驶的能力;

  (七)是否具备相应的车辆维护保养基本常识;

  (八)是否掌握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并迅速作出处置反应;(九)是否通过理论考试。

  第六条驾驶员经审查、培训、考试合格的,由公司安全科填写驾驶员资格审查表报送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与公司签订年度《安全责任书》;经营安全科为其办理公司内部上岗证,并报运管部门进行执业备案。凡使用伪造证件的驾驶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上岗资格。

  第三节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

  第七条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交警、运政部门和公司的管理,安全、优质完成运输任务。

  第八条树立安全行车意识,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增强安全驾驶责任感,养成良好驾驶习惯。

  第九条爱护车辆,认真学习和掌握车辆的.例行保养和修理技能,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和各项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第十条以人为本,旅客至上,文明服务,热情待客。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第十一条出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驾驶车辆:

  (一)饮酒、服用了国家管制的XX或者XX品;

  (二)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三)未合理安排休息时间,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

  (四)思想情绪受到影响的;

  第十二条认真检查车辆各安全部位,确保车辆的转向、制动、轮胎、灯光等综合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检查车辆燃(润)油、冷却水是否加足,检查安全监控设施设备(GPS或行驶记录仪)、空调、视听等设施是否完好,确保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不得驾驶安全设施设备不全或者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第十三条携带好各种证件,严格按照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规定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并按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时间运行,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给无公司上岗证或无驾驶资质的人驾驶。

  第十四条服从交警、运管和相关行业部门及公司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提醒,并自觉接受旅客监督。

  第十五条行车前检查行包(箱)、货物是否捆绑牢固,并注意装载物品的安全,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装载规定和行驶规定,不疲劳驾驶、不带情绪驾驶、不冒险驾驶、不争道抢行、驾驶车辆时不使用手机、不抽烟、不饮食、不与他人闲谈,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

  第十七条连续驾驶车辆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24小时之内连续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客车驾驶员凌晨2点至5点必须在服务区停车休息,并与驾驶员签订责任状,防止疲劳驾驶。在中途休息时,驾驶员应检查方向、制动、轮胎、轮毂、仪表、灯光等是否正常,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第十八条车辆在任何情况下起步必须先关好车门,在车辆始发站内起步运行必须服从站务人员的指挥,无站点起步前须仔细观察车辆周围情况确认安全方可起步;任何情况下,车未停稳严禁上下乘客;任何情况下途径人行横道时,必须无条件减速,如遇行人横过斑马线,必须停车让行,优先让行人通过。

  第十九条车辆通过漫水桥(路)、便桥(道)、沉陷、塌方等危险路段时,应严格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行”的规定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必要时让旅客下车步行通过,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二十条在山区、停车视距不良或道路状况不良的路段行驶时,应严格遵守“减速、鸣号、靠右行”、“宁停勿绕”、“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安全行车的规定,不得在弯道上、下陡坡时强行超车。

  第二十一条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注意警示标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减速行驶,严禁强行闯关、超速、抢(占)道行驶。如遇塌方、水毁、飞石等路段,危及行车安全或道路情况不明时应果断停车,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绕行。在不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得冒险行驶。

  第二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和保护财产。按规定放置安全警告标志,并迅速向当交警、公司安全部门和保险公司报告,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认真检查车内安

  第二十三条收车后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和清洁工作,全设施设备和车辆技术状况,如实向单车经营者反映行车途中的安全问题,必要时报告公司安全部门。

  第二十四条按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四节安全带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营运客车安全带安装使用管理办法为全面推广使用安全带,提高广大司乘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营运客车安全带安装使用管理,最大限度地保护旅客人身安全,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十五条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必须要求驾驶人系好安全带,同时,要在客运车辆出站前、上高速公路前、服务区休息发车前等环节提醒旅客系好安全带。

  第二十六条对所车辆安全带安装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七条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意义及正确方法;在客运站场广泛张贴、发放倡导安全带使用的挂图、车贴、折页等宣传品,让“安全带生命带”主题概念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五节GPS监管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市、区政府及交通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切实加强对旅客运输车辆安全监管,实现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凡我公司旅客运输车辆必须安装GPS监控系统。

  第二十八条GPS监控系统要有且监控人员能熟悉掌握和操作的以下主要功能:

