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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智慧必备的十个法律公式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知道一些法律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HR智慧的十个法律公式,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HR智慧的十个法律公式
一、日工资、小时工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加班工资计算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三、经济补偿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四、年休假天数计算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五、员工入职、离职年休假天数计算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符合上述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六、医疗期计算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七、病假工资计算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八、产假天数计算
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九、生育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十、二倍工资的时效计算
二倍工资适用时效的计算方法为:在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时,因未签劳动合同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故时效可从其主张权利之日起向前计算一年,据此实际给付的二倍工资不超过十二个月,二倍工资按未订立劳动合同所对应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正常支付的工资为标准计算。
《法律常识》知识点整理
一、法律
1、法律的含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
2、法律的主要特征: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我国法律的本质:法律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我国法律是工人阶级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4、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作用:
(1)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法律正是通过规定权利和一位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的。
(2)法律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法律也正是通过解决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
5、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1)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
(2)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密不可分的。
(3)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结合的。
(4)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促进的。
(5)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6、公民怎样依法行使权利:
(1)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不得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
(2)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3)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4)不能在合法权利之外谋取非法利益;
(5)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有权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所拥有的权利,但必须用合法的方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采取非法手段。
7、公民怎样自觉履行义务:
(1)凡是宪法和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要积极去做
(2)凡是宪法和法律对公民提出具体要求的,就必须去做。
(3)凡是宪法和法律所禁止的,就坚决不做。否则就是违法犯罪。
二、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
人身权
(一)生命健康权
8、地位: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是生命健康权。
意义(重要性):
(1)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2)生命一旦失去,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
(3)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
9、法律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犯,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如何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1)生命健康权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当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受到威胁和侵害时,我们一定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依法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一要及时报案,不能让侵害者逍遥法外;二要采用合法手段,不能以牙还牙、以恶对恶。
(2)加强自我保护,学习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我们要珍惜、爱护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同样也要爱护、尊重他人的生命健康。
(二)人格尊严
11、地位:人格尊严是公民所必须具有的、终身守护的权利。
12、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13、如何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1)要做到自尊自爱,依法规范自己的言行,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2)要提高维权意识,当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时,应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3)要像尊重自己的人格尊严那样尊重爱护他人的人格尊严
(三)隐私权
14、含义:公民依法享有不愿公开或不愿让他人知悉的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的秘密的权利。
15、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法律特殊保护
(1)原因:由于人们缺乏法制观念或对未成年人的关心爱护方式不当,使侵犯未成年隐私权的现象时有发生。
(2)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16、如何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1)管理好含有自己隐私的物品,一旦发现有人披露自己的个人隐私,要依法制止,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隐私权。
(2)我们还有尊重他人的隐私权。
财产权
(一)合法的私有财产权
17、公民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用、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法律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的手段:民事法律手段(最常见,最普遍)、刑事法律手段(最严厉,最有效)
18、如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
(1)我们要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所有权。
(2)可以与侵害者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提起诉讼,请求法律的帮助。
(3)我们要尊重别人的财产所有权,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继承权
19、继承权是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的眼神和体现,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继承权。
20、继承的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21、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2、如何保护公民的继承权?
(1)公民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要有维权的意识。未成年人被侵权后应当通过自己的法定监护人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维护自己的继承权
(2)在行使继承权时,要依法进行,不能非法获得继承权、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利。
(三)智力成果权
23、含义:又称:知识产权就是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具体表现: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 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发明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法律:著作权法、专利权法、商标权法
24、如何保护公民的智力成果权?
(1)增强保护智力成果的法律意识。
(2)当自己的智力成果受到侵好害时,要积极寻求法律帮助,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我们还要积极参与社会对智力成果的保护,尊重他人的智力成果,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
消费者权
25、内容:消费者依法享有人身财产安全权、知悉真实情况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依法结社权、获得知识权、监督批评权、人格尊严权、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等九项权利。
26、如何保护公民的消费者权?
(1)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通过正确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首先,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双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解决争议
(3)当协商无效时,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27、怎样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建议)
(1)政府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2)生产经营者要恪守诚实守信原则,依法规范自己的经济行为。
(3)销售者要遵循法律法规,信守服务承诺。
(4)加大宣传力度,消费者要加强维权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监督权(批评建议权)
28、法律依据: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依法享有批评建议权。形式:提出批评建议、新闻报刊、来信来访、打电话或向人大代表反应。
29、公民形式批评建议权的意义。
(1)有利于国家机关加强廉政建设,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防止违法乱纪现象。
(2)有利于促进国家机关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
受教育权
30、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相关法律有:《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31、怎样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1)珍惜受教育权利,履行受教育义务。
(2)坚持是自己受到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努力学习,
(3)全面发展争取接受更高成都的教育,
(4)积极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学习。
三、违法犯罪
32、生活中面临哪些不良诱惑?
