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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4-01-09 09:35:13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7篇(精选)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工程合同7篇(精选)

工程合同 篇1

  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第一条、材料价格清单及总价

  1、材料名称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单价_________;金额:_________;总价: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总价:__________元整(大写)。

  第二条、交货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材料质量

  乙方所提供材料的质量必须要达到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保质保量)

  第五条、验收方式

  当材料运至施工现场时,由甲方负责人现场验收。如发现材料不合格,乙方应自费运出现场,并以尽可能快的速度重新提供。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时或材料运至施工现场,甲方验收人员发现材料有质量问题以及数量不实,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必须重新提供合格材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提供材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用量短缺、供料不足、从而导致甲方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违约及甲方损失赔偿的责任。

  3)乙方必须安全规范运输。如发现任何意外事故,均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七条、合同执行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提交法院解决处理。

  本合同字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个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履行地: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哈尔滨XX公司,电话:

  陈XX。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 工程名称:净化车间工程

  二、 工程地点:

  三、 承包范围和内容:

  根据甲方提供的“结构图”及施工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净化施工图纸)全部施工项目内容和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且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对承包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及变更。

  1、洁净室吊顶、围护 、门窗、地坪和所需净化设备(风(货)淋室、传递箱等)施工制作、安装.

  2、洁净室空调 送风、回风、排风系统 、空气过滤系统的全部设备安装及施工。

  3、洁净室空调设备及配套冷却水(冷冻水)系统管道工程的制作安装 、调试。

  4、洁净室照明线路灯具、插座及空调净化设备动力配电系统的施工安装。

  5、洁净室温湿度自动控制系统工程全部项目内容的施工。

  6、甲方工艺设备配电系统工程的全部项目制作安装。

  四、承包合同价款

  1. 本工程的承包总价为:万元人民币(大写:

  ),此承包总价包括了乙方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完成合同、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的补充资料费用、施工图纸、招标过程中乙方的承诺等规定范围和内容的全部工程的一切费用。

  1.1 合同总造价已包括一切劳动报酬、物料、物料辅助材料及配件、机械设备及施工期间的报酬、材料及设备检测费、并按验收规定交验收材料及文件等、物价浮动及夜间施工增加费用、保险费用、利润、管理费、食宿自理等费用;还包括税务部门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项的税金以及有关的其它费用及所有税费的变更与浮动等。

  1.2乙方已经视察现场,使自己熟悉现场情况及须完成工程的详细资料,并取得一切可能影响报价的所有资料,乙方以不知道现场情况为籍口而作出的额外索赔或延长工期的要求将不获补偿。

  1.3最后结算采用投标预算包干价加所有联系单审核费用的方式进行结算,参照《____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由甲方进行结算。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20个工作天内向甲方提交所有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齐全的结算资料后七个工作天内出具结算意见,如乙方对甲方结算有异议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指定有资质的

  第三方作结算,结算费用由乙方承担。

  1.4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设计中不合理部分造成的返工或设计方案中有漏项、少算的工程费用不得追补,该费用已算入优惠价内。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 根据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

  二、 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2.1 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的水,电源,影响进场施工;

  2.2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乙方在装修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工期时间,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如果因乙方原因延迟完工,每延迟____日,甲方将对乙方处5万元罚款;如因甲方原因延迟完工,工期顺延。

  第三条 工程质量

  一、 本工程严格按发包方的.设计图及要求施工,如发包方设计说明表达不清的,应立即询问发包方,并与发包方进行沟通解决。

  二、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安装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保证本工程达到甲方净化规范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三、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3.1 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的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必须符合发包方提出的要求(见附件)及承包方提交的承诺(见附件)。否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更换材料及设备等,由此造成的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3.2 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3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________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或电话通知之日起 24小时内派人修理(对于情况紧急的应在 3 小时内派人至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维修所造成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并在工程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

  3.4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因工程质量问题或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连带损失。

  四、本工程试运行时间为90天,试运行期内,甲方如发现乙方 提供的优化方案不能满足甲方使用要求,乙方应无条件修改方案,并按更改后的方案返工,返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承担,直到甲方使用符合要求和满意为止。

  第四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 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包工包料;承揽方提供的材料与设备的规格、型号、品牌、厂家必须与发包方的要求相符,否则材料及设备不准出场。

  二、 发包方有权更换主材品牌,此属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拒绝。

  三、 承包方供应的主要材料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经验收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使用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承包方应重新更换,达到质量要求。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不能作为工期顺延。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 工程完成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十七个工作日内付工程款的80%,试运行3个月合格后付至工程款的95%,5%的保修金保修期结束后付清。

