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管理制度15篇(优)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驾驶员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驾驶员管理制度1
驾驶员与车辆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公司的运输运营安全、高效,同时维护员工的权益和公司的`财产安全。它涵盖了驾驶员的选拔、培训、考核、行为规范,以及车辆的购置、保养、使用和报废等一系列环节。
内容概述:
1. 驾驶员管理:包括驾驶员的资格审核、驾驶技能评估、健康状况检查、安全教育和定期考核。
2. 车辆管理:涉及车辆的选择标准、购买流程、日常维护、事故处理和报废规定。
3. 行车安全:设定安全驾驶规则,如限速、禁止疲劳驾驶、遵守交通法规等。
4. 车辆使用:规定车辆分配、调度、使用记录、油耗监控和维修保养程序。
5. 应急处理:制定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归属和处理流程。
驾驶员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我局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贯彻车辆使用、维修、安全管理责任制,提高车辆使用率,使全局的车辆能更好地服务于生产工作,满足生产第一线的需要,确保安全供电和行车安全。结合我局生产部门比较分散的实际情况,实行“集中领导,各部门分级管理”的管理办法。
第2条:局办公室为全局车辆及驾驶员管理部门。局汽车班的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直接管理调度,局属各站所、股室的车辆,驾驶由各单位负责管理调度。
第3条:车辆是为生产、工作、生活服务的交通工具。全局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自觉履行职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交通安全法”和局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以及车辆管理制度,确保电力生产安全和行车安全。
第二章 车辆调配、调度
第4条:调配
(一)根据我局生产单位比较分散的特点,局办公室平时根据全局生产工作需要,有权调动临时调配各单位的车辆。各单位应本着全局一盘棋的精神,无条件服从。
(二)局属各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临时互相调配使用车辆,须经双方单位的领导同意并报局办公室。
(三)局属各有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并按车辆管理制度的要求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教育,督促平时的车辆检查和维护保管。同时做好驾驶员的油料领发等考核工作。
(四)车辆原则上实行定人定车管理,以加强车辆的保管维护,如需临时调配应进行详细的交接手续。
(五)凡车辆转增、转调或报废处理应按局固定资产手续办理。
第5条:车辆调度
(一)局属各有车单位(含局机关),编制有汽车班的均应有专职或兼职汽车调度员。无汽车班车辆少的单位,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人负责车辆管理调度。
(二)局属各单位的车辆派出(包括单位领导属兼职驾驶员),一律通过调度凭《用车申请表》,无调度单出车视作私自驾车(特殊情况事故抢修外,但事后应补单)。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为确保安全行车,在无法保证行车安全的危险路段,驾驶员有权拒绝行驶,任何人不得强制驾驶员执行。调度员因公或休假不在时,由单位领导临时指定调度员。
(三)申请用车部门无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以便调度员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用车的车型、用途、任务缓急,合理调配车辆。调度员应科学灵活地调派车辆,遇车辆紧张,任务繁重时,除事故抢修用车外,一般性的任务可根据车辆装载情况,同方向路线2个或多个任务综合兼并利用,以提高车辆的利用率。
(四)驾驶员应服从调度员的安排,不断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五)驾驶员在上班(值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每天资执行任务回场后,应按《用车申请表》填写行车日记,向调度员报告车辆技术状况及行车安全情况,按月累计行车里程和耗油量。
(六)车辆在外执行任务,除当天不能回库外,一律不得在外过夜停放。如特殊情况在外停放,须经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并办理好保管手续。
(七)平时(或节假日)因私人私事用车须单位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 年度审验
第6条:车辆审验
(一)全局的机动车辆年检审工作由各有车单位的调度员或车管人员做出计划,然后交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
(二)车辆年检审工作应按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要求按时组织实施。检验前应做到随车设备齐全,各部机件完整良好,性能可靠,车容整洁,标志清晰,各种证件齐全,合符年审检验的要求。
(三)非因生产工作关系或车辆因缺件维修待料等客观原因影响车辆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有关责任人负责,单位不作报销。
第7条:驾驶员审验
(四)全局机动车驾驶员每年的年审工作(必须是单位认可的专、兼职驾驶员),各驾驶员自行到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年审后,由局办公室审核报销。
(五)驾驶员在年审前要根据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接受思想作风、纪律、技术和身体等方面的全面检查。
(六)凡属单位认可的专、兼职驾驶员,每年的年审费用可作报销。因年审不合格或非因工作关系,违章吊证等的造成延时、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本人负责。
第四章 驾驶员培训管理
第8条:因工作需要,学习驾驶机动车,应由局属各单位或部门领导提出申请,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9条:全局专、兼职驾驶员必须报局主管部门经局领导审定发文认可。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
(一)专、兼职驾驶员,平时应加强车辆业务和驾驶技术的学习训练,熟悉交通法规。做到思想作风,技术过碣,具有适应各种路面,复杂交通环境驾驶能力和具有处理一般性车辆故障的能力。能较好地单独完成任务,确保行车安全。
