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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23 12:24:30 驾照考试 我要投稿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5篇)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1

  一、出租车驾驶员必须持有驾驶证(A、B、C)、从业资格证和出租办核法的出租车驾驶员服务卡。

  二、出租车驾驶员必须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或5万公里以上安全行驶里程;年龄50周岁以上的驾驶员,不准担任500公里以上的长途运输任务;驾龄在3年以内,安全行驶里程在10万公里以内或年龄55周岁以上的,不准担任300公里以上的长途运输任务。

  三、驾驶员新上岗时必须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安全培训才能驾驶公司的出租车。

  四、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和出租车驾驶员服务卡,不准驾驶与准驾车类不相符的车辆。

  五、对于发生特大行车责任事故的,取消出租车从业资格;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3次以上责任事故的.公司不予聘用。

  六、安全管理人员因根据驾驶员的思想、技术、驾驶作风等情况分类管理。对经常违章作业的,有权制止出车。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危货运输车辆管理,规范危货驾驶员的工作职责及内容,切实加强和完善集团运输工作流程,更加安全、有序、高效、通畅地完成运输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危货运输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职责、其他工作内容和奖惩制度。

  该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

  第三条 该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

  第二章 危货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出车前

  第四条 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有关证件、标志应齐全有效,技术状况应为良好,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

  第五条 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车厢底板应平坦完好、栏板牢固,对于不同的危险货物,应采取相应的衬垫防护措施(如铺垫木板、胶合板、橡胶板等),车厢或罐体内不得有与所装危险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第六条 检查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第七条 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检查随车携带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是否与所运危险货物一致。严禁超载、超限、超范围运输。 第八条 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特性,应随车携带遮盖、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属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 装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二)装卸时

  第十条 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第十一条 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第十二条 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装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 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栏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第十四条 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第十五条 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驾驶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

  第十六条 收车后,应对车辆进行相应检查,有货车辆应停放在封闭、安全停车场内,无货车辆也应停在符合危货车辆停放条件的停车场。

  (三)运输中

  第十七条 车辆起步前,要先查看装卸人员是否下车,车辆周围有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第十八条 在行车中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范,谨慎驾驶,礼貌行车。

  第十九条 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保证车辆以合适的速度行驶,注意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避免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车辆转弯时,应减速慢性。

  第二十条 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第二十一条 注意不抢行、不冒险,自觉做到先慢、先让、先停;会车时不准侵占对方行车路线。

  第二十二条 在危险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雾天行驶时,要严格控制车速,禁止紧急制动和猛打方向。

  第二十三条 下陡坡时不准熄火、空档滑行。通过弯道时要靠道路中心线右侧行驶,严禁侵占对方路线。

  第二十四条 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第二十五条 夜间行车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适当车距;行车中如感觉困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严禁疲劳驾驶。

  第二十六条 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渡口及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

  第二十七条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80 km/h,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不超20 km/h,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第二十八条 运输过程中,应每隔2h检查一次。若发现货损(如,丢失、泄漏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第二十九条 严格按规定的线路、时间、速度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运输作业计划。

  第三十条 装运易燃液体(如瓶、撬、罐)的车辆不准接近明火、高温场所。运输燃油的罐车内温度达到40度时,应采取遮阳或罐外冷水降温措施。

  第三十一条 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押运人员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根据危险货物性质定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驾驶人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必要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公司部门领导汇报。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第三十二条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应及时向公司部门领导汇报,并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车修理企业进行维修。

  第三十三条 驾驶员连续驾驶时应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总计不超过8小时。

  第三十四条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而危及货物时,驾驶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及有关部门报告,向公司部门相关领导汇报,并应看护好车辆、货物。当发生货物泄漏时,应共同配合公安、安检、环保、质检、消防等部门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消除危害。

  第三十五条 运输过程中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向公司部门领导汇报。

  第三十六条 运输过程中遇有天气、道路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根据所载危险货物特性,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货物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第三十七条 认真履行国家《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章 危货驾驶员安全岗位职责

  第三十八条 认真做好各自本职工作,积极服从各自领导的指挥。 第三十九条 自觉执行安全运输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危货运输安全操作规程,努力学习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技能,提高自身安全组织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四十条 参加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并经所在地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危货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十一条 必须熟悉所载运货物的性质、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岗位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第四十二条 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每天的运输岗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交接班工作。

  第四十三条 自觉遵守汽车货物运输管理的各项规定,定期保养维护车辆,按照规定清理和维修车辆。

  第四十四条 不得随意打听各运送单位用气量的使用情况和储备情况。

  第四十五条 干好本职工作,不攀比,不埋怨,理解他人,理解公司。 第四十六条 不得擅自做主,不得散布谣言,不得撒谎、扯皮。 第四十七条 工作态度要积极主动,不怀疑和猜测上级领导的指示,有良好建议可以及时与上级沟通,有不满意见可以及时提出解决。意见不统一的,在完成当次当班作业后,可以越级上报反映。

  第四章 危货驾驶员的其他工作内容

  第四十八条 车辆运行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行车距离,严禁违章超车、疲劳驾驶保证行车安全。

  第四十九条 运输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车上人员严禁吸烟、车辆不得接近明火、高温场所。

  第五十条 发现车辆故障隐患时,及时维修,并向上级领导汇报。如有检修计划,至少提前3天报请上级相关领导审批,履行集团车辆检修的相关程序,并经总调度审核。

  第五十一条 车辆维修过程中,要秉着“抢时间、抓质量、讲价钱”的原则。每天至少向上级汇报一次维修进度和维修情况,第一时间上报总调度室维修车辆可上路的具体时间。

  第五十二条 严格执行和遵守当天的车辆派送任务,包括出行时间、路线、运送货物种类、数量、运送方式及待运时间等。特殊情况下,要特殊对待,无条件地服从调度室的临时安排。

