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优选(7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市房间。
第二条 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 该房屋押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
第五条 租赁期间房价的调整
1、 如遇到周边房租发生调整时,则甲方将相应调整租金标准。
2、 甲方在调整房租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3、 对于房租的调整,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乙方不能接受时,乙方应在3天之内退房。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乙方应每个月预支付一次租金给甲方,应付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
2、乙方应在上阶段租金到期之日提前10天预支付下一阶段的租金,并将租金打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如乙方未能在上阶段租金到期之日提前10天内预支付下一阶段的租金,甲方视乙方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按(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就行处理。
4、当月租赁时间未满10天时按半个月计算;超过10天时按一个整月计算。
第七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1、日常的房屋及室内设施的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管理房屋及室内设施、物品的损失和维修费用,如因使用不当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就行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或所在小区内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有线电视、宽带等费用;
2、煤气费用;
3、物业管理费用;
4、其他费用。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同时甲方将扣除乙方一个月租金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4、乙方交房时,应保证房屋及各设施、物品完好,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及时修复或补充,否则甲方将按原价3—5倍价格从押金中扣除。如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的租房款及押金。
5、租赁期限内,如甲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乙方交房时,如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时间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将扣除乙方缴纳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并终止租赁合同。
2、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甲方将扣除乙方全部租赁金及押金。同是根据事态的严重性决定是否移交当地公安机关。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经双方共同确认认可,乙方可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开始租赁时的水、电、煤气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 度;(2)电表现为: 度;(3)煤气表现为: 度;(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所欠费用加纳齐全,并得到甲方认可。
(二)甲方提供相应的说明及手册:
(1)物业管理服务协议(1份);(2)住宅使用说明书(1份);(3)业主手册(1份);
(4)生活指南(1份);(5)家用燃气采暖/热水器使用说明书(1份)(含壁挂炉电源线一个)。
(三)甲方提供给乙方物品如下:
(1)入户大门钥匙 把、防火门钥匙 把、单元门钥匙 把、管道进钥匙把;
(2)写字台一个、餐桌一张、沙发一张、茶几一个、大床(1.8米×2.0米)一张、小床(1.2米×2.0米)一张、圆凳4个、小凳2个。
(3)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如数将以上物品交予甲方。
(四)乙方应提供有效证件的复印件1份及有效联系方式。
第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签章):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联系电话:
账户:地址:
联系电话: 居住人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20xx年___月___日 20xx 年___月___日
房屋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型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________________支付,另付押金 ________________元,租房终止,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________支付,物业管理,暖气费用由________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
2、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气、等费用
3、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四、室内附属设施
a :电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 :家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水表底数:________________d:电表底数:________________e:煤气表底数:________________其它: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合同 篇3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来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话,根据法律规定,该房屋租赁只能视为不定期租赁。在这种情况下,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终止租赁关系,即出租方有权随时要求承租方归还房屋。
承租方也有权随时将房屋归还出租方。所以房屋出租要尽量签订书面形式的租赁合同,以减少租赁纠纷隐患。
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哪些条款?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房屋坐落地点、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3)房屋用途。
(4)房屋交付日期。
(5)租赁期限。
(6)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7)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8)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9)违约责任。
(10)争议解决方式。
(11)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
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准备哪些文件?
(1)出租方应当准备的文件:
房地产产权证(或者类似的.文件)。
如果房屋是共有的话,还需要得到共有人的授权。
如果是二房东的话,需要得到大房东的书面转租同意书或者原租赁合同中有转租条
款以及原租赁合同复印件。
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签约时不能带公章或者合同章的,需要提供加该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2) 承租方应当准备的文件:
法人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准备身份证复印件。
7如果签约时不能带公章或者合同章的,需要提供加该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3) 中介公司应当准备的文件:
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要求制作的《房屋租赁合同》、《承包合同》或者《联营合同》。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贰份。
房屋合同 篇4
甲方:(房屋修建者,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房屋承建者,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建筑承建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体情况 ,经双方自愿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本房屋承建合同,条款如下,共同遵守。
甲方于年月日委托乙方承建其位于的房屋(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共计层(签订合同后层数变更,需重新签订合同并将已签订的原承建合同同时作废)。
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 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
四、工程总造价:
五、质量等级:
六、施工过程中的水费、电费(含因浇灌及封顶等发电需要而产生的费用)、建筑材料费(特殊情况除外)、因甲方在施工期间变更设计而对乙方产生额外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七、施工人员的日常食宿费用自理(根基开挖和每层浇顶除外),施工中所用的机器设备、模板、脚手架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开工日期:承建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第 二 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项方式承包。
1.按施工图预算加签证、加政策性调整结算;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包料;
4.按实结算;
5.其他。
如采取全部包干,金额一般不得调整。但遇设计变更或政策性调整引起设备、材料价格的调整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可调整合同工程价格。
第 三 条承包价格构成