(二)经局领导批准选送学习驾驶技术人员,经培训学校考试合格,各使用单位应安排经验丰富,驾驶技术过硬功夫并具有单独驾驶经历三年以上的专职驾驶员带驾,时限一般不得少于100天资。待新驾驶员具有单独驾驶技能后,由带驾专职驾驶员提出,经使用单位领导同意,技术人员鉴定后方可单独驾车。
(三)自费学习的驾驶员因工作需要,经局领导同意转为局专、兼职驾驶员,须经一定程序的技术鉴定,方可单独驾车。对不具备单独驾车,仍需带驾的按本制度第9条第二点实施。
(四)自费学习的驾驶员转为局专、兼驾驶员后,原学习费用不作报销,其每年驾驶员年审费用可作报销。
(五)自费学习或增驾的驾驶员,需用单位名称(公章)证明者,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其本人在学习期间不准驾驶本局的车辆,在局外驾车发生事故均由本人负责。
(六)复员退伍军人驾驶员,如被局吸收录用,除参加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复考外,服务单位应安排专职驾驶员对其带驾。(具体参照本制度第9条第二点实施)
第五章 借车、租车
第10条:全局车辆是为本局生产、工作服务,原则上外单位不予借用和租用。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在不影响生产、工作的前提下,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一)局内部单位之间车辆的调配借用,须经双方单位领导同意。借用单位应负责车辆的油料及有关费用,并办理好交接手续。借用期间一旦发生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由借用单位负责,事后应将车辆修复交还。
(二)外单位或本局职工借用,租用车辆原则上应由本局专、兼职驾驶员驾车。特殊情况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由外单位借车司机驾车,一旦发生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由借、租用单位或个人负责。
(三)借、租用车单位或个人要按申请时所填的用途、路线、地点使用,不得随意改变,否则,驾驶员有权拒绝执行。如果用于非法运输和违反本制度及局有半规定,驾驶员应坚决拒绝。若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用车人和驾驶员的责任。
第六章 新车提运及车辆维修、保养
第11条:各车辆使用单位购买新车,必须作出计划申请局领导审批,按国家乘座标准及使用规定办理好车辆定编 等许可手续,方可购买。
新车验审和提运要有专人负责,派出技术人员和司机对车辆的性能及各部技术状况,全面的技术标准进行检验鉴定,并进行试车。验收合格后按物资堤运的要求办理好接收手续。购新车所有的票据必须有主管领导、购买人、证明人等三人以上的签名。
第12条:车辆维修、保养
(一)各有车单位的车辆由各单位负责检修、保养。凡安排车辆的大修项目均应作出计划向局办公室早报,待批准后方可进行,平时的一般性保养、小修、中修由调度员或班长作计划向主管领导早报,同意后实施。
(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轮胎换位,车辆清洁应由驾驶员本人完成。需要送外修理时,应选择修理质量好、收费合理的修理厂家,并相应固定,以确保维护质量,节约费用。车辆修复出厂时,驾驶员应对车辆的修理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和试车,并在修车后付单上签名确认。
(三)车辆的保养、维修内容分为:
①车辆修理分三种:即小修、中修、大修。
②车辆保养分四种:即例行保养(又称日常保养)、一级、二级、走合期的保养。
③车辆保养是定期强制执行的,必须坚持“保修并重”和以“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以达到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
④定期保养周期
第六章 车辆档案
第13条:车辆技术档案管理
(一)各有车单位的车辆技术、维修、保养必须逐台建立档案。从购买空卖空新车起逐年、逐项进行登记立档。原有或现有车辆档案不齐全或未建档的`应逐一跟踪完善。
(二)凡局内部车辆的调拨,转移使用,调出单位必须向调入单位移交车辆档案。否则,调入单位可不予接收。
(三)车辆的档案内容
①新车购买时车价发票复印件,行驶证及其它证件复印件。
②每辆车的技术数据,说明书等。
③每年的行车记录、年审记录。
④大、中、小修,定期保养,二级保养记录。
⑤历任驾驶员驾驶该车记录、里程等。
第八章 安全制度措施
第14条:安全制度
(一)各有车单位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认真抓好机动车驾驶同的安全知识,交通法规,事故通报等方面为内容的学习。提高全体驾驶员的安全观念,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二)坚持以班为单位每周半天的安全学习和安全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三)各有车单位应坚持每组织一次全体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分析安全形势,解决存在的问题。如遇发生车辆事故应及时开分析会。
(四)结合每年五月份安全月活动,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大力表扬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五)非局认可的机动车驾驶员,不准驾驶本局的车辆,违者将按局有半规定对交车人和驾车人分别给予严肃处理。
第15条:安全措施
(一)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履行驾驶员应该具备的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服从调度,按驾驶技术规范,安全规程,集中精力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二)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的油、水、气是否充足,车况是否良好,随国情工具及证件是否齐全,货物是否牢固。
(三)行驶中注意发现车辆是否有异常现象,定时进行途中检查车辆及货物装载情况,发生问题及时处理。
(四)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服从交通警察指挥和检查。遵守车辆装载标准,不得超载、滥载和超速行驶。
(五)严禁饮酒后驾车,车辆带故障行车。
(六)途中停车或在外过夜车辆停放,应办理保管手续,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车辆和物资的安全。
(七)车辆执行完任务回场(库)后,做好回场后的车辆检查、清洁工作,发现车辆有故障应及时排除。
(八)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者,并迅速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单位的安监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九章 油料定额管理
第16科:各有车单位的机动车燃油应建立领发登记,逐台车建立领用帐薄,实行单车考核,严格管理。
第7条:开展节约用油,降耗评比竞赛活动,各有车单位每季或半年公布各台车的节耗情况,开展奖节罚超耗活动。防止油料流失。
