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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管理人员奖励合同

时间:2024-11-23 18:16:59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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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管理人员奖励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高层管理人员奖励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高层管理人员奖励合同

高层管理人员奖励合同1

  甲方:

  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

  住址:emal:

  鉴于:

  1.乙方担任甲方分公司(岗位);

  2.为促进甲方分公司与乙方个人的共同发展,甲方欲依据乙方所在分公司所创造的业绩考核结果及乙方个人表现授予乙方奖励额度。

  因此:双方就甲方授予乙方奖励额度具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第一条。考核周期

  本考核周期为3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考核周期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可协商是否签订下一个考核周期的《奖励协议》。

  第二条。奖项设置。

  在符合本协议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授予乙方业绩奖和忠诚奖额度,乙方有权在甲方授予的奖励额度范围内且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申领业绩奖和忠诚奖。

  第三条乙方获得业绩奖的条件。

  若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则乙方才具有获得业绩奖的资格:

  3.1在考核周期内,乙方所在分公司没有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2在考核周期内,没有出现乙方被甲方依法、依劳动合同或依相关协议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或开除的情况;

  3.3在考核周期内乙方持续在甲方分公司工作,没有在考核周期内出现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或擅自离职的情况。

  3.43年考核周期内,乙方所在分公司每年所创造的净利润之和大于零;

  3.5考核周期内,乙方服从甲方公司管理;

  3.6考核周期内,乙方没有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的行为,也没有作为股东或投资人对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或相关的行业进行投资的行为,也没有将甲方业务归为自己或他人办理的行为、也没有与甲方发生业务竞争的行为。

  第四条授予业绩奖的奖励额度:

  在符合第三条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本协议其他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应在考核期满后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授予乙方业绩奖的奖励额度,该奖励额度的理论值为3年净利润10%,实际授予乙方业绩奖的奖励额度及时间由甲方按照下列计算方式确定:

  4.14月30日前授予乙方第1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4.1.1若(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1)>0,则甲方授予乙方第1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1)10%成长系数。

  4.1.2若(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1)≤0,则甲方不授予乙方第1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即第1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0.

  4.28月31日前授予乙方第2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4.2.1若(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2)>0,则甲方授予乙方第2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2)10%成长系数—第1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

  4.2.2若(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2)≤0,则甲方不授予乙方第2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即第2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0.

  4.32015年4月30日前授予乙方第3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4.3.1若(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3)>0,则甲方授予乙方第3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3)10%成长系数—第1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第2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

  4.3.2若(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3)≤0,则甲方不授予乙方第3次业绩奖奖励额度,即第3次奖励额度=0.

  4.4相关说明

  4.4.1定义

  3年净利润=考核周期内乙方所在分公司每年所创造的净利润之和。

  应收帐款1=12月31日止乙方所在分公司应收帐款数额。

  应收帐款2=6月30日止乙方所在分公司应收帐款数额中12月31日前的部分。

  应收帐款3=12月31日止乙方所在分公司应收帐款数额中12月31日前的部分。

  成长系数:

  年均增长率=[(乙方所在分公司实际营业收入+乙方所在分公司实际营业收入+乙方所在分公司实际营业收入)/3]/乙方所在分公司实际营业收入

  若年均增长率≥【1.1】,则成长系数=1

  若年均增长率<【】,则成长系数=年均增长率/【】

  损失=乙方所在分公司在考核周期期间内形成的但并没有实际支付而是在考核周期满后必须由甲方或分公司对外支付的违约金、侵权赔偿及其他赔偿的金额。

  4.4.2依据实际情况,业绩奖奖励额度最多授予3次。对于12月31日前的应收账款在12月30日后才回笼的款项,甲方不授予业绩奖奖励额度。

  4.4.33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之和不超过3年净利润10%.

  4.4.4相关数据由甲方依据乙方所在分公司的财务数据确定。甲方授予乙方业绩奖奖励额度的前提是,在授予业绩奖奖励额度前乙方已确认了考核周期内的损失、考核周期内的3年净利润、相关应收账款以及成长系数。

高层管理人员奖励合同2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住址:

  emal:

  鉴于:

  1、乙方担任甲方分公司xxxx(岗位);

  2、为促进甲方分公司与乙方个人的共同发展,甲方欲依据乙方所在分公司所创造的业绩考核结果及乙方个人表现授予乙方奖励额度。

  因此:

  双方就甲方授予乙方奖励额度具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第一条、考核周期:

  本考核周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考核周期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可协商是否签订下一个考核周期的《奖励协议》。

  第二条、奖项设置:

  在符合本协议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授予乙方业绩奖和忠诚奖额度,乙方有权在甲方授予的奖励额度范围内且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申领业绩奖和忠诚奖。

  第三条乙方获得业绩奖的条件:

  若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则乙方才具有获得业绩奖的资格:

