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股权转让协议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股权转让协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股权转让协议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方将其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_______%的股份(人民币_________元)依法转让给受让方。
二、受让方同意接受该转让的股份。
三、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受让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现金方式(或其它形式)支付给转让方。
四、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变更登记,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公司向受让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受让方成为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和相关民事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股权转让协议2
本协议在以下当事人之间签署:
甲方(转让方):张三,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李四,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就双方投资设立的深圳市某某电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有关词语的解释
除非本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双方均确认本协议的以下词语具有下列含义:
1.1 原目标公司:是指签订本协议之前以甲、乙双方为股东的深圳市某某电器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万元,成立日期20__年_月_日。
1.2 新目标公司:是指本协议生效之后的深圳市某某电器有限公司。具体是指本协议生效之后,甲方依本协议的约定退出深圳市某某电器有限公司的股东(不以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为前提)和管理,并由乙方全权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责任之后的深圳市某某电器有限公司。
1.3 净资产价值:是指为了实施股权转让,由双方共同确认目标公司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设备、设施等资产的总额。
1.4 ____专利:非商品,本协议仅指______
1.5 有关业务:是指原目标公司依法从事的生产经营业务。
1.6 有关职工:是原目标公司所有在册职工。
1.7 原目标公司工商登记的现有股东及股权比例。
张XX原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80%;
王XX 占原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20%。
1.8 原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__万元。双方确认,甲方实际投入的资本金为__万元,实际占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__%,乙方实际投入的资本金为__万元,实际占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__%。
1.9 本协议中原目标公司和新目标公司除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具体约定外,仅仅是为行文时理解条文之方便,实际上均为目标公司深圳市某某电器有限公司,并不表示存在两个不同的企业法人主体。
二、原目标公司的背景情况
双方是以原目标公司的固定资产和货币资产等实有资产已经处于________的情况下履行本协议,双方对原目标公司的实有资产处理和原目标公司的有关合同没有异议。
原目标公司无形资产中拥有______专利许
三、股权转让比例及价格
3.1 双方一致同意,经过股权转让之后,甲方退出原目标公司的股权,甲方所持有原目标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3.2 在办理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时,甲方应将股权全部变更至乙方名下;或者按照乙方的要求,甲方将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依照乙方确认的股权受让人及受让比例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
3.3 甲方股权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___万元(大写:___元整)人民币。
四、股权转让资金的支付
4.1 支付方式和标准
股权转让资金由乙方______支付。
4.2 支付时间
4.2.1在____个工作日内将该批次的资金支付给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直至支付完毕所有股权转让款为止。
4.2.2 若乙方延期支付某批次的资金,应承担逾期期间的以该批次应支付总金额为基数、以每日承担0.5%为比例的违约金。
五、股权变更登记
5.1 在乙方支付最后一批股权转让款项之日起__个工作日内或甲方主动向乙方提出可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日时,双方另行签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用途的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由乙方负责,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5.2 甲方明白和确认,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所签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用途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方可能是乙方一人、也可能是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数人、也可能是包含了乙方和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数人。
5.3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或新目标公司承担。
5.4 甲方明白和确认,为顺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方应签署有利于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用途的`股权转让协议。但是,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用途的股权转让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增加甲方义务的,乙方承诺该增加的义务最终由乙方承担。
六、其它约定
6.1 本协议生效之后,乙方全面负责新目标公司的运营与管理,承担原目标公司所未了结之有关业务、承担原目标公司未支付之费用、依法履行和处理有关职工的劳动关系,合法自主经营新目标公司。
6.2 本协议生效之后,乙方有权重新整合新目标公司的管理人员,制定新目标公司的发展战略。
6.3 双方均明白,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本协议所述股权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前,甲方已经完全退出新目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乙方自行承担新目标公司新产生的各项负债,在此期间新目标公司所发生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6.4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可就具体事宜另行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交至深圳市地法院方起诉。
6.5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目标公司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____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____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股权转让协议3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0.1%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0.1%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某某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四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权转让协议4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4、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元。
第二条 甲方声明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第三条 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四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 承担。
第五条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公司存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协议5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 有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 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 有限公司100%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二、 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三、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公司转让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
(a)一次性付款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内,将转让费 (大写) 元人民币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b)分期付款:
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 万元,待甲方将上述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变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名下时,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剩余尾款待上述公司全套手续变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名下时,乙方一次性付清尾款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
