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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镇卫生院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镇卫生院竞聘上岗实施方案1
根据《通山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出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如下,并严格按方案执行。
一、定编、定岗、定技术要求
根据医院总定编的22人,合理按各科室工作需要定岗位人数,再按各岗位专业技术含量要求,定岗位人员专业、学历和执业资格。(附:岗位设置表)
二、竞聘条件
凡参加竞聘人员必须具有各岗位相应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相应专业只能竞聘相应岗位,符合竞聘条件的'一是在编在职正式工;二是在编签订了合同、每年跟单位办理好了各种手续外出正式工;三是取得了执业医师的‘三支一扶’支医人员;四是在缺编情况下取得执业资格优秀临时工。
三、竞聘方法
1、组织开会、宣传,通知,公示(7.20—8月5日)
组织全体职工开会学习医改文件精神,宣传医改政策,让每个职工都熟悉《医改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通知外出打工和停薪留职在编人员,规定在接到通知后到8月15号前,没回单位办理各种手续,逾期不归者,单位与其解除人事关系,作自动离职处理。岗位设置好后公示各岗位设置要求,由职工根据个人专业选择竞聘岗位。
2、自愿申请、选择岗位(8.5—8月10日)
凡符合竞聘条件人员,首先由个人填写竞聘申请表,并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交到医院办公室。医院审核后再报卫生局审核,对于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内部退养,并提交个人申请,再由医院向上级报告。
3、选录聘用(8.10—8月15日)
院办公室将竞聘人员资料收集存档后,根据个人意愿竞聘岗位,把资料返回到相应医疗或公共卫生科室,由科室主任根据个人资格、平时业绩、医德医风和工作能力进行公平公正评比、考试、录用。
四、审核上报(8.15—8.20)
由院长牵头,副院长主抓,对选聘上人员的条件、资格、能力、医德医风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后报上级批准备案,并签订聘用合同安排上岗,按规定确定所聘岗位工资待遇,实行绩效工资制。
五、未聘人员安置和分流
1、系统内部统筹调剂。未聘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报卫生局,由卫生局调剂参加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竞聘,仍未取得岗位的,按以下其他方式安置或分流。
2、允许内部退养。对距退休年龄5年以内未聘非专业技术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单位同意,报卫生局批准,可实行内部退养。内部退养期间,由单位发全额基本工资,工龄连续计算,国家统一调工资调整档案工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合同工内部退养期间养老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因工伤病休人员享受内部退养待遇。
3、允许内部病休。对于不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
长期患有重度慢性疾病的,确实不能胜任日常工作的,本人自愿,经二级医院鉴定、单位同意,报局同意,人社局批准,可实行内部病休。内部病休期间,由单位发全额基本工资,病休期间工龄连续计算,国家调整工资给予调整,到法定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合同工病休期间养老保险个人部分自己缴纳。
4、三年过度安置。三年过度期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如有空缺岗位,符合条件的未聘人员可以参加竞聘上班,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过度期间,未聘人员按其基本工资的70%发生活费,合同工养老保险个人部分自己缴纳。
5、鼓励自谋职业。积极鼓励未聘人员辞去公职自谋执业、再就业。对自谋执业的未聘人员,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未聘人员与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后,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以工龄为依据,每工作一年支付其本人一个月的上年月平均档案基本工资。
外出打工、停薪留职在编人员主动辞去公职、与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的,可按此条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镇卫生院竞聘上岗实施方案2
为了全面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用人制度,优化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完善中层干部竞争机制,发挥中层干部主观能动性,建立起一支精干、高效的学校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实施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2.引进竞争机制,激发队伍活力,提高中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3.积极稳妥地推进学校干部任用、管理体制的综合改革,完善竞争上岗、择优上岗的用人制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4.增强学校的生机和活力,激发中层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精神,切实做好学校各项管理工作。
二、竞聘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5.坚持因需设岗,定编定岗的原则,原中层干部学校结合个人意愿安排,选拔优秀中青年骨干,充实各处室管理力量。
三、竞争上岗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中层干部科室及职数
1、行政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督查室(考核办):主任名1名,副主任1名;
3、教导处:主任1名,副主任1名;
4、级部主任:3名;
5、教科室:主任1名,副主任3名;
6、学工处:主任1名,副主任3名;
7、体卫艺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8、电教科技中心(隶属教导处):副主任1名;
9、安监办:主任1名,副主任1名;
10、总务处: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中一人兼勤俭办主任);
11、团委:副书记候选人3名;
12、工会:
副主席候选人1-2人。
五、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参与对象、应具备的`条件和岗位要求
(一)对象
学校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基本任职要求
竞聘中层干部岗位的教师,必须符合以下政治理论、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基本任职要求:
①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政治思想品德好,服务意识强,群众信赖。
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有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团结合作的精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示范带头作用。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③清正廉洁、乐于奉献,作风正派,办事公道,顾全大局,团结同志,组织纪律观念强,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④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原中层干部不限)。
六、聘任程序
1.确定方案。根据中层管理岗位的现状,学校研究提出竞聘上岗的工作方案。内容包括组织领导、竞聘职位、竞聘范围、任职条件、方法步骤等。工作方案经学校党政班子集体商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2.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班子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3.宣传发动,公布岗位。公布竞聘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工作程序。
4.公开报名。可采取个人自荐、教师举荐(五人以上推荐同一人选)、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法,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竞争。
5.资格审查。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由竞聘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经支委会讨论后公布。
6.本人演讲与民主测评。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须在教师大会上对自身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今后的工作设想进行演讲,竞聘演讲结束后进行民主测评,确定考察对象。民主测评打分根据演讲情况和德、能、勤、绩等表现进行考评,民主测评满分为100分。分别由三类人员打分:A全体教职工、B教职工代表、C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占总成绩的40%、30%、30%。
7.筛选确定。根据民主评议和考核结果,竞聘领导小组讨论提出拟聘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8.聘任备案。竞聘上岗人员,由校长颁发聘任证书,签订岗位任期目标责任书,并报教育局备案。
七、聘期、解聘和调整
1.竞聘上岗人员实行任期制。新上岗人员试用期一年经考核称职后正式上岗。聘期内享受中层干部待遇,聘期满后,经考核称职可续聘。
2.在干部竞聘中,对现任中层干部因各种原因落聘的,原职务自然免去。
3.受聘的中层干部应由学校考核小组对其任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如工作需要或明显不适应工作岗位需调整的,应按上述程序进行公开竞聘。
八、其它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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