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报关员考试重点辅导笔记:我国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
一.禁止进出口管理概述
我国是以《目录》形式进行管理,商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进口货物、技术目录,海关实施监督管理。
(一)禁止进口
禁止进口:列入目录内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货物和技术,不得经营进口。
1、禁止进口货物的规定
(1)《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共6批
第一批、第六批:根据保护生态环境的国际条约而定——如破环臭氧层的四氯化碳、虎骨、犀牛角等
第二批:旧机电——压力容器类、电器医疗设备类、汽车工程及车船机械类(安全、环保与节电)
三四五批:固体废物类——城市垃圾、医疗垃圾、含铅汽油淤渣等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货物,如不符合《动植物检验检疫法》下列货物
动植物病源、疫区的动植物及产品、动物尸体、土壤等
(3)以CFC—12为制冷工质的`汽车及汽车空调器、空调压缩机
右置方向盘的汽车
旧服装、VIII因子制剂等血液制品、黑人牙膏(“DARKLE”、“DARKLIE”)
国产手表复进口
停止进口氯酸钾、硝酸铵(07新增内容)
进口货物及其包装上带有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内容的,不得进口(07新增内容,需注意)
2、技术:
《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第一批:涉及钢铁冶和有色冶金、化工、石油炼制、石油化工、消防、电工、轻工、印刷、医药、建材生产技术等,保护国营经济)
(二)禁止出口
1、货物:
(1)《禁止出口货物目录》共四批。
第一、三批,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如:四氯化碳、犀牛角、虎骨、麝香(07新增)、防风固沙用发菜和麻黄草。
第二批:保护森林资原:木炭
第四批:硅砂及石英砂及其他(天然砂07新增)
(2)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口,如:新发现、重要价值或濒危的野生动植物
(3)其他:如劳改产品、原料血浆以及商业性出口的野生红豆杉及其部分产品(07新增内容)。
2、技术: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核技术、测绘、地质、药品生产、农业等技术领域。
二、限制进出口货物、技术管理范围
概述:
目录管理,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其他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目录,海关依法监督管理。
(一)限制进口管理
限制进口管理的主要原因:
(1)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道德
(2)保护人体、动、植物健康,保护生态环境
(3)实施与黄金白银进出口有关措施
(4)建立或加快国内特定企业
(5)对农、牧、渔业有必要限制的
(6)保障国家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
(7)其他规定,国际条约协定规定
1、 限制进口货物管理
方式有许可证管理和关税配额管理二种
(1)许可证、件管理
包括进口许可证、濒危物种进口、可利用废物进口、进口药品、音像制品、黄金及制品等管理。
(2)关税配额管理(相对数量限制)
规定关系配额税率和数量总额,限额内外实行差别税率。这是一种相对数量的限制。
A、07年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有小麦、大米、玉米、棉花、食糖、羊毛、及毛条;07新增
B、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工业品尿素、磷酸氢二铵等 07新增
2、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实施的是目录管理
程序:签订合同前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技术进口申请”,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核发“技术进口许可意向书”,才可以签订合同,再次向商务部申请并核发《技术进口许可证》(凭许可证报关)。(两次申请、两次核发)。程序(申请、意向书、合同、许可证)
第一批:涉及生物、化工、生物化工、石油冶炼和石油化工以及造币技术等6个领域16项技术。
报关时,应主动递交许可证。
(二)限制出口
限制出口管理的主要原因:
(1)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道德
(2)保护人体、动、植物健康,保护生态环境
(3)实施与黄金白银进出口有关措施
(4)保护自然资源
(5)输往国市场容易有限
(6)出口市场秩序严重混乱
(7)其他规定,国际条约协定规定
1、限制出口货物管理
货物限制出口的管理方式方式
①出口配额(限制):所谓配额,就是预先给你定好数量。分为:
a. 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规定绝对数量的方式实现限制出口的目的。规定1年时间内的出口数量总额,采取直接分配方式,获得配额证明后,换发许可证,凭许可证报关。
b. 出口配额招标:规定1年时间内的出口数量总额,采取招标方式,中标者发放配额证明后,换领出口许可证,凭许可证报关。
②出口非配额限制
许可证管理, 非数量限制货物,包括出口许可证、濒危物种、敏感物项、军品等,直接签发许可证进行出口管理。
2、限制出口技术管理
实行目录管理、许可证管理,目录外技术或目录内技术但无许可证,不准出口。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
程序:向商务部申请、核发《技术出口许可证》。
三、自由进出口货物、技术管理范围
除禁限管制的商品、技术外,都属自由进出口管理商品。但基于检测需要,我对部分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管理,对技术进出口则实行合同登记管理。
(一)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进口前进行自动许可性质的登记;有关部门一律核发《自动进口许可证》。
(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
只要是非禁限的、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外贸部门收到备案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登记,并颁发《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可持证凭以报关。收集整理http://www.cnrenca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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