各种车型的百公里油耗应按产品厂定额标准为依据参考考核,具体定额标准可参照本制度《各种车型油耗定额表》。
第十章 奖罚
第18条:对下列情况之一者分别给予奖或罚
(一)各有车单位对边疆安全行车十周年、二十周年直至以上,无大、小事故,技术熟练,爱车守纪,完成任务好的驾驶员,可给予大力表彰宣传,并给予适当地物质奖励。
(二)对单车考核节约油料者,按定额标准节约部分的15%撮取奖励,对超耗定额20%者给予扣发月奖。
(三)专职驾驶员在带驾期间,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属专职驾驶员驾车肇事,责任按交警栽决,由本人负责。属实习驾驶员驾驶,如带驾专职驾驶员采取措施不力,造成的交通肇事,专职加强员应负交警载决后70%责任,实习驾驶员应负30%责任。如肇事前专职驾驶员先有预见提示,而实习驾驶员不听或采取措施不力,则应由实习驾驶员负70%责任,专职驾驶员负30%责任处理。按损失情况扣奖。
(四)兼职驾驶员在单独驾车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承担责任同专职驾驶员同等。
(五)未经领导同意,非因工作车辆夜间不归库者,按私自驾车在外停放处理。第一次给予个别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当事人扣发一个月月奖。造成车辆损坏或被盗,当事人应全额赔偿,并按局有半规定处理。
第19条:除本制度标明的奖罚,其它的奖罚制度参照《平远县供电局安全奖罚规定执行》。
第20条:本制度自二oXX年五月一日起试行。
驾驶员管理制度3
一、驾驶员的安全责任
1、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等规章制度。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务必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3、驾驶员要树立服务理念,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服务态度,绝对服从单位调度,每次出车时都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守时。
4、驾驶员要随时检查车辆性能,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对车辆存在的故障要早发现,早报告,早维修,保持车况良好,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保证派之即发,安全行驶。
二、安全管理规定
1、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对车辆应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检查”,杜绝故障车上路行驶。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期间不得饮酒,严禁酒后驾车;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不准将车辆私自交于他人驾驶;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证充足的休息,不得疲劳驾驶;严格遵守行车规则,不准超速行驶、不准超载出车、不准带故障出车。
3、非出车期间车辆原则上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停车位置,车辆外出要停放在有关部门规定的停车点,不得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关好车窗、锁好车门,防止车辆出现失窃或被损。
4、局内驾驶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驾驶公务车辆,若遇特殊情况,确需驾驶公务车辆外出的,须经局长批准。
5、驾驶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出车,服从调度,上班时间要在办公室待岗,不得无故私自脱岗。
三、责任追究
1、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办公室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严禁逃逸。如自行处理或逃逸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2、驾驶员发生严重违反交通法规、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车、私自出车、私自将车辆交于他人驾驶等现象,造成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3、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违反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疏于检查、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4、由于驾驶员对车辆保管不善或未按规定停放等,发生车辆或配件失窃、车辆损坏的,驾驶员负责全额赔偿。
5、局内驾驶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私自驾驶公务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毁、失窃、发生故障等,一切责任由驾车人负责。
6、对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或严重违章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追究驾驶员相关责任后,正式工调离驾驶员岗位,临时工解除聘用合同。
驾驶员管理制度4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客户服务部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送货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公司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五、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六、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办公室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七、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八、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
九、每年邀请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领导进行实例教育,着力提高驾驶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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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驾驶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站队安全规定。
