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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合同

时间:2024-06-01 15:11:46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拆除合同15篇(精品)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除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拆除合同15篇(精品)

拆除合同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为加强项目法施工的标准化管理,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提高各方的管理水平,确保工期、质量、安全等达到项目工程管理目标,明确双方责任,特制订本责任合同。

  一、安拆承包费:一台塔吊(一台为 )合计安拆费为_______万元整。

  二、各方安全责任:

  1、甲方安全责任:

  (1)、塔式起重机的基础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2)、安装前检查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机动机构应正常。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4)、主要连接螺栓无松动,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窜传滑轮应符合规定。

  (6)、安装后,必须对整个设备按照乙方提供的使用说明和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对塔吊进行检测。

  (7)、安装使用前要向当地技术监督局备案,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乙方安全责任:

  (1)、塔吊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长(组长)统一指导下进行,同时要有技术人员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安装后,在无荷载的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0.3%。

  (3)、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4)、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对有升降式驾驶室的起重机,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

  (5)、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6)、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处上固定好。

  三、甲、乙双方在签定合同之日起,甲方付乙方10%的安装、拆除费用,安装调试好再付60%,使用完毕拆除后再付30%,如因使用过程中由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拆除、安装费用,乙将承担一切后果。

  四、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拆除合同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金冠公司旧设备拆除达成协议如下:

  (一) 拆除任务:

  拆除旧干燥塔及车间内外附属设备,其中(将除尘器及200mm排风管拆解存放到一楼、气旋筛、混料机、直径20mm不锈钢喷枪管、成品库接料平台、拆解中所有电线、电缆),不属于乙方所有,由甲方自己留存。(注:本车间所有不锈钢设备均属含镍不锈钢)

  (二) 拆除期限

  依据甲方的整体要求和时间安排、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完成拆除任务。

  即:年月日至月 天 。

  (三)付款方式:

  本拆除设备款,按:含镍不锈钢7600元/吨、碳钢1700元/吨、

  电机65/千瓦、铁皮800元/吨,据磅秤实际数量结算。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向甲方缴纳施工保证金贰万元。设备拆除完工后,如按甲方要求无任何违规行为,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全部保证金。

  (四) 拆除设备注意事项

  1、拆除设备时,若需拆卸门窗时,由乙方自行解决,拆装完毕后需乙方负责修好;

  2、拆除设备所需吊装及设备、工具由乙方自己解决;

  3、乙方负责拆除现场的安全及文明管理;

  4、乙方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拆除过程中乙方应做好周全的防火准备措施,及配备现场消防设施。出现问题由乙方负全责;

  5、所涉及的`吊运、装车等一切问题,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

  6、拆除切割不锈钢时,切割口距离碳钢不得大于1cm。

  7、乙方负责清除拆解过程中的垃圾,清理现场。

  (五)安全责任

  拆除过程中乙方应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

  法院起诉。

  (七)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两份有同等效力,甲乙

  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拆除合同3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户(单位):____市(县)____区(镇)____街(路)____号房主(代表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结构的住房__幢__间,共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就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条乙方应于__年__月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元。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补助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第四条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共__套__间,__层__号,配有__等装备。

  第五条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等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它文件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领龋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续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六条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报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第七条其它: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公章)

  地址:____

  代表人:____

  电话:____

  银行帐户:____

  拆迁户(乙方)代表人:____(盖章)

  家庭18岁以上成员:____(盖章或签名)

  地址:____

  (乙方如系单位,则应有单位公章、地址、代表人、电话、银行帐户)

  __年__月__日订

拆除合同4

  农村拆迁补偿协议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电话: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拆迁户(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电话: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根据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幢____间,共__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以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 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条 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___元。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____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第四条 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共____套____间,____层____号,配有____等装备。

  第五条 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等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件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六条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第七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拆迁户(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拆除合同5

  甲方:上海金山干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陆连章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揽诚昊工程脚手架、支模排架拆除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确保拆除项目安全,按期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地点:张泾工业区,诚昊工地。

  二、拆除范围:南、西二幢支模排架约4500m2左右,南北二幢车间楼房外脚手架加二层支模排架约1400m2左右(上述均按实际结算)。

  三、时间从20xx年1月22日开工至20xx年2月底完成。

  四、价格:南西二幢支模排架按每平方8.50元计算(含管理费),车间外脚手架按每平方6.50元计算(含管理费)。

  五、有关要求:

  1、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教育职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安全责任,必须戴好安全帽,杜绝盲目蛮干,在施工中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监管,在整个拆除过程中,确保安全,不发生大小安全事故,安全事故零。

  拆下来的钢管等材料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加强安全责任,做到安全操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处理,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包括医药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甲方有义务协助抢救工作。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20xx年1月22日

拆除合同6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拆除 大厦 楼临建办公室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职责,保证清拆工作顺利进行,特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项目

  清理拆除 大厦 楼办公室所有的临时建筑,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

  二、合同价格

  合同总承包价为人民币:贰万壹仟捌佰柒拾捌元(21878.00元)。

  三、付款方式

  房屋拆除清理完毕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四、合同工期

  工期自20 年03月20日开始,14天内完成。施工期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可另行协商延长工期。

  五、双方约定

  1、乙方承揽的.拆除临建房屋,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范围实施拆除作业,包括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一切设施,拆至室内地坪面止,并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拆除后的建筑材料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2、房屋拆除开工前,乙方应编制拆除工程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落实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并在拆除现场设置临时办公室,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和安全职责。

  3、乙方在拆除房屋时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现场指挥拆除作业,如有事离开,必须要有施工管理人员留在拆房现场指挥拆除作业。