  二、 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向甲方缴纳20万元人民币作为本工程的质量及工期保证金,保证金将在

  第一次付款时无息退还。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 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可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如有任何交底文件则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双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 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有上岗证主要项目成员以投标

  文件所列为准。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成员到岗率必须达到

  80 %,如实际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成员到岗率与承诺存在5%差距的,甲方有权直接扣除工程合同总价款的2%。同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调换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成员(项目经理到位率未达到60%的视为自行调换项目经理),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直接扣除工程合同总价款的5%,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合同工程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分包和转包。如乙方进行转包、分包,一经甲方发现并证实,甲方有权直接扣除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0%,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四、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因承包方提供的方案存在问题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五、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并经发包方同意后采取实施。

  六、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七条 安全施工

  承包方应按国家、____省的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在施工期间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代表,并及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乙方应办理本工程

  第三人责任险并为其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若乙方逾期不办,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承包方在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发包方的正常生产,并遵守发包方《外来人员施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度。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发包方。因不可抗力发生的下列情况由责任双方分别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姜堰市俞垛镇房庄村委会

  乙方:

  为策应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相关需要,甲方经招标,现将房东大圩内国家农业开发项目的土方运积、平整承包给乙方负责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运积、平整土方按实际塘方计算施工。运挖平土价格为 元/ m3,标段内甩方价格为 元/ m3。(含施工段面内的杂物清理)

  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20个晴日内需将土方运、平整到位。桥头土方待桥竣工后按村委会要求进行加土。

  3、乙方所缴10000元工程保证金,待工程完工、村委会验收合格后退回。

  4、付款方式:工程进行一半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额的25%,年底付25%,余款XX年底结清。

  5、乙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甲方指定区域取土,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俞垛经管站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见证方:

  XX年3月19日

工程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

  甲方将 工程的瓦工装饰工程发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职责,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二包清工

  包辅材、包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

  三 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 工程图纸与设计变更单中的所有瓦工装饰项目。

  2、具体工作内容

  ⑴材料场内运输、装卸。

  ⑵脚手洞封补、门窗框与墙面缝塞填以及护角以及图纸要求的粉刷部位。 ⑶与其他工种的配合施工。

  ⑷施工规范及常规要求。

  ⑸用于本工种施工及检验用的轴线、水平线弹制(如外墙大角线、窗户定位线、室内地评标高50线、楼梯踏步定位线等)。

  ⑹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或返工重做。

  ⑺施工中所需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及退场搬运。

  ⑻文明施工要求的场地整齐、清洁及机械保养等工作。

  ⑼地面施工时的平土、整土以及回填土。

  ⑽部分零星砼、砌体工程(如主体时遗留的施工洞口等)。

  ⑾水电管线槽的修补。

  ⑿室外台阶、坡道。

  ⒀室外散水坡及明沟。

  ⒁图纸规定的室内地砖、墙面砖、电梯套的粘贴。

  ⒂图纸规定的室外墙面砖的粘贴。

  ⒃粉刷前的涂刷界面剂与摔浆。

  四 材料及工用具

  1、材料管理

  ⑴乙方领用工程用料必须经现场施工员填写材料领(耗)料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到现场材管员处领(耗)用。

  ⑵机械设备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2、工用具管理

  ⑴甲方提供垂直运输、砼砂浆搅拌机械设备。

  ⑵乙方自备手推车、移动电箱、照明灯具、靠尺、角尺、刀口条、小型切割工具及刀片、操灰板、木槲、砌墙线、小锤、铁凿、扫帚、拉毛工具、抄平水管、胶皮水管、灰浆桶、铁锹、羊镐、墨汁、标记笔等,个人自备工具以及胶皮手套、手套、雨衣、雨靴等劳保用品。所有涉及使用安全的工用具须经项目部安全员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自备工用具维修保养乙方自理。

  ⑶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工用具使用前由双方共同验收,双方确认验收合格后交由乙方保管使用,使用期间需做好工用具的清洁保养,工程结束时需完好移交给甲方。

  五 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建设、监理和甲方的要求。

  2、乙方发现设计有误,须向甲方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3、乙方在完成每一施工部位或工序后,必须经认真的自检互检合格后,方可报甲方核验。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4、乙方对现场所有的施工成品(包括预留孔洞、预埋管线及箱、盒等)负有保护的义务,如有损坏,均由乙方自费修复至原状。

