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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

时间:2023-09-16 09:25:11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购销合同实用(6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购销合同实用(6篇)

购销合同 篇1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甲方向乙方提供武昌鱼130000尾,云斑鮰380000尾,加州鲈130000尾,合计苗种数量640000尾,总金额为385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伍仟元整)。具体数量、规格、单价见下表:

  二、甲方向乙方供应上述3个品种、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订单为准。

  三、甲方向乙方供应的鱼苗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甲方向乙方供应的鱼苗的包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方式。运用氧气袋充氧空运。

  五、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乙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向甲方采购货品。

  2、供货地址:

  3、收货地址:机场。

  六、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乙方收货时仅对甲方所供应物的.数量的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在____日内提出。

  七、结算方式:交货完成后,甲方将各种票据齐全寄到乙方,乙方____日内采取银行汇款方式。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多交或少交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应当继续供应少交的商品。

  2、甲乙双方签订促销协议,若甲方出现促销价有效期内延迟交货或交货数量短少甚至不交货的情况,应向乙方赔偿10%的违约金。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应的商品,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甲方:

  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乙方:

  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商品条件

  二、货物的送货地点:甲方指定工地。汽车运输,货物卸装由乙方负责。如需发票,甲方需支付5%的.费用。

  三、税务发票由甲方负责。

  四、质量验收:甲方应派专人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如有异议,甲方在收货之日起必须当天向乙方提出,如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必须无条件将该批原材料运转出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货款结算:按照实际供货量(以甲方收货单为准)。甲方每月月底按项目部审核后的本月供货总额的50%向乙方支付货款。货物送完后18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余款。如违约,甲方需承担货款总价的2‰每天的违约金。

  六、甲方根据施工安排,应向乙方提供一个需求计划,乙方保证计划组织生产和储备。确保供货及时连续,需方在要求供货时,须提前1-2天通知对方。

  七、合同价格在合同履行起内保持不变,如遇不可抗击力致使石灰成本增加,需要变更时,双方另行协商。

  八、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都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另行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此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后余款付清后自行解除。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行及帐号: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建材基本情况:单位:___元/____

  建材名称

  产地

  品牌

  规格型号

  颜色标号

  材质

  批次

  数量

  单价

  总价

  合计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第二条 质量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安装:安装方式为(卖方安装/买方自装);选择卖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承担,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五条 验收:对于墙地砖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选择卖方安装的,双方应在安装完毕后日内共同验收安装质量,经验收未达到约定安装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返工。

  第六条 换货:交货验收完毕后买方因对墙地砖的规格、颜色等需求发生变化而提出换货要求的,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伤、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买方可凭本合同在交货之日起日内办理换货手续,换货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七条 余货处理:安装后的剩余墙地砖,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买方可凭本合同在交货之日起日内办理退货手续,退货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 / 预付款)_________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墙地砖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包修期限为_________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_________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章):________

  卖方(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声明: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和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对先行赔付问题有对买方更为有利的承诺的,适用其承诺;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主办单位(章):________

购销合同 篇4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自愿就甲方销售铜精矿给乙方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甲乙双方一致认同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等。本合同签署时,乙方已知悉、充分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合同所引用的甲方的全部技术附件、标准及管理办法。

  一、铜精矿质量:

  1.1 甲方所卖出的铜精矿品质必须达到合同要求,若有另约定的按约定办法执行,铜精矿杂质元素含量不作考核。

  1.2 乙方从甲方铜精矿料仓装车过磅后,即视为甲方已将货物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二、货物名称、供货时间及数量 2.1 货物名称:铜精矿 2.2 供货时间及数量:

  甲方在20xx年度(即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向乙方分批次供应铜精矿,乙方每批次采购的铜精矿数量甲方视当期乙方供应甲方的铁精矿价值及铜精矿市场情况决定。

