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生产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一、配种妊娠区
1、生产定员与劳动定额
1.1生产定员:主管1名,配种员、技术员和饲养员根据存栏种猪数确定。
1.2劳动定额:每280头存栏种猪配备1名饲养员。
2、生产技术指标
2.1 种母猪年平均分娩2.2胎次。(年度考核)
2.2 当月分娩经产母猪平均窝产活仔数11头,初产母猪平均窝产活仔10.2头。
2.3 配种受胎率87%。
2.4 种猪年死亡率3%(不包括后备猪)。
2.5 月流产率0.5%。
3、绩效考核工资(按区考核)
3.1 月基本工资:实行计件工资,按0.20元/天.头计(试用期1200元/月)。
3.2 月效益工资:
1)当月平均窝产活仔数达到指标发放基本工资;
2)当月平均窝产活仔数超过指标,每多产1头活仔奖励15元;
3)当月平均窝产活仔数不足指标,每少产1头活仔处罚8元。
4)配种受胎率凡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处罚所属区所有员工总工资的1%,凡超过1个百分点奖励1.6%(按月考核)。
5)种猪年死亡率平均到月,每月多死亡1头罚200元,少死亡1头奖400元。所属区全体员工按比例分摊(包括产房)。
6)月流产数按月流产率标准计算,少流产1头奖200元,多流产1头罚100元,所属区全体员工按比例分摊。
4、细则说明
4.1 劳动定额中的存栏种猪指饲养在配种妊娠舍的种公猪、种母猪和后备种猪,公猪舍的公猪另外安排饲养员。
4.2全舍全月日平均饲养种猪头数低于定额时,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减少饲养员。
4.3 种母猪是指初配后母猪和经产母猪,数量按全年日饲养量的累计平均值计算。年平均分娩胎次作为确定职工年终奖的考核依据。
4.4 平均窝产活仔数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4.5 月效益工资最大处罚额度为每人200元,但保证1500元/月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奖励不封顶。
4.6 主管和配种员的工资另定;效益工资为:配种员和技术员按饲养员的1.2倍计,主管按1.5倍计。
4.7 配种受胎率:1-本月返情数/本月配种数。
4.8 月流产率:本月流产数/本月妊娠母猪日平均存栏数。
二、产房区
1、生产定员与劳动定额
1.1生产定员:主管1名,技术员和饲养员根据存栏情况定。
1.2劳动定额:75头母猪/2人.月,二人一组包括白班、晚班。
2、生产技术指标
健仔成活率95%。
3、绩效考核工资
3.1月基本工资(含夜班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每头母猪(窝)1.8元/天。试用期1400元/月(含夜班费)。
3.2月效益工资(按组考核,按批计算):
健仔成活率95%。转出合格仔猪数每多1头全组奖励20元,每少1头全组处罚10元。
4、细则说明
4.1 产房母猪月存栏低于定额时,公司可减少饲养人员。
4.2合格仔猪指猪群时无明显疾病的仔猪。保育舍接收仔猪数按转入合格仔猪计算。合格仔猪标准为个体重达到6.5公斤以上(28日龄),健康无残疾。体重不达标的非合格仔猪是否为合格仔猪由生产主管、交接猪部门主管共同判定,场长有终判权。非合格仔猪根据生产情况由主管及场长判定后,折合成合格仔猪转入保育舍,减少部分计入产房的死亡数。
4.3非合格仔猪比例在5%以下属正常。超过5%而又必须转群时,非合格仔猪由保育舍单独饲养。
4.4空怀母猪误转入产房,对产房不计为分娩母猪,对配种妊娠舍计为分娩母猪,空怀母猪误转入产房罚100元/头。产房母猪临产前及难产死亡、整窝死胎或木乃伊对产房和妊娠舍不计入分娩母猪。
4.5出生时有遗传疾病、残疾、低于700克的活仔经生产主管判定后计入配种舍成绩。如发现有饲养员未经生产主管的.允许私自把弱残仔处理死亡的罚500元/头,有偷盗其它圈舍仔猪行为的罚1000元/头,并开除出场。
4.6月效益工资最大处罚额度为每人200元,但保证1800元/月的最低工资;奖励上不封顶。
4.7 主管当月效益工资为本部门饲养员效益工资平均值的1.5倍,技术员为1.2倍,月工资另定。
三、保育舍区
1、生产定员与劳动定额
1.1生产定员:主管1名,技术员和饲养员根据存栏情况定。
1.2劳动定额: 780头/人.月。
2、生产技术指标
保育期成活率97%(按批计算)。
3、绩效考核工资(按人考核)
3.1月基本工资:实行计件工资,按0.07元/天.头(试用期1200元/月)。
3.2月效益工资:
①保育猪成活率达到97%发放基本工资;
②保育猪成活率超过97%,总猪数每多1头奖励20元。
③保育猪成活率低于97%,总猪数每少1头处罚10元。
4、细则说明
4.1 保育猪总存栏低于一定数量时,公司可减少饲养人员。
4.2合格保育猪标准为个体重达到22公斤以上(60日龄),健康无残疾。不合格猪由生产主管(或其指定人)、交接猪部门主管共同判定,生产主管有终判权。不合格猪转到育肥舍时由主管及场长判定后,折合成合格猪转入,减少部分计入保育的死亡数。
4.3不合格猪比例在5%以下属正常。超过5%而又必须转群时,不合格猪由育肥舍单独饲养。
4.4月效益工资最大处罚额度为每人200元,但保证1500元/月的最低工资;奖励不封顶。
4.5主管月效益工资为饲养员平均效益工资的1.5倍,技术员为1.2倍;月工资另定。
四、育肥舍区
1、生产定员与劳动定额
1.1生产定员:主管1人,技术员和饲养员根据存栏情况定。
1.2劳动定额:600头/人.月。
2、生产技术指标
育肥期月成活率98.5%(按月计算)。
3、绩效考核工资
3.1月基本工资:实行计件工资,按0.10元/天.头计(试用期1200元/月)。
3.2月效益工资(按人考核):
①成活率达到98.5%发放基本工资;
②成活率超过98.5%,总猪数每多1头奖励50元;
③成活率低于98.5%,总猪数每少1头处罚20元。
4、细则说明
4.1每批考核时间为出售完。
4.2需要淘汰的猪由生产主管(或其指定人)批准,按每头猪折算0.4头计入总出栏猪数。
4.3月效益工资最大处罚额度为200元,但保证1600元/月的最低工资;奖励不封顶。多(少)猪数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计算。
4.4主管月效益工资为全区饲养员平均效益工资的1.5倍,技术员为1.2倍。
五、其它人员绩效考核工资
1、人员组成
1.1场长 1名:负责全场工作。
1.2生产、技术场长各1名:负责全场的生产、技术工作。
2、绩效考核工资
2.1月保底工资:场长、生产、技术场长(主管)工资另定;
2.2月效益工资:
1)场长月效益工资为全场平均效益工资的4倍,生产场长(主管)月效益工资为全场的3倍。
六、说明
1、本办法仅涉及生产中重点指标考核,对岗位责任和其他指标的考核另行规定。
2、公司制度、岗位责任、其他指标 考核中涉及到的奖惩不受本办法的奖惩范围限制。
3、主管级技术员按同级主管标准考核。
4、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公司有根据情况进行修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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