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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法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是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相关考试会怎么考?以下是CN人才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问答题
1、什么是出生缺陷的三级预防措施?
答:一级预防措施是在孕前和孕早期采取的措施,以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
二级预防措施是在孕期采取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以避免严重出生缺陷儿的发生。
三级预防措施是在新生儿出生后对新生儿进行疾病筛查,以早期发现应治疗的新生儿疾病和异常。
2、新法接生要求四消毒、四严、五防、三不准的内容?
答:四消毒:产包、接生者的手、产妇的外阴和新生儿的脐带。
四严:严格观察产程,严格执行无菌操作,严格掌握阴道检查指征,严防滥用催产生。
五防:防滞产、防感染、防出血、防产伤、防窒息。
三不准:不准发生新生儿破伤风,不准发生子宫破裂,不准发生产褥感染。
3、母乳喂养的禁忌证是什么?
答:母亲患艾滋病、败血病、肾炎、惊劂、大出血、活动性结核,伤寒和病疾等是母乳喂养的禁忌证。
4、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和《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而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和家庭接生以及出具《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和医学技术鉴定证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哪些处罚? 答:应予以制止,并给予如下处罚;
①责令停止②警告③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性节严重或经制止仍未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处罚。
以上处罚可单独或合并使用。
5.什么是严重遗传性疾病?
答: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6. 经产前诊断,有哪些情形的,医师应当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
答:(1)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
(2)胎儿有严重缺陷的;
(3)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
7.孕产期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
(1)母婴保健指导:对孕育健康后代以及严重遗传性疾病和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方法提供医学意见;
(2)孕妇、产妇保健:为孕妇、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以及产前,(3)胎儿保健:为胎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护,提供咨询和医学指导,(4)新生儿保健:为新生儿生长发育、哺乳和护理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8. 婚前保健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答:包括(1)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
(2)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
(3)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
9.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哪些疾病的检查?
(1) 严重遗传性疾病; (2)指定传染病;(3)有关精神病。
婚前检查(1)严重遗传性疾病: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子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
(2)指定传染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4)其他与婚育有关的疾病,如重要脏器疾病和生殖系统疾病等。
10、什么情况下,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暂缓结婚?
答: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男女双方应暂缓结婚。
11、哪种情况下,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
答:经产前检查,医师发现或怀疑胎儿异常的,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
12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规定,孕妇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医师应当对其进行产前诊断?
孕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当对其进行产前诊断:
(一)羊水过多或者过少的;
(二)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有可疑畸形的;
(三)孕早期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的;
(四)有遗传病家族史或者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婴儿的;
(五)初产妇年龄超过35周岁的。
13、《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规定,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出具哪些医学证明文件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哪些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部门撤销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资格或者医师执业证书?
(一)因延误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给当事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4、新生儿窒息复苏流程、通畅气道的步骤、复苏气囊和面罩的一般特点、胸外按压的指征、气管内插管的指征分别是什么?
建立通畅的呼吸道—摆好体位:仰卧体位,头略后仰,肩胛下垫一纱布卷,使肩部抬高2—2.5cm,颈部伸仰过度及不足均碍气体进入,而体位正确则使呼吸道保持最隹开放状态。.
胸外按压指征:100%浓度正压给氧30秒,心率仍<80次/分者
复苏技术—气管插管、1.适应症:a.气囊面罩加压给氧无效,胸廓不起伏。b.病情需要长时间正压呼吸。c.气管内分泌物多,如污染胎粪的黄稠羊水,需插管吸引。d.疑有膈疝,不用面罩而用气管插管,可防止空气进入胃肠道,妨碍肺扩张。
气囊的大小(200-750mL)、氧浓度90%-100%、能避免压力过强、面罩大小合适能够适应新生儿的面部
15、婚前医学检查的主要疾病有哪些?