  第五十三条 司机、押运员如有请假者,请假程序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请假管理”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五十四条 出车前,司机应以电话的形式通知货物接收部门负责人。通知内容只涉及到出发时间、大致抵达时间、装载货物种类、数量以及其他装卸时所需的特殊要求。如运输途中遇意外因素延误抵达时间,应及时通知上级直属领导和接收部门负责人。

  第五十五条 出车时,凡出现因超速、压线、违章行车、违章停车等违反一般交通安全行车规范罚款的,罚金由司机(或当事人)自行交付。出现交通事故的,酌情由司机担负相应责任,支付相应罚金。

  第五十六条 不得私自拆卸、挪动、调整GPS设备及其附件,要妥善保护好,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积极配合技术人员对GPS设备及其附件的维修和安装。

  第五十七条 发现所运货物(箱、瓶、罐、撬)有损坏、损伤等外观、性能、工艺各方面的安全隐患时,要及时向上级直属领导汇报,并告知货物接收部门负责人。

  第五十八条 不得以任何形式传递各运行单位或部门之间的生产情况、工作情况信息,更不能随意进行比较,惑乱员工工作积极性。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协议的其他内容。

  第五十九条 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六十条 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生产调度工作的相关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六十一条 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六十二条 发现人为拆卸、挪动、破坏、改装GPS设备及其附件的,视情节予以50元至200元罚款。

  第六十三条 因车辆状况、人员状况和道路状况违反以上相关规定,导致总调度打乱调度计划的给公司带来各种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视情节予以200元至1000元罚款。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或引起严重社会反映的,予以行政处分、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不服从上级指挥,擅自做主,屡教不改的,视情节予以200元至500元罚款。

  第六十五条 招摇生事,散布谣言,屡教不改的,视情节予以200元至500元罚款。

  第六十六条 其他违规行为严格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中“安全生产处分实施细则”和“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的的相关内容执行。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3

  随着客运市场的发展,用工制度进一步深化改革,我分公司短期合同驾驶员不断增多。为强化短期合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分公司特制定如下规定

  1、分公司所属各队对所有短期合同驾驶员,应视同本单位正式驾驶员,纳入安全管理范围,并建立驾驶员安全行车档案。

  2、各队要与短期合同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保证书,内容要根据运营特点尽量全面,并及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修改。

  3、各队要定期对短期合同驾驶员进行教育、检查、分析排摸。对违反安全行车管理规定、违章、违纪和事故驾驶员,应根据情节做出严肃处理,并书面报分公司安全部门备案。

  4、各队对短期合同驾驶员实行干部安全教育承包责任制,每月直接见面谈话,并有记录,内容要详实可信。

  5、短期合同驾驶员从参加运营起,累计安全行车公里,其奖励和处罚按分公司规定执行。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4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制度公司将无法发展,为了进一步规范货运物流安全管理,特制定货运物流司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货运车辆与司机的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

  1、车辆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公司根据司机全月工作表现,从司机产值、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客户意见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车辆由公司指定驾驶员专用,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驾驶,专车司机不能将车转借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如有违反每次扣罚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3、车辆除执行运输任务外,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驶离公司指定停车场,包括不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办私事,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开回公司厂区,不准起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和装卸货物,以上如发现第一次扣罚100元并追究责任,重犯要从严处罚。

  4、车辆进出厂区,均要遵守厂区有关纪律、制度、限速为5公里/小时,若在客户/供应商处装卸货物,也必须遵守对方的有关纪律、制度或行车指示,如有违反第一次追究责任,并按公司规定处罚,重犯者从严处罚。

  5、司机每天按时上班(早车7:00之前出发),特殊情况除外,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请假,否则,按公司规定从严处理。

  6、司机不得向客户/供应商提出要小费、吃饭等,不得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否则报公司处理和送交公安部门。

  7、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在外遇特殊情况或不幸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通知公司管理人员。

  8、司机报销过路费等必须要做到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虚开票据,如发现经核实后要从严处理。

  9、司机对待客户/供应商要文明有礼,努力提高服务素质和业务水平。

  10、对送货回公司后不及时将对方签字票据交制单员处的(特殊情况除外),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1、在运输途中私自携带他人上车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2、下午私自提前休息而不装早车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3、对在工作时间穿拖鞋或不穿上衣影响公司形象的司机,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4、在客户处装卸时不注意观察货物的破损情况,不及时要求客户签收,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5、司机须服从公司管理人员的安排出车,若出现挑肥拣瘦或有车不出,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6、依据天气情况,加盖蓬布,保护所载货物,杜绝打湿货物,若发现或被客户投诉,由司机全额赔偿。

  17、客户要求的退货的,必须及时与业务员联系,同意后方可退回,未经业务员同意,擅自将客户退货拉的,由驾驶员承担所有损失。

  18、关于垫板,公司要求按垫板发出量的80%回收,少回收1张扣5元,多回收1张奖5元。

  二、安全行车制度

  1、司机必须积极参加安全学习会,进一步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行车意识。

  2、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乱抢道等违章行车。

  4、司机在上班时间内不能饮酒,严禁醉酒驾驶,开车时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车中你推我让,搞其他小动作。

  5、由货物或车辆造成的违章罚款(如证件不全、车辆发生故障、货物超重、高、长宽等),公司给予全报。

  6、若司机个人造成的违章罚款,公司不予报销,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1)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

  2)在禁行的时间,在道路上行驶的。

  3)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掉头。

  4)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5)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的。