  3.1 在考核周期内,乙方所在分公司没有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2 在考核周期内,没有出现乙方被甲方依法、依劳动合同或依相关协议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或开除的情况;

  3.3 在考核周期内乙方持续在甲方分公司工作,没有在考核周期内出现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或擅自离职的情况。

  3.4 3年考核周期内,乙方所在分公司每年所创造的净利润之和大于零;

  3.5 考核周期内,乙方服从甲方公司管理;

  3.6 考核周期内,乙方没有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的行为,也没有作为股东或投资人对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或相关的行业进行投资的行为,也没有将甲方业务归为自己或他人办理的行为、也没有与甲方发生业务竞争的行为。

  第四条授予业绩奖的奖励额度:

  在符合第三条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本协议其他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应在考核期满后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授予乙方业绩奖的奖励额度,该奖励额度的理论值为3年净利润10%,实际授予乙方业绩奖的奖励额度及时间由甲方按照下列计算方式确定:

  4.1 4月30日前授予乙方第1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4.1.1 若(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1)>0,则甲方授予乙方第1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1)10%成长系数。

  4.1.2 若(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1)≤0,则甲方不授予乙方第1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即第1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0。

  4.2 8月31日前授予乙方第2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4.2.1 若(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2)>0,则甲方授予乙方第2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2)10%成长系数—第1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

  4.2.2 若(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2)≤0,则甲方不授予乙方第2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即第2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0。

  4.3 20xx年4月30日前授予乙方第3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4.3.1 若(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3)>0,则甲方授予乙方第3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3)10%成长系数—第1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第2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

  4.3.2 若(3年净利润—损失—应收帐款3)≤0,则甲方不授予乙方第3次业绩奖奖励额度,即第3次奖励额度=0。

  4.4 相关说明

  4.4.1 定义

  3年净利润=考核周期内乙方所在分公司每年所创造的净利润之和。

  应收帐款1=12月31日止乙方所在分公司应收帐款数额。

  应收帐款2=6月30日止乙方所在分公司应收帐款数额中12月31日前的部分。

  应收帐款3=12月31日止乙方所在分公司应收帐款数额中12月31日前的部分。

  损失=乙方所在分公司在考核周期期间内形成的但并没有实际支付而是在考核周期满后必须由甲方或分公司对外支付的违约金、侵权赔偿及其他赔偿的金额。

  4.4.2 依据实际情况,业绩奖奖励额度最多授予3次。对于12月31日前的应收账款在12月30日后才回笼的款项,甲方不授予业绩奖奖励额度。

  4.4.3 3次业绩奖的奖励额度之和不超过3年净利润10%。

  4.4.4 相关数据由甲方依据乙方所在分公司的财务数据确定。甲方授予乙方业绩奖奖励额度的前提是,在授予业绩奖奖励额度前乙方已确认了考核周期内的损失、考核周期内的3年净利润、相关应收账款以及成长系数的值。

  第五条乙方获得忠诚奖的条件

  5.1 若本协议考核周期期满后双方签订了下一个考核周期的《奖励协议》,则甲方不授予乙方忠诚奖。

  5.2 若本协议考核周期期满时双方劳动关系立即解除、或本协议考核期满后双方不再签订下一个考核周期的《奖励协议》但延续劳动关系,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情形下,则乙方才具有获得忠诚奖的资格:

  5.2.1 乙方具有获得业绩奖的资格;

  5.2.2 对于本协议考核期满后双方不再签订下一个考核周期的《奖励协议》但延续劳动关系的情形,在延续劳动关系期间,乙方能服从甲方管理,且乙方没有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的行为,也没有作为股东或投资人对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或相关的行业进行投资的行为,也没有将甲方业务归为自己或他人办理的行为、也没有与甲方发生业务竞争的行为;对于本协议考核期满时双方劳动关系立即解除的情形,在离职期间乙方没有到与甲方生产相同或相近产品、或与甲方经营相同或相近业务、或与甲方可能发生竞争的其他用人单位就职的行为,也没有自己生产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相近的产品的行为,也没有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的行为,也没有作为股东或投资人对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或相关的行业进行投资的行为,也没有从事与甲方发生竞争业务的行为;

  5.2.3 授予忠诚奖时的上一年度乙方原所在分公司必须有净利润。

  第六条授予忠诚奖的奖励额度:

  在符合第五条5.2款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本协议其他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应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按照下列计算方式确定授予乙方忠诚奖的奖励额度

  6.1 20xx年6月30日前授予乙方第1次忠诚奖的奖励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6.1.1 若乙方原所在分公司净利润>0,则甲方授予乙方第1次忠诚奖的奖励额度=净利润5%。

  6.1.2 若乙方原所在分公司亏损,则甲方不授予乙方第1次忠诚奖的奖励额度,即第1次忠诚奖奖励额度=0。

  6.2 20xx年6月30日前授予乙方第2次忠诚奖的奖励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6.2.1 若20xx年乙方原所在分公司净利润>0,则甲方授予乙方第2次忠诚奖的奖励额度=20xx年净利润5%。

