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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

时间:2023-10-07 09:44:46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房屋合同8篇(精华)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房屋合同8篇(精华)

房屋合同 篇1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互利共赢、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有的房屋土地一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遵守和履行。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址在 土地使用权,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 ㎡,土地性质均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金已缴清。

  甲方在该五宗土地上建设房屋幢,合计建筑面积为 ㎡,其

  中㎡已取得颁发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其中 ㎡未取得产权证。

  甲方对上述土地房屋享有合法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土地房屋

  不存在任何产权瑕疵,因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所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均已支付完毕,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

  第二条 土地房屋的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土地房屋售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佰万元整),该售

  价为土地房屋的整体打包售价,双方对于该成交价并未明确土地和房屋的分别定价。该售价包含办理土地及房屋所有权证过户所需的一切税费(单指根据法律规定需由甲方承担的部分)。双方以土地房屋的现状交易,乙方已熟知土地房屋的现状。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1)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定金转首付款;

  (2)在甲方与乙方拟办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经向市、区

  国土资源局及房管局确认收件完整,乙方应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即甲方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至乙方名下,乙方取得自己名下的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 天向甲方再支付转让款尾款 万元。

  2、甲方收取本协议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帐号为:;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帐号:

  3、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普通的收款收据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 土地房屋的交付

  1、土地房屋以现状交付乙方,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开具受理转让通知单之次日交付。

  2、乙方支付首期转让款之后,可以装修装璜但不得入住。甲方目前使用的房屋商定在 之前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该宗转让土地及房屋权属清楚,界址明确,甲方有权对该土地使用权及房屋进行处分,保证该宗地及房屋转让不存在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

  2、甲方保证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地块及房屋,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4、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甲方此前已将出售的土地房屋向银行设臵贷款抵押,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且收到首付款之日起天内进行解押。

  6、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7、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月内将本合同项下的地块及房屋所有

  权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所指定的企业名下,但乙方应当履行相应的配合工作。

  8、甲方应负责处理好与相邻土地的边界纠纷,若因边界权属不清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9、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交付土地房屋及相关产权证件。

  10、土地房屋交付日之前的水电费(其中不包括乙方进场装修装璜所产生的水电费)、与土地房屋有关的税费由甲方承担,并负责交清。交付日之后所产生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除法定应由甲方交纳的交易税费包含在售价中外),由乙方负担。

  11、除土地房屋过户外,双方应在合理期间内,办理其他需要过户的手续,如水电户等。具体做法由双方另定。

  第六条 税费的负担

  因本案交易(过户)所需的税、费,由甲方承担;办理新证的税、费由乙方自理。双方按照约定各自交纳税、费。

  第七条 转让的法律状况

  1、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及房屋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及房屋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任一方均不能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天,视为构成根本性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自行解除合同,启用定金罚则,并追究违约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主张权利或其他甲方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的,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当本合同价款 % 的违约金。

  第九条 特别声明

  本合同签订后,若办理土地房屋过户登记时,需按照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求另行填写表格、签订其他转让合同范本的,如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售价、交易税费承担者等。

  第十条 保证责任

  1、甲方法定代表人,愿以个人名义及其财产对甲方因本合同须承

  担的民事责任包括土地转让款、违约金、赔偿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对上述民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2、丙方,愿以个人名义及其财产对甲方因本合同须承担的民事责

  任包括土地转让款、违约金、赔偿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对上述民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首付款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甲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担保方(两人):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2

  卖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 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合同范本《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

  (二) 银行贷款

  1、 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 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 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 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 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 其它:

  第八条 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 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经办人: 电 话:

  乙 方: 经办人: 电 话:

  丙 方:

  ____年__月__日

房屋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房屋改造。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第三条:质量要求

  1.乙方保障工程所使用材料的品质以及工程的质量。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付款方式

  1. 甲方在乙方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在乙方开具有效发票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工程款一次性转给乙方。

  账户名:

  开户银行: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3.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4、.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

  1、乙方向甲方承租z新区八号 楼 号房作为 之用,租期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包含水、电费用)。

  2、乙方在入住时向甲方交人民币 元作为按金(期满后房屋无破坏、不欠租金即全额退还),每月租期满前支付下月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3、甲、乙双方在租期满前因故解约,都必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对方,违者方须支付与按金相同的金额作为赔偿。