1、严重遗传性疾病 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严重致愚、致残,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但并未丧失生育能力,子代再发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
2、指定传染病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所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这些传染病在传染期内均暂缓结婚。
3、有关精神病 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4、其他与婚育有关的疾病,如心、肝、肾、肺等重要脏器疾病、糖尿病以及生殖系统发育障碍或畸形等
16、不宜婚配的有哪些情况?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结婚:
(一):双方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如亲兄妹,堂、表兄妹。
(二):有严重遗传病或先天畸形的人以及先天性(非产科原因)重度智能低下者。
(三):无法治疗的生殖器官畸形或性功能缺陷者
(四):精神分裂症或躁狂抑郁性精神病现症患者。如男女均曾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虽已治愈但彼此间也不宜结婚。
(五):各种法定传染病的隔离期内不能结婚。麻风病、性病在治愈前不得结婚。
17.出生缺陷的三级预防(见第一题)
18、产前诊断针对哪些疾病?
疾病有明确的诊断标准,且产前诊断方法准确可靠;
疾病症状严重,造成死胎、死产或致残;
疾病无有效治疗手段;
疾病遗传风险高。
19、产前诊断的方法?
第一大类:使用特殊仪器检查胎儿外形,如B超扫描、胎儿 镜直接观察等,都能诊断胎儿体表畸形。
第二大类;检查母体组织或体液,间接诊断胎儿疾病,如检查孕妇的血、尿可查出胎儿是否息有某种代谢性疾病。检查母血清中的甲胎蛋白可以查出胎儿是否患有开放型神经管畸形等。
第三大类:直接采取脐血、绒毛、羊水及胎儿的皮肤组织进行染色体病、代谢病及血液病的诊断。
20、婚前医学检查的主要疾病有哪些?(见第九题)
21、建议暂缓结婚的有哪些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九条的规定:对患有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提出“暂缓结婚”的医学意见,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暂缓结婚。
(一):传染性疾病: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二):精神性疾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型精神病,如偏执型精神病、器质性精神障碍等。
(三)主要脏器疾病:男女双发或一方患有一种重要脏器疾病伴有功能不全者。
(四):患有生殖器官发育障碍或畸形的患者,可能影响婚后性生活的,医师应提出进行矫治后再结婚。
传染病在传染期如结婚则易传染给对方,还会影响后代,同时也不利于自身的身体恢复。上述所指的精神病在发病期,因病人已失去自控能力,又大量服用可致胎儿畸形的镇静剂,如这时结婚易加重病情,影响后代,所以这些对象都应暂缓结婚。
22、孕前常见病原体抗体实验室筛查有哪些项目?
弓形虫、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和单纯疱疹病毒(TORCH)筛查。
23、产前诊断适应征?
孕妇年龄达35 岁或以上;
孕早、中期血清筛查阳性的孕妇;
夫妇一方为染色体病患者,或曾妊娠、生育过染色体病患儿的孕妇;
夫妇一方为先天性神经管缺陷患者,或曾妊娠、生育过该病患儿的孕妇;
有不明原因自然流产史、畸胎史、死胎或死产史的孕妇;
怀有严重单基因遗传病高风险胎儿的孕妇;
有异常胎儿超声波检查结果者( 含羊水过多者 ) ;
夫妇一方有致畸物质接触史;
疑为宫内感染的胎儿。
24、产前诊断的方法?(见19题)
25、胎心监护的适应症。
1.所有可影响胎儿胎盘功能的高危妊娠
2.NST无反应型
26何为无刺激实验(NST)。
NST试验是指在没有宫缩及其他外界负荷刺激情况下,观察胎动后胎心率的变化。正常胎心率为120-160次/分钟
需要检查的人群:出现高危妊娠,尤其是妊高征、过期妊娠、糖尿病、心脏病、先兆早产、羊水过多、羊水过少、胎儿宫内发育迟缓、高龄初产、多胎妊娠、既往死胎死产史等;自觉胎动异常;胎盘功能不良的孕妇。
异常结果:心动过速:>160bpm 历时10分钟,>180bpm为中度胎儿心动过速。