  2.3 本合同所指铜精矿是YS/T318-20xx所规定的铜精矿。

  三、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及费用

  3.1 交货方式:由乙方自行组织运输车辆到甲方指定料仓提货。 3.2 汽车运输:乙方进入甲方料仓提货的`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合法、如有无牌、临牌、缺牌车辆不允许进厂提货,车辆装载总重单车不得超过80吨,车高不能超过4米,车辆前后轮轴距不能超过12米。提货进厂车辆及人员应遵守甲方相关管理办法并服从发货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现场指挥,如违反规定或不服从指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3 乙方在每次提货进厂前向甲方预报货物运输方式、提货时间和提货数量。甲方根据乙方预报情况,依据自身物流承载能力,对提货地点、车辆进厂时间、货物数量予以确认或通知乙方予以变更。 3.4 乙方车辆在提货料仓至过磅地点的运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包括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货物灭失、毁损或其他损失等风险全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泼洒、泄漏等,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检斤、取样、化验卖方出厂为准

  4.1 检斤:汽车运输:以甲方汽车地中衡计量为准。

  4.2 取样、制样和水份测定:甲乙双方在货物装车时共同取样取、分样,制样由甲方单位按照标准GB/T14263、 YS/T96最新规定执行。水份测定由甲方单位按GB/T14263中的规定执行。

  4.3 化验:按标准GB/T3884的最新规定执行。化验结果以甲方数据数据为准,作为结算依据,甲方将化验结果书面通知乙方。 4.4 乙方提货时,应派人到提货现场对甲方检斤、取样、制样、水份测定、分样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如有异议应当即书面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处理;如乙方未到交货现场或未书面提出异议,则视同乙方认可甲方或收货单位的检斤、取制样、水份测定等结果。

  4.5 复检及仲裁:乙方对甲方化验结果(品位)有异议,应在收到结果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查申请,由甲方进行复检;若乙方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须在收到复查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仲裁申请,并将乙方的副样分析报告作为仲裁申请的附件同时提交甲方。如乙方分析结果与甲方正样分析结果误差绝对值超过如下表规定的分析允许差,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提取仲裁样,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4.6 如乙方分析结果与甲方正样分析结果绝对差值未超过如下表规定的分析允许差,以甲方分析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4.7 样品保管时间:乙方应在提货后第二日起30日内提取副样,仲裁样品由甲方保存,自货物交付后第二日起保存60天。

  五、作价、结算方式 5.1 作价方式

  本合同项下铜精矿含铜可采用“月简单平均价”、“点价”等作价方式确定市场电铜价。

  如甲乙双方选择了2种作价方式,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首次交付月铜精矿的作价方式.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供货方):

  乙方(订购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乙方向甲方订购油漆及其相关制品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诚信履行。

  一、双方采用订单式购销方式,即乙方将所需购买的油漆及其相关制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颜色等必要内容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快递等双方认可的形式告知甲方,甲方如能安排生产,应于收悉乙方订单后个工作日内进行与乙方就报价等进一步沟通确认并回复乙方。

  二、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确认其订单的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将订单货款的`50%作为预付款先行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预付款后立即安排生产,并应于个工作日内完成订单生产(具体生产日期应以订单数量确定,由甲方收到乙方订单后确定,并经乙方确认)。

  三、甲方保证其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乙方的订单要求和行业标准,生产完成后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指派其专业技术人员(最好有乙方委托书)前来对产品进行检测验收,其在验收单上签字的行为即表示该批订单产品无质量问题、验收通过,甲方即可对该批产品进行包装,包装费用由承担(包装要求由双方订单确认)。由于油漆产品对于储存、施工等要求较高,此后如发生任何与该批产品的相关问题一概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专业技术人员对产品检测验收通过后,乙方应于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50%货款付清,甲方收到货款后的个工作日内将包装好的产品交承运人运送至乙方处,运费由承担。乙方如需甲方提供技术指导的,应承担甲方技术人员的差旅费、出差补贴等合理费用)。

  五、乙方未在上述约定期限内将剩余50%货款付清的,甲方有权留置该批货物,并书面催告乙方在日内支付剩余50%货款,逾期仍不付的,甲方有权将乙方订购的该批货物采取转售、变卖等方式处理,且预付款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支付50%预付款后甲方已开始生产,乙方突然因故取消订单的,甲方可视实际已生产情况,如实际生产量不足50%的,甲方退还乙方相应比例的预付款,如实际生产量已超过50%,乙方应补足相应的货款。