二、驾驶人员必须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做好出车前,回场院后及行驶中的车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开带病车。
三、车队实行每周对所有车辆进行检查,作好记录,凡三次抽查日常保养工作没做好的驾驶员,轻者罚款,重者解除合同。
四、汽车在行驶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发生事故的.责任者负责,除按交警队处理外,并做如下处理:
①、一般事故;损失100-500元,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者罚款50元,主要责任者罚款40元,次要责任者罚款30元,保险公司未赔偿部份,全部责任者赔偿20%,次要责任者赔偿15%。
②、大事故:损失501-4000元,全部责任者罚款200元,主要责任者罚款150元,次要责任者罚款100元,保险公司未赔偿部份,全部责任者赔偿40%,主要责任者赔偿30%,次要责任者赔偿20%。
③、重大事故:损失4001元以上,全部责任者罚款300元,主要责任者罚款200元,次要责任者罚款150元,保险公司未赔偿部份,全部责任者赔偿45%,主要责任者赔偿40%,次要责任者赔偿35%。
④、一年内发生三次一般事故和发生一起大事故或重大事故的解除合同。
五、严禁酒后开车
①、当班饮酒,罚款200元。
②、出车前饮酒禁止出车,同时罚款300元行驶途中饮酒罚款500元,对揭发者奖励200元。
③、发现酒后开车的,无论是否发生行车故障,均解除合同。
④、酒后开车发生交通事故,除按交管部门处理外,另罚款1000元。
六、凡发生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并产即通知交警队和公司领导,凡私撤现场造成听经济损失,概由责任者自行赔偿。
七、发生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拿出书面报告,由责任者拿出书面检查,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在汽车运输现场进行分析,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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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车辆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内部运输活动的安全、高效和有序进行。它通过规范驾驶员的行为和车辆的'使用,降低交通事故风险,提高运输效率,维护公司财产安全,同时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众利益。
内容概述:
1. 驾驶员资格管理:规定驾驶员的招聘标准,包括驾驶执照、驾驶经验、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要求。
2. 车辆维护保养:设定定期检查和保养制度,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减少故障发生。
3. 行车规则:制定行车安全规定,如限速、疲劳驾驶限制、紧急情况处理流程等。
4. 车辆使用审批:设立车辆使用申请和审批流程,防止滥用和无序调度。
5. 行车记录与监控:实施行车记录仪的安装和监控,以便跟踪和评估驾驶员行为。
6.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驾驶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7. 违规处理:设定违规处罚措施,强化制度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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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运输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乎到公司的运营成本、服务质量及品牌形象。有效的管理制度能降低交通事故风险,提高运输效率,减少因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良好的驾驶员行为也能提升客户满意度,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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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5.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6.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7.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8.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9.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二、车辆管理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
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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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驾驶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乎到师生的生命安全,对维护校园秩序、提升学校形象也有重要作用。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驾驶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为学校的日常运营提供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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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总则
一、为了加强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凡在重庆市华荣凯华物流有限公司从事机动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除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都应遵守本办法。