  6)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车车辆。

  7)不按规定临时停车。

  8)酒后驾驶。

  7、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司机,公司根据其全月实际表现设立安全行车奖以及产值奖,月底时一次性奖励司机,以作鼓励。奖励方法:

  1)全月未出现任何交通意外,奖励100元;

  2)全月未出现任何交通意外、交通处罚,奖励300元;

  3)月运输总量达100车以上奖100元。

  4)月运输总量达110车以上奖200元。

  5)月运输总量达120车以上奖500元。扣罚方法:

  1)每次事故公司直接损失500元以下司机负次要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10%罚款,同等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20%罚款,主要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25%罚款,全责的按经济损失的30%罚款。

  2)每次事故公司直接损失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要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15%罚款,同等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25%罚款,主要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30%罚款,全责的按经济损失的40%罚款。

  3)每次事故公司直接损失5000元以上,司机负次要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20%罚款,同等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30%罚款,主要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40%罚款,全责的按经济损失的50%罚款。

  4)酒后驾驶出事故的,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三、计件方案

  1、根据车型,拉5件40元/车;

  拉6件41元/车;

  拉7件以上(含7件)42元/。

  以上条款,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触犯以上条款将按章论处,不得有误。

  成都林新板材有限公司物流部

  二0一三年十一月九日

  批准:审核:制定:日期:日期:日期: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5

  1、建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后勤主任、安全专干为组员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

  2、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跟车护送老师、接送车驾驶员等签订接送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组织管理责任状。

  3、车队要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各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跟车护送老师、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在学校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4、定期召开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会议应有具体的文字记录。

  5、学校在租用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员时,应要求对方提供《从业资格证书》、《车辆等级评定报告》和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并协助有关部门将有关资料报县交通局运管处备案。

  6、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7、学校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接送车驾驶员进行必要的安全行车集中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8、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协调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9、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10、要提前合理编排好学生接送车辆老师跟车护送值班表,确保每天学生上(放)学乘车途中都有一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并跟车全程护送。

  12、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接送车车况、接送车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跟车教师、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乘驾记录。

  13、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及其它安全行车制度,如因违章驾驶造成事故,则由司机本人负责。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6

  1、必须熟知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指挥,接受交通检查,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否则因违章行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司机个人负责。

  2、开车精力集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得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野蛮行车,尽量减少汽车损耗及油耗。

  3、司机应熟知所驾驶车辆的性能,按月进行保养(保养视车辆使用情况而定,需要保养时则保养);每次出车前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因检查失误,发生事故,后果由司机负责。附:《定期保养表》

  4、司机在入职时应有本公司正式员工或有包头市户口的非公司人员签署《特殊人员担保书》,提供个人驾驶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以备查验,并进行指纹登记。

  5、司机必须遵守公司的一切员工管理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不得无故缺勤。

  6、公司司机应在每次出车归来后立即向有关负责人处报到,并及时将《派车单》交回,未有《派车单》的紧急出车,必须在出车回来后第二天内补办《派车单》,否则不予计算出车补贴。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7、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出车或外借他人,不得拉私活、带客,严禁酒后驾车,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司机本人负责,严重者予以开除处理。

  8、车辆需要维修时,要先和领导打好招呼,经同意后方可修理。如果实行零件拆旧换新,应在定点维修站修理,签单时应写清配件名称、价格、功用、修理工签字、指定维修站的印章,将凭证单带回财务挂帐,无特殊情况,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修车。

  9、司机必须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引擎的清洁);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检修;下班后,将车辆开进厂区保管,锁好车和货厢的门;车辆停驶后,有空闲时间,司机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10、妥善保管好随车工具和各种证件,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如有丢失由司机照价赔偿和补办,因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

  11、每月1日(遇节假日顺延),车队应统计所开车辆上月的行车公里数,并填写完成上月车辆燃油统计表、过路费统计表及维修保养统计表交至行政部,进行车辆综合考核。

  12、车辆各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车管所受检,如年审、季审,逾期未办理受处罚的,其费用由司机人员自行负担。并处以负责人小过以上处分一次。司机证件年审自行办理(办证时间每年一次,每次限三到四天,超过时间以无证件为由拒绝出车者以事假处理)。

  13、司机出车在外必须以工作为重,不得在外办私事或消极怠工,一经发现给予相应处罚。一个月内有三次怠工现象给予辞退。

  14、司机在上班时间内必须坚守自己的岗位,以便听从公司的出车安排。未被派出车的司机,需在指定办公室上班,不得随便串岗,有要事确需离开时,必须向相关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回来后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对不请假且未在办公室待命的司机,15分钟—2个小时内按旷工半天进行处罚,2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进行处罚。

  15、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故意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领导反映。司机不服从领导管理的,每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包含三次)不服从领导管理除处以200元罚款外给予辞退。

  16、司机每月电话费用补贴100元,应每日24小时开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呼叫,应尽快回复。如不开机者一次扣罚20元;当月不开机达五次者不予补贴电话费。经公司多次联系不接电话者每次扣罚30元;多次不接电话者不发年终奖励。

  17、司机在送货物期间丢失货物、开回的单据数量不符、没有注明付款方式、发生送错现象等;除损失自行承担外,还要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辞退。

  18、用车保养不当,予以口头警告处分一次,两次以上予以书面警告处分一次,三次以上予以记过处分一次并扣罚100元。因保养不当造成重大事故的,另外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19、司机利用出车之便偷盗公司物品、弄虚作假、欺骗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损失,并扣罚一个月工资给予辞退。

  20、外出运输车辆要填好行车记录,未填写行车记录私自用车人员扣罚200元/次,如发现三次及以上者扣罚当月工资,外出车辆必须节约用油,如有发现虚报油票、燃油外漏现象,扣罚当月工资。

