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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合同

时间:2023-09-10 08:32:09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安装合同常用[10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装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装合同常用[10篇]

安装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委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城市燃气管理办法》([______]第____号)、__________省人民政府《__________省燃气管理办法([_____]第___号)等有关规定,为确保城市道路及小区庭院建设的规范化,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天然气管道入户安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乙方建设或管理的__________小区内,对自愿使用天然气的住户代理收取天然气管道入户安装费用。

  二、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范围、合同金额、工程期限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然气管道工程。

  (二)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合同该庭院有______户使用天然气,每户共摊各类费用________元,包括通气点火所用的相关设施(含甲方送统一制式灶具壹台),双方结算时以实际交纳天然气安装费用的户数为准。

  (五)本合同约定的入户安装费价格执行时间至_________止。

  (六)开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安装时间:____________,乙方未能按时全部交清费用或超过本合同约定时间安装的,按新调整的入户安装价格执行工程期限根据小区建设进度,随时配合施工。

  三、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安装天然气管道施工用的1:1000庭院总平面图壹份,提供1:500住宅楼的平面和立面图、庭院地下隐蔽工程资料及远景发展规划资料各壹份。

  四、甲方施工时,乙方为甲方提供临时仓库,为甲方协调解决施工用水、用电,协助甲方做好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确保甲方顺利施工。

  五、付款办法

  1.一次性付清入户安装费用的用户每户费用________元整,于本合同生效二日内付清。

  2.分批付清入户安装费用的用户,每户费用________元整,于本合同签订后的二日内预付每户________元整 , 共计________元整;安装户内管网、气表及配套设施时,乙方再向甲方付每户________元整;安装工程竣工后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入住率超过____%以上时甲方开始为乙方供气。

  3.乙方以转帐 或现金支付方式结算。

  六、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燃气管道安装规范进行安装。通气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燃气管道系统进行总检。

  七、乙方负责管道施工期间的'维护并不得在甲方已埋设的管道上修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在管道两侧____米范围内植树、动土。

  八、本合同为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收取天然气入户安装费用。根据自愿、公平原则,乙方直接向甲方交付天然气入户安装费用的,具体内容按本合同规定执行。

  不论乙方代收或直接向甲方交付天然气入户安装费用,自乙方全部结清甲方安装费用后,乙方代办甲方与使用天然气的住户签订《天然气使用、服务协议》,并将该协议交用户及甲方各一份。

  九、自本合同的小区内正式通气之日起,甲方将中压管网至庭院小区、用户室内管道的全部产权和管理权移交给用户。城市管道燃气管网户外部分属公用设施,无论投资主体及产权归属,均由甲方统一管理、安排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阻挠养护作业和新增用户接管。庭院管网户外部分公用设施,自通气之日起由甲方负责维修。

  十、乙方有义务将甲方随合同交付的敬告等安全使用宣传资料及时发放给用户,并告知用户应严格按照《管道燃气安全使用手册》的要求规范操作。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乙方首批应付资金汇到甲方帐户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四份,乙方贰份。

  附件:安全敬告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

  1, 工程名称:盛捷公寓

  2, 工程地点:卢湾区,济南路8号

  3, 标准层施工:二幢计51层

  4, 工程内容:弱电配管工程

  5, 工程承包单价:每层捌仟元正

  6, 工程承包总价:肆拾万捌仟元正

  二, 工程质量:

  1,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三, 材料供应

  1, 在施工期间乙方须提前3天向甲方申报所需的施工材料,甲方应满足乙方施工材料需求。如甲方材料不及时到位,造成乙方停工,窝工,甲方应承担乙方因等工待料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人工单价为每天120元计)

  2,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施工材料,应满足施工质量要求,如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返工,所产生的人工,由甲方承担。(人工单价为每天120元计)

  3, 乙方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应节约用料,如被甲方发现有严重的浪费行为,乙方无条件赔偿甲方一定的损失。

  四, 施工现场的安全

  1,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自觉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

  2, 乙方在施工现场须注意自身的'安全,如因乙方违规操作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五, 付款方式