  6.2.2 若20xx年乙方原所在分公司亏损,则甲方不授予乙方第2次忠诚奖的奖励额度,即第2次忠诚奖的奖励额度=0。

  6.3 相关说明

  6.3.1 依据实际情况,忠诚奖的奖励额度最多授予二次;

  6.3.2 相关数据由甲方依据乙方所在分公司的财务数据确定。甲方授予乙方忠诚奖的奖励额度的前提是,在授予忠诚奖的奖励额度前乙方已确认了相关年度净利润的金额。

  第七条申领

  7.1 乙方获得甲方授予的奖励额度后,可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奖励额度后一个月内申领,该期间以外乙方不得申领。

  7.2 如乙方在可以申领奖励款项时未申领或未全额申领奖励款项,且在甲方决定改制上市前乙方仍在职的,则甲方将通过增资、股权转让等方式,允许乙方以可以申领而未申领的奖励款项或奖励款项余额按优惠条件换购甲方公司股权,具体换股方案由甲方董事会届时决定;乙方也可以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一次性领取可以申领的奖励款项,过期视为放弃。对于未到期的将来可能产生的奖励额度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乙方在可以申领奖励款项时未申领或未全额申领奖励款项,且在甲方决定改制上市前乙方已不在职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一次性领取可以申领的奖励款项,过期视为放弃。对于未到期的将来可能产生的奖励额度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八条收购或者兼并时的处理

  当公司被第三方收购或者兼并(即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一次性领取可以申领的奖励款项,过期视为放弃;对于未到期的将来可能产生的奖励额度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九条受奖权利的变更及终止

  9.1 不符合第三条规定的资格条件,乙方无权获得业绩奖;不符合第五条5.2款规定的资格条件,乙方无权获得忠诚奖。

  9.2 考核周期期满后双方不再签订下一个考核周期的《奖励协议》但延续劳动关系的,在劳动关系延续期间,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甲方取消乙方获得业绩奖和忠诚奖的资格:

  9.2.1 乙方被甲方依法、依劳动合同或依相关协议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或开除。

  9.2.2 乙方擅自离职。

  9.2.3 乙方实施损害甲方声誉行为。

  9.2.4 乙方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的行为,或乙方作为股东或投资人对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或相关的行业进行投资的行为,或乙方将甲方业务归为自己或他人办理的行为,或乙方与甲方发生业务竞争的行为。

  9.2.5 乙方违反《保密协议》,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

  9.3 本协议考核期满时双方劳动关系立即解除后,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甲方取消乙方获得业绩奖和忠诚奖的资格:

  9.3.1 乙方到与甲方生产相同或相近产品、或与甲方经营相同或相近业务、或与甲方可能发生竞争的其他用人单位就职的行为,或乙方自己生产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相近的产品的行为,或乙方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的行为,或乙方作为股东或投资人对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或相关的行业进行投资的行为,或乙方从事与甲方发生竞争业务的行为

  9.3.2 乙方违反《保密协议》,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

  9.3.3 乙方实施损害甲方声誉行为。

  第十条特别说明

  10.1 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甲方授予乙方奖励,并未代表甲方承诺或者暗示乙方将继续受雇于本公司或担任某职位。乙方与甲方之间的聘用关系仍按照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的规定执行。

  10.2 双方同意,本协议所涉奖励仅仅是甲方单方授予给乙方,而非乙方的劳动报酬,也与股权无关。

  10.3 双方同意,在实施的过程中遇到有关法律、政策等的变化导致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0.4 乙方因本协议而取得的奖励收益所对应的税收及费用应由乙方自己负担,甲方有权代扣代缴。

  10.5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所制定的新的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协议,乙方应当遵照执行。但是,甲方的新规章、制度不得对乙方享有的奖励额度的数量、申领的条件、申领的时间等作出不公平的有损乙方利益的变动。

  10.6 若在考核周期内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岗位有另行安排,双方可另行协商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具体事宜,但乙方无权获得本协议规定的业绩奖和忠诚奖。

  10.7 考核周期内,如遇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提前预付部分业绩奖,在考核期满后甲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授予乙方业绩奖的奖励额度时,对该预付部分应相应扣除。

  第十一条、其他

  11.1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本协议纠纷管辖地为工业设备有限公司所在地。

  11.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11.3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高层管理人员奖励合同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

  3.以完成工作为期限。

  2、本合同包含个月的试用期

  第二条、工作地点:省市路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门担任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rmb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rmb元;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第六条、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

  日期:日期:

高层管理人员奖励合同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_____》及相关法律,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个月,包含于合同期内。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_____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工作制。

  1、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_____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调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每年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的________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元。

  五、_____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工伤及其他社会_____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_____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_____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_____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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