  5、乙方在施工每一楼层、部位或构件时,必须认真执行装饰装修施工规范;确保装饰面观感效果,避免空鼓等影响装饰美观效果的质量通病。若发生则由乙方负责修复。

  六 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施工: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规章组织施工。

  2、安全事故:若发生工伤事故,费用5000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担,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份由乙方承担40%费用;对于人为破坏安全防护设施造成的事故由责任人承担所有的费用及责任。

  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4、文明施工:乙方必须服从管理,保持现场整洁。及时清理、回收、整齐堆放各项材料,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乙方新到人员必须先到项目部的安全部门报到,先学习后上岗。

  6、未经许可工地严禁住有女工和家属工,由此发生意外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7、承包班组统一着装(工作服),配戴统一安全帽。

  七 工程承包费用及结算方式

  1、承包费用

  本工程乙方总工程量约为 ,工程款约为 元。竣工后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2、计价方法

  ①承包费用:按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一次性包死。承包单价:砖混结构按照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的现行定额规定计算) 元/平方米(框剪结构:外墙粉刷 元/平方米,外墙贴面 元/平方米,内墙粉刷 元/平方米,室内贴地面 元/平方米,室内贴墙面 元/平方米,楼梯按投影面积 元/平方米,单项承包门窗洞口均需全部扣除)。

  ②以上承包费用中已含承包人自备工具费及辅材费用,职工养老金以及职工医疗费用,防暑降温费用,1%的个人调节税,1.5%的综合保险费。其中个调税及综合保险费由甲方统一代为缴纳,结算时在工程款中扣除,职工养老金由乙方为其职工代缴。

  ③承包范围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_______元/工日;零星用工必须于当日经施工员签证,项目经理批准。

  ④付款方式:甲方每月核算承包人的工作量,按合同单价结算,并核算承包班组材料耗用量,超出定额规定用量的材料按采购价由乙方承担。承包项目完成后结清总工作量的`90%,余款在半年内付清。

  ⑤承包班组交通费用自理。

  八 保证金的交付与退还

  乙方承诺确保甲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卫生、环境管理,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愿交履约保证金 元(按承包总价的10%缴纳),并于合同签订后,队伍进场施工前一次性交清,待乙方承包的工程全部完成,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由甲方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全部退还。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保证金则抵作违约金来补偿甲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

  九 双方职责与权限

  (一)甲方

  1、甲方委派 同志为该工程现场施工负责人,协调安排施工。

  2、甲方对乙方施工全过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卫生进行检查验收、监督管理。

  3、做好材料供应工作,切实解决好施工用水、用电、垂直运输,保证工程顺利施工。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违返有关规定,未按进度计划及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要求施工,造成质量低劣、材料浪费、进度滞后和损害甲方信誉,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拒绝整改或整改无效,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按完成工程量的80%结算,甲方不承担乙方其它任何费用。

  5、在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的检查中,如因乙方操作原因而未达到承包指标或造成不良影响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6、提供食宿方便。

  7、制定施工计划。

  8、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

  (二)乙方

  1、乙方委派 同志为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参加甲方生产协调会,具体负责本专业的施工管理。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施工负责人(班组长)和施工人员。

  2、乙方中途不得放弃承包或将工程转包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

  3、做好人员录用工作,不得录用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传染病人员和年龄大于50周岁或小于16周岁的人员。

  4、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综治员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接受整改意见,限时完成整改。尊重业主及甲方现场人员的指导意见,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5、必须执行所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设立兼职安全、质量、综治员,坚持工前交底、工中监督和工后验收。做好当日记录,并在工前对施工现场所有的安全设施、机具电器进行先查看后使用,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在安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不准施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机械带病运转。

  6、健康证、操作证等一切费用乙方自理,并且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证件,乙方可以委托甲方办理,费用在结算中扣除。

  7、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机具,如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8、由于乙方施工班组的质量原因引起其他班组额外用工,由乙方施工班组负责。

  9、制止所属人员乱拉乱接电源,禁止在集体宿舍内用电炊器具煮饭、烧菜、烧水和取暖。

  10、乙方人员不得在工地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哄抬工价、缠索工费,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违反者甲方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造成后果有重大影响的除依据法律追究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 其他

  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一份,合同双方签章(字)后生效。工程款结清后合同终止。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乙方:

  XX县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XX县人民政府批准修建,XX县 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在择优的基础上,确定了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 公路工程的施工单位。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公路工程

  工程内容: 公路工程,全长 公里,路基宽 米,

  路面宽 米。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按工程施工图纸,路面宽度按水泥混凝土面层宽 米,厚 厘米。

  2、施工工期: 个月。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质量:按交通部现行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达合格以上工程。