  21、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送货未出差错的司机,年终给予500-1000元奖励。

  其他

  1、各部门的专车由各部门负责,各部门在接车时需对所接车辆进行仔细点检,并与公司签订接车验收单,在规定使用年限内车辆状况必须和接车时状况保持一致(如发现特殊情况且不是外界因素造成的故障应立即上报,公司视情况而定,如发现异样延期不报者,一切后果由该部门负责)。各部门车辆的保养、维修以及车辆使用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除车辆本身原因外)一概由使用部门负责。车队只负责车队所属车辆的维护。车队车辆钥匙及各种行车证件由车队负责人统一管理,派车时应分发到人。个人用车时需和部门领导申请、同意后与车队负责人协商调车,车队负责人根据情况调配车辆。

  2、板车司机外出送车时,需以预支款的'50%作为抵押金,其余的自己垫付,待公司接到客户接车确认单或电话确认后,根据实际消费凭证报销全额费用。(注:预支款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里程及消费标准进行支付)

  3、板车司机出差按天数进行补助,每天补助100元,其余餐补等补助按照人事部的相关制度进行。

  4、板车罚款金额200元以内的,板车司机可自行处理;罚款金额在200元以上的,应请示车队负责人。

  5、板车出车前应进行常规检查,确保出车安全;车辆在行驶途中遇到故障和损耗急需维修的,视实际需要经车队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

  6、事故管理:

  6.1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

  6.1.1未有人员伤亡,只造成车辆损坏的,司机应负责一切损失和责任(包括公司车辆维修费用)。

  6.1.2发生人员伤亡的,应根据相关法律裁定来划分责任和承担相关费用。

  6.2由于客观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承担责任。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驾驶员的基础管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他制定本企业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一.凡在本企业从事驾驶岗位工作的人员,均应服从本规定的管理。

  二.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必须符合上岗资格条件,持有效的国家法定机关颁发的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持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年龄在21-60岁;经企业考核合格颁发的上岗证,身体健康,职业道德良好连续三年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事故同等责任

  三.新进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有安全部门派人,对其行车操作技术进行审考核,观察驾驶操作的熟练程度,遵章守纪和应变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四.新进机动车驾驶员考核合格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对其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的有关运输安全是法律,法规,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过程,客运线路的道路交通情况等。

  五.新进机动车驾驶员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企业颁发上岗证,客运管理部门安排上岗。

  六.六在驾驶员每月不少于参加1次企业组织的安全学习,每月安全学习时间不得低于1小时。

  七.违章驾驶员的管理,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严重通违章或一个记分周期内违章记分满12分的`驾驶员,必须接受安全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八.肇驾驶员的管理,驾驶员发生一般道理交通负责以上的事故,由公司对其教育,进行安全谈话,吸取事故家训,总结应对经验,发生道路娇慵运输死亡事故,由公司召回接受安全再教育,组织安全学习,待事故责任明确后,负同等及其以上责任的,由安全科收回上岗证,重新安排工作或辞退。

  九.驾驶员违章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200元的经济处罚:

  1.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和安全培训;

  2.一月内发生一般交通违章3次以上,严重交通违章1次以上;

  3.发生道路运输死亡责任事故的;

  4.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的;

  5.其它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十.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其以上道路交通运输事故的驾驶员,企业辞退后终身不聘用。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了加强对驾驶员安全教育与管理,将近几年驾驶员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本制度。

  2、适用范围

  车辆管理及使用部门

  3、管理职责

  3.1车队调度职责(车辆管理负责人)

  3.1.1考核:调度(车辆管理负责人)在正式上岗之前经公司对其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3.1.2具体工作

  3.1.2.1做好驾驶员和车辆日常管理工作,合理调配车辆,确保各部门生产和业务用车。

  3.1.2.2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做到不徇私情;认真详细填写《派车登记表》各项记录,形成出车台帐。

  3.1.2.3严格奉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与用户的关系,做到"安全第一、确保生产"。车队调度或车辆负责人做好与用户之间的协调工作,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3.1.2.4每周组织一次安全例会,学习交通法规,交流开车经验,对事故案例进行分析,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3.1.2.5搞好季度"车场日"活动,发现问题当场排除,认真填写《车场日记录表》。及时掌握全部车辆技术状况及运行情况,合理安排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充分协调好空闲时间,保养好车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1.2.6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车场、车库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对车辆的灭火器进行有效期检查,积极组织特种车辆驾驶员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知识2

  培训并进行实际演练。强化驾驶员的消防意识,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1.2.7贯彻"提高优质服务,创造满意"的服务宗旨,加强对驾驶员企业文化的学习与熏陶,不断提高驾驶员的服务素质。

  3.1.2.8组织驾驶员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监督驾驶员做到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的车辆三检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保障行车安全。

  3.1.2.9对车辆的维修进行严格把关,日常的小型维修应由驾驶员自己完成,对确需进修理厂排除的故障由调度(车辆管理负责人)对车辆事故进行认真的分析,批准后方可到修理厂维修。

  3.1.2.10培养驾驶员的节约意识,月底做好节油、车辆运行、修理费用的统计工作,填写《车辆运行情况月报表》上报公司行政管理部门。

  3.1.2.11安排好夜间和节假日的值班驾驶员和车辆,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3.1.2.12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及时掌握驾驶员的思想动态,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例如家庭、人际关系、生活等方面的不如意,使驾驶员精神愉快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3.1.3权利

  3.1.3.1有权拒绝未经公司总经理或总经办主任批准的外借车;

  3.1.3.2有权拒绝未经领导批准的私人用车;

  3.1.3.3有权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驾驶员提出处罚意见;

  3.1.3.4有权拒绝驾驶员不合理的维修要求;