  4、拆房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服从统一管理。遵守治安管理相关规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头戴安全帽,脚穿劳保鞋,高空作业不准疲劳作业并应系好安全带,进入危险区域应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不准酒后从事拆除作业。

  5、拆除工程现场必须设置维护封闭、设置明显的警告牌。拆除工程作业一般自上而下,按顺序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后拆除承重结构;不得立体交叉拆除作业。

  6、乙方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拆除的建筑材料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堆对整齐,瓦砾杂物不准散置、乱堆乱放,确保通道的畅通。

  7、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拆房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前,乙方对施工现场负全面责任。乙方在拆房过程中如出现拆房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人身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8、如乙方在拆除临建施工中未履行本合同的约定造成人员伤亡,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拆除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了自建房工程的顺利施工,将(共约_______平方米)的拆除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乙方负责将本房屋三层

  现状按甲方要求进行拆除,并将所有的拆除物清理出场并运送出去,甲方所需物归于甲方并交接放好。

  甲方在本拆除完成后一次性支付乙方付工程款_______人民币。

  二、拆除时间(总计_______天):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拆除要求:

  1、乙方拆除工作必须达到甲方的'验收标准,若没有达到,则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并对工程进行返工,直到达到甲方标准为止。

  2、按甲方现场人员的要求,按照甲方现场人员的监督进行拆除。

  3、甲方要求乙方雇用有经验的工人进行拆除,在拆除过程中注意安全要求,并做好安全保护设施,对于拆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内把拆除的物品移走,并清理干净。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四、违约责任

  1、在拆除过程中,如因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导致甲方现场的供水、进排水、消防、空调、供气、排污等设施设备受到破坏或损失或对房屋结构造成损坏,由乙方全部赔偿。

  2、本合同一式贰份,各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拆除合同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次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xx 水塔拆除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

  1、拆除地面以上整座水塔;

  2、拆除水塔的水管、水泵等全部交给甲方;

  3、清理因拆除水塔所产生的全部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四)施工方式:人工作业拆除。

  (五)工程施工期间: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共xx天。

  二、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总价:人民币xx元。

  (二)付款方式:水塔拆至三分之一处时,甲方给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40%,剩余工程款在乙方全部拆除完毕并将垃圾清理干净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在十个工作日以内无息付清。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清理工程施工范围内的财物;

  2、指派xx负责对拆除工程全程跟进监督,协调工程施工过程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为乙方的施工提供电源,保证乙方的用电;

  4、乙方人员的配置使用,甲方不得干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报甲方备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变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乙方必须具有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施工资质;

  3、在施工中,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规范和要求进行;

  4、在施工中,乙方必须安全、文明施工,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责任人员,负责制定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防护和警示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因施工造成的事故及一切经济损失乙方自负;

  5、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注意对周围建筑物、暖气管道及其他设施进行保护,因施工造成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6、因施工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己负担,包括但不限于:电费、水费、税款、垃圾清理费等;

  7、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转包,保证按时保质完工。

  四、工程验收

  完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验收规范、甲方的要求为标准。

  五、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工,每逾期一日支付给甲方工程总价款1%的违约金,超过十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x人民法院管辖。

  七、其他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以双方书面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除合同9

  第一章工程概述

  1.1主要设备、建(构)筑物概况

  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需关停火电厂共3座,分别为杨家湾火电厂、石坝火电厂和筒车坝火电厂关停机组合计5台,共3.9MW。

  杨家湾火电厂位于建始县长梁乡黄土坎村一组,1#机组6MW 于1981年建成投产,20xx年对设备进行了改造;2#机12MW于20xx年投产发电,均为燃煤火电机组。20xx年3月转为停机备用。

  石坝火电厂位于利川市汪营镇石坝村,现装机一台6MW,20xx年投产发电,为燃煤火电机组。20xx年11月转为停机备用。

  筒车坝火电厂位于咸丰县坪坝营镇筒车坝村,装机两台共15MW(2×7.5MW),两台机组分别于20xx年和20xx年投产发电,均为燃煤火电机组。20xx年3月转为停机备用。

  1.2主设备情况:

  1.2.1锅炉共5台。其中杨家湾火电厂2台型号分别为JG-35/3.82-M 和YG-75/3.82-M1型燃煤锅炉,生产厂家分别为江西锅炉厂和济南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筒车坝火电厂2台型号都为JG-38/3.82,生产厂家为江西锅炉厂;石坝火电厂1台型号为SHF35-39/450,生产厂家为江西锅炉厂。

  1.2.2汽轮机共5台。其中杨家湾火电厂2台型号分别为N6-35-1 和N12-3.43,生产厂家为青岛汽轮机厂;筒车坝火电厂2台型号分别为CC6-3.43/1.27/0.39和N7.5-3.43,生产厂家都为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石坝火电厂1台型号为N6-3.43-1,生产厂家为青岛捷能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1.2.3发电机5台,其中杨家湾火电厂2台型号分别为QF-6-2 和QF-12-2;筒车坝火电厂2台型号分别为QF2-7.5-2F和QF-7.5-2,生产厂家分别为四川东风电机厂和山东济南电机厂;石坝火电厂1台型号为QF-6-2,生产厂家为济南发电设备厂。

  1.3建(构)筑物情况

  杨家湾火电厂:厂房、干煤棚、输煤栈桥、脱硫塔、锅炉烟道、#1烟囱80米(砖粉结构)和#2烟囱120米(钢筋混凝土结构)等建(构)筑物都不在此次处置范围内。

  石坝火电厂:厂房、干煤棚、输煤栈桥、脱硫塔、冷却塔(下底直径20m,上口直径12m,高30m,混合结构)、锅炉烟道、烟囱(底部直径7m,高78米,砖粉结构)等建(构)筑物都不在此次处置范围内。