  4、乙方在租期内可对该房作非结构性的修改,如:装空调、打孔等。

  5、乙方在租期内必须遵纪守法,违者后果自负。

  6、室内外交接清单:

  ⑴交房时清洁干净,下水道畅通。

  ⑵门锁钥匙齐全

  ⑶门窗玻璃、窗帘、卫生洁具、瓷洗手盆完好。

  ⑷水电路完好。

  7、租约到期,如乙方续租有优先权,价格另议。

  8、此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甲乙双方意愿,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国家相关规定,经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 续租给乙方。

  第二条:租赁期限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房屋继续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第:甲乙双方约定每月租金 元,乙方签字后即交 个月租金 元。

  第四条:乙方已交给甲方保管的押金 元继续由甲方保管,租期满后,乙方若不在续租,则无条件将房屋腾空,和钥匙一起交给甲方。 双方若要提前解租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 且赔偿违约金一千元整。

  第五条:本合同未说明之双方权利义务及有关约定按双方于20xx年5月7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执行(后附附件一)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人(甲乙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应和20xx年5月7日签订的房屋租租赁合同一致,其他人代签无效。

  第七条本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续租房屋合同,含20xx年5月7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房屋合同 篇6

  一、何时购房人能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依据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在开发商存在如下行为时,购房人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6)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7)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8)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逾期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年的。购房人亦可请求解除合同。尽管目前尚无司法解释对上述解约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作出规定,但是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上述解约权均存在除斥期间,该除斥期间更多的取决于法院的自由裁量。

  (9)对于房地产商违约,购房人的索赔权同样首先要由购房人提出,如果房地产商对购房人的索赔存有疑义、不肯赔偿,购房人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则存在诉讼时效问题,《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价损失如何计算

  我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9条规定,因出卖人的过错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因此,从立法上看,我国已经确认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与损害赔偿请求权能并行而非相悖的制度。但,具体到司法实践中,大部分法院都只支持部分损失,很少有全部损失都支持的。

  确定房屋的差价损失,一般在法院都是首先主持调解,调解不成申请鉴定按照鉴定价格判决。

  购房人如对房地产商交房存有疑义的,一定要书面提出,并注意保全证据,如果和房地产商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又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要注意千万别错过法院可以接受的诉讼时间。这样才可以拿到我们应该有的赔偿,在必要时,还可以聘请专业律师协助维权。

房屋合同 篇7

  业主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订立以下建房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住宅楼图纸内土建主体工程,楼地面至结构层,室内外墙面砂浆粉平,即毛胚房。不包括:门、窗、花瓶栏杆、楼梯栏杆、刮瓷、顶棚粉刷、波形瓦、屋面雨落管、钢梯、屋顶水箱、架空隔热板,室内、外装饰和粘贴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屋面、卫生间卷材防水工程,室外散水、排水沟、化粪池、院场、围墙、大门等附属工程。;

  3、工程承包方式: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料;

  4、工程期限240个日历日天,即开工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5、价款:本合同造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50元结算,施工图建筑面 积实有303.2平方米,主体土建工程总造价303.2×850元/m2=257720元(大写:贰拾伍万柒仟柒佰贰拾元整)。该款项未含经甲方认可的工程变更增删部分,但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应由乙方购置的材料费用。

  第二条:施工图纸

  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

  第三条:甲方责任义务

  1、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2、延期开工,甲乙双方不能按时开工的应在协议约定开工日期前 5天通知对方,工期顺延。

  3、暂停施工,甲方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 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了甲方提出的处理意见之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同意后继续施工。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可自行复工。

  4、在规定的保修期内,不属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的质量问题,当甲方要 求乙方修复时,乙方要本着对用户负责的精神,给予处理,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土方外运甲方自理。

  6、协调好邻里关系,办理好一切建房相关手续,交纳相关费用,向乙 方提供施工图纸4套。

  第四条: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具体施工规范,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在施工过 程中遵照执行;

  2、施工中严格按照合同及报价约定的项目认真施工,执行安全施工操 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范围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严格按材料明细标明所指定的材料质量、规格、品牌、单价,购进 材料并得到甲方的认可;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商定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材料供应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签字验收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工期延误及双方责任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认可工期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经甲方事先同意,修改原设计方案造成临时停工;

  3、不可抗力。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质 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建筑材料的选用:

  1、钢材采用昆钢;

  2、水泥采用奥环水泥,按每一施工段所需的数量,分批组织进场。

  第九条:质量标准

  1、工程验收标准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即GB 50300-20xx 一次性验收达合格标准;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凡有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负责;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4、甲方如自聘监理,应在工程开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与工作衔接,同时,甲方也可以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聘请监理师做最终验收。

  第十条:工程质量及保修范围

  1、工程竣工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15 日内验收;若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15日内不到现场验收,乙方按甲方验收合格处理;

  2、保修范围,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按《建筑保修办法(试行)》第 三条、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保修。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40%(壹拾壹 万元整),一层板面浇灌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柒万元整),封顶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0%(伍万元整),工程验收合格后,扣除2%的保修金,其余尾款一次付清,2%的保修金一年保修期满后,30天内付清。

  2、基础超深、设计修改、甲方变更产生的增减工程,包干范围以外工程,按实际增、减工程量结算,结算单价施工时双方商定的价格。

  3、如施工工程发生变更,按甲方签认的变更图纸为结算依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凡因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非甲方及本合同第七条明确的原因,乙方所实施工程不能按期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三百元,迟延十五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委托施工单位,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另行委托施工单位的全部费用,该费用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付清。

  3、本合同生效后,擅自解除合同方,按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擅自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对超过部分进行补偿;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1、施工中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图纸,甲方如需要更改结构,必须取得设 计单位的同意后方能更改。

  2、工程必须按照国家规范和规程施工,不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工程 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和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所有建筑材料由乙方购入,甲方负责检查把关和验收.出现建材质量 问题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为确保工程质量梁、柱、板必须按规范进行保养。

  5、干燥季节施工时,砖、模板必须在浇足水后才能使用。

  6、乙方负责施工场地的清理平整,工程用水、电的架设(含所需设备 及材料)。及时向甲方提出施工中所需要修改的地方或建议,供甲方参考。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说明、要求进行施工,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负责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因乙方责任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偿修复。

  7、加强平时的监管,梁、柱、板的模板,钢筋制安,砼浇灌等关健环节要确保质量。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在施工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8

  一房屋赠与合同书主要内容包括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赠与不动产的名称、数量和不动产的坐落位置及其他自然情况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房屋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合同法》第44条、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

  三、房屋赠与合同的公证

  如果需要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当事人需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房产赠与公证申请表。并须提供下列证件: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如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赠与人的房产所有权证原件;

  3、赠与人必须提供赠与书或与受赠人签订的赠与合同,赠与书和赠与合同,必须详列赠与人和受赠人是何种关系,以及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以及赠与物等。赠与物要写的具体明确,如应写明坐落、结构、面积、产权证登记号码等;

  4、赠与的房产属夫妻共有财产的,夫妻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办,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配偶赠与房产的声明书;

  5、受赠人不满法定年龄的,应当由受赠人的法定监护人代为其办理;

  6、公证员要求与其相关并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赠与人可以自由撤销赠与吗

  在特定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撤销包括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

  一、赠与的任意撤销

  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即便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也还可以允许赠与人因自身的某种事由撤销赠与,这也是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的显著区别。尤其是有的赠与合同的订立,是因一时情感因素而欠于考虑,如果绝对不允许赠与人撤销,则对赠与人太过苛刻,也有失公允。

  当然,对于任意性不加限制,则等同于赠与合同无任何约束力,既对受赠人不公平,也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对社会道德也是一种冲击。因此对赠与的撤销应当有所限制,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如果赠与的财产一部分已交付并已转移其权利,任意撤销赠与仅限于未交付并未转移其权利的部分,以维护赠与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稳定。

  2.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交由公证部门公证,表明其赠与意愿的表达已十分慎重,因此,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3.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论当事人以何种形式订立,不论是否经过公证,也不问赠与的财产是否已转移其权利,赠与人均不得任意撤销。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主要是指为了救灾、扶贫、助学等目的或为了资助公共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公共事业所为的赠与。此类赠与的公益性质,决定了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由于当事人之间有着道义上的因素,如果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则与道义不符。因此,此类的赠与也不得由赠与人任意撤销。

