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6篇【精品】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合同 篇1
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
甲方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将万丽富德项目室外雨污排水管网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安装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万丽富德项目室外雨污排水管网工程。
2、工程地点:济宁市高新区。
3、工程内容:万丽富德室外雨污排水管网工程的材料采购、管沟开挖、管井砌筑、管道铺设、拉管等(详见工程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总承包方式。
二、 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签章确认的室外雨污排水管网工程施工图中的施工内容,其中:
1.1 施工图纸内容中的设备材料(含井盖、管道等)采购、管沟管井土方开挖施工、砖砌排水井施工、管道铺设安装、管沟管井土方回填及压实施工、安装井盖等均在本工程的承包范围。
1.2 本工程不包括室内管道与室外管网检查井相接连及查找,楼内出户污水井的铸铁、PVC、PE排水管施工不在本工程的施工范围,但该铸铁、PVC、PE排水管会同步施工,乙方应配合施工。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施工工期: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为20个日历天。
3、工期顺延:如遇重大设计变更而增大工程量,或遇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影响,经甲方签证确认,予以顺延。
四、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按合格工程标准验收。 乙方对承建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严格按施工图及国家现行颁布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和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五、合同价款及结算
1、乙方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总包干价为人民币叁拾贰万捌仟元整(32.8万元整,含税)。
2、本合同总包干价已包括所有材料(设备)采购、运输、包装、采保、安装、土方开挖机回填、管道铺设、管井施工、管盖安装、安全及技术措施费用、施工保险费用、运输保险费用、管理费用、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其他费用均不再计取。
3、本工程采取总价包干方式,施工图纸范围内漏算及错算报价甲方均不予增加费用。
4、乙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甲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0天内完成结算审计。
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乙方材料进场后,甲方按总包干价的60%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2、工程施工完毕满足验收条件后,甲方在五天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总包干价的30%的工程进度款。
3、验收合格及办理工程结算后的三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总结算款的95%;剩余总结算款的5%留作工程保修金,工程保修期满后的五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质保金。本工程约定保修期为一年。
4、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应在三日内提供税务工程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在下次工程款支付时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七、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设计图3套。
2、派出工程负责人监督乙方施工质量和进度,并办理工程签证。
3、根据合同约定和要求,及时办理签证、付款、验收和结算。
4、甲方协助乙方协调施工现场相关配合单位的关系。
5、施工中发现不符合施工图和规范要求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或返工和及时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二)乙方:
1、施工前,及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材料及施工工艺施工,并按照设计图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以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3、竣工验收前,负责本工程的材料、设备及成品保护,按文明施工现场要求作好施工场地清洁卫生。施工中应保护好项目现场的.室外施工成品。
4、本工程现场安装及管理人员的办公、住宿、就餐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出席甲方主持的现场施工协调会,及时落实协调会议的工作要求。
八、材料(设备)采购供应
1、 本工程由甲方采购供应材料(设备)无。 本工程所用雨污排水管道均采用东宏牌。
2、本工程所有检查井采用M5水泥砂浆砌环保水泥砖,小区主车道(包括消防车道)均采用(外径)800*30厚B250铸铁井盖,不过车位置的管井井盖(如绿化带内)均采用(外径)800*20厚铸铁井盖。