  筒车坝火电厂:厂房、干煤棚、输煤栈桥、脱硫塔、锅炉烟道、烟囱(高60米,钢筋混凝土结构)等建(构)筑物都不在此次处置范围内。

  第二章对受让方总体要求

  2.1

  (1)电力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以营业执照为准,须提供公安机关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单一主体不同时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意向受让方须组成联合体开展资产的拆除与回收,联合体中拆除单位必须具有近5年内完成过拆除50MW火电机组项目一项以上 的业绩(附原合同备查,并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给甲方)且联合体中任何一方均不得有五年内的违约记录。组成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协议,联合协议须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时一并提交。

  (4)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商业合作黑名单中所列的组织或个人(包括组成联合体)不得提交受让申请(具体名单以国电集团提供的资料为准)。

  (5)受让方经转让方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场施工,因未能及时履行承诺造成的工期延误,参照《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赔偿。

  2.2受让方必须具备三处同时施工的能力,在各拆除现场成立工程项目部,项目部组成人员包括经理、总工、安全主管、物资等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总工、安全主管必须由电力建设单位的人员担任,并且熟悉火力发电厂系统、曾经担任过单机容量50MW及以上机组建设或拆除工程,并持有电力工程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证或二级建造师证和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类证)”。

  2.3确定的项目部组成人员(附人员名单和相关证件)不得随意变动,并用受让单位正式文件通知转让方。施工中如果人员变动同样用正式文件通知转让方。转让方有权利提出变更项目部的组成人员。

  2.4管理人员必须提前3~5天办理相关机具、人员入场手续,待施工方案(包括专项方案)审批完毕、人员入场教育完成后,方可开始作业。作业的第一项工作是为拆除做准备,如现场办公条件、通电、通水、通路等,然后进行现场隔离。隔离完成后才能开始拆除作业。

  2.5按照劳资关系给危险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6拆除工程安全及履约保证金根据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交付。

  2.7拆除进度、物资转运除严格按照已制定进度网络图执行外,还应接受受让方的临时协调。

  2.8按下表提供大型施工机械,表中所列的大型施工机械以及后续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规定的大型施工机械,不得在实际施工时俭省,如果出现此种情况,作为违章情况处罚,处罚额度为使用俭省机械的台班费,在保证金中扣除。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主 要 用 途





1





















2





















3





















4





















5





















6





















7





















  2.9大型施工机械要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二00九年第549号),办理入场报验手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并在有效期内。

  2.10金属切割使用量最大的耗材——氧气和乙炔,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二0一一年第591号),从采购、运送到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2.11工程完工后编制竣工报告。

  第三章 工程范围及特点、难点

  3.1.拆除范围

  3.1.1设备部分

  3.1.1.1杨家湾火电厂:2台锅炉、2台汽轮机、2台发电机、1台变压器、机力通风冷却塔、所有辅助设备、高低压盘柜、所有电缆及电缆支架。

  3.1.1.2石坝火电厂:1台锅炉、1台汽轮机、1台发电机、1台变压器、所有辅助设备、高低压盘柜、所有电缆及电缆支架。

  3.1.1.3筒车坝火电厂:2台锅炉、2台汽轮机、2台发电机、2台变压器、机力通风冷却塔、所有辅助设备、高低压盘柜、所有电缆及电缆支架。

  3.1.2保留区域及设备。

  3.1.2.1 杨家湾火电厂保留生活水取水系统及管路。

  3.1.2.2石坝火电厂保留生活水取水系统及管路。

  3.1.2.3杨家湾、石坝、筒车坝三个火电厂未纳入本次拆除范围的建(构)筑物。

  3.2 系统隔离工作

  拆除前需完成的系统隔离工作,由转让方另行处理,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

  3.3工程特点及难点

  3.3.1施工场地有限,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高、难度大,拆除工程时需保证拆除工作自身安全,且对机械设备装备能力要求较高。

  3.3.2施工中设备拆除、装卸及清运、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工程量大。因此本工程的环境保护是文明施工控制的难点。施工过程中,要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油、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3.3.3.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设备的拆除,特别是大件的拆除,难度很大,承包方要具备同等电力设备安装或相应的建、构筑物拆除能力,需有专业的劳动力组织能力。

  3.3.4.因本工程拆除设备量大,设备等运输量也非常大,为保证工期,故要求施工单位应具备大型起吊能力及大型车辆运输能力。

  第四章 技术要求

  鉴于本工程为分区域分批拆除工程,且存在施工场地有限、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高、难度大、设备运输工程量大、工期要求严格等特点,为了保证拆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卫生及在规定工期内高质量完成拆除工作,拆除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技术要求施工。

  4.1 施工工期

  根据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停火电厂设备实际情况,为保证工程进度如期实现,施工单位应从组织保障、资源配置、计划编制、计划过程检查与控制、协调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

  4.1.1拆除分为拆除杨家湾、石坝、筒车坝三个电厂的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10月31日前完成,达到地市州经信委验收标准)拆除标准达到转让方的要求。

  4.1.2工期保证主要措施

  为保证工程进度如期实现,受让单位应从组织保障、资源配置、计划编制、计划过程检查与控制、协调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完成本拆除工程。保证措施主要包括:

  4.1.2.1组织措施保证。

  4.1.2.2前期准备工作保证。

  4.1.2.3资源配置保证。

  4.1.2.4施工进度计划保证。

  4.1.2.5施工协调管理工作保证。

  4.1.2.6施工方案、工艺保证。

  4.2.拆除现场总平面布置

  4.2.1布置原则

  4.2.1.1尽可能使场地布置功能齐全、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

  4.2.1.2符合规程对安全、防火、防爆、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4.2.1.3根据工程拆除的先后次序安排,尽量使得场地重复使用。

  4.2.1.4力求节约用地,提高场地利用率。

  4.2.1.5拆除的设备和建筑物应及时外运。

  4.2.1.6符合总体施工进度要求。

  4.2.1.7设备拆除与建筑物拆除、分散拆除与集中拆除、上部拆除与下部拆除、相邻之间拆除等,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支持,乙方在施工中应按照批准的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合理谋划、精心组织。

  4.2.1.8施工中禁止首先破坏承重、结构等关键稳定体系。如锅炉本体附属、受热面拆除完毕后,最后安排钢架拆除。

  4.2.1.9工期较长的拆除分项,必须优先开工,做好高密度施工前的所有准备工作。

  4.2.2生活、办公临建的布置

  4.2.2.1由于现场场地较为紧张,生活区与生活设施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

  4.2.2.2现场办公用房由发包方统筹安排场地。

  4.2.3生产临建的布置

  4.2.3.1本工程为拆除工程,同时施工场地有限,原则上拆除范围内不安排生产临建设施。

  4.2.3.2施工道路尽量利用现有厂区道路和拆除区域范围内的原有场地。

  4.2.3.4现场不设堆放场地,拆除设备直接运出拆除区域。

  4.2.3.5拆除区域内的临时工器具存放点采用集装箱,便于现场管理和移动。

  4.2.3.6机具、材料(施工耗材)、报废物资分选和堆放,要由受让方统一管理。

  4.2.3.7报废物资的分解作业场,要与拆除作业点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交叉作业。

  4.2.3.8报废物资的堆放不能占用通道,同样也要与拆除作业点保持安全距离。

  4.2.4拆除运输道路布置

  4.2.4.1.施工区与生产区的隔离、厂区内施工的运输路线和道路划分、构筑物使用等都应统一进行管理并服从转让方的安排。

  4.2.4.2.施工区域及通道原则上采取封闭管理和使用,根据工程进度的要求,逐段和分区域进行隔离。

  4.2.4.3施工运输道路按转让方制定的运输线路进行布置和使用。

  4.2.5现场排水、排涝布置

  4.2.5.1现场排水以明沟、盲沟、土沟、地下井点降水等相结合的方式在原有排水设施的基础上进行,排水设施的维护和疏通要做到日常化。

  4.2.5.2承包方应配置必要的移动式潜水泵以备应急。

  4.3 主要施工措施

  4.3.1组织措施

  4.3.1.1在各电厂设置安全组织机构,落实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管。

  4.3.1.2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安全责任。

  4.3.1.3建立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4.3.1.4指定与发包方的工程联系人员。

  4.3.2技术措施

  4.3.2.1编制总体施工方案,总体施工方案作为投标文件,在招标过程中进行审查。

  4.3.2.2总体施工方案必须包含总体规划、机构组织、机械和人力投入、总平面布置、进度网络图、施工难点、保证安全和进度的主要措施(包括费用安排)、需要编制的专项方案目录、安全文明生产措施、事故应急救援等内容。

  4.3.2.3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根据总体施工方案确定需要编制专项方案的作业,如爆破拆除、基坑支护、大件拆卸(包括汽包、汽机、加热器、发电机转子及定子、除氧器及水箱等)等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项方案必须履行编、审、批手续后才能作业。

  4.3.2.4开工前转让方应对拆除部分和生产系统涉及到水、电、气(汽)、油、煤等系统的作业,作业前由双方派人进行隔离措施确认,办理签证手续。

  4.3.3安全、环境、职业健康

  4.3.3.1安全目标

  4.3.3.1.1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4.3.3.1.2不发生火灾事故;

  4.3.3.1.3不发生交通事故;

  4.3.3.1.4不发生传染病和集体食物中毒事故;

  4.3.3.1.5不发生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机械与设备损坏事故;

  4.3.3.1.6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4.3.3.1.7不发生垮(坍)塌事故;

  4.3.3.1.8不发生影响在运机组的安全事件;

  4.3.3.1.9不发生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事件。

  4.3.3.2.机构、人员和设施

  4.3.3.2.1机构设置见2.2条要求。施工单位应对本拆除工程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制,拆除过程中项目经理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为施工方安全第一责任人。

  4.3.3.2.2拆除工程项目部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建立安全监督网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3.3.2.3受让单位必须配置满足本工程安全施工需要的施工技术和管理人员。进入本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在有效期内。

  4.3.3.2.4必须配置满足本工程安全施工需要的机、具,特别是大型起重设备。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检测,并取得准用证。起重机械的安全保险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汽机主厂房内的行车,可在设备拆除过程中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使用前必须经过政府技术质量监督局进行鉴定。

  4.3.3.2.5施工用电设施必须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

  4.3.3.2.6对设备、构件拆除后形成的孔洞、临边等危险危害因素,及时采取安装栏杆、安全网、盖板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作好安全警示标志。

  4.3.3.2.7对被拆除物可能坠落的范围,必须设置警戒围栏,指派专门的监护人员进行监护。

  4.3.3.2.8拆除作业现场根据消防要求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时刻保持各类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4.3.3.3管理措施

  4.3.3.3.1作业管理执行《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xx),各专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遵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