  3.1.4责任

  3.1.4.1负由于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延误用户的用车时间而造成的损失。

  3.1.4.2负因派车不合理而致使驾驶员疲劳驾车导致事故的责任。

  3.1.4.3及时征求广大用户的意见和建议,对用户提出的合理服务投诉负责;

  3.1.4.4对安全管理和教育不到位而导致的交通事故负责;

  3.1.4.5由于工作不到位未能与员工沟通造成人才流失负责。

  3.车队小组长职责

  3.2.1贯彻执行公司和本部门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小组的安全工作,培养小组间"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气氛。

  3.2.2组织本小组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本公司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2.3组织并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坚持出车前讲安全,回场后总结安全。

  3.2.4带头搞好"安全月"、"安全周"活动。

  3.2.5负责组织本小组车辆的安全检查,定期组织车辆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2.6熟悉本组车辆的分配情况,服从调度,作出表率。

  3.2.7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组员工学习交通法规,增强安全意识。

  3.2.8在本组做好表率,同时严格要求组员完成各项任务,并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

  3.2.9积极协助调度组织车场日活动,督促本组驾驶员,保证车辆保养工作及卫生状况达标。

  3.2.10带头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了解关心小组每一位驾驶员,作到及时思想沟通,切实为其排忧解难,培养小组乃至车队内部团结互助的氛围。

  3.3合格驾驶员标准

  3.3.1谢谢谢谢燃气有限公司驾驶员聘任条件

  3.3.1.1驾龄5年以上

  3.3.1.2年龄50岁以下

  3.3.1.3准驾车型:A或B

  3.3.2考核

  3.3.2.1谢谢谢谢驾驶员在正式上岗之前必须经过车辆主管部门对其交通法规和实际操作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公司签发《谢谢谢谢机动车准驾证》方有上岗资格。(《谢谢谢谢机动车准驾证申请表》见附表)

  3.3.2.2交通法规考试

  (1)交通法规考试实行100分制,90分以上及格。

  (2)专职驾驶员要求一次及格,否则不予录用;

  (3)兼职驾驶员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不准驾驶车辆。

  3.3.2.3桩考

  3.3.2.3.1专职驾驶员桩考要求二次合格,二次不合格不予录用。

  3.3.2.3.2兼职驾驶员桩考二次不合格,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再次不合格,不准驾驶车辆。

  3.3.2.3.3桩考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

  (2)碰擦桩杆

  (3)车身出线

  (4)移库不入

  (5)中途停车一次

  (6)熄火

  (7)换档后脚还放在离合器踏板上

  3.4谢谢谢谢机动车驾驶员应该遵守下列原则

  3.4.1谢谢谢谢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必须持有公司签发的《谢谢谢谢燃气有限公司机动车准驾证》方有资格驾驶车辆。

  3.4.2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和《机动车准驾证》。

  3.4.3严禁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和《机动车准驾证》;严格执行专人专车制度;严禁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和超速行驶。

  3.4.4驾驶公务专用车的驾驶员严禁将车辆交由享受公务车配备的领导干部驾驶。

  3.4.5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注意力要保持集中,严禁思想麻痹大意,严禁吸烟、闲谈、饮食或其他防碍安全的行为。

  3.4.6行车前检查车厢、车门是否关好,各项安全设施是否齐全,严禁超载驾驶。

  3.4.7驾驶员要对自己的车辆进行经常的维护与保养,坚持做到出车前检查,回场后保养,使车辆技术状态良好。

  3.4.8车辆出现故障立即排除,严禁驾驶带病车辆。

  3.4.9搞好车辆的卫生,为用户提供一个干净整洁的乘车环境。

  3.4.10服从调度指挥,认真独立地完成调度指派的工作任务。

  3.4.1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知识的培训,强化驾车技术,掌握一定的维修技巧。

  4、驾驶员安全教育

  4.1内容

  4.1.1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高速公路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内容。在交通法规的学习中,避免采用死板强行灌输的方法,而应该把交通法规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避免引起驾驶员的反感心理,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4.1.2《xx集团车辆管理制度》、《xx集团公务车配车制度》、《合格驾驶员标准》、《合格车辆标准》及相关安全制度。

  4.1.3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4.1.3.1经常性对驾驶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可以有助于培养驾驶员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扬"负责、协作、学习、创新"的企业精神。

  4.1.3.2职业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一企业文化教育与熏陶。二驾驶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驾驶车辆。三驾驶车辆应安全礼让。四爱护车辆、尊敬用户、爱护公司的财产。五维护驾驶员职业的荣誉。

  4.1.4安全行车知识教育

  4.1.5汽车行驶发生事故的技术原因,多为处理情况时选择路面不当;车与车排列位置不当;车辆通过某一路段的时机不当。只有了解事故产生的规律和安全行车的基本知识,才能使大事故化小,小事故化了,起到化险为夷的作用。

  4.1.6在安全知识的教育中,要使驾驶员熟悉各种道路条件、气候条件、生理心理条件和时间条件下的安全驾驶方法,掌握超车、会车和跟车的技术要求,了解常见险情的处置原则和应急技术措施。要让驾驶员了解酒后开车、思想麻痹大意、车速过快等对安全的影响,尤其强调的一点是开车途中吸烟、戴变色镜、打手提电话对安全行车也有重要影响。

  4.1.7事故案例分析

  4.1.7.1对历年来公司发生的事故和从报纸、杂志上摘抄的有教育意义的事故案例进行汇总,行成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的重要教材。

  4.1.7.2通过对事故案进行分析,使驾驶员了解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预防事故的发生。