四、 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五、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 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七、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原公司法人、股东依法承担;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新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八、 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九、 甲方所有资料交给乙方之日起,交付资料后的所有法律责任及债券债务均由乙方承担,完全与甲方无关。
十、 违约责任:
十一、 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十二、 争议解决约定:
十三、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十四、 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转让协议6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年月日成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币万元,投资总额币万元,实际已投资币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币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的股权以币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次付清给甲方。
二、保证甲方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起诉。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合营公司承担。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协商的任何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合营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股权转让协议7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_公司是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公司)。
2、甲方系目标公司股东,现合法持有目标公司______%的股权,甲方决定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
3、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受让甲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_%的股权。
经平等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同意甲方将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特制定本协议。
一、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所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总价款人民币______万元受让甲方出让的`股权。
2、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或诉讼。
二、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股权转让价款________万元。
三、甲方保证及承诺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
四、乙方保证及承诺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其受让股权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及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五、变更登记
1、乙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包括可能产生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后,甲方丧失目标公司_____%的股权,并于___日内配合乙方到工商管理机关办理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及章程修订等事项的变更登记手续。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不再参与目标公司经营,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目标公司的一切债务、纠纷等均与甲方无关;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本协议及修订后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其所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六、费用负担
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时发生的各类行政收费、税金(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等)及相关费用由双方依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即构成违约,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每迟延一日,乙方应按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支付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同意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当按照前述约定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本协议;甲方行使解除权的,乙方应按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3、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守约方为本协议诉讼而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八、保密条款
1、为完成本协议有关事项,各方从对方获取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各方负有保密的义务,并且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被无关人员接触。
2、双方在对外公开或宣传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时,采用经协商的统一口径,保证各方的商誉不受侵害,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言论、文字。
3、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终止而解除,在本协议履行完毕后对双方仍然具有约束力。
九、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转让协议8
出让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持__________公司(下称“目标公司”)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各方遵照执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__%的股权。
二、各方的陈述与保证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潜力;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该公司__%的股权;
(3)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向任何第三人设Z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股权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5)甲方承诺用心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Z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并不得以目标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带给担保、抵押;
(6)甲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目标公司及其自身向乙方作出的有关目标公司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及合法存续状况、资产权属及债权债务状况、税收、诉讼与仲裁状况,以及其他纠纷或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因素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的虚假、不实、隐瞒,并愿意承担目标公司及其自身披露不当所引致的任何法律职责。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潜力;
(2)乙方对本次受让甲方转让目标公司__%股权的行为已得到了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
(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潜力;
(4)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该公司的发展。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
2、甲、乙双方同意,待目标公司__%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后日内,由乙方将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款之同时,向乙方开具合规的收据。
四、合同生效条件
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合同始能生效。该条件为:1、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授权与批准。
五、股权转让完成的条件
1、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全部手续,并将所转让的目标公司__%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2、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记档案中均已明确载明乙方持有该股权数额。
六、违约职责
1、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资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5%,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职责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七、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2、双方同意,出现以下任何状况本合同即告终止:
(1)甲、乙双方依本合同所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且依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已完全实现。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事宜因其他原因未取得相关主管机关批准。
本合同因上述第(2)、(3)项原因而终止时,甲方应在10日内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3、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八、保密
任何一方对其在本合同磋商、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生产经营、投资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公众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开或传播此等商业秘密;也不得以自我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为目的利用此等商业秘密;除非是:(1)法律要求;(2)社会公众利益要求;(3)对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
九、附则
1、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透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目标公司存档壹份,其余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出让方(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_____
签署地点:
股权转让协议9
转让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股权
1、甲方愿意将其持有标的公司的______万股份转让给乙方。
3、甲方和乙方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转让股权。
4、甲方向乙方转让股权的同时,甲方拥有的附属于该股权的一切作为投资者所享有的权益将一并转让。
5、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的效力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起算,即股权转让完成以后,乙方即享有甲方在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股权转让的价款、期限及支付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的股权以__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付清给甲方。
三、甲方保证与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_____由出让方承担。
四、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五、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六、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七、变更股权手续的办理
本协议生效后,由甲乙双方协助标的公司办理有关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等手续。
八、本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2、甲方股东会、董事会通过本次股权转让方案;
3、乙方股东会、董事会通过本次股权转让方案。
九、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另一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并承担由于其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
2、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手续的结束而解除。
十、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按照提交 ____该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成立。
2、本合同___________式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__份,该公司存档___________份,工商登记机关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权转让协议10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____________
A.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一公司)系乙方控股的子公司,乙方持有一公司______%的出资额。主营公路桥梁工程建设;
B.甲方系一公司的股东之一,持有乙公司_________%的出资额;
C.甲方拟将其持有一公司的全部出资(以下统称股权)转让给乙方;
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股权转让行为的正确和顺利实施,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协议双方的主体资格
第一条 甲方为经批准登记的社团法人,注册登记号为:_________。甲方出让一公司全部股权的行为已获得股东会的批准
第二条 乙方为一家主营公路桥梁建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一公司_______%的股权。工商登记注册号为:_________。乙方对外投资,受让一公司股权的行为已获得本公司董事会及_________省国资委的批准。
第二章 股权转让的数额及比例
第三条 甲方现持有一公司_________元(人民币,下同)股权,占一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元股权转让给乙方,占转让前一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_________%。
第三章 股权转让的价格确定
第五条 股权转让的价格为双方协议价。
第六条 双方协议确定股权转让的价格主要考虑截止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公司注册资本与净资产的比值,并经_______国资委批准。
第七条 股权转让的价格确定为乙方以________元的单价购买甲方________元的股权。即乙方出资________元,受让甲方_______元的.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一公司100%的股权。
第四章 价款支付及所有权转移
第八条 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价款。
第九条 本协议生效后日以内,乙方将全部价款_________元一次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内。
第十条 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受让股权的所有权正式发生转移。
第五章 工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 有关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由甲方与一公司协商后负责办理。
第十二条 办理上述手续需要乙方给予的协助,乙方应按甲方不时提出的要求及时完成。
第六章 双方的保证
第十三条 甲方保证其转让的股份不存在担保、抵押及法律争议,并有权转让其股份。
第十四条 乙方保证其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有权受让甲方转让的股份。成为一公司的股东后履行股东的责任和义务,遵守一公司的章程。
第七章 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应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有关索赔的支出及费用)。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因战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均不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条 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权转让协议11
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
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______%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转让款的支付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元。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元。
第三条 甲方保证
1、甲方为本协议
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
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7、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四条 乙方保证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或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转让协议12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持______公司(下称目标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各方遵照执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______%的股权。
二、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该公司______%的股权;
(3)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向任何第三人设置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股权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5)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置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并不得以目标公司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6)甲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目标公司及其自身向乙方作出的有关目标公司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及合法存续状况、资产权属及债权债务状况、税收、诉讼与仲裁情况,以及其他纠纷或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因素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的虚假、不实、隐瞒,并愿意承担目标公司及其自身披露不当所引致的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对本次受让甲方转让目标公司______%股权的行为已得到了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