  (一)实时监控功能:系统能够实时反映车辆的运行状况,GPS监控客户端可通过互联网或专线实现对车辆实时跟踪和查看;

驾驶员安全制度12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切实加强驾驶员安全驾驶管理,落实安全驾驶责任,结合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驾驶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驾驶员安全告诫内容:

  1、禁止将所驾驶车辆交与任何其他人员驾驶;

  2、禁止酒后开车;

  3、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不明物品、可疑人员乘车;

  4、禁止将车交给实习驾驶员单独驾驶;

  5、禁止使用失效驾驶证、行驶证;

  6、禁止私自带学徒开车;

  7、禁止发生重特大事故苗头;

  8、禁止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

  9、禁止发生营运纠纷故意堵车、造成交通堵塞的;

  10、禁止严重超员、超速的。

  11、禁止驾驶车辆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的;

  12、禁止驾驶转向灯、制动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13、禁止不按规定规定线路行驶或无特殊情况随意临时停车的;

  14、禁止驾车时吸烟、打电话、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15、询问驾驶员休息睡眠情况,是否饮酒、服药,确定其是否符合安全行车基本要求。

  第四条驾驶员安全告知内容

  1、雾霾、大风、冰雪、暴雨、低温等极端恶劣天气;

  2、行驶线路安全状况发生改变;

  3、线路客流变化情况;

  4、班次运行情况;

  第五条操作方式

  1、驾驶员安全告诫内容由主管客运部通过安全例会、日常口头告诫等方式进行;

  2、综合管理科通过安全生产培训方式进行;

  3、驾驶员安全告知由智能调度中心通过智能调度系统进行。

  4、客运部要有安全告诫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驾驶员姓名、车号、线路、告诫时间、地点、告诫内容、处置内容及双方签字等项目。

  第六条本制度执行情况与部门安全考核挂钩。

  第七条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驾驶员安全制度13

  一、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有关交通规则,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必须熟悉所驾车辆的性能、保养及操作方法,出车前要认真检查,必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装备齐全有效。

  三、启动前应检查车辆的'燃油、润滑、冷却等是否充足,自卸车要检查液压油是否充足,检查车辆各部件是否紧固正常,检查油箱及其油管时,不得使用明火,也不得使用明火预热化油器、油管及油箱。

  四、驾驶室内严禁超员,严禁将车辆交给无照人员和不熟悉该车性能的驾驶员驾驶。

  五、行驶途中如制动、转向器、喇叭、灯光发生故障或雨雪天雨刮器发生障碍时,应停车修复后再行驶。

  六、在施工运输车辆较多的繁忙路段通过无人看守的道口时应一停二看三通过,必要时设专人看守指挥,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七、倒车应注意观察车后的道路及人员,停车时应停在指定地点或平坦之处,不应停在坡道上,必须停上坡道上时应在车轮下加楔,防止滑溜。

  八、自卸车所有用的液压油,应按规定牌号加足,发动机运转时严禁加添液压油,严禁用手检查高压系统中渗漏情况。

  九、车辆装卸土石的场地要及时平整,倾卸地点应平稳、坚实,不得在坡道上向下倾卸,夜间作业应有良好的照明,装卸应有专人指挥。

  十、用挖掘机等机械装料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刹,关好车门,驾驶室顶部无防护板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十一、严禁超载,亦不得偏载,卸料时不得边走边卸,注意周围人员,空中电线,向坑边卸料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设专人指挥,防止坍塌事故。

  十二、卸料时,应用发动机转速控制举升,卸完后应待车厢复位后再行驶,严禁边走边落,自卸车厢内严禁搭乘人员。

  十三、修理、保养、润滑倾卸装置时应将车停在平地上,发动机应停止转动,当车厢举升后,必须用安全支柱撑住车厢,防止突然下落伤人,冬季注意放水。

驾驶员安全制度14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利用各种会议、宣传媒体和宣传栏,做好驾驶员告诫工作,出车前对驾驶员进行问询、告知、督促驾驶员安全行车。

  二、告诫内容

  1、安检人员对客运驾驶人出车前进行问询、告知,督促驾驶员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驾驶员酒后、带病或者带不良情绪上岗。