心动过缓:<120bpm 历时10分钟,<100bpm,为中度胎儿心动过缓。
心动过速:>160bpm 历时10分钟,需要测孕妇的体温与脉搏。
27.产钳的适应症
(一)宫缩乏力,第二产程延长;
(二)患有心脏病、肺结核、妊高征或有前次剖宫产史等,不宜产时过分用力者;
(三)前置胎盘、胎盘早剥、脐带脱垂及胎儿宫内窒息等;
(四)持续性枕后位,分娩进展过于缓慢者;
(五)剖宫产胎头娩出有困难时,可用产钳协助。
28、臀位剖宫产的指征有:
1.胎儿体重≥3500g或B超检查胎儿双顶径>9.5cm。
2.骨盆狭窄或有头盆不称者。
3.B超见胎头过度仰伸
4.未临产,有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前置胎盘、糖尿病、胎盘功能不全者等。胎膜早破超过12小时,子宫畸形及其他软产道异常行选择性剖宫产。
5.子宫收缩欠佳,产程延长,用催产素无效者。
6.胎儿窘迫或脐带脱垂而胎心音尚好者。
7.先露下降缓慢,软产道较紧,估计阴道分娩困难者。
8.足先露或膝先露的脐带脱垂率高达16%~19%,一旦确诊即应考虑剖宫产。
9.早产儿胎头大于胎体更甚,且容易发生颅内出血,以剖宫产为宜。 10.有臀位分娩围产儿死亡及损伤史者是剖宫产指征,
11.疤痕子宫。
12.不孕症经治疗后妊娠。
13.高龄初产。
14.臀位孕妇及其家属强烈要求剖宫产或绝育者,可考虑剖宫产。
新生儿出生后做出评估的内容
29.新生儿出生后做出评估的内容。
1.皮肤颜色:评估新生儿肺部血氧交换的情况。全身皮肤呈粉红色为2分,手脚末梢呈青紫色为1分,全身呈青紫色为0分。
2.心搏速率:评估新生儿心脏跳动的强度和节律性。心搏有力大于100次/分钟为2分,心搏微弱小于100次/分钟为1分,听不到心音为0分。
3.呼吸:评估新生儿中枢和肺脏的成熟度。呼吸规律为2分,呼吸节律不齐(如浅而不规则或急促费力)为1分,没有呼吸为0分。
4.肌张力及运动:评估新生儿中枢反射及肌肉强健度。肌张力正常为2分,肌张力异常亢进或低下为1分,肌张力松弛为0分。
5.反射:评估新生儿对外界刺激的反应能力。对弹足底或其他刺激大声啼哭为2分,低声抽泣或皱眉为1分,毫无反应为0分。
30、新生儿有活力的定义
强有力的呼吸;肌张力好;心率大于100次/分
31、孕产妇抗病毒治疗入选标准(这题有点问题,没有答案,不知道问的是什么病毒)
32、艾滋病窗口期定义
从艾滋病病毒进入 人体到 血液中产生足够量的、能用 检测方法查出艾滋病病毒抗体之间的这段时期,称为窗口期
33、“四免一关怀”政策的含义
“四免一关怀”中的“四免”分别是:农村居民和城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可到当地卫生部门指定的传染病医院或设有传染病区(科)的综合医院服用免费的抗病毒药物,接受抗病毒治疗;所有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和病毒检测的人员,都可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等机构,得到免费咨询和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检测;对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由当地承担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任务的医院提供健康咨询、产前指导和分娩服务,及时免费提供母婴阻断药物和婴儿检测试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多种途径筹集经费,开展艾滋病遗孤的心理康复,为其提供免费义务教育。
“一关怀”指的是国家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提供救治关怀,各级政府将经济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属,纳入政府补助范围,按有关社会救济政策的规定给予生活补助;扶助有生产能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活动,增加其收入。
34、分别简述孕期、临产后、分娩后母婴阻断方案
1、预防孕妇感染HIV;2、及早发现感染HIV的孕妇;3、建立有效的卫生保健服务系统;4、开展避孕和生殖健康服务;5、已怀孕的HIV感染者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终止妊娠或绝育;6、干预性治疗(药物阻断);7、行为干预(减少性伴、使用安全套、戒毒等);8、产科干预(避免侵入性操作);9、改变喂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