  二、赠与的法定撤销

  赠与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法定撤销与任意撤销的不同点在于:第一,撤销赠与须依法律规定的事由;第二,只要具备法定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以何种形式订立以至经过公证证明,不论赠与的财产是否已交付,也不论赠与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撤销权的人均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本是使受赠人取得利益的行为,如果受赠人对赠与人有加害行为或者其他忘恩负义行为的,法律应赋予赠与人有撤销赠与的权利。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情形,均为受赠人的违法行为或者违反赠与合同约定的行为。赠与人依法撤销赠与的权利,是法律对赠与人加以保护的必要内容。

  1.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情形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有如下三项:

  第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其要点,一是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兄弟姐妹。如果侵害的是其他亲友则不在此列。

  第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能力,而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如果受赠人没有扶养能力或者丧失了扶养能力的,不产生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

  第三,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其要点在于:一是赠与合同约定了受赠人负有一定的义务。二是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于受赠人。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依约定履行其所负义务。在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了赠与的财产后,受赠人如不依约履行其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人的继承人和法定代理人的法定撤销条件

  赠与的撤销权本应属于赠与人,但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赠与人死亡或使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赠与人的撤销权事实上已无法行使。而由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才能实现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与意愿。同时,也只有在赠与人不能行使其撤销权时,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才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因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撤销赠与必须基于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而致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这一法定情形。

  3.撤销权的行使

  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为了尽早确定赠与关系的去留,赠与人或者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应当依法及时行使撤销权。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为一年;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计算。这一期间属于除斥期间,即法律对某种权利所预定的行使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问题。撤销权人如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其撤销权即归于消灭。

  一处房屋两次赠与,效力应该如何认定

  房屋赠与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现实生活中可能很少会出现一处房产赠与两人的情况,但是并不代表没有,那么当出现一处房产赠与了两人的情况,赠送效力要如何认定呢?下面的文章中整理了一宗案例,详细分析了一房两赠情况的处理。

  【案情】

  被告李A、原告李B系父女,被告李A、李D系父子。被告李A与其妻原有坐落于北京市通州区粮食市*号院内(以下简称*号院内)北房4间、东房3间、西房1间。期间,承租人王A在承租期间建南房1间,因拖欠租金,王A以折抵租金的形式将南房折给李A夫妇。1996年7月15日,有关部门将57号院内的北房4间、东房3间、西房1间及南房1间的产权登记在李A的名下。

  1996年7月16日,经通县公证处公证,被告李A与其妻自愿将南房1间赠与原告李B。但李B没有实际占有使用该房,也没有到国家有关房屋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1997年4月,被告李A之妻病故。1997年7月14日,被告李A将57号院内的北房4间、东房3间、西房1间、南房1间赠与被告李宝丰之女李C,经通县公证处公证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20xx年,被告李A的其他子女起诉被告李A、李D,要求依法继承母亲的遗产。

  20xx年8月,法院依法对被告李A与其妻的共有财产北房、东房、西房进行了分割,但未对南房1间做出处理,理由是原告未能提供南房系李A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案情分析】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1996年,李A夫妇自愿将南房赠与女儿李B的赠与行为合法有效。理由是,李A与其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经合意和公证,自愿将南房赠与李B,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处分,故赠与是有效的。1997年,李A又将全部房屋(含南房)赠与给孙女李C,是在妻子病故后,家庭成员析产继承前的赠与。因李A擅自处分其妻的遗产,故赠与系违法的无效赠与。综上,应依法支持李B的诉讼请求。

  第二种意见认为:1997年,李A将全部房屋(含南房)赠与孙女李C行为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理由是李A将全部房屋赠与孙女李C,是在家庭成员未析产继承的情况下实施的赠与行为,李A不仅处分自己应得的份额,同时也处分家庭成员的遗产份额,故此赠与行为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应驳回原告李B的诉讼请求。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1、第一份赠与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我国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同时也是实践合同,即必须实际给予赠与物,赠与才生效。

  在本案中,李A对李B、李C的赠与合同都经过公证,这两个赠与合同都符合赠与合同成立的要素,故二合同均成立。但合同成立并不一定生效。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以实际给付为要件。不动产的给付,系法律规定的要式行为,即要到国家有关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否则,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赠予合同不生效。本案中李A对李B的赠与,虽经公证成立,但因未实际交付使用及未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故赠与并未生效,房屋的所有权一直未发生转移。所以,该赠与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赠与标的物南房1间仍为李A夫妇共有财产。而李A对李C的赠与则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并及时办理了房产的过户手续,房屋的所有权已经转移,故该赠予合同在形式上是成立且生效的。