截至合同签订之日协商承建单价为 元/㎡,如需其他施工,如地面砖、室内墙面砖、楼梯砖、房面领条方水工需乙方施工请在工程结顶前告知乙方并写上施工价格。
第 四 条付款节点及方式
乙方承建甲方的房屋概况如下:承建单价为 元/㎡(此价格勿向外透露),建筑面积为 ㎡(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范围计算、楼梯建筑计双倍建筑面积),工程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为 :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
一、待乙方进入现场施工后,甲方应按约定预付合同款项的 %,即 元;若为包工包料工程,须在开工前,甲方应按合同款项的 %,即 元作为工程备料预付款;
二、施工款按层支付,每层浇顶前须支付合同总款项的 %,即 元;
三、房屋结顶前施工款须支付合同总款项的 %,即 元;
四、土建完成后,在进行外墙、内墙粉刷及地面浇筑前,需支付合同总款项的 %,即 元;
五、乙方在完成建设工程交付验收使用时,甲方须按工程款总款项的 95 %完成支付。剩余 5 %的尾款,自修建完成3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备注:乙方每次收到货款后需开具收据给甲方并自己留档。
第 五 条工程变更
本工程在施工中,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设计。如确需变更设计时,必须在该工程施工前进行。在施工期间,若因甲方提出变更设计而造成的工程延期、窝工、返工、倒运、材料浪费等情况,由甲方全权负责;若因乙方未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建设,而造成的工程延期、窝工、返工、倒运、材料浪费等情况,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 六 条双方责任
甲方:
一、负责提供修建场地,保证施工区域的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及地下原有管道、电路及其他障碍物的清理迁移工作;
二、依照城市规划及有关规定办理施工相应的手续,如因手续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三、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材料、设备:
1.包工不包料工程。甲方应负责把材料、设备运至场地,按乙方指定位置堆放、布置。如施工材料供应不及时,应在天前通知乙方,否则应承担停工待料损失,并须延工期;如因提供的材料本身存在问题,而导致事故或其他情况由甲方负责。
2.包工包料工程。经双方协议商定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根据具体项目的需求,由双方协定。
四、施工期间,在修建工程全过程有监督和指导义务,有义务纠正乙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行为;有义务按照乙方有关工程的安排,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有义务保管好乙方的建筑施工工具、器材、管线等物品的.完好,如有遗失损坏等,视情况确定应由甲方赔偿的额度。
乙方:
一、严格按照甲方房屋设计图纸规定的施工(如有图纸),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内容和降价施工质量要求;
二、负责施工现场布置、指定电源、水源、道路和材料堆放位置;有义务及时得当的处理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情况,并及时告知甲方;
三、施工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材料,不得随意破坏浪费,严把工程质量关,所有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如出现施工疏忽和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核定工期为 天,从双方约定开工日起,乙方须在合同期内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工程,并尽可能提前完成。
第 七条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产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 八条附则
一、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建筑设计变更的文件、洽商记录、会议纪要、以及资料图表等,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甲方指定为工地代表;
乙方指定为工地代表;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严禁涂改,一经涂改,合同失效;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5
原告:杭州源通光大环境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余杭区闲林街道闲兴路23号。
法定代表人:朱经德,公司总经理。
被告:杭州育福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闲兴路23号一层、二层。
法定代表人:卫兵强,公司总经理。
诉讼请求:
一、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
二、判令被告立即腾退租赁房屋;
三、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租金126977.74.9元(第一年租金56115.12元、第二年租金70862.62元,暂计至20xx年7月15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腾退房屋之日)、利息5417.44元(第一年租金利息4346元、第二年租金利息1071.44元,暂计至20xx年7月15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腾退房屋之日);
四、判令被告支付迟延支付租金的违约金64493.41元(每日按未付租金的千分之二计算,暂计至20xx年7月15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履行之日);
五、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3月30日止”;“年租金为251115.12元,第三年起租金递增10%,第五年后每两年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租金,租金的增减幅度在10%以内、协商解决”;“租金为一年一付,且先付后用。首期支付为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一次
性付清,以后提前半个月支付”;“被告逾期支付租金的,每日按双倍日租金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若被告逾期支付租金,经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并且时间已超过30天的,原告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被告未能依约履行义务,经原告方多次催讨,至今共支付租金195000元,即第一年的租金尚有56115.12元未支付,第二年的租金分文未付。就被告的拖欠租金事宜,原告已分别在20xx年4月10日、5月31日和6月27日书面发出了催讨函和律师函,但均催讨无果。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双方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向被告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被告理应依约及时向原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却无理拒不支付租金至今,致使原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6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1、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
2、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4、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5、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6、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__________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______市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____人。
第三条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租代理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年_____个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长(□日/□月)
(三)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银行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和建设网查询),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佣金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_____________: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八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见附件三。
第九条转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划付租金达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______________执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签章:租赁代理机构(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备案证明编号:
经纪人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7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条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一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四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房屋合同】相关文章:
(经典)房屋合同09-11
房屋的合同03-10
房屋合同08-18
【经典】房屋合同08-28
(精选)房屋合同08-30
房屋合同(精选)08-20
(经典)房屋合同08-29
房屋合同【精选】09-30
【精选】房屋合同09-16
房屋合同[经典]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