  1,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30天,甲方应支付乙方生活费,生活费为每月贰万伍仟元正。不包括房屋租借费用。

  2, 余款按实际工程量于春节前结清。

  六, 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1,甲方应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各种图纸和技术资料。

  七, 其它

  1, 属于包工范围以外的设计变更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人工单价为每天120元计)

  2, 如一方违约,须负责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3, 如在施工期间产生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原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安装合同 篇3

  根据XXXX县政府“燃气锅炉工程”要求, 公司(以下简称需方)与 (以下简称供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编号:

  二、签订地点:

  三、签订时间:

  四、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x县政府“燃气锅炉工程”要求,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货物品名、生产厂商、规格、数量等信息详见附件供货一览表 。

  2、价格解释:合同价格包括成本、税款、包装、运费、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价格一次确定不再变更。

  3、包装要求:不论采取何种包装形式,供方均需确保无破损,无污染,且方便二次运输。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包退包换。

  五、招、投标文件,评标结果表,合同所附供货一览表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供货一览表的内容与招、投标文件和评标结果表不一致时,以招、投标文件和评标结果表为准。

  六、合同金额: ,大写: 。

  七、一般条款:

  1、供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并为正规制造厂商生产的合格产品,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故障由供方负责。

  2、本项目系交钥匙工程,供方统一负责供货一览表内设备安装调试并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3、需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损坏、缺件等问题,由供方负责。

  4、供方在发运货物时需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包括操作手册(使用说明)、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等。

  5、免费培训需方操作人员。

  6、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后,供方全权负责办理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锅炉安全运行许可证,需方负责提供司炉工证、水处理证、管理员证。。

  7、供方对所供产品保质期应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质保期为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或发货之日起18个月(先到为准) 。

  8、交钥匙工程周期:合同签订预付款支付后95天内完成。

  9、合同签订后预付货款30%,发货前付到合同金额的70%,安装调试完毕付款25%,5%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到后设备无质量问题7天内付清。

  10、违约责任:供方应依据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交货,如不能,由此给需方带来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11、质量验收:

  (1)到货验收需方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署 “验收合格”字样,逾期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2)需方在验收中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或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给予答复,并负责处理,若需送法定质检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供方承担,如发现货物质量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需方可通知供方停止供货。

  八、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验收单位:

  1、锅炉交货时间:合同签订预付款支付后60天内交货。。

  2、交货地点:需方锅炉房。

  3、验收单位:甲方、监理以及当地检验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

  九、经济责任:

  (一)供方责任:

  (1)供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货物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需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向需方支付拒收货物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

  (2)供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完工,每逾期一日,供方必须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物总额1‰的违约金。

  (二)、需方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不能中途退货或拒绝收货;需方需按时支付货款,否则按日支付延期货款额1‰的违约金;如果供方提前完成交钥匙工作,需方应予以适当的奖励。

  十、合同解释:

  如合同条文存在歧义,《合同法》又无明文规定,依照交易习惯和采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做合理并且善意的解释,以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的公序良俗。

  十一、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解决。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约定。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经协商确定,甲方将___________餐厅的消防工程交由乙方承包,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承包范围:

  二、工程价款

  1、合同价款据实结算,共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__元。

  2、因甲方原因更改图纸或另增加工程量,其增加部分经双方协商,另行办理增补手续。

  三、施工期限

  计划开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划完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______天。

  四、双方职责

  1、甲方免费提供水源、电源、材料堆放和施工场地,满足施工需要。

  2、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完成图纸和技术交底。

  3、甲方需提供消防审核、验收相关资料

  3、乙方负责施工区域临时设施,做好人员、设备的安全管理,因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4、乙方按消防设计图纸施工,施工的项目应保证能符合消防部门验收质量合格的要求。

  5、乙方负责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最终以验收合格为准。

  6、消防器材送检材料由乙方提供及送检费用,装修送检材料由装修施工单位提供,送检费用由甲方与装修施工单位协商。

  五、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验收,并接受甲方指派代表的监督。竣工验收合格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进行施工安装,否则发生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3、在验收前乙方应提供消防系统竣工图及开通调试报告。