  4.3.3.3.2在受让方的主要管理人员入场后,由转让方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3.3.3.3受让方根据转让方的交底内容,对本工程进行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辩识,将辩识结果以安全交底的形式,传达到每一位施工人员。

  4.3.3.3.4熟悉拆除设备、建(构)筑物的图纸,了解拆除设备及建(构)筑物内水、电、气、汽、油等设备管线的分布及所处状况,掌握拆除工程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相邻建筑的情况,确认待拆除的设备、建(构)筑物内各类管线已经全部切断,设备内无易燃易爆物品,管线内无残存的气、汽、油和化学制剂,电缆验明无电后方可开始施工。电缆拆除从已断开的电缆的一头开始(或两端同时进行),严禁电缆从中间剪断方式施工。施工时发现不明障碍物或者不明管线等,施工单位应当立即暂停施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经项目主管部门处置完毕后方可恢复施工。

  4.3.3.3.5根据施工方案编制分项作业指导书或专项安全方案,并在施工前进行书面交底,参加交底的全体作业人员应签字。

  4.3.3.3.6每天工作前,班组应进行“三查(查衣着、查三保、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应对当日拆除的作业内容、危险因素及控制措施、监护人等交代清楚。

  4.3.3.3.7与运行设备有交叉、接口的施工项目,应采取相关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二票三制”。 施工单位需提供具备“二票三制”相应资格人员的名单,工作票由业主签发。

  4.3.3.3.8对下列危险作业项目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不限于):起重机械达到满负载的90%及以上或二台及以上起重机械抬吊作业;爆破作业;油管道、氢气管道的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包括拆除的起重机械)安装、试吊与拆除作业。

  4.3.3.3.9对拆除范围内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或留用的(包括地上、地下)设备、管线,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并作好醒目的`标志。

  4.3.3.3.10建筑物、金属构架的拆除,应由上而下进行。严禁采用先掏空基础而使建筑物坍塌的方法。在同一建构物内拆除时,所有拆除工作应在同一层面上进行,严禁立体交叉拆除作业和同时拆除数层。严禁同时进行人工拆除和机械拆除。

  4.3.3.3.11施工中必须拆除原有孔洞盖板、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时,应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4.3.3.3.12对拆除后的建、构筑物,要保持其稳定性,对不稳定物及时采取支撑、加固等措施。拆除过程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监督,监测被拆除设备、建(构)筑物的结构状态,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趋势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所有人员应撤出危险区域,并向上级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4.3.3.3.13对盛装过油或可燃气(液)体的容器或管道等设施应避免采用电焊、气割、砂轮切割机等产生火花的方法拆除。实在无法避免时,在动火前进行清洗、置换、吹扫,经测试确认容器、管道内无残留的可燃易爆物,方可施工。电、火焊作业时,应事先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作业过程设专人监护,做好防护措施并准备好消防器材。

  4.3.3.3.14与当地气象台建立联系,密切关注天气情况。施工中遇到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拆除作业。雨季施工应及时疏通管沟保证现场排水系统畅通,保证厂区不形成内涝。

  4.3.3.3.15对现场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控制噪音和粉尘措施。拆除过程中施工单位不得扰民,如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居民发生矛盾,施工单位负责自行解决,转让方协助。拆除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影响转让方正常安全生产秩序的情况,受让单位必须负责解决。

  4.3.3.3.16严禁车辆超载运输,若造成厂区道路损坏,施工单位负责修复。

  4.3.3.3.17拆除作业中形成的垃圾应从专设的垃圾通道内运下,严禁向下抛掷,垃圾通道下方应设置密闭的垃圾收集箱,并及时对其进行清理。

  4.3.3.3.18受让单位进场前应与地方渣土、城管、交通等部门办理有关拆除废弃物、垃圾的装运、弃倒手续,并负责承担相应费用,甲方协助。准备足够的现场粉碎、装载及大型运输车辆。根据运输总量,排出每天应该完成的运输量,如出现完不成情况,应及时增加力能协调及投入。

  4.3.3.3.19运输拆除物的车辆应按指定通道行驶,应避开上下班人流高峰时间,并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

  4.3.3.3.20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残留有液体的管道、设备应在清除液体后运输或采取封堵措施,防止泄漏、污染地面。装载车辆装物时应保持一定余量空间,避免装载物抛、撒、滴、漏。受让单位对厂内运输道路应有专人定期清扫,确保环境整洁。

  4.3.3.3.21原则上所有拆除设备、废弃物、垃圾等当天必须清运出现场,不得在拆除现场抽取钢筋。

  4.3.3.3.22不得在现场梵烧废弃物。

  4.3.3.3.23拆除施工区实行封闭作业,受让方应派专人巡视,严禁非拆除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受让方的工程管理人员由受让方发给通行证才能入内。

  4.3.3.3.24物资回收人员不准进入施工围墙内装车,装车由拆除人员负责。受让方如果放行物资回收人员进场装车,转让方进行处罚甚至不办理物资出厂手续。拆除物资、设备等出门应接受转让方管理人员监督、核实,并办理出门证方可出门。拆除物资出门时严禁夹带其他非拆除物资,否则一经查实,按甲方治安保卫条例处置,情节严重者,报当地公安部门处置。

  3.3.3.25施工人员进出厂门应佩带出入证,遵守电厂人员进出门管理制度。施工人员在厂内施工期间,除遵守施工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外,还应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在厂外生活、活动期间,施工单位也应加强管理,不得发生火灾、火警、偷盗、打架、聚众斗殴等危害社会和谐、安定的现象。一旦发生,由地方公安部门解决,受让单位自己负全责。