(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4)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该公司的发展。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为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______元)。
2、甲、乙双方同意,待目标公司______%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后______日内,由乙方将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款之同时,向乙方开具合规的收据。
四、合同生效条件
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合同始能生效。该条件为:
1、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授权与批准。
五、股权转让完成的条件
1、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全部手续,并将所转让的目标公司______%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2、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记档案中均已明确载明乙方持有该股权数额。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______%,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七、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2、双方同意,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本合同即告终止:
(1)甲、乙双方依本合同所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且依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已完全实现;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事宜因其他原因未取得相关主管机关批准。
本合同因上述第(2)、(3)项原因而终止时,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3、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八、保密
任何一方对其在本合同磋商、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生产经营、投资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公众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开或传播此等商业秘密,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为目的利用此等商业秘密,除非是:
1、法律要求;
2、社会公众利益要求;
3、对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
九、附则
1、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目标公司存档壹份,其余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出让方(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受让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协议1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下经双方友好协商,即甲方原拥有位于澄迈县金马现代物流园区工业用地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给乙方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位于澄迈县金马现代物流园区工业性建设用地300亩(实际面积以澄迈县国土局的:国有出让地土地使用证标明的面积为准)
二、转让价格
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市值价格每亩转让单价为叁拾伍万元人民币计算,300亩工业建设用地市值总价款为:壹亿零伍百万元人民币(该总价款含土地出让金、青苗补偿费、坟地迁移费、以及地上其他附属物的赔偿款、征地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等费用)。
三、转让款的支付方式及相关约定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在甲方协助下:审核甲方公司该地块的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在乙方确认该地块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后于三个工作日内双方在海口市工商银行白坡里支行共同设立银行资金共管账户,并于当日乙方需将该地块的转让资金壹亿零伍百万元人民币汇入双方资金共管账户实行资金共管。
3、甲方在该款项(壹亿零伍百万元人民币)到双方共同设立的银行资金共管账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澄迈县国土资源局等政府相关部门下达缴纳有关土地款项的正式受理通知书。
4、乙方在甲方出具澄迈县国土资源局的受理缴款的正式通知时,乙方需按通知要求缴交的金额,足额地从共管账户中直接汇入澄迈县国土资源局的土地款专用账户,同时从共管账户中解付给甲方3000万元人民币作为合同履约金。乙方解付给甲方3000万元人民币的款项以及缴交政府有关部门的款项,在结算时从土地转让总价款中扣除。
5、乙方支付所有政府有关部门的款项后,在澄迈县国土局通知办理领取国有出让地土地使用权证时,双方须按在总价中扣除已缴付政府有关部门的款额,以及前期付给甲方的3000万元人民币,所有余款必须一次性解付给予甲方。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责任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开始办理该土地手续,在乙方将壹亿零伍百万元人民币汇入双方在海口市工商银行开设的银行资金共管账户之日起,甲方负责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澄迈县国土资源局等政府部门下达该地块为乙方名下的有关款项的正式通知书等手续。甲方负责在乙方汇达共管账户之日起,在90个工作日内办完该地块的`一切有关手续,并将300亩工业建设用地的国有出让地土地使用权证的权属人直接办理于乙方名下。在办理有关手续的全过程,乙方须积极全力配合甲方。
(2)甲方承诺: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土地开发前的相关事宜,包括与当地政府的协调等工作,以促进乙方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负责按合同约定备足资金。在接到县国土局等政府部门受理通知书时,应负责按时,足额的向政府部门缴交各项税费。以加快该地块办理有关手续的顺利完成。
(2)乙方须遵照本合同约定各类款项,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办理土地有关手续。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均视为违约(除双方特别约定外),违约方应按如下约定赔偿履约方。
2、甲方违约时,按乙方已支付土地交易款每日以千分之五给予乙方赔偿,并一次性支付五十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给予乙方(违约天数是指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时间)。
3、乙方违约时,按乙方已支付土地交易款每日千分之五给甲方赔偿,并一次性支付五十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给甲方(违约天数是指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时间)。
4、甲方如未能按约定时间、缴交之款项足额付税,乙方被视为违约。
六、通知方式
双方应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专用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乙方专用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七、本合同经双方法宝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盖章后,并且于乙方将交易总额的资金(即壹亿零伍百万元人民币)汇入双方在海口市工商银行白坡里支行开设的银行资金共管账户之日起,本合同正式生效。
八、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若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妥协后进行补充部分,其补充条款具有同本合同条款的同等法律效力。
九、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因协商未果,可依照法律程序向双方签订本合同所在法院提起诉讼,仲裁。
十、其他约定
为了促使本次交易合理、合法性顺利进行,在交易中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以及合理、合法性避税,本次交易是以股权转方式进行; 本次交易所签订的协议内容,所有当事人必须严格保密,否则,因泄密所产生的后果皆由泄密者承担,因此引起所有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也由泄密者承担。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转让协议14
转让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受让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址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地址:
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______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币___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_币___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_____币__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有限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权,根据原有限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的股权以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占有限公司____%的股权于_____年___月___日向________作质押,现甲方已征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已对该股权拥有有效的处分权,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2、股权转让前,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审计,乙方按双方认可的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甲方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股权转让生效后,若发现属转让前,审计报告表以外的.有限公司的债务,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代为承担,但应由甲方负责偿还。股权转让生效后,乙方取得股东地位,并按股份比例享有其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3、股权转让前,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公司董事会组织)对公司进行审计,甲方按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应在其股权款中扣除。本协议生效后,尚未清结的以及审计报告以外属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或由乙方先行承担,然后由乙方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1、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方承担。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有限公司、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权转让协议15