  4.1.7.3对事故案例的分析非常重要,一般采取因果分析法,把诱发事故的原因尽可能全面客观的反映出来,并要从粗到细,由表及里的寻根究底,抓住事故的直接原因,使驾驶员能从血淋淋、活生生的事例中得到启发,防止发生类似情况下的车祸。

  4.1.7.4在事故案例的分析中,还要正确分析与评价事故的处理,尤其是领导,要做到对事不对人,因为对每一件事故的正确处理,将对驾驶员起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作用,也能使当事人对事故认识深刻。反之会对驾驶员起到反面教育。

  4.1.7.5运用车队的光荣传统和"红旗车"驾驶员事迹进行教育。激发员工工作的热情和集体荣誉感。每年在车队要评选"红旗车"驾驶员,这样会在驾驶员当中形成一种"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

  4.2形式

  4.2.1安全例会:

  4.2.1.1目的: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确保新的一周开始工作时,驾驶员上好安全弦,圆满完成出车任务。

  4.2.1.2根据驾驶员安全意识的周期性,召开安全例会的间隔为一周,每次召开时间定为星期一上午8:00。

  4.2.1.3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学习交通法规;对公司关于安全制度进行传达;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一周内驾驶员的思想动态;驾驶员下一周注意的安全事项。

  4.2.2安全管理座谈会

  4.2.2.1通过安全管理座谈会的形式,使驾驶员充分交流行车经验和行车中注意的事项,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的技术水平。

  4.2.2.2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织,建议以"小组"为单位定期召开。

  4.2.3培训

  4.2.3.1培训目的是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尤其是汽车理论知识,使驾驶员对汽车基本结构、性能有所了解。能独立排除小型故障。

  4.2.3.2组织驾驶员,尤其是特殊岗位的驾驶员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消防知识培训。

  4.2.4板报、标语:

  4.2.4.1采用板报、标语进行直观安全教育。

  4.2.4.2选择的内容要精练,根据时间、天气、季节的变化宣传安全内容要经常性的进行更换。(例如:调度室的小黑板就成为安全宣传园地,在下雪时小黑板写上,"下雪路滑注意安全!!!";楼道中的标语"母念妻想娇儿盼,望君安全把家还"这些最为直接的标语,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安全教育目的)

  4.2.4.3板报、标语宣传要求,内容简练,感召力强。

  4.2.5竞赛

  4.2.5.1冬三月为事故多发期,为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冬季安全运营,可在此期间多组织一竞赛,在全体驾驶员当中形成一种"人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

  4.2.5.2竞赛的内容有两个方面:交通法规与安全行驶

  4.2.5.3竞赛的方法:交通法规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安全运营采取"安全分"累计的形式。

  4.2.5.4竞赛结果:对积极参加竞赛并取得良好成绩的员工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并选拔出公司年度优秀"红旗车"驾驶员,树立驾驶员标兵作用。

  4.2.5.5竞赛要求:调度或车辆负责人对竞赛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在竞赛中做到客观公正;要求广大驾驶员要积极参与,时刻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意识。

  4.2.6根据驾驶员岗位的特殊性,订阅《驾驶员》、《警视窗》等安全宣传杂志,也是保证驾驶员对安全关心的重要手段。

  4.2.7开展好驾驶员的思想工作

  4.2.7.1了解驾驶员的思想和情绪变化,主要包括家庭情况身体状况、工作表现、人际关系等,并找出驾驶员情绪变化的规律和特点。

  4.2.7.2了解驾驶员的气质和个性,主要分为协调型、稳定型、自我中心型、懦弱型,调度(车辆管理负责人)应采取多种手段,促进与职业想适应的性格的形成和发展

  4.2.7.3经常性对驾驶员的家庭进行回访。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条 总则

  一、为了加强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凡在重庆市华荣凯华物流有限公司从事机动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除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都应遵守本办法。

  三、公司各科室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活动,教育所属人员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本办法,协助安全管理科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条 安全教育

  一、驾驶员每月必须参加安全学习一次,学习时凭“安全学习记录“卡登记考核。全年累计3次不参加学习者,不予办理年审手续,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驾驶员因事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事后一周内,自动到安全管理科补课,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者,每次罚款30元。

  三、凡违章肇事驾驶员,由安全管理科组织学习教育或上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轮训。被通知轮训学习的驾驶员,不得借故拒绝参加接受教育。

  四、车辆经营业主,每月参加安全学习一次,按车辆年审日期组织学习,按驾驶员学习考核办法考勤,无故缺课的按本办法第十条处罚。

  第三条 证照管理

  一、驾驶公司所属各类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经安全管理科审查批准,办理内部准驾证,方准驾驶公司车辆。无公司内部准驾证驾驶公司车辆的人员,视为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罚款50—200元。

  二、驾驶公司客运车辆的机动车驾驶员,须按《重庆市华荣凯华物流有限公司交通安全协议书》交纳安全信誉保证金。发生重特大事故没收其保证金,并由当事人补交不足部分。无重特大事故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三、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书、准驾证和机动车号牌遗失等需补办,由当事人向安全部门申报,经审核属实后出具补办申请,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

  第四条 驾驶证年审

  一、凡公司所属驾驶员,无违章、肇事,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的凭“安全学习纪录卡”到安全管理科办理年审相关手续。

  二、职业道德水准低,驾驶技能差,事故频繁,不服从安全管理,全年3次以上不参加安全学习以及不再适宜从事驾驶工作的,安全管理科不予办理年审签章手续。

  三、驾驶员证照年审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缴纳安全活动有关经费,驾驶证户籍非本公司出具年审手续的,须向安全部门缴纳一定的安全管理费。

  第五条 驾驶员行车规定

  驾驶员在行驶中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外,还必须遵守下列行车规定:

  一、驾驶车辆时,须待驾驶证、行驶证、客运准驾证和公司安全管理科制发的内部准驾证,证件不齐或证件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者,不准驾驶车辆。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

  二、严禁酒后开车,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或由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渡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三、不准超速行驶;严禁下坡空档熄火滑行;不准直流供油;严禁将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或不符合跟车实习的人以及外单位人员驾驶。

  四、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资格不相符合的车辆;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符合规定或机件失灵的车辆;不准人货混装;不准驾驶装载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准私自聘请不符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驾驶车辆

  五、车门未关好不准行车,车未停稳不准开车门下客,防止车门、车顶伤人及其它意外事故发生。

  六、驾驶车辆时须做到遵章守纪、礼貌行车,中速行驶。转弯时做到减速、鸣号、靠右行和随时准备停车;起步做到一看车辆周围上下有无障碍,二看仪表是否正常,三看有无车辆超车、会车;会车时做到先让、先慢和先停;超车时做到不强行超车,让车时不能让道不让速;停车做到选好地点,挂好排挡,拉好手刹,塞好三角木;行车中做到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停车慢,通过交驻路口、狭路、桥梁、弯道、险坡、繁华路段慢;行车中还须做好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掌握道路及装载情况,掌握气候及地区变化,掌握各种车辆动态,掌握行人、儿童及牲畜活动的特点。

  七、雨雾天能见度不足30公尺,车辆不得载客驶出车站,能见度达到30公尺以上时,必须指定一名观察员坐在右前排位置协助驾驶员观察路况,慢速行驶。途中遇浓雾时,必须就地停车,不得冒雾行驶。通过泥泞路段时,要严格控制车速,遇危险路段,应停车察看路况,待确认安全后,方能通过,不准盲目冒险行驶。

  八、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不准载客加油。

  九、驾驶员在开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必须做好安全例保工作,经常保持车容整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规定,按期进行保养,使车辆长期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十、驾驶员须严格遵章守纪,自觉服从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遵守运政法规,服从运政管理和公司调度管理,车辆加班或包车外出,必须经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不准私自加班。改变营运线路。

  十一、驾驶员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安排好休息时间,保证足够的休息,以较好的精力投入驾驶工作,严禁疲劳驾车。

  十二、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向交警部门和公司报案,听候处理,不得伪造或开车逃逸现场。

  十三、肇事驾驶员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查,依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处理。

  第六条 驾驶员考核录用

  一、车辆经营者聘用驾驶员时,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严格审查。双方签订《驾驶员聘用合同》,领取内部准驾证后方能上车。

  二、车辆经营与聘用驾驶员签订合同时,由驾驶员向公司安全管理科交纳安全学习保证金200元。

  三、被聘用的驾驶员应承担车辆运行安全责任,遵守交通法规,做好发车前、收车后、行驶中的例保作业,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经营者和公司安全管理科报告。

  四、督促车辆经营者按期保养车辆,不违章行车,敢于反对违章指挥。

  五、驾驶员在受聘期间,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保证金全部扣除,需再聘按原程序办理。

  第七条 违章处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0元罚款,扣车学习一星期,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

  1、 无证开车或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2、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

  3、 酒后开车;

  4、 人工自流供油;

  5、 偷开他人机动车辆;

  6、 发生宰客、甩客的;

  7、 未经公司进行资格审查,无公司内部准驾证开车肇事的;

  8、 发生交通事故被吊销执照,又在其他地区以不正当行为骗取、购买驾驶证驾驶客车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200元罚款。

  1、 客车载运危禁物品;

  2、 将车交给实习驾驶员单独驾驶;

  3、 使用失效驾驶证、行驶证;

  4、 私自带学徒开车;

  5、 发生重特大事故苗头;

  6、 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

  7、 发生营运纠纷故意堵车、造成交通堵塞的;

  8、 无公司内部“准驾证”驾驶营运车辆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100元罚款

  9、 擅自改变营运线路的;

  10、 指使强迫驾驶员违反《道条》和本制度驾车的;

  11、 严重超载、超速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元罚款

  12、 驾驶转向、制动机件有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的;

  13、 人、货混装,驾驶室超负、脚踏板、车顶站人行车的;

  14、 车未停稳上下乘客的;

  15、 穿拖鞋开车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30元罚款

  16、 驾驶车辆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的;

  17、 驾驶转向灯、制动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18、 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19、 驾车时吸烟、打电话、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第八条 肇事处理

  一、公司车辆发生各类交通事故后,安全管理科须迅速组织安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现场勘察、原因调查、伤员救治、车辆施救及死亡伤者的善后处理,尽量为车辆经营者减少损失。重大事故,安全管理科领导参与处理;特大事故,公司领导参与处理。

  二、公司所有车辆都必须参加由公司统一组织的社会保险,参加社会保险的车辆发生事故损失费用,除保险公司核赔的费用外,免赔部分一律由车辆经营者自理。凡未参加公司统一保险的车辆发生事故,一律由肇事者、车辆经营者自行解决和支付事故费用。

  三、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安全管理科须向上级主管部门写出《事故报告书》,对事故责任、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善后处理方案,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预防整改措施。属于特大事故,公司领导和安全管理科负责人应书面检查,并接受上级处理。

  第九条 附 则

  一、办法没有规定的违章处罚,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重庆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安全管理科解释。

  三、本办法由安全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10

  1、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觉维护交通秩序。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服从办公室的调度,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有关规定的证件,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将本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4、自觉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驾驶车辆时必须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开车斗气、开快车等。

  5、爱护车辆,及时对车辆进行保养,并保持车辆整洁、干净。

  6、下班时,车辆要及时入库,不需要入库的要按规定的.停车点停放整齐,不准乱停乱放。

  7、了解车辆的性能和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并配合修理人员检修,对修好的车辆负责验收,不准车辆带“病”上路。