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报甲方查验并确认符合设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后方能用于本工程施工。进场的材料(设备)必须有生产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有效证明文件,不合格产品严禁在本工程使用。
九、工程变更及签证
1、甲方同意的工程变更按变更设计图施工及签证。所有的工程现场签证,必须由甲方签字方为有效。工程现场发生的签证按《室外雨污管网工程量预算报价》(见附件)中约定的单价及相应的实际工程量进行签证。合同外的签证计时人工工日单价按每工日130元计取。
2、若遇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延误工期,甲方仅对工期实施签证,乙方的施工工期可相应顺延。
十、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自行组织验收,并做好自查整改,并向甲方申请办理竣工验收。
2、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3天内组织竣工验收。本工程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如有整改,正式竣工验收为复验合格之日。
十一、工程质量保修
1、本工程质量的保修范围为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质量保修期:
2.1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
2.2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1年。
3、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及返还按本合同第六条第3款约定执行。
十二、违约和争议
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含签证顺延工期)竣工。
2、如有材料或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在指定的时间内无偿更换并安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如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则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欠付款的2支付违约金。
4、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5、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执行。
十三、其它
1、本合同附件有《室外雨污管网工程量报价》、甲方确认的施工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结清保修金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经我单位认真研究,现确定将澄城县惠安苑搬迁安置新区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给渭南市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为了明确有关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澄城县惠安苑搬迁安置新区工程项目,3#、4#、8#、9#、10#、11#、12#、13#、14#、15#、17#、18#、19#、20#、21#、22#、23#、24#,合计十八幢楼,全部由渭南市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
二、工程承包范围:地基:3m素土、1m灰土;条形基础;砖混结构;屋面泡沫混凝土保温找坡;SBS防水;内外墙普通涂料;进户门安装;室内门90cm以下安装;户内地面找平;其他水泥压光;门面毛墙毛地不做涂料;门面普通卷闸门;水电暖安装;卫生间、厨房贴2.4m高瓷砖;安装马桶、洗脸盆。
三、工程造价:按建筑面积1010元/㎡,不含税收。
四、付款方式:工程施工至正负零需付总造价的20%,主体三层完成付总造价的15%,主体封顶付总造价的15%,外墙保温完成、内墙粉刷至三层付总造价的15%,土建、水电暖安装完成付总造价的15%,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付总造价的17%,余3%一年内无质量问题付清。
五、乙方向甲方交保证金壹佰捌拾万元,在一期末款扣压,二期施工正负零后甲方返还保证金。
六、甲、乙双方职责与义务
甲方职责与义务:
工程开工前应提供“三通一平”即道路畅通,水电按规定到达位置并提供不超距离的'排水口,负责工程报建,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五份,其中两份有图审的,并负责外部干扰施工事宜,村民们一切纠纷,当地一切摊派义务等。
乙方指责与义务:
乙方应以合同相关条款、文件、施工图认真熟悉,精心施工,按规范施工与验收,同时应管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本意向书内容不尽事宜,应在正式协议中给予完善。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时间:
工程合同 篇3
一、案例背景一
当事人
中国实业公司是一家中国的私有企业,在国外重大建筑与工程项目中表现活跃,通常作为EPC承包商。玉古设计公司是一家塞尔维亚的私人公司,专于工业过滤系统的设计与制造。
项目情况
在20xx年末,一家名为蜘蛛实业公司的公司(该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开始于中国实业公司进行商谈,考虑将一座位于比利时的大型化学垃圾处理厂的EPC合同授予给中国实业公司。保罗·韦伯先生是蜘蛛实业公司的唯一所有者和控制人。在与中国实业公司国际部主席陈呜添先生的商谈中,韦伯先生向陈先生担保,此项目的资金将很快到位。韦伯先生说他一直在与一个银团进行积极的谈判,该银团准备向此项目提供其所必需的6千万美元融资。
中国实业公司非常渴望能够入主欧洲大型厂房市场。在中东,它已经成功地在相关行业内开展了许多项目,但是至今还没有参与到任何重大的欧洲项目中。为此,陈先生特别建议公司董事会支持此项目,并与蜘蛛实业公司进行商谈。
授标函