甲方(转让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账号:
电子信箱:
乙方(受让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账号:
电子信箱:
丙方(目标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丁方(担保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账号:
电子信箱:
鉴于:
1.丙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其住所位于省市区路号。丙方的经营范围为: 。丙方的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
2.甲方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持有注册编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住所为省市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实缴资本人民币 万元。“本合同”签署的当日(以下简称“签署日”),甲方合法拥有丙方%的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丙方拥有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甲方股东会的批准。
3.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为,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乙方愿意在本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甲方所持有的丙方%的股权,并且乙方受让甲方股权的要求已获得乙方股东会的批准。
4.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
5.丙方财务状况已由财务中介机构做出相应审核。
6.资产状况: 丙方的股权转让人已作出相关承诺及保证,并由担保人提供担保。
据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订立本股权转让协议,作为明确双方在完成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的依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1条定义
1.1除在本协议中另有定义外,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具有如下涵义:
1.1.1“本协议”,是指本协议主文、全部附件及双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之其他文件。
1.1.2“股权转让”,是指甲方转让其拥有的丙方%股权的行为。
1.1.3“转让”,是指甲方将其所合法持有丙方的股份转移至乙方名下的行为。
1.1.4“转让方”,是指甲方。
1.1.5“受让方”,是指乙方。
1.1.6“基准日”,是指本次股权转让定价的日期,即 年 月 日。
1.1.7“标的股份”,是指由甲方根据本协议转让并由乙方受让的股份。
1.1.8“签署日”,是指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
1.1.9“生效日”,是指本协议签署后,并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本次股权转让的所有必备合法有效文件之日。
1.1.10“转让完成日”,是指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1.1.11“主管部门”,是指办理本协议书规定股权转让审批及登记手续所涉及的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登记机关等)。
1.1.12“工作日”,是指中国国务院规定的法定工作日。
1.2本协议中的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
第2条转让标的及交易基础
2.1转让标的
2.1.1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出售和转让,乙方同意向甲方购买和受让甲方在丙方中所持有的%的股权。
2.1.2甲乙双方均认为甲方出让和乙方受让的本协议约定之标的是甲方原持有的丙方之股份权益,包括与甲方所持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董事委派权、资产分配权等丙方章程和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
2.2交易基础
甲方决定向乙方转让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丙方的全部股份,乙方同意受让该%的全部股份,以下列事实为基础:
2.2.1丙方于 年 月 日取得了由颁发的证号为的探矿权证,探矿权面积为平方公里;
(2)丙方位于,矿产资源经过法定的详查和精查程序,煤炭资源的估算量为亿吨,可开采煤层为层;
(3)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认定M18层煤炭资源总量为万吨;
(4)丙方已取得国家发改委《关于省矿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和省发改委关于转发该批复的《通知》,丙方的矿区已列入国家和省政府煤炭勘探及开采的规划;
(5)丙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法人的全部合法有效资质。
第3条转让价款及支付
3.1甲乙双方确认 年 月 日为本次股权转让定价的基准日。
3.2在受制于并以本协议所约定“价格调整”条款及其他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本协议项下的成交价格为: 元人民币(大写: )(以下简称“成交价格”),成交价格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在交割日,该成交价格将按本协议价格调整的约定,以附件所列丙方的资产净值为根据,并考虑附件丙方资产清单中所列资产的任何出入情况进行调整。
3.3自签署日起日内,甲乙双方应与甲方所在地的银行签署一份三方合同(以下简称“三方合同”),以甲方的名义在该银行开设一个独立的银行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该合同应约定: 该账户为甲乙双方共同监管的、专门用于存放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价款的账户;双方各指定一名授权代表,共同作为联合授权签字人;联合授权签字人应在监管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预留印鉴等手续,该监管账户之任何款项的支付,必须由联合授权签字人共同签署方可办理;未经双方的一致同意,监管账户的开户银行不得为任何一方办理该账户联合授权签字人的印鉴变更或撤销手续;监管账户应于三方合同签署之日开立。
3.4协议约定成交价格中的元人民币(大写: ),应由乙方在三方合同签署之日起的个银行工作日内存入监管账户;在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先决条件得以满足,且不存在本协议所述未决争议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交割日将该笔款项按本协议和三方合同的有关约定支付给甲方。如存在本协议所述未决争议,则按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履行。因开设监管账户所应支付给开户银行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3.5在本协议所约定的全部先决条件被满足或者乙方书面放弃未满足的先决条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向监管账户汇入元人民币(大写: )作为保留款(以下称为“保留款”),该笔款项按照本协议和三方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支付。
3.6保留款中的元人民币(大写: )应自交割日起在监管账户内保留九十天;剩余部分元人民币(大写: )应自交割日起在监管账户内保留一百八十天,上述款项用于甲方因违反任何陈述和保证时对乙方的赔偿,以及根据本协议价格调整所应扣除的款项(如该应扣除的款项尚未支付)。
3.7甲方在承担了因违反任何陈述和保证(若存在此情形)而应支付的赔偿后,如果不存在本协议所述未决争议的,余额应按三方合同的有关约定支付给甲方。如果双方对于己方根据本协议所提出的赔偿或类似要求存在异议的,那么与争议数额相同的资金应当保留在监管账户中,直到双方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对争议的解决达成一致。
3.8乙方关于上述款项的支付,均以甲方全面履行本协议之义务以及甲方在本协议中所作出的承诺和保证为前提。
第4条先决条件
4.1本协议项下的交割是附条件的,即本协议项下的交割是在以下先决条件全部被满足的前提下进行的:
4.1.1丙方股东会已作出同意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的决议,且该决议已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备案;
4.1.2丙方除甲方以外的其他全部股东已书面放弃对本协议项下所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4.1.3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已依法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已过户到乙方名下;
4.1.4本协议附件所列的新《公司章程》已依法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4.1.5附件所列的“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已经依法签署,并约定于交割日生效;
4.1.6丙方全部现任董事已向丙方提交辞职函,该辞职函定于交割日生效。在该辞职函中,这些董事承认丙方对其不负有支付任何款项、赔偿金和其他费用的义务;
4.1.7丙方已收回向甲方签发的“出资证明书”,并向乙方签发了“出资证明书”,同时将乙方及其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丙方的股东名册。
4.2若甲方不能在签署日后的三个月内(以下简称“先决条件满足日”)满足上述所述的全部先决条件,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也有权决定是否放弃任一先决条件的满足;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就此向协议他方提出任何索赔。但是,在上述先决条件满足日到期后乙方有权决定是否将先决条件满足日再延长三个月。如在延长后的三个月内,上述所述的全部先决条件仍然未被满足的,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股权转让成交价格%的违约金,并向乙方返还所有已存入监管账户的股权转让价款;该笔违约金和已存入监管账户的股权转让价款的返还应当在上述延长的三个月到期后的个工作日内支付。在甲方实现上述所述先决条件的过程中,乙方应给予全力的配合,并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与乙方有关的信息及审批申请文件;如因为乙方的过错而造成上述所述先决条件不能满足的,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3甲方在实现上述所述的先决条件和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时,应当依照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所需的文件。
