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汇编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购销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购销合同 篇1
棉花购销合同书
甲方(供方):
签订时间:
乙方(需方):
签订地点:阿克陶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标的说明:
二、质量标准:按细绒棉国家标准GB1103-20xx执行。 三、计重方式:按毛重结算。
四、结算方式:现款现货,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并提供棉花检验证书和磅码单。 五、交货地点:阿克陶海盛棉业有限公司厂内
六、货物运输由供方全权负责办理,运输费用由需方负责。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未约定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 九、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条款处理。
十、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同样有效)。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两份。
供方:阿克陶县海盛棉业有限公司 需方:疏勒县润丰棉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巧玲 法定代表人:张浩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执行人:执行人:
地 址:阿克陶县加马铁力克乡一村地 址:疏勒县巴合齐乡2村 传 真:传 真:0998-639919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阿克陶县支行开户行:农行疏勒县支行 帐 号:30465101040019063 帐 号:30490201040006471
购销合同 篇2
出售人(甲方)姓名:
买受人(乙方)姓名:
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4、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xxxxxxxx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本合同所称标的房屋是指位于珠海市吉大景山路骏景台(新地址为:吉大景山路xx号)15栋房产。
2、该房屋建筑面积为432.42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别墅。
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7500000_元整(大写:柒佰伍拾万元整),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围墙及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签订本合同,在甲方办理过户公证委托之前,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2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定金交由双方指定的珠海金德汇拍卖有限公司保管。若在20天内,甲方因其它任何原因无法将上述房产按约定与乙方办理过户的,则甲方须等额赔偿该定金;若甲方将过户所必要的手续准备妥当,乙方反悔不予购买的,该定金可以不予返还,甲方或甲方授权经办人可向珠海金德汇拍卖有限公司领取该笔款项。
2、第二期款项支付方式为:在取得过户委托公证书后,乙方将全部房款人民币75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柒佰伍拾万元整)在双方指定银行共管,具体条件以签定的银行三方共管协议书为准。乙方取得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发出的新房地产权证后由银行一次性划付。 上述款项全部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开户行:待定
帐号: 待定
收款人:
第五条 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部价款的当天将本合同项下房屋按现状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应在交房三日内将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所欠费用结清。
2、甲方应当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第六条 税费分担约定
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产生的应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支付;涉及到另行签署过户用买卖合同的甲方须无条件给予配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
A.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十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双倍赔偿乙方损失,同时按乙方投入房屋装修的费用赔偿乙方的装修的损失。
B.乙方不退房,甲方按总交易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房屋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3、 甲方承诺:甲方拥有对本合同项下房屋完全的处分权。
4、乙方承诺:真实地愿意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房屋。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补充协议:因甲方授权钱xx先生(身份证号: )全权办理出售该房屋的一切手续,如发生违约行为或纠纷的,乙方可直接向甲方代理人索赔。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购销合同 篇3
购买方: (简称甲方) 销售方:(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名称、规格、数量、计量单位和计量办法
1、货物名称、规格和数量
注:本合同单价为综合单价,为货物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的到场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制造、仓储、搬运装卸、运输、售后服务、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的报价,为到站总价。
2、材料差价调整:调整前提条件:当(P-P0)/PI≤10%时,材料差价不作调整;当(P-P0)/PI>8%时,按差价调整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单价。P-施工期间允许调整材料对应的取样品中在各月度《潍坊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中的单价的平均价。各允许调整材料对应的取样品中在《潍坊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xx年第8期中的单价。
3、计量单位和计算方法:根据堆积尺寸,按理论计算。
第二条:价款结算方式和期限
货到验收合格,乙方月底到甲方对账,对账无误后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付90%货款,剩余10%货款竣工后三个月内结清。
第三条:质量标准
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号碎石颗粒直径200mm-31.5mm,表观密度不小于2600千克/m,针片状含量不得超过10%,压碎值不得超过10%,堆积密度度1.5吨/m,含泥量不得超1%,泥块含量不得超0.2%,不得使用具有碱活性的石子,氯离子含量严格满足国标要求。各项指标均要符合《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xx的要求。砂子的细度模数2.6-3.2,表观密度不小于2500千克/m,松散堆积密度不小于1400千克/立方米,含泥量不得超3%,泥块含量不得超1%,不得使用具有碱活性的砂子,氯离子含量严格满足国标要求。各项指标均要符合《建筑用砂》GB/T 14684-20xx的'要求。
2、质量负责期限:终生负责。
第四条
1、交货时间:以甲方具体通知为准,甲方提出计划要求后一日内到货。
2、交货地点: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神华寿光电厂项目部工地。
第五条: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和运杂费承担
1、交货方式:供方送货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
2、运输方式:汽运
3、运杂费用承担:货到工地之前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含卸车费用。
第六条:验收事项
1、由需方派专人对供应方所供应的碎石规格、型号、质量进行验收,经需方实验室检测验收合格的产品,需方方可投入使用;
2、若到场材料表观质量,含泥量,石粉含量等指标存在问题,需方有权拒绝签收;
3、由需方指定专人现场验收,一切验收合格,数量核实后,由需方指定专人在供方材料的发料单上签字后方可有效;