三、公司各科室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活动,教育所属人员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本办法,协助安全管理科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条 安全教育
一、驾驶员每月必须参加安全学习一次,学习时凭“安全学习记录“卡登记考核。全年累计3次不参加学习者,不予办理年审手续,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驾驶员因事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事后一周内,自动到安全管理科补课,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者,每次罚款30元。
三、凡违章肇事驾驶员,由安全管理科组织学习教育或上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轮训。被通知轮训学习的驾驶员,不得借故拒绝参加接受教育。
四、车辆经营业主,每月参加安全学习一次,按车辆年审日期组织学习,按驾驶员学习考核办法考勤,无故缺课的按本办法第十条处罚。
第三条 证照管理
一、驾驶公司所属各类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经安全管理科审查批准,办理内部准驾证,方准驾驶公司车辆。无公司内部准驾证驾驶公司车辆的人员,视为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罚款50—200元。
二、驾驶公司客运车辆的机动车驾驶员,须按《重庆市华荣凯华物流有限公司交通安全协议书》交纳安全信誉保证金。发生重特大事故没收其保证金,并由当事人补交不足部分。无重特大事故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三、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书、准驾证和机动车号牌遗失等需补办,由当事人向安全部门申报,经审核属实后出具补办申请,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
第四条 驾驶证年审
一、凡公司所属驾驶员,无违章、肇事,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的凭“安全学习纪录卡”到安全管理科办理年审相关手续。
二、职业道德水准低,驾驶技能差,事故频繁,不服从安全管理,全年3次以上不参加安全学习以及不再适宜从事驾驶工作的,安全管理科不予办理年审签章手续。
三、驾驶员证照年审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缴纳安全活动有关经费,驾驶证户籍非本公司出具年审手续的,须向安全部门缴纳一定的安全管理费。
第五条 驾驶员行车规定
驾驶员在行驶中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外,还必须遵守下列行车规定:
一、驾驶车辆时,须待驾驶证、行驶证、客运准驾证和公司安全管理科制发的内部准驾证,证件不齐或证件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者,不准驾驶车辆。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
二、严禁酒后开车,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或由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渡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三、不准超速行驶;严禁下坡空档熄火滑行;不准直流供油;严禁将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或不符合跟车实习的人以及外单位人员驾驶。
四、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资格不相符合的车辆;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符合规定或机件失灵的车辆;不准人货混装;不准驾驶装载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准私自聘请不符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驾驶车辆
五、车门未关好不准行车,车未停稳不准开车门下客,防止车门、车顶伤人及其它意外事故发生。
六、驾驶车辆时须做到遵章守纪、礼貌行车,中速行驶。转弯时做到减速、鸣号、靠右行和随时准备停车;起步做到一看车辆周围上下有无障碍,二看仪表是否正常,三看有无车辆超车、会车;会车时做到先让、先慢和先停;超车时做到不强行超车,让车时不能让道不让速;停车做到选好地点,挂好排挡,拉好手刹,塞好三角木;行车中做到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停车慢,通过交驻路口、狭路、桥梁、弯道、险坡、繁华路段慢;行车中还须做好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掌握道路及装载情况,掌握气候及地区变化,掌握各种车辆动态,掌握行人、儿童及牲畜活动的特点。
七、雨雾天能见度不足30公尺,车辆不得载客驶出车站,能见度达到30公尺以上时,必须指定一名观察员坐在右前排位置协助驾驶员观察路况,慢速行驶。途中遇浓雾时,必须就地停车,不得冒雾行驶。通过泥泞路段时,要严格控制车速,遇危险路段,应停车察看路况,待确认安全后,方能通过,不准盲目冒险行驶。
八、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不准载客加油。
九、驾驶员在开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必须做好安全例保工作,经常保持车容整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规定,按期进行保养,使车辆长期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十、驾驶员须严格遵章守纪,自觉服从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遵守运政法规,服从运政管理和公司调度管理,车辆加班或包车外出,必须经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不准私自加班。改变营运线路。
十一、驾驶员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安排好休息时间,保证足够的休息,以较好的精力投入驾驶工作,严禁疲劳驾车。
十二、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向交警部门和公司报案,听候处理,不得伪造或开车逃逸现场。
十三、肇事驾驶员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查,依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处理。
第六条 驾驶员考核录用