  4、乙方提供______年免费保修维护,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外,乙方仍须提供维修服务,酌情收取有关费用。

  六、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甲方付乙方工程款______%。

  2、施工50%,甲方付乙方工程款______%。

  3、消防验收前,甲方付乙方工程款______%。

  4、消防验收合格后,余款一次性付清。

  七、违约责任

  1、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的履行,因一方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的,须提前______天告知对方,否则应承担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给合同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的,都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装合同 篇5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协议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3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1.4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9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4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7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包括:厂区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总平面图等)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及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指令。

  6.2工程师书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师代表单位承担。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合同规定的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设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装围栏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确保抢回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4经过承、发包人确实共同作出努力了,却难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投产时,则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报董事会通过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期,承包人必须作出相应承诺以实现工期目标。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的董事会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四、质量及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或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检查和返工15.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4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7、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运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运的,试运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分部试运申请,发包人组织分部试运,并在分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试运合格,工程师在分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5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整套启动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整套启动申请,由发包人组织整套启动,并在整套启动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启动合格,工程师在整套启动记录上签字。

  19.6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试运,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运合格后不在试运记录上签字,试运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运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7整套启动试运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节超奖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机组试运72+24一次成功和机组运行72+24后连续运行3个月的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文明施工及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命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发包人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发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招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杂物随时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语标志布置得当, 安全设施完备,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条款执行,发包人有权代为完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2.3承包人不发生伤亡事故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奖惩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是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批准概算调整后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招标工程项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确认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6.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

  27.2发包人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使用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证书,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

  27.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6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7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安装合同 篇6

  编号: 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区(县)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分包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监理单位 (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作业人员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向发包人提供作业人员共_______名。

  第三条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期为______天。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 写:_________元?

  4·2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在确认的方式前划“√”):

  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投标程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 )4·2·1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 )4·2·2以( )年施工预算或( )年施工概算定额为依据:

  ①定额工资单价为:

  瓦 工_____元/工日;结构木工______元/工日;装修木工_____元/工日;钢 筋 工_____元/工日;

  砼 工_____元/工日;油 工_______元/工日;抹 灰 工_____元/工日;架 子 工_____元/工日;

  水 暖 工_____元/工日;电 工______元/工日;壮 工_____元/工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

  ② 按建筑面积确定承包价_____元/平方米;其中, 地上结构:_____元/M2;地下结构:_____元/M2;初 装 修:_____元/M2;水 电:______元/M2;________; _________;

  ③分项工程承包:

  外墙面砖:_______元/M2;屋面防水:_______元/M2;

  水磨石地面:_______元/M2;水泥砂浆:_______元/M2;

  内墙普通抹灰:_______元/M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2·3定额工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_______元/工日;(以实际发生,书面签证资料为准)??

  ( )4·2·4因不可抗力、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累计超过八小时的按________________标准补偿。

  4·3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5·1 结算、决算资料:

  5·1·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承包人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的施工预算书。

  5·1·2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人工结算书。

  5·1·3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等。

  5·2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

  5·2·1发包人应于每月____日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给予核实、 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

  5·2·2工程交工后28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

  5·3合同价款的支付:

  5·3·1合同价款分期支付: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

  5·3·2分期支付劳务费的,每期支付的劳务费数额不得少于己办理结算额的8%,余款在发包人对决算资料予以确认后28日内付清。

  5·3·3合同价款的支付必须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付款时发包人不得以现金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劳务费。

  5·3·4办理支付的手续为:承包人为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的,应向发包人出据“北京市外地进京施工企业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发包人须将填写齐全的、票据收款人为承包人全称的支票或汇票交付给承包人指定的人员。

  第六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1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6·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6·2·2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6·3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7·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7·2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由发包人予以经济补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3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发包人又交后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视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7·4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须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机具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8·3 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约定:

  第九条 文明施工

  9·1发包人、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9·2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条件,如发包人不能提供现场食宿条件或双方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食宿的,由发包人按照标准予以补偿。

  9·3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材料机具供应1·1本工程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自备的工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确认防护用具由______________承担。

