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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竞聘工作办法
为加快高级技能人才培养,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完善分配制度改革配套措施,根据集团公司加强技能操作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公司决定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竞聘工作,并不断建立和完善长效激励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技师、高级技师岗位设置范围及职数、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及岗位工资
1、岗位设置范围及职数:技师、高级技师岗位设置范围主要设在生产车间以及主要辅助生产车间。各单位确定具体岗位,公司控制各单位技师、高级技师总职数。技师、高级技师岗位职数测算以生产装置或辅助生产车间的操作技能定员为基本计算单位,技师岗位职数至少为操作人员定员的6%;高级技师岗位职数至少为操作人员定员的0.6%。公司给各单位下达技师、高级技师岗位职数详见附表。
2、岗位职责和上岗条件:各单位根据集团公司制订的技师、高级技师岗位职责及考核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自行制订各装置技师、高级技师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和考核标准。各单位须将持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证列为上岗必备条件。
3、竞聘上岗、易岗易薪,动态管理。各单位对符合上岗条件者进行绩效考核、组织竞聘上岗,将结果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竞聘上岗工作要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一年一个周期,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其它岗位的竞聘上岗工作同时进行。
4、技师岗位工资类别为1211类,具体以20xx年公司下达的《岗位工资标准、岗位归类比照表》为准;高级技师岗位工资类别待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时,一并确定。
二、主要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包括履行技师、高级技师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德、能、勤、绩等方面内容。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技师应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能:主要考核担任现职岗位工作以及技师、高级技师岗位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包括文化知识水平,业务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参加技术培训和传授技艺、带徒、授课等方面情况。
3、勤:主要考核事业心、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现职、技师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实绩;参加技术革新活动,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攻关的主要课题情况;导师带徒成绩;取得技术革新成果或发表论文等情况。
三、工作程序
1、成立考核组。成员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群众威信高。成员由本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技能操作骨干人员组成。
2、公布技师、高级技师岗位职数、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及岗位工资类别。
3、个人申请。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查必备上岗资格。
4、个人述职。主要对本人一年来的德、能、勤、绩状况做出认真全面总结,重点说明本年度所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益,所取得的经验、体会和进步,同时实事求是的解剖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提出今后履行岗位职责的措施和努力方向。同时,提交本人取得的主要技术成果,撰写或发表的专业文章、论文、译文,获得的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5、民主评议。在本单位部门、处(科室)、车间负责人主持下进行民主评议,通过对德、能、勤、绩等方面评议,形成考核意见。
6、综合评价。考核组根据基层民主测评和排序情况,对参加考核人员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做出综合评价。
7、公示考核结果。公示通过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
8、公司下文公布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竞聘上岗人员名单以及相应岗位工资类别、总额。
四、时间安排
1、每年1月10日,各单位将组织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竞聘工作计划及考核方案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2、每年11月1日,各单位将本年度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竞聘结果一式三份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时,报该同志持有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以及有关奖励、荣誉证书复印件。
3、每年11月5日,公司组织审核。
4、每年12月20日,公司下文公布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竞聘上岗人员名单以及工资类别、总额。
五、其它
本办法是对公司《技师管理办法》的修订,未涉及事项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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