  2、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情况,是否饮酒和服用药品情况,确定其驾驶员是否符合安全行车的基本要求,检查驾驶员所携带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证件是否齐全合法有效,车辆当日安全例检是否合格,通报沿途天气情况,车辆行驶路线上的'道路情况,叮嘱驾驶员牢记“安全第一、谨慎驾驶、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按规定的途中休息点休息以及高速公路上不违法停车上下客。”

  3、如发现驾驶员有饮酒、生病、或者情绪不良者及时报告公司安稽科处理,暂时不予放行,待安稽科处理完毕后按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放行并告诫驾驶员不得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三、相关具体措施

  1、车队要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驾驶员每人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两次开车的间隔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安排的休息日不得少于1天。

  2、在山区、人流密集地等比较危险的路段行车,公司每天需派安检员及时提醒,小心驾驶,安全第一,宁慢十分,不抢一秒,把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3、公司安全例检人员要做到每车一问,落实好本制度询问及告诫工作。

  4、应对恶劣气候和暑、汛期、重大节庆日等,要通过短信、电话、或采取当面告诫等方式提醒驾驶员注意交通安全,做好预防工作。

驾驶员安全制度15

  第一章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避免交通违章,积极预防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对公司驾驶员、车辆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公司驾驶员、车辆安全管理考核机制,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驾驶员、车辆日常安全管理。

  第三章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公司驾驶员、车辆管理制度。

  第四章一般规定

  发生违反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属我方责任的`交通事件且损失低于10000元(含)者定为一般交通事件,发生人身重伤、车辆丢失等我方责任的交通事件或损失超过10000元的交通事件定为重大交通事故。

  第五章责任划分

  一、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车辆负责人、驾驶员进行培训、驾驶证取证、车辆保养、定检、损坏维修、购买车辆保险、保险索赔等工作。

  二、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驾驶人员资质、交通违章、车辆配置常用工器具、车辆应急物品、车辆卫生、日常培训等检查监督工作,是车辆安全管理监督部门。

  三、各分公司分别是本部门车辆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是考核实施细则在本部门的直接执行者。

  第六章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条部门考核实施细则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要求,应对驾驶员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通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增强职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遵守交规的自觉性,避免交通违章,积极预防交通事故,联系相关部门,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定检,及时进行损坏维修、购买车辆保险等工作,及时进行车辆技术档案和有关台帐的建立、管理和监督。未按要求完成或未按时完成上述工作,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对责任部门进行处罚。

  二、公司各个部门对本部门车辆负责人、驾驶员具有直接管理责任,如车辆发生刮擦、碰伤、翻车、严重损坏及严重交通事故,责任部门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因管理不力导致本部门出现交通事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对发生交通事故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二条车辆驾驶人考核实施细则

  驾驶员应模范地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好交通秩序。驾驶员要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如存在下列行为,一经发现,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严禁酒后开车,发现一次,处以罚款500元,予以辞退;

  二、严禁超速行驶(高速公路不高于90km/h,省道不高于60km/h,乡村道路不高于40km/h,山区道路不高于30km/h),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以罚款200元;

  三、严禁开斗气车,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元;

  四、严禁疲劳驾驶,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元;

  五、严禁将机动车交给非内部驾驶证人员驾驶,发现一次,处以罚款200元;

  六、未经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一经发现,处以罚款500元;

  七、遇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应尽量不出车或少出车。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强行出车者,给予警告处分。

  八、驾驶员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和例会者,一次返款200元;

  九、根据公司准驾制度,行车时车辆驾驶人必须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车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如因忘记携带,被交管部门处理,主要责任由车辆驾驶人个人承担;发现手续不全,强行出车被交管部门处理,全部责任由车辆驾驶人承担;

  十、驾驶人驾驶车辆超限超载2次者,到公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写出检查及保证书;

  十一、因疏忽大意,导致车辆被盗,车辆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三条重大交通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经公司办公会确定考核结果,年度安全目标考核不因事故后的处罚而免除。

  第五条奖励办法

  一、对遵守交通规则,一年内无任何交通事件,经公司办公会确定给予一定奖励;

  二、提前预见危险,并及时提醒驾驶员注意,避免事故发生,经上报批准,进行适当的奖励。

  第四条检查与评价

  一、本制度由公司技保处负责检查本考核细则的执行情况。

  二、本制度由公司技保处部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通过实践不断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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