在韦伯先生和陈先生进一步商谈之后,蜘蛛实业公司于20xx年2月发出授标函,授予中国实业公司在EPC固定总价合同的基础上,执行一个年处理能力为350000吨的化学垃圾处理厂的建设。此授标函构成在其发出之日起的30天内,授予EPC合同的基础。
此授标函同时规定:
“……此EPC合同固定总价,价格不得上浮,并且对蜘蛛实业公司和中国实业公司具有约束,但是前提条件是融资机构批准向蜘蛛实业公司提供6千万美元的必需贷款,同时,此EPC合同须经蜘蛛实业公司及其技术顾问批准。
如果以上两个条件均没有满足,则此EPC合同不产生任何效力,并且蜘蛛实业公司和中国实业公司不承担任何形式的义务……”
此授标函同时选定玉古设计公司作为过滤系统的专业分包商,并且拟议由中国实业公司与玉古设计公司就该专业设备的设计和实施订立分包合同。
在蜘蛛实业公司与玉古设计公司之间进行直接的讨论之后,蜘蛛实业公司于20xx年底向玉古设计公司发出关于计划年处理能力为350000吨厂房的意向书,并将副本送至中国
实业公司。
意向书
20xx年1月,在此意向书的基础上,中国实业公司向玉古设计公司发出意向书,规定了两家公司计划订立的分包合同的范围和某些条款。该意向书还提及一份金额为385万美元的固定总价合同。因为在授标函中规定,蜘蛛实业公司对中国实业公司的支付义务取决于其是否获得必要的资金,因此中国实业公司在给玉古设计公司的意向书中也相应规定,其支付义务(与预付款相关的除外)取决于蜘蛛实业公司为此项目筹措的`资金是否到位。
在发出意向书之后,中国实业公司的陈先生与玉古设计公司总经理马蔻·范尼克先生讨论了两公司之间计划签订的分包合同的条款,包括交流分包合同草案中的贸易条件及合同附件。玉古设计公司在这一系列商讨中一再坚持支付(预付款除外)要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的方式。随即,双方于20xx年1月31日在蜘蛛实业公司位于布鲁塞尔的办公室召开了会议,处理意向书中出现的问题,并讨论计划的分包合同条款。
分包合同
在1月份的会议期间,玉古设计公司与中国实业公司分别准备并签订了分包合同。其中第16条规定如下:
“项目资金预期将很快到位,并且所有的支付(预付款除外)将取决于蜘蛛实业公司筹措资金的到位。”
此分包合同包括了一个附录形式的付款计划,其款项以分包合同价格的百分比来进行计算。
10%的首付是作为母公司进行生产的预付款以及履约保证。随后的四次付款阶段或里程碑阶段分别是:基本工程获批和主要订购下单后,支付合同价格的10%(第2个里程碑付款);在现场按比例验收材料之后,支付合同价格的70%(第3里程碑付款);另外5%在此系统所有建筑完工后支付(第4里程碑付款);在成功完成试运转、性能试验以及交付后的30天内,支付剩下的5%(第5里程碑付款)。
该分包合同基于中国实业公司在之前的类似项目中曾经使用过的印刷格式合同,在经过适当修改后,用于与玉古设计公司之间的特定项目。该合同规定了下述内容:承包商(中国实业公司)的责任声明;分包商(玉古设计公司)的责任;工作的开始于完成:检查;工作机械验收;最终的设备验收;变更通知单;工作保证;性能试验与担保;违约;终止;终止工作;不可抗力。合同还对其他一些问题做了规定,包括当事各方在保险、损失或损害、发明和许可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关于通知和联系方式的规定。
分包合同同样规定,当事人之间争端解决方式为仲裁。分包合同条件第29条规定“??
在此分包合同下产生的任何争端,应立刻提交国际商会仲裁,仲裁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在伦敦进行??”。此分包合同的第28条规定,英国法为此分包合同的准据法。
项目进展
在20xx年1月中国实业公司与玉古设计公司签署了分包合同以后,玉古设计公司开始基本工程的准备工作,并在提交所要求的担保之后收到了预付款。分包合同规定,进入制造阶段的通知将于20xx年2月底发出,玉古设计公司与中国实业公司均相信到那个时候,蜘蛛实业公司应该已经获得了项目所需资金。
到2月底,中国实业公司与玉古设计公司已经开始准备工程并开始工作,但是项目资金却没有到位。
20xx年4月,蜘蛛实业公司直接与玉古设计公司联系,要求其停止过滤系统的工作,因为可能需要建设产能更大,造价更高的厂房。与提供项目资金的银团进行商谈的结果是,需要建设一个产能更大的厂房,此厂房的年处理能力将达到550000吨,而不是之前设计的350000吨。
玉古设计公司和蜘蛛实业公司之间直接举行了商讨,并达成一项协议,内容包括对升级后厂房的技术规范概要,以及一个新的522万美元的固定总价。之后,中国实业公司被要求依照新的价格来修改分包合同。
然而,中国实业公司担心的是项目资金始终没有到位。在资金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它不愿意承担更多的义务。
三方于20xx年5月召开了会议。会上,蜘蛛实业公司的韦伯先生对陈先生和范尼克先生保证,资金将很可能在未来两个月内到位。中国实业公司和玉古设计公司相信了韦伯先生的保证。
随后,承包商和分包商开始准备工程设计,并起草合同文件草案,使修改后的分包合同体现出厂房提高的产能以及更昂贵的造价。
到20xx年11月,许多关于此产能提升的厂房的技术细节已经完成,并且玉古设计公司和中国实业公司已经准备好了详细的经修改的合同文件草案。在此时期,蜘蛛实业公司始终在向双方保证资金即将到位。然而,玉古设计公司对于融资状况尤其担忧。根据分包合同,在资金到位之后,中国实业公司将开具信用证。此信用证将担保对玉古设计公司的付款。在还没有这样的担保的情况下,玉古设计公司认为其继续行动存在风险。因此,他们向蜘蛛实业公司施压,要求其澄清资金到位的情况,同时还向中国实业公司施压,要求中方签署一份修改过的分包合同。
此外,到20xx年1月,玉古设计公司已经准备好了多数供发送到现场的材料,但是蜘
蛛实业公司并没有准备在现场接收。基本工程和主要订购到位已经在20xx年8月完成,并且根据里程碑付款计划开具了发票。然而,虽然中国实业公司已经将发票转至蜘蛛实业公司并要求获得支付。但是,蜘蛛实业公司却没有进行任何支付,玉古设计公司愈加急于想尽快获得支付。
12月会议
因此,各方在20xx年12月安排了一次会议。会议的所有参加者签署了于12月14日至15日召开的会议的纪要。纪要的第(1)条记录道:“蜘蛛实业公司/中国实业公司在会议上通告:第二次里程碑付款将于20xx年12月底前兑现”。
此纪要的第5条记录了所有参会方达成的协议:鉴于玉古设计公司已经准备了多数材料,它将开具金额为第三阶段付款60%的发票,此发票在材料结关时生效;在根据总体安排图对材料进行检查,得出检测结果或者证实监测结果后,此款项将得到支付。参会各方还约定,将继续准备一份经修改的最终分包合同草案。
在12月的会议上,蜘蛛实业公司再三保证资金即将到位。然而在会后,蜘蛛实业公司写信给玉古设计公司说,提供资金的银团委员会已经决定,20xx年3月之前都不可能开始放款。蜘蛛实业公司表示,在此期间它将尽力通过私募或者发行公司债券来提供资金。