  4.3.3.4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4.3.3.4.1受让单位应按月(年)向业主报送《电力建设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4.3.3.4.2拆除工程中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漫延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事故的报告与处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xx年第493号)的规定处理。

  4.3.3.4.3为了加强对施工过程中违章现象的有效监控,按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七十四条的要求,受让方应合同签定后、拆除施工前,向受让方交纳拆除工程安全及履约保证金并与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安全协议。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不安全事件将按照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和安全协议中规定条款进行考核,考核金额在保证金中扣除。

  4.4 施工设施

  4.4.1生活、消防用水布置

  4.4.1.1生活用水从就近厂区生活用水的水源点装阀门控制,统一管理。

  4.4.1.2消防水利用原厂区的消防系统,与非拆除区域的系统分离,拆除区域增加施工消防水控制阀进行隔离,原则上拆除区域不重新布置消防水系统。

  4.4.2施工区用水布置

  施工区用水原则考虑利用拆除区域内原有供水系统,采取重新隔离的办法。根据拆除的具体进度逐一进行隔离、拆除,确保施工区的施工用水,原则不重新布置。

  4.4.3施工用电布置

  本拆除工程的施工用电原则是从业主指定的电源接入点接入,施工单位提供电源所用材料。施工所有临时用电统一从临时配电柜接出,便于现场用电管理。

  4.4.4施工用气布置

  施工用氧气、乙炔等现场用气采用市场上供应的合格瓶装气。氧气瓶、乙炔瓶在现场选择安全的存放地点,临时库房符合安全规定,安排专人保管,严格履行领用手续。

  4.5 力能管理

  4.5.1生活用水由承担拆除工作的施工单位负责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转让方提供水源,作为施工期间的工程用水。受让方在水源点加装计量表,施工用水价格参照当地水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受让方按水量向转让方支付费用。

  4.5.2施工用水由承担拆除工作的施工单位负责上水管网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

  4.5.3生活、施工用电,由受让单位电气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计量柜以后的低压线路及配电箱由具体使用单位自行负责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电能由转让方提供,受让方提出供量需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电源点。在每个供电点安装计量表,施工用电价格参照当地供电部门确定的标准,受让方按电量向转让方支付费用。

  4.5.4上述管理要求,受让单位应另行编制管理细则。因施工用电直接关系到工程的施工与组织、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必须加强用电管理,确保分管范围内的供电线路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本工程中至少采取如下保证措施:

  4.5.4.1施工用电配电箱(盘)实现标准化(形式统一,颜色一致,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4.5.4.2拆除区域内临时照明统一布置,根据拆除工程的具体需要,设广式照明。

  4.5.4.3施工电源设专人统一维护管理,坚持每天一次的现场用电安全巡视制度,及时消除用电隐患。

  4.5.4.4不得随意私拉乱接电源,如因工程施工需要,需向用电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用电负荷、使用时间、结算方式、安全措施等。

  其它

  1、提供资料

  1、甲方无保留的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尽可能的提供本项转让资产的相关资料。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所要求的与拆除施工相关资质、资料和报告等。

  2、其他约定

  1、所有设备严格以现状交易为准,甲方不保证设备的质量、品质等,乙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清单进行拆除,遇无法确认的设备和材料,需甲方管理人员现场进行确定后方可进行拆除工作。

  3、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甲乙双方签署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甲方经纪会员执一份,重交所留存一份用于备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

  甲 方 签 章: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 方 签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拆除合同10

  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除管理工作,规范拆房施工队伍的行为,搞好安全防范和市容环境卫生,确保拆迁现场安全、规范、文明,有序地运作。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所有旧房拆完后乙方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

  二、经济结算:

  三、乙方必须自觉接受建设局、城管、市容等有关部门的管理。切实搞好房屋拆除的.管理工作。乙方在施工时必须持房屋拆除许可证,方可施工。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须确保周围道路、水电不断,排水不堵,周围环境设施完好,不得明显影响未拆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建筑垃圾必须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倾倒,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抛、撒、溢、漏、污染道路及城市环境。必须对拆除房屋工程环境、市容卫生负责。

  五、乙方施工前必须制订安全作业规程和方案,报县建设局安监站备案,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现场四周必须设置连续、整齐、牢固的砌体围墙(城市主要路段高2。5米,一般路段高1。8米以上)。实施封闭作业、拆除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要亲临现场组织指挥。严格按照安全、科学的规范操作。施工中如发生伤亡责任事故,必须按法定程序和时限报告有关部门,不得拖延、隐瞒不报。乙方应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环境、市容、卫生等负责。甲方负有检查拆房施工作业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环境、市容、卫生等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纠正处理的责任,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六、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必须在县建设局安监站指定银行存足5~10万元安全保证金,待工程完工报拆除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退回保证金。

  七、乙方必须提供在保险部门交纳所有参加拆除施工人员安全保证证明,报县建设局安监站备案。

  八、其它事项。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另一份交备案单位。

  甲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除合同1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做好由甲方公司总承包的拆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消除隐患,杜绝因此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管理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行业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应根据施工进度和工程情况,分阶段对外脚手架工程进行验收。外脚手架工程每阶段搭设完成后,组织外脚手架搭设单位、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外脚手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审核乙方使用的钢管、扣件、安全网、槽钢等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严禁不合格的脚手架构配件进场;

  3、审核乙方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资格证书;并向乙方提供图纸,材料堆放场地,确保操作人员进场搭设、拆除所需的施工条件。

  4、审核乙方制定的外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外脚手架工程专业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乙方搭设、拆除情况,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有权立即停止作业;