一、车辆经营者聘用驾驶员时,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严格审查。双方签订《驾驶员聘用合同》,领取内部准驾证后方能上车。
二、车辆经营与聘用驾驶员签订合同时,由驾驶员向公司安全管理科交纳安全学习保证金200元。
三、被聘用的驾驶员应承担车辆运行安全责任,遵守交通法规,做好发车前、收车后、行驶中的例保作业,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经营者和公司安全管理科报告。
四、督促车辆经营者按期保养车辆,不违章行车,敢于反对违章指挥。
五、驾驶员在受聘期间,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保证金全部扣除,需再聘按原程序办理。
第七条 违章处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0元罚款,扣车学习一星期,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
1、 无证开车或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2、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
3、 酒后开车;
4、 人工自流供油;
5、 偷开他人机动车辆;
6、 发生宰客、甩客的;
7、 未经公司进行资格审查,无公司内部准驾证开车肇事的;
8、 发生交通事故被吊销执照,又在其他地区以不正当行为骗取、购买驾驶证驾驶客车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200元罚款。
1、 客车载运危禁物品;
2、 将车交给实习驾驶员单独驾驶;
3、 使用失效驾驶证、行驶证;
4、 私自带学徒开车;
5、 发生重特大事故苗头;
6、 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
7、 发生营运纠纷故意堵车、造成交通堵塞的;
8、 无公司内部“准驾证”驾驶营运车辆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100元罚款
9、 擅自改变营运线路的;
10、 指使强迫驾驶员违反《道条》和本制度驾车的;
11、 严重超载、超速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元罚款
12、 驾驶转向、制动机件有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的;
13、 人、货混装,驾驶室超负、脚踏板、车顶站人行车的;
14、 车未停稳上下乘客的;
15、 穿拖鞋开车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30元罚款
16、 驾驶车辆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的;
17、 驾驶转向灯、制动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18、 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19、 驾车时吸烟、打电话、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第八条 肇事处理
一、公司车辆发生各类交通事故后,安全管理科须迅速组织安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现场勘察、原因调查、伤员救治、车辆施救及死亡伤者的善后处理,尽量为车辆经营者减少损失。重大事故,安全管理科领导参与处理;特大事故,公司领导参与处理。
二、公司所有车辆都必须参加由公司统一组织的社会保险,参加社会保险的车辆发生事故损失费用,除保险公司核赔的费用外,免赔部分一律由车辆经营者自理。凡未参加公司统一保险的车辆发生事故,一律由肇事者、车辆经营者自行解决和支付事故费用。
三、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安全管理科须向上级主管部门写出《事故报告书》,对事故责任、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善后处理方案,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预防整改措施。属于特大事故,公司领导和安全管理科负责人应书面检查,并接受上级处理。
第九条 附 则
一、办法没有规定的违章处罚,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重庆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安全管理科解释。
三、本办法由安全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
驾驶员管理制度11
驾驶员培训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保障安全:通过专业培训,驾驶员能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路况,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2. 提升效率:熟知车辆性能和维护知识的驾驶员能减少非正常停驶时间,提高运输效率。
3. 企业文化:体现企业对员工生命安全的重视,塑造积极的`安全文化氛围。
4. 法规合规:符合国家对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要求,避免法律风险。
驾驶员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动车驾驶员的日常管理,确保行车安全,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节约车辆费用,制定本管理制度,严格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应全xx所有公务车辆驾驶人员。
二、安全行车
2、加强交通安全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管理,不违章行驶。
3、日常行车要文明驾驶,安全礼让,不争道抢行,不开斗气车,不乱鸣笛,过人行横道减速让行,注意避让特种车辆,不乱停乱放。
4、驾驶车辆时要保持精力高度集中,不准吃东西、打电话、吸烟,严禁酒后开车、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停车时注意防盗。
5、按规定周期定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不破坏性使用车辆,做到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例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6、驾驶员在行驶途中发现车辆故障,必须停车检查,排除故障,不准带隐患行驶。确实不能自修时,应马上与办公室或分管领导联系修理。
7、发生事故后要迅速通知办公室,以便及时处理。
三、日常管理