4.4如有任何可能导致先决条件在先决条件满足日以前不能满足的情形发生,甲方应当立即书面告知乙方。
4.5如有任何一项先决条件被实现,甲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同时附上能够充分证明相关先决条件已被满足的文件。
第5条交割及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5.1本协议签署后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成立丙方清算小组,并由甲方在《报》上发布三次公告,内容为: 对丙方进行财务清算以及进行股权转让,函请相关债权人、债务人及以丙方或甲方为合同一方的当事人(该合同指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的合同)在公告期内向丙方清算小组进行登记,公告有效期限不低于60日。
5.2本协议所述的交割是指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本协议项下所涉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和付款。受制于并以乙方完全履行本条第3款第(2)项所述的义务为条件,本协议的交割将于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先决条件被满足或甲方放弃未被满足的先决条件之日起的第七个工作日(以下简称“交割日”)时进行。
5.3在交割日,乙方应当:
(1)向甲方提交所有完成“本协议”项下所涉交易的文件,包括本协议先决条件中所述的全部文件。
(2)向甲方提交丙方的印章、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会议纪要、审计报告、账册、会计凭证以及其他关于丙方的文件等;
(3)向甲方提交丙方原董事会中每一董事所签署的辞职函。
5.4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向乙方出具本协议项下之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必要手续。
5.5双方同意,下述工作全部完成后乙方可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1)丙方的资产按照双方的约定交接完毕;
(2)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除已向甲方支付履约定金外,向双方共管账户足额汇入股权转让价款之余款。
5.6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已出具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需变更或增加的,甲方负责变更或增加。
第6条双方的履约义务
6.1甲方的履约义务
6.1.1在本协议正式签署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及乙方委托的中介机构开始对丙方进行审慎尽职调查。
6.1.2甲方应当自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后,协助乙方代为行使除股份处置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
6.1.3甲方承诺并促使完成丙方董事的撤换工作,甲方应确保推荐乙方的董事候选人交由丙方股东大会审议。
6.1.4甲方于转让生效日或之前必须向乙方提交下列文件:
(1)本协议所涉及的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有关批准文件的副本。
(2)甲方内部有权机构同意及批准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的决议/文件的副本。
(3)丙方现行或变更后的批准证书的副本。
(4)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丙方现行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6.1.5以甲方为主为乙方办理股权过户事宜。
6.1.6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完除 万元保证金款项之外的其余全部款项后三日内把丙方的全部证照及煤田矿区的勘探资料,国家有关批文的原件,公司以往全部财务资料原件交付乙方。
6.1.7协助乙方办理采矿权证。
6.1.8协助乙方处理好与当地矿产资源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的关系。
6.1.9其他法定和约定的义务。
6.2乙方的履约义务
6.2.1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履行付款义务。
6.2.2全面履行作为本协议附件的相关合同。
6.2.3在甲方的协助下完成丙方董事的撤换工作。
6.2.4协助甲方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6.2.5协助甲方办理采矿证并承担办理矿证和生产经营手续过程中的全部费用。
6.2.6其他法定和约定的义务。
第7条甲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甲方于本协议之签署日向乙方作出如下陈述、保证和承诺,该陈述、保证和承诺在交割日仍然持续有效。如果在签署日之后交割日之前,任何陈述、保证和承诺的内容没有被实现或者不真实、不正确的,甲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上述陈述、保证和承诺不因交割而在任何方面被免除或者受到影响。
7.1甲方依据本协议所转让的股权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甲方按照丙方章程所应认缴的出资已经足额缴纳,不存在拖欠股本金,偷逃股本金及其他注册资金不真实的情况。
7.2甲方对所转让的股权是甲方独自享有的股份,拥有完全的、排他的权利,不存在与其他人共同或按份共有的情形,不存在任何隐名股东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质押的情形。
7.3甲方保证: 丙方的股权没有受到任何法院、政府机关或部门发出的命令或判决的约束,亦没有受到任何向法院或政府机关或部门所作的承诺或保证的限制。
7.4依丙方章程之规定,甲方向乙方转让股权,丙方的其他股东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正式征求过其他股东的意见,其他股方不愿意收购该股权并放弃了优先收购权。
7.5甲方系非国有企业法人,在向乙方转让丙方股份前已经得到甲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合法授权,不存在程序性问题;甲方向乙方转让股份,已得到丙方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该批准文件是本协议重要的附件。
7.6甲方保证: 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丙方不存在任何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7.7丙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经营企业。其自设立以来的各项变更均已依法取得有审批权限部门相应的批准、同意和许可。丙方目前开展的各项经营业务均已依法取得政府部门的各项批准、授权、执照、许可等,该等批准、授权、执照、许可均合法有效。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不会导致该等批准、授权、执照、许可被终止或撤销。
7.8关于矿业权
7.8.1除已经向乙方披露的外,丙方对其目前拥有的所有矿产均已合法取得权证(见本协议附件),不存在任何抵押、其他第三方权利和任何涉及诉讼或被司法查封、冻结的情况;目标矿权不存在与其他矿权重叠或交叉的情形,且与其他矿权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矿界争议;甲方已履行了矿业权人相应的法定义务,不存在可能因税费缴纳、安全、环境保护、地质资料汇交、储量管理等监督管理而吊销权证的任何情形。
7.8.2丙方不存在持勘查许可证采矿、非法承包、出租、转让、与他人合作开采等违法行为;不存在未经审查批准擅自出租、非法承包、转让或与他人合作开采的行为;不存在采用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不存在越界开采的非法行为。丙方已依法办理了勘查和采矿用地报批手续;丙方与土地所有人签署的土地使用合同真实、合法、有效;丙方不存在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土地使用合同的约定的情形,土地使用合同没有被土地所有人依法终止或解除的风险。
7.8.3目标矿权不存在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可能基于本次股权转让前因可归责于丙方的原因或行为而吊销目标矿权的情形。
7.8.4甲方承诺: 在本协议签署后至交割日,甲方仍将继续促使丙方依法履行矿业权人的各项义务,以确保目标矿权的合法、有效存续。
7.9丙方对于其所享有一切不动产(包括但不限于矿业权、土地和房产)均享有完整,良好且毫无争议的权利,且丙方在经营活动中所使用的动产均为其所合法拥有。丙方在经营活动中,所使用资产的工作状况均为良好且运转正常,仅受限于正常的磨损。
7.10对于丙方目前使用的名称和其他知识产权等,丙方已合法取得相应的所有权或许可权利,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也未因侵权或其他原因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丙方没有向任何第三方转让附件所载明的商标专用权,也没有允许或者默认任何第三方对这些商标的使用。
7.11丙方已经向乙方提供了所有以其为一方的合同,如出现因违约而可能对丙方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则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7.12甲方在乙方所进行的尽职调查中向乙方提供的有关丙方的文件和材料,均是完整、有效的,不存在虚假或故意误导,并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会计报表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7.13本协议签署前,丙方因欠税、漏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7.14如果丙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以及当地劳动管理部门的要求,未为其所有员工缴纳应缴的各项劳动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7.15甲方保证,与环保事宜有关的所有许可、批准、特许和承认,丙方均已取得;丙方在所有方面均已遵守了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许可、要求、条例或者命令;并且在请求颁发上述许可、批准和特许等批文的申请中,丙方未向相关机构提供误导性的信息和内容。甲方保证,丙方的经营活动没有受到有关管理机关和任何公司和个人就环境问题而提起的诉讼、检查、申诉或者控告。
7.16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丙方对外支付任何款项,均需获得乙方的事先书面同意(本协议及相关协议约定的付款事项除外)。
7.17甲方所拥有股份在转让给乙方之前,甲方未曾与任何第三方正式签署任何转让该股份的协议,也未收取过任何第三方的转让款。除非乙方代表事先书面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股权转让完成日,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本协议项下股权的转让、质押或其他处置方式等事宜进行协商以及签署任何协议、文件、意向性文书。