  5、如施工现场周边有高压线,甲方负责做好外电防护工作。

  6、负责安排好施工现场各工种作业,避免在脚手架搭设、拆除期间的'交叉作业现象发生,防止因交叉作业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乙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及行业有关要求等编制外脚手架搭设、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做好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教育操作人员按照外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搭设、拆除作业,并签字确认。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外脚手架搭设、拆除期间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3、外脚手架工程搭设完毕后,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并及时办理自检合格手续;

  4、建立并提交外脚手架搭、拆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搭设、拆除合同及安全协议书;搭设、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搭设工程分段验收资料;搭设、拆除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因脚手架工程搭设不规范或不到位,经验收不合格而造成甲方工期影响等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6、对甲方、监理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人员等提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因整改不到位或整改不及时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安全责任。

  三、其它补充条款: 。

  四、此协议自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开始至验收合格拆除为止。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并承担自己的安全责任。未尽事宜,甲、乙方双方以文字形式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拆除合同12

  本工程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设计、施工、安装下列工程,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结合装修工程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本工程不含税的工程预算造价:¥元(大写:人民币)(详见甲、乙双方签认的工程预算报价单)。

  工程完工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双方签署认可的工程报价单与此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工程变更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预算造价总额的5%时,视为发生重大变更,预算造价以变更后的总额为准。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壹天,全部腾空所装修房屋。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施工所耗水电乙方不计入成本,此项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2、负责办理所涉及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缴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一切费用。

  3、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变更和其他事宜。

  三、乙方工作

  1。指派专人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合同履行。

  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监理应保证每天到工程现场一次,对工程进行监督,保证施工结果与工程图及设计一致。在甲方要求下,监理及设计师也应随时到工程现场沟通协调工作。

  2、严格执行物业管理规定和相关的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

  3、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相关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配合甲方的门、窗、空调、厨房或任何需要乙方配合安装的用具。

  5。配合甲方指派的现场监督人员的要求,如涉及对原施工计划的变更,乙方应进一步与甲方确认。

  6。如因天气原因,造成不能保证施工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中止施工,工期顺延。

  乙方不得强行施工,否则应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四、关于工程交款及结算的约定

  1、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双方认可的预算报价单上确定的工程预算造价的45% 作为第一期工程进度款,以供乙方作进场订料及施工准备。¥ 元

  2、工程施工改造、水、电线路工程,泥水工程铺设等完工,双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现场对本期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核算及验收。验收合格后木工程开工前,甲方支付乙方第二期工程款,即工程预算造价的45% ¥ 元

  3、施工及安装竣工验收后,15天内办理结算,即工程结算造价(乙方提供双方确认的.结算单,付清工程款的100%,即结算余额)。

  4、出现重大项目变更时,产生的项目费用于交付下一期工程款时交付。

  5、本工程施工安装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乙方同时提供甲方水电竣工图一份;

  五、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

  1、甲方责任: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包括:A,不能按期供应水电;

  B,不能保证每天有七个小时以上工作时间;C,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D,不能按期付进度款;E,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而造成的材料人工浪费;F,因甲方原因终止协议,而总造价工程量未过半,乙方拥有收取工程预算造价的2%的设计费的权利;G,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或施工减项,乙方除收取已施工项目费用外另收取双方签认的报价单中未施工项目金额的20%作为项目设计费补偿;H,凡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I,不可抗力的原因]。

  2、乙方责任:A、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B、竣工验收之日起水电工程保修期为1年,其他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内发现的证实属于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乙方将无条件免费返修,并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提供相应的赔偿;C、由于乙方施工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员伤害,责任由乙方自负;D、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E,由于乙方没听从甲方规劝,而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的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六、关于设计与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乙方设计师完成施工图后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交给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签字认可,乙方方可施工。

  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施工(安装)。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设计而造成的停止施工或增加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变更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

  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在二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原因所造成的所有损失,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工期延误的计算及赔偿方式进行,乙方不得另行索赔。本条款中的工期延误与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工期延误一同计算及适用赔偿限额)。因变更而无法再利用所造成的材料损耗,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费用清单。甲方收到乙方书面报告后五天内作出答复或协商调整。

  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甲方应五天内进行验收。

  5、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

  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十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需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视为工期延误。若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以人民币三百元为限。

  七、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不包括由于甲方对整体工程另定验收日期造成的延误),每逾期一天,乙方付甲方0.1% 元违约金,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除顺延工期外,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

  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0.1%%支付滞纳金。

  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住进施工房屋,视为甲方已实际验收。

  4因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非本合同约定原因或法定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负有责任的一方应向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以人民币叁千元为限。

  九、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等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应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除合同13

  编号: 号

  甲方:xx市xxx公司工程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方现将xx小区旧办公宿舍楼和单层厂房共二栋房屋以料代工的形式包给乙方负责拆除,经双方共同协商制订以下条款。

  一、 拆除范围:

  1. 办公楼全部拆完成并负责用勾机将所有承台地梁全部挖起破碎;

  2. 单层厂房(含拆石棉瓦、角铁、金字架),并负责挖起基础承台及地梁并将挖起的承台全部破碎;

  3. 乙方包拆不包运土。

  二、 乙方责任:

  1. 必须具备有拆房的有关资质证书;

  2. 安全方面:乙方工人必须要有持证拆迁人员20人;

  3. 乙方工人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各项安全操作教育;

  4. 做到不违章指挥,不得违章操作;