“黄”、赌、毒和邪教、抽烟、酗酒、网吧、不健康的娱乐场所等。
33、不良诱惑的危害
①伤害人的身体,毒害人的心灵,危害人的身心健康。
②使人不思进取,放弃美好追求,影响个人进步和发展。
③使人无视法律的尊严,损害他人和社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4、怎样抵制不良诱惑?(启示)
①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修养和科学素养,慎交朋友,提高自己的判断能力。
②克服猎奇和盲目从众心理,提高自己的控制力。
③应运用法律手段同他们进行坚决的斗争。
35、不能抵制不良诱惑的原因:
(1)思想品德修养、科学文化素养和法律意识较低,交友不慎。
(2)认识能力低,社会阅历浅,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强,缺乏判断力。
(3)猎奇和盲目从众心理的驱使。
(4)经受不住不良诱惑,缺少控制力。
36、一般违法和犯罪的关系
区别:
(1)两者在违反的法律、对社会的危害、应受到的惩罚等方面存在严格的界限。
(2)一般违法: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大,还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受刑罚处罚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联系:
(1)它们都不同程度的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具有社会危害性,都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
(2)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若不及时改正,发展下去,就可能导致犯罪。
(3)二者之间有密切的联系,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37、如何预防违法犯罪?
(1)一般违法和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2)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
(3)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总之,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
38、为什么未成年人要受法律的特殊保护?
①生活经验不足,各方面都还不够成熟,辨别能力不强。
②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够强,容易受到侵犯。
③未成年人是党和国家的希望,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我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民族的振兴,国家的富强。
39、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看熟即可)
①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来自家庭、学校和社会上的民事侵害,侵害的程度又较轻时,可以:
一、宣传法律知识、协商和调解;
二、宣传自己某一或某些权益是合法的,是不许侵犯的
②当面对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歹徒行凶时,我们要依靠自己的智慧迅速而准确的作出判断,采取机智灵活的方法与其斗争。一、有能力将其制服时,要勇敢的同其搏斗。二、没有能力将其制服时,可采取A.呼救法B周旋法C拨打“110”报警法D实施正当防卫
③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掌握自我保护地方法技巧,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0、.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看熟即可)
①遇到不法侵害时,要学会求得法律的帮助。能给我们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的机构有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等。
②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我们可以考虑通过非诉讼途径加以解决,它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
③当通过非诉讼以及其他方式仍不能解决问题,或者认定只有通过诉讼途径才能维护权益时,我们就要勇敢的到人民法院状告侵权者,通过“打官司”讨回公道。4如果有经济困难,我们可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四、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41、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答:(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问题;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严格。
42、宪法规定的内容主要有:国家的性质、根本任务、国家制度、社会制度、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国家标志(国旗、国徽、国歌、首都)等。
43、为什么说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答:(1)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
(2)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3)它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它法律更为严格。
44、为什么说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答:(1)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最高行为准则;(权大没有法大)
(2)宪法是一切团体和组织的最高行为准则;
(3)宪法是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45、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最高行为准则的表现?
答:(1)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做宪法禁止做的事;
(2)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做宪法规定作的事;
(3)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做宪法未授权的事。
46、有人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它可以不受宪法的约束。这是错误的。(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要以宪法作为最高行为准则?)
答:(1)我国宪法是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方针、政策的法律化;
(2)中国共产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执政党,它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就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
(3)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得不到党的遵守,也会削弱人民对党的信任和拥护。因此任何团体和组织都必须模范遵守宪法,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行为。
47、青少年应怎样增强宪法观念?
答:(1)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的性质和基本内容;
(2)在日常生活中养成遵守和维护宪法的习惯;
(3)以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并同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时时处处用实际行动捍卫宪法的尊严。
五、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48、依法治国的含义及要求。
答: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它要求国家公职人员必须依法行政;公民要严格遵守法律。(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
49、依法治国的意义
答:(1)依法治国是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2)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3)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
(4)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50、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答:(1)有法可依
(2)有法必依
(3)执法必严
(4)违法必究
有法可依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先决条件。有法必依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执法必严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条件。违法必究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保障。
51、公民应怎样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贡献?(如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答:(1)认真学法,对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去做,法律规定做的事情一定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
(2)逐步增强守法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
法律援助基本常识 法盲必备
一、法律援助的含义
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下,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实现其合法权益、完善国家司法公正机制、健全人权及社会保障机制的一项法律制度。
二、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一)、法律援助案件按下列原则管辖:
(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2)、不需经法院解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3)、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援助中心管辖。
(二)、法律援助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
(三)、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
(1)、咨询并领取申请表,递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法律援助中心对申请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并在20天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3)、签订法律援助合同—指派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法律服务机构。
(四)、申请法律援助应带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街道、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3)、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
(4)、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立案通知书;
(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代理权资格证明。
三、提供法律援助的形式
(1)、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2)、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3)、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4)、公证证明。
四、法律援助的范围
(1)、法律轧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
(3)、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
(3)、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法律援助的;
(4)、诉讼标的不足3000元的债权债务纠纷;
(5)、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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