  4、合同价款:人民币 万元,(¥: 万元)

  资金拔付: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按每公里 万元结算,实做实收,不含税。

  第二条 工程图纸

  公路施工图纸,由甲方负责提供,提供日期为本合同签订日期,施工图纸提供壹套。

  第三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监理工程师(理事会)和甲方驻工地代表,理事会履行工程施工监理;工程量计量、签证等技术工作职权,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和职责。

  第四条 乙方驻土地代表

  公路项目经理部为乙方在施工现场设立的日常施工管理机构,其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五条 甲方工作

  1、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应负责办理好土地征用、房屋折迁及其他地面附着物迁移的工作,无偿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甲方在15天内负责办理好施工所需电力、通讯等外接线路的联系、协调工作,以确保施工期间的需要。

  3、处理当地群众因工程施工而引起的纠纷、争执、冲突,防止不良事故的发生。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而造成延误,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工期顺延。

  第六条 乙方工作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详细的施工方案),报经甲方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提供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告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护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保卫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暂时停工

  一旦驻工工程师发出指令,乙方应按照驻工工程师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暂时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在暂时停工期间,合同工期不予延长,一切费用业主不予补偿。

  第八条 工期和延误

  1、本合同工期为_____个月,乙方应根据交工验收的规定在合同工期内或批准后的延长工期内完成,从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

  2、由于下述原因之一而影响施工进度,乙方有权要求延长本合同工程的工期。

  a、有额外或附加的工程量或工程性质、等级上的变更。

  b、不是由于乙方的失误或违约而发生的其他特殊情况。

  上述情况发生后,乙方应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驻工代表在与乙方适当协商并报经业主批准后确定延长工期的天数。

  3、除2款规定给以延期外,其余原因工期不予延期。

  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合同工程,造成无法按上级规定的时间验收和影响上级补助资金,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继续承担完成本工程的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监理的检查,并为此提供工作方便。按照检验人员提出要求进行的返工、修改,乙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第十条 工程质量

  1、质量等级:达合格以上工程

  2、评定标准:按照交通部现行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图纸及省、地交通主管部门、会昌县人民政府有关农村公路的规定。

  3、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合格工程”这个条件,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返工费用,工期不变。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具有复盖、掩盖的隐蔽部位工程,乙方在自检合格后及时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通知应包括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应准备好验收签证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下一步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返工,重新验收至合格。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造价即为本合同协议约定的合理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不随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整。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驻工代表报业主批准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驻工代表报业主批准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基础工程未能按图纸要求的尺寸、标高进行施工,经驻工代表、监理检测,驻工工程师报业主批准确定的工程量增减。

  第一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1、根据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可具体明确)

  2、最终支付时间要具体明确。

  第十四条 工程质量保证金

  1、质保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从工程竣工后首次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留。

  2、质保金的`退回:工程验收质量合格,将质保金退还给乙方。

  第一十五条 材料供应与材料试验

  1、 材料供应:

  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除水泥外,如无其它约定)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提货、验收、运输、保管和使用,但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都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的要求,乙方对所有验收材料质量负全部责任。

  2、材料试验检测

  (1)、本合同工程须严格按试验规程和规范要求进行常规试验检测及有关专项检测和试验,试验检测统一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检测中心进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钢材、水泥、砂石等主要材料必须进行检测,提交检测合格证明,经驻工代表签认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

  1、本工程的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初验)和竣工验收两次。

  2、验收的法律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按前款规定,向甲方提出书面初验收申请报告或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同时向甲方提供下列竣工资料:

  (1)、工程竣工图表。

  (2)、工程质量控制文件。

  a、工程质量自检报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b、试验检测报告:主要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

  c、施工原始资料: 强度检测试验资料、工序施工检测记录。

  (3)、施工原始记录。

  (4)、施工总结。

  4、当工程初验不合格,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时,除没收质量保证金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视为违约,除相应顺延工期外,应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

  2、因乙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甲方可单。方中止合同,于违约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2%。

  第十八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照生产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应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甲方可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事故责任或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 其他事项

  1、关于工程分包:本工程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关于保险:如有必要甲、乙双方各自为工程及施工人员保险、费用各自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均作为本合同内容一部分。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终止和份数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鉴章齐全,经审签监证后生效。

  2、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即告终止。

  3、合同正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分别报送县交通局和乡镇政府备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监证单位(盖章)

  订立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6

  工程名称: 祥隆万象城六区地下室、住宅工程

  甲 方: 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安装分公司

  乙

  甲方(总承包人):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安装分公司 乙方 (劳务分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类型:

  4、建筑面积及层数:约33000㎡,地上18层地下一层

  二、劳务作业分包项目

  1、分包项目内容:工程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设计文件涉及的基础、主体结构(包括二次结构)施工的钢筋(包括所有钢筋加工、安装、连接及焊接)、模板、混凝土、脚手架扎拆(包括悬挑脚手架的各种预埋、安装及固定、装饰阶段脚手架及立面水平防护措施的维护、清理、刷油和最后拆除、钢管分类堆放)、烟气道安装、后浇带、止水螺栓切割修补打磨、内外剪力墙对拉螺栓PVC管切割封堵、砌体(含钢丝网、植筋、构造柱、过梁、压顶)、人工辅助回填土、基槽清理、基坑降排水等一切地基基础、结构主体施工和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施工(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场地硬化、场地以及内外道路卫生、临建及围挡搭设、拆除、临边、洞口防护等)、防护栏杆安拆、料台(包含施工电梯或物料提升机料台及钢管支撑架体)的安拆、场地平整、周转器材进出场装卸车、各种机械设备防护棚和基础及临建设施基础的施工、各种铁件(钢板止水带、对拉螺栓等)的安装、各种预埋件的预埋(包括塔吊及物料电梯的地脚螺栓、附着铁件、工程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设计文件涉及的预埋)、预留洞的预留、预留洞口的`后期封堵、塔机指挥、电工、门卫、协助现场试验取样(包括钢筋、砼试块制作等)、主体结构通过市优质结构验收、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验收等。

  2、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等不达标需整改的费用由劳务分包方负责;如发生罚款,外部主管部门处罚的款项,劳务分包方100%负责;内部相关部门处罚的款项,劳务分包方200%负责。

  三、履约担保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同价款 %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从甲方向乙方支付(含中间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按比例扣留。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转为工程款。

  若乙方违约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且甲方有权重新选择他人完成合同剩余部分的内容,并按照乙方投标时的价格和当地当期实际市场价格(二者比较,以高者为准),将剩余部分的工程款(包括相应的管理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低值易耗辅材、小型设备)从结算中扣除。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1、价钱一次性包死,不再计取其它一切费用,工程量按现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xx)计算建筑面积。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以甲方最终审计金额为准) 乙方确认并同意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一切条款,乙方不得因工程所属的材料、供应品及设备价格的涨跌,或因与本合同施工有关的工资及其他成本等费用的增加或者工程开工时间延后为由而要求调整分包价格。

  2、合同价款调整:

  当发生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设计变更等需作合同价款调整的,其价款调整方法如下:

  变更内容增减总费用占本项目费用±5%以内不予调整,若超过,则超过±5%部分按实调整。现场签证零工按70元/工日、工程内容变更发生的增减定额工日按03消耗量定额34元/工日计算。经甲方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部技术专用章确认后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3、工程量确认

  3.1需现场确认的工程量,经甲方项目部施工员(或材料员)、主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部技术专用章确认后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3.2 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劳务作业量报告的时间:4、合同价款支付

  合同价款的中间支付:次月10日前,甲方按审定后的月劳务费的支付给乙方(已扣留%的履约保证金和%的质量保修金)。

  5、竣工结算:分包结算经甲方审核签章后生效。主体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款不少于分包工程总造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至分包工程总造价的90%(其中10%可以物抵顶);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一年内付清。

  五、施工工期

  1、自 年月日止。

  2、工期延误

  2.1 对于不可抗力、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2.2 非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交工的,施工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 1 %扣减乙方的结算价款。

  3、工期提前

  施工工期按合同约定期限每提前一天,按合同价款的 %奖励。

  六、质量与检验

  1、按图纸设计的要求施工,质量、规格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并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主体达到市优质结构标准。砼墙板达到清水砼要求,不抹灰。

  执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本项分包工程具体执行质量验收规范(名称、编号):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xx)、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xx)、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10-20xx)等国家、地方现行施工规范、标准、规定,工程质量经有关部门核验,达到合格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返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承担返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七、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生效之日,之前双方就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自动终止。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附件: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7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 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 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 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 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

  (2)其他方式:

  。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支付次数

  支付金额

  支付时间

  第一次: %

  元

  大写:

  第二次: %

  元

  大写:

  第三次: %

  元

  大写:

  第四次: %

  元

  大写:

  工程验收后 天内付清。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 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 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

  。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 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 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

  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3、项目变更单

  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7、工程验收单

  8、工程结算单

  9、工程保修单

  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十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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