  8、认真做好每天的工作记录,管理人员每周一统计各车工作量,做到实事求是,不虚报、不漏报。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11

  承运车队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规定

  (1)机动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驾驶相应车辆的资质,其职业经培训考核取得从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运行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超载和'三品'带上车,严禁酒后驾驶;

  (2)机动车辆驾驶人应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保证车辆运行安全;

  (3)普通货物运输的驾驶人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一天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4)从事普通货物的驾驶人,应具备有3年以上驾龄和5万公里以上安全行车经历,从事运输危险货物的'驾驶人,应具备5年以上驾龄和10万公里以上安全行车经历;

  (5)机动里程400公里以上的车辆,必须配备两名驾驶人轮换驾驶,未配备两名驾驶人的要在限定的时间内保持休息;

  (6)危险货运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和时间行驶,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运行途中驾驶人、押运员严禁吸烟,停车时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和人员稠密场所,夜间休息时应选择成效人员稀少的地方;

  (7)驾驶人要严格利用汽车仪表记录,掌握车辆技术状况和车辆技术动态,保证安全运输行车。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12

  一、为了有效地控制交通事故,维护项目部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确保人们的生命安全及财产免受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工程使用车辆必须安全装置完善可靠、车况良好。

  三、车辆必须经常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方向、制动、、刹车、灯光、喇叭、雨刮器及外部螺栓)、在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危及交通安全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行驶。

  四、车辆做好定期维护、保养;按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车辆年检。

  五、车辆装载超高超长,应做好安全标志;车辆运输爆破器材、易燃物品时,应严格遵守《安规》相关规定。

  六、车辆备有灭火装置,并配备常用车辆维修工具,以便及时处理普通车辆故障。

  七、凡在项目部工作的驾驶员(包括合同驾驶员)均必须遵守有关行车的安全法令、交通管理规则及本办法的规定;必须定期进行安全学习,并实行签名制度。

  八、聘请外单位驾驶员,必须有驾驶执照,且只能开执照规定范围以内的车辆。

  九、严禁无执照开车,私自开车、私自教练和私自将车交外单位人员驾驶(包括有执照人员)。

  十、不得私自带人载货。

  十一、施工现场的便道、便桥及危险地段,首先要查看,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通行。

  十二、实习司机一律不得在便道、便桥及危险地段驾驶。

  十三、驾驶员有权拒绝违章行车,若强令违章行车,则强令者负主要责任。

  十四、驾驶员或有关人员有违反以上规定者除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外,项目部要给予一定的经济惩罚。

  十五、一年内同一驾驶员,连续发生二次人身重伤及以上交通事故,不论是企内、企外人员,其责任是次要及以上责任者,报公司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下岗一年,情节严重的调离驾驶岗位。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13

  (1)驾驶员应是思想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准驾驶车辆。

  (3)驾驶员的正常培训由本人负责,定期培训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4)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6)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7)车辆正常出车前,应将文明卫生与安全工作结合检查。

  (8)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驾驶营运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

  ②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

  ③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人驾驶。

  ④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⑤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⑥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⑦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⑧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⑨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⑩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14

  1、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及《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校车各项管理规定。

  2、校车驾驶员应身体健康,并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和无犯罪记录。

  3、校车驾驶员每次完成接送任务后,要及时检查校车内是否有孩子在校车内未下车,以保证孩子的安全。

  4、做好当天的行车记录,保留好当天所产生的各类费用的票据,并在票据后签名确认。

  5、驾驶员要准时、准地点的安全完成所分配的任务,要服从园务的'工作安排和车辆调配。

  6、驾驶员有事请假需经园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7、驾驶员负责所驾驶车辆的维修保养的申请和车辆故障信息反馈和沟通。

  8、对车辆的随车证件和按规定配备的各种维修工具、材料、设备做到不浪费、不遗失,并做好相关的领用登记。

  9、每日上班前必须按照行车技术标准和车容标准、司机仪容仪表标准进行自检。

  10、全车外形完整无损,车身光泽明亮,无浮尘、油污、泥水痕迹,保证全车车窗玻璃明亮。

  11、车内无浮尘、杂物,保洁箱内无隔夜垃圾,车内空气无异味。

  12、驾驶员在完成出车任务后,要及时告知园长,通讯设备必须处于畅通状态。

  13、驾驶员驾车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争道等)。

  14、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5、驾驶员在旅途中要积极认真地为幼儿者做好服务工作。

  16、工作时间内,除有出车任务外,非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

  17、驾驶员不得擅自开车外出办私事和外借、调换,如有违反,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条: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第二条: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热爱本职工作,服从调派,牢固树立服务思想,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按照规定时间出车收车。

  第三条: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不开带病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维修;确保行车安全,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第四条:行车前要检查好车辆情况,做到安全行车,随时备好各种备件和工具;每天认真、准确填写校车各项记录。

  第五条:严格按照行车路线运行,不私自更改校车运行路线,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分,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

  第六条:行车时精力集中,不吸烟,不攀谈,不接听电话,下班休息好,保证睡眠,不带病开车,以充沛的精力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条:严禁工作时间酗酒;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辆交无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不准开与驾证不符的.车辆。

  第八条:熟悉并学习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制定行车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车载消防及急救器材,遇事沉着冷静,及时报告,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九条:到达每个停靠站点,需打开停车臂,待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车;再次行驶前,要环顾四周,确保无障碍物后继续行驶;行驶途中注意周围车辆,并协助随车照管人员做好上下车安全工作。

  第十条:由于工作失职而造成交通事故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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