在此时,玉古设计公司指示律师向蜘蛛实业公司发函,抗议其没有支付第二里程碑的付款并且未支付第三里程碑的任何款项。虽然玉古设计公司显然并未准备好材料结关以待发送,但是它仍然声称由于材料已准备妥当只待按要求进行检查,因此第三里程碑付款的付款期已到。同时,中国实业公司已经准备好多数技术和合同文件,但却从来没有与玉古设计公司或者蜘蛛实业公司签订任何包括更高合同价格内容的合同。他们都在等待事情进展,特别是资金的到位。
到20xx年2月,中国实业公司也接到了玉古设计公司律师发出的信函,要求其支付第二次和第三次里程碑付款。玉古设计公司的律师声称,作为总承包商的中国实业公司,即使并没有收到蜘蛛实业公司的付款而且资金也没有到位,仍然负有向玉古设计公司支付里程碑付款的义务。中国实业公司在对玉古设计公司律师的答复中,拒绝了其付款要求。
在没有收到满意答复和进一步付款的情况下,玉古设计公司于20xx年5月9日通过信函向中国实业公司发出通知限中国实业公司30天内付款;否则,玉古设计公司将根据合同条款,终止分包合同。然而,中国实业公司仍然拒绝付款,于是玉古设计公司于20xx年6月20日再次发出信函,通知中国实业公司,自玉古发出信函之日起终止分包合同。
二、玉古设计公司决定提起仲裁
玉古设计公司在发出合同终止函后,继续在付款问题上向中国实业公司施压;并根据
分包合同,提出了各种其他的索赔要求。中国实业公司继续否认其责任。在咨询律师之后,玉古设计公司做出了提起仲裁的决定。
但是,玉古设计公司并不愿意采取这一行动;它的律师建议,仲裁不一定能确保成功,而且此程序的成本将会相当高。玉古设计公司对成本进行了估计:如果玉古设计公司仲裁失败,那么它一般将必须支付中国实业公司的成本,而此成本可能将与其自身的成本水平相同。另一方面,中国实业已经去了强硬态度,而且似乎并不愿意进行交流,尤其是在第一阶段;中国实业公司似乎有信心,自己无需向玉古设计公司支付任何款项。然而,玉古设计公司至此已经遭受了非常巨大的损失,不可能就这样计入资本冲销;而且,范尼克先生个人同样确信,中国实业至少应该支付一部分款项。而且,他相信玉古设计公司如果表现出他们对此很认真,则中国实业公司可能会支付。
因此,玉古设计公司决定开始仲裁程序。但是它的律师建议,在适当的时候,他们应该与中国实业公司代表就和解方案进行商讨,而此商讨必须建立在“内容不具约束力”的基础上(如果问题未得到解决,则不管双方说了什么,都不能在裁中加以引用)。根据商讨进行的情况还可以提议调解,即任命双方都接受的一位人士来帮助进行商讨以得出结论。范尼克先生认为这时一个好主意;但是他不愿意对双方商讨表现得过于积极,免得显示出玉古设计公司的理由有弱点或者玉古设计公司缺乏信心。对于何时提出双方商讨,他们必须做出非常下详细的判断。
三、仲裁开始
分包合同规定,仲裁是解决争端的方法,并特别说明采用国际商会仲裁并且其程序在伦敦进行。因此,玉古设计公司的代表必须开始国际商会仲裁。
玉古设计公司的律师准备了仲裁申请书以启动仲裁。这是一份相当简单地文件。仲裁申请书确定了当事人、合同和仲裁协议,并以非常简短的条款说明了争端的性质和产生经过。提出的索赔时分包合同规定的应付款。由于玉古设计公司并没有收到中国实业公司和蜘蛛实业公司的任何付款,因此它已经根据分包合同条款成立了合同终止通知,从而终止了该分包合同。仲裁申请书也对终止合同的行为进行了说明。仲裁申请书接着要求获得与两次里程碑付款相关的付款。玉古设计公司声称这些款项已到期,却没有获得支付:此付款数额是按照522万美元的分包合同价格来计算。玉古设计公司声称,在20xx年4月蜘蛛实业公司提出要修建一个处理能力更大的厂房之后,分包合同价格便增长到了这个数目。玉古设计公司同事还要求赔偿拆除设备的成本以及解除与已参与项目相关工作的设备提供商之间协议的成本。玉古设计公司还要求赔偿这些款项的利息。这些索赔都是根据分包合同做出的。
在准备好仲裁申请书之后,玉古设计公司的律师通过信函将申请书一式六份寄往位于
工程合同 篇4
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_________
2.服务类别:_________
第二条 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第三条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第四条 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五条 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第六条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结。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咨询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_________。
第四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_________。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_________。
第九条 委托人应在_________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 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二十四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用_________支付酬金,按_________汇率计付。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_________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使用说明
《标准条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委托人和咨询人都应当遵守。《专用条件》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条件,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填写。双方如果认为需要,还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
《专用条件》的填写说明:
《专用条件》应当对应《标准条件》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第二条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如工程类别、建设地点等填写所适用的部门或地方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有关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在协商和写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时首先应明确项目范围如工程项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以及所承担咨询业务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其次应明确项目建设不同阶段如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阶段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中投资估算、概算或预算的内容等。
在填写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标准时应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内容繁简程度,工作量大小、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在签订合同时预付30%预付款_________元,当工作量完成70%时,预付70%的工程款_________元,剩余部分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碍或延误而使咨询人发生额外服务也应当支付酬金,并应约定好酬金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时间,在写明其支付时间时应写明其后的多少天内支付。
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设立奖罚条款,但必须是对等的。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人:十堰倍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十堰三丰金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十堰倍力工贸有限公司三期厂房。
2. 工程地点:十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浪东路33号。
3. 工程内容:三期厂房(钢构+土建+装饰)清单如下:
地梁、地面及土石方工程分项。
②图纸建筑外墙面±0.00以上的土建工程量包括:a-d*1、1-12*a轴的砌筑墙体及内外墙装饰;室外散水及坡道;
③钢构工程中除12*a-g、g*5-12、5*d-g、d*1-5轴标高4.65米以下的的外墙围护(包括彩板、墙梁等等)不做外,其余均遵照图纸要求范围和甲方提交的书面图纸会审通知。
4、
二、 工期
自合同签订第三日起始,工程总有效工作日为60天,具体工期明确如下:
①基础工程30天;
②主钢构安装15天;
③屋面及屋面排水系统安装5天;
④门窗及围护系统安装10天。
⑤其它附属及收尾工程10天。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的工期内如期完工,每无故延迟1天,即处罚人民币1000元,处罚上限为人民币15000元。延误超过15天,甲方视乙方放弃施工,可另行需找其它单位施工,已完成工程按实际完成量的50%结算。 遇以下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可以延期:
1、雨雪及其它不适合安装的天气。
2、春节。
3、设计错误、资料不准确和甲方提出工程变更。
4、因甲方和第三方原因造成施工停顿。
5、可能对甲方正常生产造成影响的工作磋商。
三、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内容以人民币捌拾伍万圆整(¥850000.00)包干。
2.付款方式:
甲方预付工程总款的支付工程总款的30%;屋面及围护系统完工后支付工程总款的20%;所有收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即支付工程总款的15%;余款(工程总款的5%)作为质保金。
3.变更工程价款:凡涉及合同工程内容以外的工程技术变更增加的新项目,场代表及项目经理联合签字认可的工程技术变更通知单和施工签证为准,发生的主要原材料以市场价格报价为依据进行核算,其变更造价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认可为准,涉及规税事项参照国家有规定执行。
四、 材料供应
1. 对主钢构及围护系统的原材料供应,甲方有明确指定,即主钢构所用的中厚板必须从武钢原厂购买,彩钢板必须选用宝钢原产,在钢构拼装、彩板轧制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制造厂商有效的出厂证明,对于主钢构所用基材,应及时通知甲方见证取样送检。主钢构焊接组件必须按国家规定作焊缝探伤检查,并出具检测报告,所用焊料、焊接工艺、焊工技术水平证明、检验方法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强制规定要求。
2. 其余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凡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建设单位要求及各项技术标准。且质量合格证和出厂合格证书必须随货同行,材料进场后经甲方现场代表见证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凡采购的材料未经验收乙方擅自使用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拆除并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能顺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 工程质量
1. 。
2.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精心组织施工。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必须征得甲方现场代表和项目经理同意并联合签认后方可有效。