  2、第二份赠与合同,虽生效但其效力不能及于全部房产。1997年,李A将全部房屋赠与孙女李C,形式上合同成立且生效,但法院同样不能支持。本案争议的房屋是李A夫妻的共同财产。在李A妻子去世后,全部房屋未进行家庭析产继承,一直处于共有状态。所以,李A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无权处分其妻的遗产,李A将全部房屋赠与孙女李C系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行为,即对李A应继承部分的赠与是有效的合法处分,对其他人应继承部分的赠与是无效的'无权处分。20xx年8月,法院依法对被告李A之妻的遗产北房、东房、西房进行了分割,但未对南房1间做出处理,可见诉争的南房并未确权。李B以财产权属为由起诉,并非以遗产继承为由,故不应支持李B的诉讼请求,对此只能另案解决。

  综上,赠与合同成立,不必然就生效,赠与的生效要件是赠与物的实际给付,就本案而言就是不动产所有权的要式转移。本案原告所根据的赠与因不具备实际给付要件而未生效,故其诉讼请求不能成立,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原告本应以其父无权处分其母遗产份额,要求继续分割其母部分遗产即南房1间为诉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57号院内的南房1间虽登记在李A的名下,但系李A与其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1996年,李A夫妇自愿将南房赠与李B,李B也表示接受赠与并办理了公证,但李B未依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也没有实际占有、使用该房,故该赠与合同无效。

  1997年,李A之妻病故后,李A将57号院内的全部房屋包括南房1间赠与李D之女李C,但李A之妻病故后,因家庭成员未对57号院内的南房1间析产继承,该南房1间仍处于共有状态,李A自行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系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李B要求确认该南房1间属自己所有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李B的诉讼请求。

  以上就是房产两次赠送处理的一起具体案例分析,相信会给读者朋友一些帮助,让大家可以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赠与合同的效力

  有关赠与合同的效力问题,对于很多人来讲都是不太了解的,有的人也为赠与是单方面的,只要赠与人答应要赠与,赠与合同就成立。那事实是不是这样的呢?赠与合同又有怎样的效力呢?

  一、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商是指赠与人按照赠与合同约定的地点、期限、交付的方法等将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并由此而发生物权的转移,但是,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登记才发生转移的财物,如不动产,应在登记后才发生转移法。

  二、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已将赠与财物交付受赠人,物权发生转移,应视为受赠人合法享有受赠财物的占有、使用、处分权,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法。

  三、赠与合同成立,但赠与人未将合同约定的财物交付受赠人,受赠人可以不履行赠与义务,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赠与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或者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不履行这类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受赠与人享有要求赠与人交付的权利,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赠与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

  四、赠与合同是赠与人的无偿赠送,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但是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应在附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赠与人明知赠与物有瑕疵,故意隐瞒或者作赠与物无瑕疵的虚假保证,造成受赠人损失的。

  最新房屋赠与协议的范本

  房屋可以作为赠与协议中的标的物,但必须要在办理的房屋过户手续之后,房屋才会真正属于受赠人。通常,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都会选择签订一份房屋赠与协议,这是为了避免日后出现不必然的纠纷。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带来一份房屋赠与协议的范本,仅供学习参考。

  房屋赠与协议范本

  甲方(赠与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因甲方_____,此房产所购的所有房款和税费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房产所有权证。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图。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联系电话:_____

  签约日期:_____签约日期:_____

  看完上文的介绍后您是否对房屋赠与协议的内容有所掌握呢?如果您急需一份房屋赠与协议的话,可以适当参考小编整理的范本,在结合自己的实情来写一份房屋赠与协议。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委托的资深律师帮助你写一份房屋赠与协议。

  最新赠与协议书范本

  赠与协议也可以叫做赠与合同,是一方将自己所有的东西以转移所有权的方式送给另一方的行为。赠与协议是一种双务合同,大家知道赠与协议书该如何写吗?小编带来一份赠与协议书范本,供大家学习参考。

  赠与协议书范本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户:帐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甲乙双方就赠送(赠与的标的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赠与微机应有购买该微机的发票等)

  二、赠与物的交付

  (写明交付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交付,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三、乙方应在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它条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分证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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