7.18甲方对丙方的资产将履行善良、尽责的看守义务,保证丙方资产现状不再发生任何改变。
7.19除甲方在本协议及相关文件或任何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中已披露的信息以外,在本协议签署日前,丙方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的、悬而未决的诉讼或仲裁;对已披露的诉讼或仲裁,其不会导致以下后果:
(1)阻止本协议规定的股权转让的完成;(2)使本协议规定的任何股权转让在完成后被撤销;
(3)使乙方对其合法拥有受让股权产生不利影响。
7.20在股权转让完成之前,甲方以丙方名义实施的任何行为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导致股权转让后乙方支付额外的费用或罚款,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8条乙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乙方于本协议签署日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和承诺,并就以下内容和甲方达成共识:
8.1乙方为合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已经获得签署本协议以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必需的授权,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其承担的任何其他合法义务。
8.2乙方对本协议项下的股权受让拥有签订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义务之全部权利。
8.3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和执行,以及本协议所涉交易的完成,均未违反乙方的任何公司章程和规章,也未违反乙方作为协议订约一方所应承担的协议义务,不会导致乙方违反这些协议,也不会导致这些协议的终止。
8.4从交割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丙方将继续聘用附件所列员工总数%以上的丙方员工(员工不愿留用的除外)。交割后,丙方将与上述留用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这些员工的法定社会保险。甲方保证在 年 月 日以前,将不会无故辞退任何丙方的员工。为了保持对丙方一贯、稳定的管理,乙方愿意继续聘用丙方现任管理人员,聘用期限不低于 年 月 日。此外,乙方保证,在交割后给予丙方员工的待遇不低于附件中所列明的标准。
8.5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8.6所有乙方与本协议的履行有关的资产与业务的文件与资料是完整、真实、准确的,并且没有遗漏任何重要事实。
第9条价格调整
9.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对丙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确认。
9.2如果附件所列的一件或多件资产并不存在,该资产的价值应当相应地按当地市场中类似资产的价值从成交价格中扣除。对于在附件上未列明的资产,乙方可以在不增加成交价格的前提下予以无偿接收。
9.3在交割日,甲乙双方应共同派遣人员或委任注册会计师按上述约定对丙方的净资产进行评估,并按上述约定对丙方的资产情况进行调查。净资产报告应当对丙方在交割日的净资产情况进行确认,并与基准日的净资产情况进行对比。对资产清单所进行的调查应当形成报告,以确认附件所列的资产是否存在以及是否具有销售质量。
9.4如果丙方在交割日的净资产价值高于其基准日的净资产价值的,本次成交价格为原成交价格加上上述在交割日净资产价值的`增加值。如果在交割日的净资产价值低于在基准日净资产价值的,那么,本次成交价格为原成交价格减去在交割日净资产价值的减少值。同样,如在附件所列明的某项资产并不存在或没有销售价值的,由此而造成的价值减少也应当在成交价格中扣除。
9.5如果甲乙双方在交割日后的两个月内不能对净资产的价值达成一致,那么双方应不可撤销和无条件地将该争议交由一个双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决定,该会计师事务所应与甲乙双方无利害关系。该会计师事务所对净资产价值所作出的最后书面决定对双方均具有最终的效力和约束力。该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接受委托后的一个月内作出上述书面决定。聘请该会计师事务所的费用由双方当事人承担。并且在收到该书面决定之日起的三日内,负有付款义务的一方应根据本条的相关约定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差额。
9.6甲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和保证应接受乙方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员所进行的核实(该核实不应影响和损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乙方及其指定的代理人有权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后的任何时间对与丙方有关的所有信息进行实地检查和核实。该检查和核实工作应当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并采取不损害丙方正常经营活动的方式进行。甲方承诺,将全力配合乙方,以协助乙方及其指定的代理人完成上述尽职调查工作。同时,甲方保证乙方及其所指定的代理人能够完全和无条件地获得与上述尽职调查工作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并可完全和无条件地实地核查相关资产。
第10条债权债务处置
10.1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作为丙方的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10.2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以及甲方已在本协议及其补充合同中所作的承诺外,甲方承诺将按其持有的%的股权比例继续对丙方在转让生效日之前、之时的任何债务和义务负责,无论其是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已知的或未知的,累积的或未累积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包括但不限于与下述各项有关而产生的债务和义务:
(1)本协议所述审计报告中未列明的丙方应承担的相关债务;
(2)在转让生效日之前或之时有关丙方的任何应付税费;
(3)在转让生效日之前或之时有关丙方的任何悬而未决的诉讼、仲裁、扣押、实施执行或其他法律程序;
(4)基于本次股权转让前存在的事实使丙方因行政处罚而导致的处罚责任;
(5)本次股权转让前因丙方签署的担保合同而导致承担的担保责任;
(6)在生效日之前或之时产生的与公司有关的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员工薪金、工资、离职费、医疗卫生福利、劳保支付等的义务;
(7)在转让生效日之前或之时对丙方出售任何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任何索赔请求。
如因第三方就上述七项中任何一项提出的请求而产生,或与该等请求有关而存在任何针对乙方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使乙方遭受任何损失,甲方应负责应诉,并就任何前述诉讼、仲裁、法律程序或乙方遭受的损失而补偿乙方。
(8)其他一切基于本次股权转让前存在的事实而导致丙方应承担的相关债务。则因上述债务而导致乙方遭受的相关责任及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3基准日以后至本协议签署日发生的新的银行负债、对外抵押资产及对外担保均已由及将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而自本协议签署日至交易完成日,如要发生新的银行负债,对外抵押资产及对外担保,则须取得乙方的事先同意。
第11条费用及处理
11.1由于签署以及履行股权转让所产生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承担。
11.2甲方负责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工作,乙方应当积极提供所需资料。
11.3由于签署及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除股权转让款以外的所有税收和费用,凡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者,依规定办理;无规定者,则根据自行承担的原则处理。
第12条乙方交易后享有的权益
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后,除丙方股权,原由甲方直接享有和间接享有的与丙方相关的一切权利概括转让给乙方,包括:
12.1丙方矿区范围内M18层煤炭的探矿权和开采权,经营权;
12.2在编号为号勘查许可证列明的平方公里范围内经精查的全部亿吨煤炭的探矿权、开采权、经营权;
12.3平方公里范围内煤炭伴生资源和其他矿产的探矿权、开采、经营权;
12.4因该区域内煤炭及矿产资源开发,国家和当地政府配套下发的其他权益如匹配的贷款指标,税收优惠权等;
12.5转让给乙方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开发或与他人合作开发该区域内矿产资源。
第13条无法办理矿权或其他手续时的处理
如因国家政策或法律的调整(如国家征收、征用等),乙方在取得丙方股权后,无法办理采矿许可证或其他生产经营手续,则双方同意解除本协议,甲方应返还已收取乙方的各项费用,乙方将丙方股权返还给甲方,但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已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律师费等),则由乙方承担。国家因法律、政策调整而补偿给丙方的各项费用(如征地费用等)由甲方享有。
第14条协议的修改、变更和解除
14.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修改、变更、补充或者解除本协议;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协议以及先于本协议为本次股权转让而签订的相关协议、承诺及保留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2如有下述情形之一,则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1)非因甲方违约在先的原因,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并在延迟后30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
(2)因乙方过错导致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无法完成的。
14.3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则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1)因甲方过错导致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无法完成的,该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故意隐瞒重大财务缺陷、披露给乙方的丙方名下资产信息失实等。
(2)甲方不能及时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14.4任何—方违反本协议的,致使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另一方即有权解除本协议,且协议解除不影响守约方依据本协议规定追究违约方责任的权利。
第15条违约责任及赔偿
15.1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应依本协议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其损失。