4、以供方开具的并经需方指定专人认可签收的送货单作为需方验收数量的结算依据;
5、需方收料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神华寿光电厂项目部指定工作人员,其他人员签收视为无效处理;
6、各种型号碎石需分批装车,不能造成一车中存在多种型号碎石的现象,若存在混乱装车的现象,则视为材料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第七条
1、甲方在验收中,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花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先妥善保管,应在1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在付款期内,需方有权拒付此部分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天内处理,否则视为违约。
第八条:随货技术证明文件
供方负责随车提供产品证明书,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和技术文件,否则造成需方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1)不能交货: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不能交货货款的3%作为违约金。
(2)交货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退换货物或加工处理,其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若不能进行退换货物或加工处理,则按照不能交货处理。
(3)逾期交货:逾期交货处罚违约金为应交货货款的3%。
(4)交货地点有误: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若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工具,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2、甲方违约责任:
拒绝接货或退货需方向供方偿付拒绝接货或退货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不可抗拒力
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2天内提供证明,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方式
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
2、依法向甲方公司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货款付清之日终止。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普洱市澜沧县《康宁家园》28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所买上述车库仅作为贮藏室或车库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 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98000元整,(大写玖万捌千元整)。乙方在20xx车库买卖合同范本年 5月 7日前一次性付清。
三、 甲方在 20xx年 5 月 7 日前将上述车库交付乙方使用。
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五、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20xx年 月 日
乙方:
20xx年 月 日
车库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出卖人):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住址:
身份证号: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柴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自愿将其名下梅庭雅苑 41号柴房(实测建筑面积 12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所买上述柴房仅作为贮藏室或车库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 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九车库买卖合同范本千元整( 9000 元)。
三、 因该柴房甲方与开发商所签合同明确不能办理产权证。如日后因本柴房与开发商产权纠纷导致乙方损失,甲方不予负责;乙方所付甲方购房款,甲方不予退还。如有可能办理产权证,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证及过户给乙方相关手续(产权归乙方所有),办理产权证及过户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柴房产权及使用权。
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五、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
乙方;王彦植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经协商共同达成一致,因乙方特殊原因,乙方不成立财务部,由甲方统一管理,甲,乙双方按合同规定进行利润返点。
第一条 代理及授权利润范围
1.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系列汽车包括《汽车贷款咨询;车务代理;违章代缴,照明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销售及售后服务》。
1.2乙方的代理区为《贵州省都匀市》甲方授权乙方为以上贵州
省都匀市个区经销的权限。
1.3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不低于《3--5》辆,乙方负责保证年销售量不低于《25--40辆》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1.4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1.5甲方按每销售每辆,利润18%返给乙方:《超出年销售量甲方按利润35%返给乙方》。
1.6乙方的代理权期限为20xx年3月26日至20xx年12月30日
第二条 商标 工业产权和保密。
1.1合同特指产品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属于甲方产权,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允许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既停止并取消。
1.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
1.3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1.4 乙方不能用甲方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商标、公司名称等向金融机构申请和抵押贷款。
1.5 乙方不能设立财务对客户进行开收发票,乙方除公司指认设立营销部外不能成立其他部门。所有对公文件必须交由甲方审批。乙方不能私设公章。如需使用公司公章,必须按流程向甲方申请审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1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实施了串货行为,甲方可根据乙方违规销售的实际数量除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代理权。
1.2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规定交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和更换,以求达到乙方订单要求对于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1.3原则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车辆的标准配置进行销售,对于确需改装的乙方应提前向甲方立项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擅自改装引起的维修费用和其他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四条 售后服务
1.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1.2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用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查工作。
1.3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12小时内给于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热。
第五条 合同效力
1.1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人:代表人:
年月日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