  七、双方应对保守合同履行中彼此知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情况。

  八、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应当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以及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等实现权利的费用。

  九、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6

  本保健食品委托加工合同书由下列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订立,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保健食品委托加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加工产品名称、加工工序范围和产品规格 委托生产产品名称:

  第二条委托生产的工序范围

  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生产工艺从原料与辅料进行生产制造、内包、外包的整个过程(混合、插囊、压板/装瓶、包装、装箱、打包)进行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由甲方派技术人员及质量管理员配合乙方指导和监督整个生产过程直至生产处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提供产品生产记录和检验报告。

  工艺要求:

  产品生产各工序要求:按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工艺执行。

  第三条物料验收

  甲方提供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在乙方仓库进行核查并对数量进行清点、验收。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入库单,乙方每月底向甲方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余料清单,以便甲方做生产成本核算用。

  第四条成品验收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生产记录及乙方检验结果进行收货验收,验收数量由双方进行确认,合格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运输,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本批产品合格产品出库单及生产记录和检验报告单。鉴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并负责质量情况,乙方检验报告单只负责乙方生产过程中水分、装量等的控制和成品常规微生物限度的控制,其他项目由甲方负责。同时声明:装车前的产品一切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产品装车后,产品的一切毁损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加工单价及付款方式

  插囊及包装:

  产品验收合格后,先付款后提货,乙方收到款后向甲方出具增值税发票。

  第六条双方应遵守

  6.1 甲方负责提供加工所需的所有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以及相关的工艺技术资料,乙方提供加工所需的场地、设备、人员和能源,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和出产品的时间组织生产。

  6.2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代加工产品的生产批准文号的复印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甲方有权在包装盒上打印委托生产厂家乙方的厂名全称、生产许可证号。

  6.3 为便于甲乙双方生产的合理安排,甲方进行一批产品加工时,提前5天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乙方提出加工计划,乙方须于收到甲方提出计划之日起3日内给予回复并安排生产计划。

  6.4 甲方在乙方回复并安排生产计划后的5天内将本批生产所需物料送到乙方仓库进行备料。

  6.5 物料的`质量检验和控制:加工所学的原料、辅料由甲方负责取样检验合格放行,生产过程的质量参数控制由乙方派人现场进行监控;生产管理和设备的操作严格按乙方的管理规定进行。

  6.6 物料的运输和交接:委托加工所需的物料、加工后的产品运输由甲方负责,盛装容器由甲方负责提供;特殊情况下,如需使用乙方的容器须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归还乙方,物料交接双方现场进行交接,对质量和数量有异议者可拒绝交接。

  6.7 技术资料的提供与保密: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加工产品的加工工艺、条件等信息,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予以保密,乙方如私自泄露甲方的工艺、技术等信息,需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

  6.8 根据双方的协商结果,甲方每批加工物料的投料量不得低于 kg(以每次投料的各种原辅料总量计),甲方承诺在乙方进行的代加工,合同期间产品不得在其它厂家加工,如果出现此情况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必须保证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交付合格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在其它厂家加工。

  6.9 生产记录的填写与保管:生产记录与检验报告由乙方在交产品时一同提供给甲方,乙方应如实填写批生产记录,当批生产结束及时交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审核与保管,如出现生产记录或物料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合格的情况,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1 如果由乙方的原因(如不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工艺设备、工艺用水等所致)造成加工产品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承担甲方受损物料的价值、运输费用的全部损失,物料的价值按甲方提供的购货发票(符合市场价)计,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用;如由于甲方原因(如物料、生产工艺等)造成的加工产品不符合要求,由甲方自行负责,并且甲方须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清加工费用。

  7.2 如果出现不可抗拒因素,如突然停电、自然灾害、战争等导

  致的加工过程出现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8.1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任意乙方提出修改合同条款,可以补充合

  同的形式商定。

  8.2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至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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