  5. 拆前乙方应将建筑物四周全部围蔽,并设有安全警示牌,并派出专人在地面指挥。

  6. 乙方工人在施工中造成自队员工工伤事故或伤及他人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

  三、 乙方劳动报酬:(以拆除下的材料代工的形式),经双方协商确定以 元包给乙方拆除。

  1. 拆下的铝窗、卷闸门、木门属甲方所得;

  2. 拆下的钢筋、槽钢、角铁、红砖等及其他零星材料属乙方所得;

  3. 甲方按每块红砖0.08元回收计价给乙方。

  四、 签订合同前,乙方除了要一次性全部交完承拆金外,还要交安全保证押金伍仟元,拆完成经验收后才退还给乙方。

  五、 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希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签字: 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20xx年 月 日

拆除合同14

  拆迁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被拆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及《房屋拆迁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现就房屋拆迁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拆迁人的拆迁房屋座落于______路______号,建于______年,房产证号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地下室面积______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划拨用地。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同意,实行拆一还一就地安置的原则,拆迁房建筑面积即为补偿房建筑面积(封闭阳台面积按60%、地下室面积按50%折算建筑面积)。

  三、拆迁安置期限(即自乙方搬迁腾空房屋之日起至甲方书面通知交房日止)暂定为32个月,期间按拆迁房每月每平方米5元计算给予拆迁人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按季发放。因甲方原因造成延期交房的,甲方应当继续向乙方支付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提前交房的,过渡期安置补助费也即停付;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交房的,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过渡期安置补助费。

  四、拆迁安置房源为拆迁房原地点或其东面新房的七层以下的房屋。

  被拆迁人选房办法:乙方在甲方发出书面选房通知三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选房并办理相关手续。拆迁人选房次序以签订本协议书的先后为准。如乙方未在通知日期内选房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的拆迁房屋腾空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日期为准,甲方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乙方拆迁房屋腾空日期。

  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由甲方拆除。

  六、拆迁房屋腾空事宜的约定

  1、乙方的拆迁房屋腾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不得回迁;私自拆除房屋附属物、门窗、水电设施等。否则,甲方有权取消部分或全部乙方的`过渡期安置补助费,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另行追索。

  2、拆迁房屋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宽带、电信、有线电视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缴纳付清,与甲方无关。

  3、若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拆迁房屋腾空日期前未履约搬迁,甲方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七、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将房产证、土地证移交给甲方,甲方出具收据。

  八、乙方承诺本协议所指拆迁房屋无任何纠纷,房屋权属清楚,相关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并自愿作出如下保证:本协议所指拆迁房屋的权属完全归本协议之乙方所有,无其他共有人;无转让、继承、分割、抵押;无其他任何影响本协议履行之一切纠纷。如有任何纠纷乙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九、安置房屋由甲方给予统一装修,以利于乙方入住。装修总费用(含税费)不超过每平方米一百五十元人民币(以拆迁面积为准),装修项目如下:墙面、房顶刮乳胶漆;地面瓷砖;灯具;水龙头,灶台;塑钢玻璃门窗;入户为防盗门。如自己装修,甲方按以上标准给予现金补助。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等安装接通(拆迁人原已有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原没有新增的项目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安置房面积大于拆迁面积的,其不超过10平方米的部分,价格按甲方销售价格的八五折优惠;超过10平方米不超过20平方米的部分,价格按甲方销售价格的九五折优惠;超过20平方米的部分按甲方销售价格计算。该补差房款乙方应于选房时支付。

  十一、甲方承诺:免除乙方二年物业管理费,二年后乙方自行支付。

  十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交房的日期,现埸交房并办理相关手续。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收房日期的15天内仍未到现埸收房的,按该房屋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天一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房屋交接违约金,自愿承担房屋损毁风险,同时乙方放弃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甲方提出各种要求的权利。

  十三、本协议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协议甲方签章后,自甲方与有关方面签订土地使用出让合同并取得该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生效;乙方签章后即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共同遵守,如有违约并造成对方损失的,须负赔偿责任。

  十五、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补偿方案》相关规定执行。《补偿方案》未作出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拆除合同15

  发包方:

  承包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内容及单价(含垃圾外运):

  顶面石膏板拆除:5元/平方

  墙、地面瓷砖拆除:16元/平方(拆除至原地坪,施工标准以发包方验收合格为准) 砌块墙体拆除:28元/平方

  四、承包形式:承包方包工包运输包外运

  五、工程中标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 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区域以外的"三通一平",负责施工区域以外进场道路的畅通。

  2、开工前三日内由发包方对拆除区域内的水、电、汽、煤气进行断离。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

  4 、按照建筑物爆破规范要求做好烟囱爆破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按有关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该项工程工期为 天(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二、开工前 2 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合格

  一、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拆除工程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二、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必须对拆除区域进行围护,拉运垃圾车辆必须加盖篷布,垃圾不得沿路抛洒;

  2、在施工时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及人身伤亡事故均由承包方负全责,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拆除工程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承包方按照环保要求自找垃圾排放点,并自行清理运输出场外;

  4、承包方在实施拆除时,必须对钢窗、钢门、幕墙型材、管道等发包方指定的材料、运送至发包方指定位臵进行堆放;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

  该项拆除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均由承包方采购;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一、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承包价:综合单价承包(工程量以现场签证为准),

  二、承包方在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三 日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三日内审查完毕;

  第七条 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发包方要求为依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每迟延一天向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 5% 逾期违约金;

  二、承包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承包人自愿向发包人支付该项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

  1、在接到发包方的开工令后3日内未进场施工;

  2、无视发包方的书面警告,不履行合同规定其义务;

  3、不经发包方同意,私自分包。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后,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发生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 (签字): 承包方: (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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