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全面使用统一合同范本是海南省加强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的一条重要举措,将在规范国有房屋出租出借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以下是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一】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拟出租房屋坐落于;位于层,共套(间),房屋编号:,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该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房屋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押金
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在订立合同的同时给甲方支付押金计人民币元整。本合同终止后,经甲方查实乙方无相关欠缴费用或其他未履行事项后,押金退还乙方。
租金
该出租房屋租金按(月或季)缴纳。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否则,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租金。
租金按(月或季)预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日内、乙方使用房屋前,向甲方预付下(月或季)租金。以后,乙方于每(月或季)结束前日内预缴下(月或季)的租金。
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开始之日起,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八条
甲方保证该房屋交付后不得因产权纠纷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除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或欠付税金、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事项,甲方均须在交付房屋前办妥或向乙方披露。房屋交付后如因上述情况而影响乙方使用房屋,乙方可以终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季或年)检查一次,需修缮的,应进行修缮。检查、修缮时,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
有关房屋正常的修缮及费用负担约定为:
因乙方使用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的损失及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关于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当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监督检查的权力。
关于房屋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本合同附件
乙方装修房屋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不得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设置或装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施,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以下费用,除另有约定外,全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因乙方欠缴或逾期付款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
.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收视费、互联网费等;
.其他与房屋使用相关的税金或费用。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在租赁期满前月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租赁期满前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回复。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因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的;
.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欠付相关费用给甲方带来不利的。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除出现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单位扩改建及不可抗力等因素,甲方必须提前终止合同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书面通知乙方,并给予乙方必要的搬迁时间,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违约责任
(一)甲方必须按约定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逾期交房的,乙方不支付逾期交房期间的租金,租金自甲方实际交房之日起据实计算。逾期交房,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给予赔偿。
(二)乙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交付租金,逾期交租的,每逾期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租金的0.5%的违约金。
(三)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按条款中的约定执行。条款中未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或复印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乙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海口仲裁委员会仲裁。
(一)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含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出租房屋,房屋账面原值在300万元以下的,须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单位除外)同意房屋出租的批复文件;账面原值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须有海南省财政厅同意房屋出租的批复文件。如无上述批复文件,造成本合同无效或未生效,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出租房屋,房屋账面原值在100万元以下的,须有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的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单位除外)同意房屋出租的批复文件;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须有海南省财政厅同意房屋出租的批复文件。如无上述批文,造成本合同无效或未生效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批文须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缺少部分。
合同生效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应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份送海南省财政厅登记备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二】
合同编号:
出租人(甲方): 签订地点:
承租人(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租赁房屋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座落地址、面积:租赁房屋座落在 街道(镇) 路(社区、村) 号, 间,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三条 租赁及其交纳期限,租赁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千 百 拾 元整),第一年租金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以后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下一年度租金,先付后用。
第四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该房屋仅作 使用。
第五条 租赁房屋的装修及维修:合同期内,甲方应对涉及房屋安全的设施负责修缮,以保障乙方安全使用;乙方应妥善维护房屋设施,在装修、改善时不得擅自改变其结构,发拆除或改变墙体、门窗及房屋朝向,房屋内水、电布局,房屋外广告牌设立等;期间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或出借给第三人。
租赁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乙方需在租赁期届满日前10天提出续租申请。
第七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一)水电费及押金:合同期内,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 度,电表底数为 底,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租赁期满);在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水电费押金人民币 元(大写 万 千 百 拾 元整),租赁期满无争议的,甲方凭水电费押金收据和水电费交讫证明将押金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
(二)房屋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万 千 百 拾 元整),租赁期满无争议的,甲方凭房屋履约保证金收据将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
(三)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四)使用该房屋从事经营活动需办理的相关手续以及所产生的其它各类费用,包括申领证照、门前三包、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数字)电视等,均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八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约定交付租金达3个月以上,或所欠各项费用达 万元以上;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结构及用途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妥善维护房屋设施致使房屋或设施严重损坏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出租房屋转租、分租、转让或出借给第三人;
5、因政府建设需要或政策原因造成的;
6、乙方在出租房进行违法的。
如因出现上述第5种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补偿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3个月以上;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涉及房屋安全的维修责任,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九条 租赁期满届满且乙方不再续租的,乙方应当自租赁满之日起5天内腾空房屋归还甲方。
任何一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5天内退还已付剩余租金、水电费押金和履约保证金等款项;乙方应当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5天内腾空房屋归还甲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逾期不超过30天的,自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租赁限首日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租金千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天(含30天)且不足3个月的,自本合同第二约定的租赁期限首日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租金千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逾期超过3个月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5天内退还全部已付租金、水电费押金和履约保证金等所有款项,并按乙方已付租金等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租赁期限首日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租千分之 的违约金。
(二)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等款项:
1、逾期不超过30天的,自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应付款项限的第二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应交租金等款项千分之 的违约,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天(含30天)且不足3个月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
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已交租金千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逾期超过3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5天内按应付租金等款项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腾空房屋归还甲方;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租金等款项千万之 的违约金。
(三)如有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除上述(一)、(二)款已有约定外,则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的约定年租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包括利息、修复费、评估费和鉴定费等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萧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中载明的地址,为双方履行有关通知义务的通信地址,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迁址或变更地址的,均有义务书面告知另一方,否则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未告知一方承担。
(二)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消防安全协议〉、乙方提供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有关部门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房屋租赁消防安全协议
编号:
甲方:
乙方:
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等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水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严格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发生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房屋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经协商,特签订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一、协议目的
甲方将位于萧山区 街道(镇) 路(社区、村) 号的房屋租赁给乙方并约定该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乙方全面负责,乙方应当依法参加相关保险并承担保险费。
二、乙方义务
(一)接受甲方监督,并按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本区域消防安全制度,对使用、承租的房屋负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责任;
(三)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贮藏或保存任何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得在仓库内同时设置员工宿舍,不得违规使用、操作电器,不得超容量用电,不得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确保内外的基本消防设施完好;
(五)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施工安装前后均不得破坏、移动甲方房屋内外的基本消防设施,确保设施完好;
(六)乙方对甲方房屋需要装修时,必须自行按规定办毕各项消防审批手续,并严格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七)按消防主管部门规定和要求,自费配置相应、适用的各种消防器材、器具;
(八)当有火灾发生时能正确扑数,并立即报火警119;
(九)对甲方提出的消防安全整改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落实。
(十)向甲方和第三人承担因违反本协议而发生的刑事、民事赔偿的法律责任。
三、特别约定
(一)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如乙方有违反本协议和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书(或使用协议书),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行政、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本协议作为房屋使用、租赁合同(或使用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与房屋使用或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三)本协议壹式叁份,双方各捃壹份,呈消防主管部门备案壹份。
(四)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文章:
租赁房屋合同03-30
房屋租赁合同02-03
房屋租赁合同10-08
租赁房屋合同01-11
房屋租赁合同08-14
房屋租赁合同08-14
房屋租赁合同08-14
房屋租赁合同08-14
房屋租赁合同08-14
房屋租赁合同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