8、小车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安排调度。驾驶员根据办公室的安排按时出车,不论哪位x领导安排出车,驾驶员都应提前主动向办公室告知,完成出车任务后及时返回,向办公室汇报。发现不告知行踪行为的,第1次处罚50元、第2次处罚100元、第3次处罚xxx元,依此类推加倍处罚。
9、实行专人专车的管理原则,驾驶员对本人使用的车辆负全责,行车前必须办理好一切手续,因自带手续不全造成的罚款和损失由个人自负,不予报销。驾驶员应在行驶证、保险等手续到期前10天,及时告知办公室,提前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10、未经批准,不准随意调换车辆,不准私自出车,不准私自外借车辆。公车私用发现1次处罚1000元、第2次处罚xxx0元、第3次处罚9000元,并停职检查。
11、军用车辆、防雹及其它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按照机关公务用车程序办理,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安排。管理与调度由相关部门及分管业务的xx领导负责。
12、未经批准,禁止驾驶员利用出车机会办理私事。
13、严禁酒后驾车,酒后驾车发现1次处罚xxx0元,并停职检查。全年酒后驾车2次的处罚6000元,并予以开除。
14、驾驶员无故不参加早操,发现1次处罚50元、第2次处罚xxx元、第3次处罚800元,并在机关大会上作检查;驾驶员保证随叫随到,对无故不接听电话或不能及时出车的,发现第1次处罚100元、第2次处罚400元、第3次处罚800元,并予以停职。
15、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车库。不按规定将车停放在车库的,发现第1次处罚50元、第2次处罚xxx元、第3次处罚800元,并予以停职。
16、驾驶员要保持自身形象,注意修饰,仪态衣着要大方整洁,并保持车辆卫生整洁,对不注意自身形象或车辆不整洁的现象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发现1次处罚xxx元、第2次处罚800元、第3次3xxx元,并予以停职。
17、驾驶员要端正服务态度,提高个人素质,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注意维护xx场及个人形象,提高保密意识,严禁有粗鲁、欺负、辱骂、打架等不文明行为。发现或经人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处1000—9000元的经济处罚。打架1次处罚1000元、打架2次处罚3000元、打架3次处罚9000元,并予以停职。
18、除固定车辆外,临时派驾驶员开其它公务车辆外出,出现违章驾驶及其它事故的,由当时开车驾驶员负全责,根据违章和事故的'情节追究驾驶员的责任。
四、加油、维修及费用报销
19、驾驶员持加油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加油票号应与车牌号相符。
20、xx所有公车维修纳入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需要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时,驾驶员填写维修单,注明维修部件,经办公室审查,报xx分管领导审批、xx主管领导同意后,持维修单到指定维修点维修,修车后驾驶员应对修车费用签字确认。驾驶员私自到指定点以外的修理厂维修车辆,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承担。小车驾驶员本着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xx办发〔xxx3〕23号《关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文件中车辆预算要求,节约经费。
21、费用结算:油料在每月的20日前后结算一次,车辆维修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由加油站、维修站点持正式发票,经xx办公室、xx分管领导、xx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销。
22、驾驶员应本着公正、诚信的原则进行加油和维修,严禁给私人车辆加油或空加维修费,违者一经发现按偷盗处理,按所得利益10倍罚款并予以停职。
23、对油耗、维修等车辆费用实行定额包干管理,由办公室制定费用标准,结余奖励,超支自负。
五、违章处理
24、驾驶员因违章被交通部门罚款,由当事人自负。若发生交通事故,视责任大小和损失情况每次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一年内发生两次交通事故,予以开除。
25、交通违章被扣满分者,一律自费参加培训后再上岗培训,培训学习及考试期间不记出勤,按事假处理。
26、未经办公室同意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本人负责,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六、附则
27、若办公室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不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同等处罚。
28、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驾驶员管理制度13
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直接关乎到企业物流的顺畅和效率,良好的驾驶员素质和健康的车辆状态能保证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另一方面,它关乎到员工的.生命安全,严格的行车规定和及时的车辆保养可以预防交通事故,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完善的制度也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彰显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驾驶员管理制度14
为了进一步完善小车司机管理制度和工作考核管理,提高车辆使用率和工作效率,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小车司机管理制度,并对小车司机实行收入与安全、考勤等挂钩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用车规定
1、坚持公车公用的原则,所有用车部门必须填写《小车使用申请单》,并经综合管理部经理签字后方可用车,因特殊情况出车后,司机应向综合管理部补填《小车使用申请单》。
2、严禁公车私用。
二、岗位要求
1、小车司机必须按时上班,上班时间如不出车,可在宿舍、综合管理部办公室待命,不能去其他办公室影响他人工作,并接受综合管部安排的临时性任务。
2、司机接待来宾,应具备基本礼貌礼仪。司机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证服装的整洁、干净,注意个人的言行,礼貌待人,热情亲切。严守公司秘密,树立良好个人道德形象。
3、行车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每个小车配备一个电子狗,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罚款、扣分等由司机个人承担。