  1·2由承包人自备的工具须其自带入现场,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由发包人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4米内)。

  1·3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发包人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发包人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的发包人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1·4对本工程材料机具的使用、维护,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文物保护对施工中发现的文物,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于收到书面通知24小时内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应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的,由责任人依法承担行政的、法律的责任。因保护文物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二条 发包人的权利及义务

  12·1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

  12·2 负责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供施工图纸_______套,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商。

  12·3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12·4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12·5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期控制计划,审查承包人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12·6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承包人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发包人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政。

  12·7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

  12·8本工程发包人施工代表为__________,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发包人也可委托_____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事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条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3·1承包人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周岁。

  13·2 承包人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合同附件。

  13·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___ %,服从发包人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13·4当发包人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承包人在不影响发包人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发包人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13·5承包人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

  13·6承包人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发包人现场管理规定,服从发包人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发包人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3·7承包人确认_______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承包人赔偿损失。停工、窝工应办理书面洽商,方作为决算依据。发包人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14·1·2由于发包人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4·1·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有权书面告知发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损失赔偿费。

  14·1·4发包人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违约支付劳务费的,除纠正违约支付行为外,还应当在违约支付的额度范围内与过错方对承包人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14·2承包人违约责任

  14·2·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应当退出施工现场,但发包人应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的时限内,与承包人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或由监理公司、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对己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签认。

  14·2·2承包人未按发包人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调整,承包人无法调整时,发包人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承包人自负),并书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终止合同。

  14·2·3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在选定的方式前划 “√”):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留存一份,副本____份。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无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7

  甲方:深圳海外装饰工程公司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综合2# 楼内地面铺设地毯;

  2、 工程地点:九江市滨江路961# ;

  3、 工程质量:按国家标准实施;

  4、 地毯品牌:重庆天伦地毯

  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 甲方责任

  1、在施工现场提供具备开工的条件和保证工程按期安全完成的条件;

  2、工程开工前,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协调工作;

  3、负责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三、 乙方责任

  1、为确保地毯材料及铺设质量,乙方需向甲方交付质量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xx.00元)。

  2、负责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技术资料。

  3、负责本合同范围内工程质量壹年的保修。

  4、乙方施工人员要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保 证施工安全,避免事故发生。

  5、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消防等规定导致 发生的`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

  1、为确保工程安全及工程质量,乙方应按国家的有关安 全标准及质量标准的各项规定实行。

  2、工期:

  (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验收 乙方完成全部地毯铺设后,向甲方发出书面验收通知,

  经甲方、建设方共同派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结算。

  五、价格条款,付款方式

  1、 具体材料(含铺设)单价如下表;

  2、付款方式: a、地毯面积以实际铺设面积为准;

  b、甲方和建设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乙方工程总款 的95%;

  c、余下5%的工程款待壹年质量保修期满后,甲方一 次性付清;

  六、未尽事项,双方可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保养。

  4、工程承包内容:铝合金工程安装.

  二、工程计量计价

  1、工程计量:结算以施工铝窗的完成面积×单价。

  2、工程计价:单玻29元/㎡ 中空玻璃32元/㎡.

  三、工程质量:

  1、外框安装要求,正,侧面偏差垂直度不大于3MM;;外框的水平度不大于2MM;标高于设计要求偏差不大于5MM;正,侧面中心线于设计要求偏差不大于3MM,门窗框的对角线长度误差不大于2mm.安装码连接四角的距离不大于200mm.其余中间的固定码不大于450mm,方可安装。

  2、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必须对自己所分包的工程项目进行自检,并确定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方可通知甲方及施工员进行同步工程验收。

  四、工程进度及工程进度款支付:

  1、工程进度:

  A、 乙方根据甲方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及时调整人力,确保进度要求。

  2、工程进度款:

  A、外框安装完分区分段验收合格付40%。

  B、工程安装完分区分段验收合格付40%。

  C、总工程验收合格付15%,扣留5%作保修金。

  D、保修期2年,保修第一年没安装质量问题并按要求完成保修,满一年后付50%的保修金,如有质量问题发生,费用按责任分摊,扣乙方的承担部分后支付;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付清工程款。