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质量监督及正常工作检查,不得无故阻挠。4、工程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所定标准及规范要求。若工程竣工后30天内(以乙方向甲方递交主体工程验收通知单之日起算),因甲方原因不组织验收均可视为工程已验收合格。
5、工程验收依据:
a、甲方签认的`施工图、施工变更通知单、施工签证、相关建筑标准图集及图纸会审纪录。 b、相关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xx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xx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xx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xx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c、图纸规范未说明、或不详细部分可参照甲方现有一期厂房作法进行验收,未取得甲方现场代表和项目经理确认的工程项,一律视为不合格项。
六、 安全生产
乙方施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持证上岗,杜绝安全质量事故发生。若乙方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已方及他方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七、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
a、 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如现场通水、通电、道 路畅通、施工场地平整具备吊装条件等等。
b、 应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两份和与工程相关的技术资料。开工三天前组织有关单位参与施工图会审与工程交底。
c、 负责对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审定,对乙方违反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行为有权指止。
d、 负责为乙方办理必要的施工现场出入证明,确保乙方主辅材、施工机械及人员的通行。 e、 及时组织有关方面参与工程验收。
f、 及时按进度划拔工程款项。
g、场。
2. 乙方
a、 乙方预见某些约束与本工程项目无关的已方属员出入和滞留施工现施工因素可能会对甲方生产造成影响,应立即向甲方告知并商讨解决办法。如乙方未及时告知,由此造成甲方生产影响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除施工必要,乙方施工人员及其施工器械不得随意出入甲方生产现场。
b、 开工三天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时交甲方审定,审定通过后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c、 编制工程整体进度计划、周度进度计划、送甲方项目经
工程合同 篇6
一、共同投资人资料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丙方:身份证号:丁方:身份证号:戊方:身份证号: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五方共同出资筹办 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二、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
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 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四、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 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行使及履行作为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 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 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 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五方协商经营状况、财务情况为一季度一次);
3.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小数服从多数)。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所有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五、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六、其他权利和义务
1. 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 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司货物盘点单、固定财产清点单、员工工资发放清单、杂项支出清单 方在处理对外事务时,如若涉及经济支出,应问询共同投资方,征得多数人一致意见后,由甲方全权处理。
七、运营责任
为保证公司高效运营, 方有权对公司的各个岗位人员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组建正规化的财务人员及财务系统,并委任 方为公司运营的全职副总经理,协助 方工作。
八、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丁方(签字):_________ 戊方(签字):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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