4、司机保证24小时开机,不能随意更改号码,如更改号码要及时在综合管理部备案。
5、车辆行驶证和保险证由司机本人携带,不得丢失。
6、行车前要坚持检查,做到燃油、机油、刹车、水、轮胎气压、转向、喇叭、灯光等良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状态。
7、出车前搞好车容卫生,车外要擦洗干净,车内要勤打扫,不得有垃圾杂物,保证车辆内外整洁、美观。
8、司机出车必须确认车辆的停车安全,司机不论何时出车回公司后,必须把车停放在公司的停车场。
9、严禁酒后驾驶,行驶时精神要高度集中,严禁在行车时与坐车人员闲谈。
10、为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及遇到的突发情况,小车司机将轮流值班。
11、用车部门要提前半天或一天提出用车申请,综合管理部将安排拼车等方法进行更有效的使用车辆,减少公司费用。
三、车辆维修保养
1、司机应严格执行保养规范,利用空闲时间保养车辆,维护车辆最佳状况。对车辆发现任何操控异常应立即检查,确实需要维修的,需提前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综合管理部经理签字后方可维修。
2、司机需到指定修理厂维修(店小二开业后到店小二进行车辆维护保养、维修等)。
四、奖惩办法
1、司机每月无事故的,给予100元安全奖金,无发生大、中、小事故的年终给予1000元安全奖励。
2、出车补助每百公里给予补助10元。
3、给予司机加班费用每人每月200元补贴。
4、酒后驾车的,给予辞退,并扣除最后一个月工资。
5、未经允许司机借车给他人使用或者驾驶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罚款20xx元,第三次辞退。
6、未经允许司机开车外出的`,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7、无特殊原因不服从综合办理部派车的,罚款500元。
8、综合管理部建立小车维修台账,在配件质量期范围内配件损坏的,维修费用由司机承担70%。
9、出现大、中、小事故的车辆负主要责任及全部责任的将扣除当月安全奖及年终奖。
10、出车途中,因驾驶员未遵守交通行车管理规定或因机械故障及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一般或重、特大(含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除保险公司核定理赔金额外,造成其它经济损失及费用由事故责任人承担50%的赔偿,公司承担50%;如事故责任人发生身亡时,除保险公司理赔金额外,其它一切损失由公司承担。
11、出车途中,因对方违规违章或因其它因素影响操作(经交通部门判定责任书为依据)而造成的一般或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除保险公司核定理赔金额外,发生其余及其它费用,由对方责任人或单位全部承担。
12、出车前、后,经监控或检查发现有偷盗油品及其它物品行为的,除按公司相关管理条例给予处理外,并给予责任人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如构成犯罪行为的,交由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处理。
驾驶员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南充市xxx运业有限公司驾驶员“黑名单制度”。
一、 对本公司道路运输车辆驾驶员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适用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是公司运用综合监管手段,根据运输驾驶员的不良行为记录,将其列入“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或者道路运输信息网向社会予以公布,并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管理制度。
三、 “黑名单”管理制度遵循依法监管、客观公正、及时准确、惩戒过失的原则。
四、 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列入“黑名单”:
(一)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一年内发生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三)屡次(一年三次以上)发生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
(四)谎报、瞒报、漏报以及无正当理由迟报事故的;
(五)对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久拖不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
(六)未取得安全生产相应资质,非法从事有资质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违规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的;
(七)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行政处罚决定,或者抗拒安全执法的`;
(九)发生造成社会影响恶劣或有必要纳入“黑名单”的生产安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或事故的。
(十)未购买保险或者为进行车辆年审参与营运的。
(十一)因超速、疲劳驾驶、超载等违规行为引发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的;
(十二)一年内累计4次以上有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记录的。
五、实行“黑名单”管理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信息采集。通过事故调查、安全检查、群众举报等途径,对符合本制度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公司进行收集,并记录违法车辆车牌、案由、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
(二)信息告知。对符合列入“黑名单”情形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六、对被列入“黑名单”的驾驶员,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并实施以下监管措施:
(一)被列为“黑名单”的驾驶员要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检讨,提出整改意见并予以落实;
(二)被列为“黑名单”的驾驶员一年内不得在本公司从事运输驾驶工作;
(三)对被列入“黑名单”的驾驶员,公司将上报运管部门吊销从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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