  五、 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A、及时把需要安装的配件和构件运到工地,并负责一切签证手续。

  B、协调施工员管理,使乙方顺利施工。

  C、及时组织技术交底,并组织施工员同步验收。

  D、由于甲方造成乙方的失误,甲方按合理需求补偿乙方费用。

  六、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A、服从甲方和施工员指挥,做到严格遵守一切操作规程,文明施工。

  B、及时确保工期完工,达到质量要求。

  C、严格按图纸施工,因自身的因素而造成的返工失误自行负责。

  D、乙方在安装过程中,浪费玻璃材料应控制在8‰,超出部分应从安装费中扣除。

  七、工伤事故:

  A、工伤事故在5000元部分,乙方自行负责;超5000元部分,甲乙两方各承担50%。

  八、因自然灾害,土建,施工员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乙方失误或停工,甲方根据合理需要进行补偿乙方。

  九、违约责任:

  A、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按规定赔偿乙方外,工期顺利进行。

  B、乙方未按甲方指定施工,使工期延误,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受到业主的`处罚。

  C、乙方未按甲方指定施工,造成返工浪费材料,乙方负责因此造成的赔偿。

  十、双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纠纷,不能达成共识,交由法律部门作仲裁处理。

  十一、其它事项:

  A.未尽事项,应友好协商。

  B.乙方找人上岗必备三证:身份证,居住证,工作证;一卡:平安卡.

  C.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全部付清一个月内自行失效。

  D.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十二、其他条款:

  1.乙方承诺:

  A.乙方不得宴请甲方及监理人员.

  B.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行贿甲方或监理人员.

  C.如违反上面承诺,乙方同意甲方将工程总款10%的工程款不予结算.

  D.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必须在完工后一个月内支付工人工资.

  E.如拖欠工人工资引起工人劳资纠纷影响到甲方声誉的,工资结算价按80%结算.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内容.

  甲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

  电话号码: 甲方 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

  电话号码: 乙方盖章:

  见证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XXX设备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乙方为甲方提供地面采暖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等项目工程,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以下合同。

  一、 标的、地址,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附件:威能锅炉采暖配置表、报价单。

  合同总价:

  项目地址:

  付款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提供工程相关的原始图纸和资料;

  2.开关前两天,为乙方进场施工做好现场准备,保持地面整洁;

  3.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电、天然气,配合乙方孔洞施工等土建工作;

  4.协调好施工与其他工程队的`关系,协调保护地暖施工完成部分成品。 乙方责任:

  1.乙方指派_________为总协调人,_________为现场施工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工;

  2.按时完成人员,材料等进场准备工作;

  3.保护原房屋结构和其他财产不受破坏;

  4.文明施工,做好离场清洁工作;

  5.乙方进场安装施工,需遵守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及现场安装操作要求,乙方人员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验收、调试、保修、维护和工期:

  1.乙方材料进场后,由甲方对材料进行验收,并协助保管;

  2.隐藏工程应由甲方或甲方工程项目监理或甲方工程项目业主验收并备案;

  3.由乙方负责系统调试,完毕后交付甲方;

  4.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单;

  5.乙方对采暖系统保修免费服务贰年,保修期后,乙方对系统进行终身售后服务,并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6.乙方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材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书、试气、试压及测试报告等。

  7.甲方负责设备安装和调试,须配合乙方装潢进度,乙方配合提供施工条件。

  8.因不可抗力或买方原因造成的误工,工期可顺延。

  四、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1.如因一方未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规所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执,经双方协商未解决,向江阴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安装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公司业务需要,新添监控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愿达成以下采购合作条款:

  一、采购概况

  1、 采购名称:2、 送货地点:

  二、采购明细

  现将具体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参数数量如下:

  视频监控改造预算清单表

  三、工程造价、付款方式

  1.工程总金额(人民币)元(详见第

  二项设备清单及单价表)

  2.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 合同款。

  四、供货期限

  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后 十 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为甲方送达此次采购的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五、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施工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六、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七、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 1 年。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外)。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八、约定事项

  1、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

  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直至提交甲方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