15.2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若发生逾期,则须按应付款项每日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5.3若乙方在支付本协议项下的各期转让价款时发生逾期,且在任何一期付款期限届满日后日内仍未付清本协议项下当期转让价款时,甲方有权选择下述任一种方式:
(1)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甲方向乙方送达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届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定金;该项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和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余款由甲方在双方协商确定或通过法律途径明确应退款项的具体数额后的日内不计息退还给乙方。
(2)协议部分解除,部分生效。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实际已经支付的款项确认本协议部分生效,同时对逾期未付的部分则失效。故乙方将拥有丙方标的的股份中的一部分。但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本协议继续履行。乙方应按逾期支付款项的每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5.4如因乙方的过错或者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自解除协议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5若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所作的陈述、保证和承诺与实际情况有任何出入或乙方违反了其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和承诺(以上情况在以下合称“乙方的陈述和保证瑕疵”),那么乙方应承担由此所受到的所有损失。
15.6乙方依据本协议所应当支付的任何赔偿加上从交割日至赔偿金付清之日止的年5%的利息,应在双方所同意的付款日到期后的十日内支付,或者在“乙方的陈述和保证瑕疵”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之日起的十日内全额支付。
15.7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相关协议的约定解除本协议的,甲方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款项时,有权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及相关协议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人民币 万元的违约金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5.8由于甲方的原因,在甲方收取乙方定金后,甲方不愿转让丙方股权或因甲方将股权已质押、被查封或已转让他人等原因无法转让给乙方,则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因甲方向乙方提供文件不真实,故意隐瞒重大事项或甲方故意不配合导致乙方无法申领采矿许可证,甲方除应返还已收金全部款项外,另外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向乙方转让股权和探矿权行为无效,则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15.9若甲方在本协议项下所作的陈述、保证和承诺与实际情况有任何出入或甲方违反了其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和承诺(以上情况在以下合称“甲方的陈述和保证瑕疵”),则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所受到的所有损失。
15.10甲方依据本合同所应当支付的任何赔偿加上从交割日起至赔偿金付清之日止的年5%的利息,应在双方所同意的付款日到期后的十日内支付,或者在“甲方的陈述和保证瑕疵”被人民法院裁决确认之日起的十日内全额支付。
15.11由于任何一方构成违约事项而引起的任何费用、损失、开支,其中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而承担的任何损失及相关的诉讼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评估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
第16条保密和信息披露
16.1协议双方保证对在谈判、磋商、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属于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资料以及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情况予以保密。
16.2除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相关有权政府部门的要求外,未经本协议另一方的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披露或者泄露本协议所包含的任何内容以及所涉及的任何交易,但向各自负有保密义务的工作人员和法律顾问披露的除外。任何一方应尽力促使各自的工作人员对本协议所涉及的内容进行严格地保密。
16.3本协议的保密条款为持续性条款,且无论本协议无效、解除、终止均不影响保密条款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无论本协议的任一方作为协议当事人的资格和权利是否终止,本协议的任一协议当事人均应遵守本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17条不可抗力
17.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行为,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当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17.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将经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有关政府批文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受影响方应尽快向对方发出有关“不可抗力事件”消除的通知。
17.3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18条协议的彻底性和完整性
本协议及其附件是缔约双方对合作的最后谅解和一致,其效力高于所有缔约双方及其工作人员、代表在签署日以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所达成的协议、承诺、安排、谅解、陈述和保证等。
第19条通知
19.1为更好的履行本协议,各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9.1.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19.1.2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19.1.3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上述邮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19.2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需要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协议、同意或其他通讯,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按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发出后即视为收讫。通过邮寄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寄出十天后即视为收讫。
19.3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列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改变的,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照原来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出的文件、资料、通知等均视为在前款约定的时间内收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担。
第20条局部无效
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条件均为可独立履行的。如果本协议的任何一项条款因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无效时,甲乙双方应立即协商并拟订新的条款来取代该被认定为无效的条款。尽管如此,除该被认定为无效的条款外,本协议的其他各款仍将继续全面有效,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21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21.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自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仍不能得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以诉讼解决争议。
第22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22.1本协议的所有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根据其各自所包含的内容对协议当事人构成约束力。
22.2甲乙双方应以谨慎态度保证自身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则的要求,以使本协议项下股分转让合法、有效地进行。
22.3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加盖各自公司公章,并在下列条件完成后生效:
(1)甲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公告义务的公告期限届满。
(2)本协议当事人对权利放弃仅以书面形式作出方有效。当事人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或救济不构成弃权;当事人部分行使权利或救济亦不得阻碍其行使其他权利或救济。但本款所述事宜在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按照本协议及相关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全部交易金额后,甲方与乙方共同到相关部门刻制新的印章,丙方因旧印章使用所承担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新印章启用后丙方因新印章使用所承担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担保人的担保承诺由担保人另行出具。
22.4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报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份,每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5本协议由立约各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
(以下无正文)
签署地点: 省市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