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的弹性关税税率
韩国关税中,弹性税率对调节其进出口、合理保护国内相关产业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具体包括:反倾销关税、报复关税、紧急关税、调节关税、对农林畜产品的特别紧急关税、反补贴关税、优惠关税、物价平衡关税、配额关税等。其中,反倾销税、调节关税和物价平衡关税所占比重最大。反倾销关税:即指大量进口以倾销价格销售的外国商品而损害或可能损害国内产业时,对该进口商品加征正常价格与倾销价格之差额的关税。
调节关税:指依照《对外贸易法》新列入进口自由化商品目录或已属于进口自由化目录中的商品,但尚未满3年的某些商品,由于大量进口造成或可能造成国内产业遭受损害时,对该进口商品追加一定税额的`制度。
物价平衡关税:指通过关税可以保证特定商品的稳定供应,防止物价大幅波动,从而保护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利益。这种通过调节关税来稳定物价的做法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季节关税。它主要用于调节进口价格随季节变化波动较大的农产品等的进口。
韩国自1987年实行反倾销制度以来,共对来自12个国家和地区的18种商品曾经或正在征收反倾销税,其中正在被征收反倾销税的原产自中国的商品包括精制磷酸、纯碱、氯化胆碱、电动剃须刀、一次性打火机、电熨斗、硅锰、碱电池等。此外,韩国政府每年制定一次征收调节关税的商品目录和税率,每半年制定一次适用物价平衡关税的商品目录和优惠税率。20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韩国对27种商品征收调节关税,这些商品绝大部分主要从中国大陆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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